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招标变更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2024)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7 至 2024-04-24

撰写单位: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婷婷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521-00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删除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及第五章评审办法附件2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08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
碱厂镇碱厂村

联系方式:
15641415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A座306

联系方式:
17640227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婷婷

电话:
1764022721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本溪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17640227210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碱厂镇碱厂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4141523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A座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402272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