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变更公告(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2024)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
原公告日期:2024-04-0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1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项修改为: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2.5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内容: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22〕204号)
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清单控制价端口下载文件中8其他资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
联系人:薛主任
电话:13856583242
招标代理: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3楼
联系人:梅工
电话:15956927436
日期:2024年04月11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1分39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1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1分
附件: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标段澄清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
原公告日期:2024-04-0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2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项修改为: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2.5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内容: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22〕204号)
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清单控制价端口下载文件中8其他资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
联系人:薛主任
电话:13856583242
招标代理: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3楼
联系人:梅工
电话:15956927436
日期:2024年04月11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6分6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1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6分
附件: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标段澄清公告.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
原公告日期:2024-04-0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3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项修改为: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2.5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内容: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22〕204号)
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清单控制价端口下载文件中8其他资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
联系人:薛主任
电话:13856583242
招标代理: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3楼
联系人:梅工
电话:15956927436
日期:2024年04月11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58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11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1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2分
附件: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标段澄清公告.pdf
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标段澄清公告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1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项修改为: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条目号信息或数据担保凭证。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内容: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22〕204号)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清单控制价端口下载文件中8其他资料。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联系人:薛主任电话:13856583242招标代理: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3楼联系人:梅工电话:15956927436日期:2024年04月11日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标段澄清公告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2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项修改为: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条目号信息或数据担保凭证。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内容: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22〕204号)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清单控制价端口下载文件中8其他资料。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联系人:薛主任电话:13856583242招标代理: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3楼联系人:梅工电话:15956927436日期:2024年04月11日庐江县罗河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标段澄清公告项目编号:2024ANNGZ00101-3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5项修改为: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提供施工合同额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条目号信息或数据担保凭证。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相关政策要求”增加内容: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根治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政〔2022〕204号)3、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见清单控制价端口下载文件中8其他资料。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庐江县罗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联系人:薛主任电话:13856583242招标代理: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3楼联系人:梅工电话:15956927436日期:2024年04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