天津市资产评估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2024)



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114)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11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19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的“一、项目背景”中增加“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第五部分的附件一投标书的“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变更为“第一包: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我公司报价折扣率为,大写。”
(三)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年4月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冯罡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14133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4月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114)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