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项目 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



中煤榆林公司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变更通知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4044105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榆林公司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输水管道从大海则煤矿铺设至中煤化工园区,西部靠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向东至榆林市60km,向北经榆林至包头310km,向西经定边至银川410km。
2.询价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每6个月对大海则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进行测定1次;全年共2次。
3.资金来源
已落实
4.服务期
要求在每次现场取样测定后,30天内出具测定结果报告;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测定2次,共6次测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执行。
5.报价形式
固定总价
6.服务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大海则村大海则煤矿
7.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测定相关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4.须提供至少3份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井工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响应单位从招标网站获取的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报价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五、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报名流程:
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
(1)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
(3)中选原则: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中选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综合评估评分排名第一原则确定中选方;对未中选方不再通知或做其他解释。
(4)报价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
2.询价报名时间:2024-04-12 15:00:00至2024-04-28 11:00:00。

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4: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贺存飞

联系电话:0912-7100228

采购单位: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14:44:56

附件:

附件3:询价文件_-_副本_(2).doc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告知书.pdf
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pdf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402002655
陕西公司大海则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

1.0
6.0
2024-05-01 00:00:00.0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询价文件项目编号:XJ2024044105采购人:中煤榆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人要求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第六章其他采购编号:XJ2024044105类别:公开询价揭示时间:2024-04-2914:00:00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组织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加报价。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1.项目概况大海则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输水管道从大海则煤矿铺设至中煤化工园区,西部靠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向东至榆林市60km,向北经榆林至包头310km,向西经定边至银川410km。2.询价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每6个月对大海则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进行测定1次;全年共2次。3.资金来源已落实4.服务期要求在每次现场取样测定后,30天内出具测定结果报告;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测定2次,共6次测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执行。5.报价形式固定总价6.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大海则村大海则煤矿7.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8.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需提供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测定相关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4.须提供至少3份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井工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注意事项: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2.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响应单位从招标网站获取的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5.报价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三、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1.询价报名流程: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1)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3)中选原则: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中选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综合评估评分排名第一原则确定中选方;对未中选方不再通知或做其他解释。(4)报价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2.询价报名时间:2024-04-1215:00:00至2024-04-2811:00:00。四、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应于规定报价截至之前递交递交到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报价文件上传至报价附件中,报价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书面文件的PDF版),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五、揭示暂定于2024-04-2914:00:00,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开揭示(http://ego.chinacoal.com)。六、询价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询价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单位地址:陕西榆林市高新区榆横工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联系人:张先生(技术)、杨先生(商务)邮编:719000电话:1335390119717309128684邮箱:568291880@qq.com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一、服务范围及要求见询价公告及合同主要条款说明。二、报价要求固定总价,价格包含:固定总价,包括测定现场取样、煤样及报告邮寄费、差旅费、管理费、税费(6%)等完成本项目测定内容的全部费用。等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并达到采购人全部要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报价文件的编制1.报价单位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2.报价文件由商务、技术(如需要)、价格和其他部分(如需要)组成。四、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为电子版,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报价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2.注:报价文件中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代理人的印章需报价单位打印后签字盖章,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插入。五、报价文件递交1.报价单位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六、询价1.询价程序:(1)实质性响应审查。采购人依据文件的规定,从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对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不得进入具体比价程序。(2)采购人就报价单位的报价进行比价。(3)询价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询价的单位。2.成交因素: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3.询价要求:参加询价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七、参加询价费用参加本次询价的报价单位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大海则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1.乙方工作的内容1.对大海则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进行现场测定。2.出具6份《大海则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报告》。第二条乙方工作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1.《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资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3.《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192.3-2007)、(GBZ/T192.4-2007)上述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若有最新,依据最新标准执行。第三条合同服务期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要求在每次现场取样测定后,30天内出具测定结果报告;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测定2次,共6次测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执行。4.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已有的且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其准确及完整性负责。1.通风系统图纸、测尘报表等技术资料;2.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开展工作并取得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内容,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检查乙方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度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并经双方同意的延展期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3.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4.做好资金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5.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本次技术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资料。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按合同要求获得报酬的权利;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甲方已有的且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3.有按合同约定完成本次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和解答甲方问题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无条件的完成甲方技术服务工作内容,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及时进行解释复核,并负责修改和完善报告书;5.按合同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6.对甲方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维护甲方的利益。第七条分包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个别工作确需分包的,需甲方事先批准,否则视为违约。2.项目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项目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含税(税费6%)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税金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格包含:现场测定及报告邮寄费、差旅费、税费(6%)等完成本项目测试内容的全部费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价款每年支付一次,分三年支付乙方合同全部金额。2.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付款。3.乙方的账户信息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帐号:第九条成果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大海则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报告》(纸质版4套/份,电子版1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要求的范围、深度,通过甲方审核验收。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审核验收。4.验收的时间:提交成果后7日内完成验收。第十条本合同的变更、补充与终止1.合同变更、补充1.1甲、乙双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在经过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甲、乙双方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通过书面协议方式进行,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文本以外,双方关于本合同签订阶段或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出的任何正式承诺均应提供正式的文字承诺资料,正式的承诺资料均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2.合同终止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合同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要求纠正后仍继续违约的,守约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3)合同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经营的。(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2.2因双方停止合作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归还或销毁(在对方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对方在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文档等,合同解除后,合同双方的参与者仍然要遵循保密责任的规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每逾期1日,应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2.乙方服务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经甲方督促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工作内容、权利、义务等转委托给第三方的,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5.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税率开具发票,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低于1万元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6.对于因合同一方原因造成合同另一方不能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该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义务,且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7.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双方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责任方可以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消失的情况下积极履行义务。第十二条索赔有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乙方必须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必要的赔偿:1.根据合同第十条,如果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在技术服务期间,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声誉等方面损失时,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程度和情况要求乙方赔偿。3.其它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联系方式:)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联系方式:)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应相应延长,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友好解决:当协议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实施、索赔等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2.诉讼: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或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向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诉讼裁决是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除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第十六条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知的对方的信息予以保密。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的变更和未尽事宜的解决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1式8份,甲方4份,乙方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合同附件附件1:保密协议附件2: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3:正版软件使用承诺书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署页〕发包方: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印章)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大海则村大海则煤矿邮政编码:719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榆林航宇路支行账号:102011653932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方:(印章)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为尊重和保护双方在维护保运过程中向对方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此达成协议如下:1.保密信息1.1保密信息包括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技术、商务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所有口头和书面信息。1.2本协议为约束双方的保密协议,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为“披露方”,接收该信息的一方为“接收方”。接收方同意对披露方已经披露的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1.3“保密信息”不包括接收方能以书面证据证明的下述但不仅限于下述的信息:(1)非因披露方披露而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披露前已为接收方所获悉,且该信息当时并未保密;(3)接收方从披露方或披露方代理人、顾问或代表之外的消息来源获悉的信息,且该消息来源有合法披露的权利;(4)由接收方雇员在未参考或使用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的信息;(5)接收方事先征得披露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信息。2.保密双方一致同意:2.1所有披露的保密信息均属披露方自己的财产;2.2对所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2.3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发表、披露保密信息的整体或其中任何部分、或双方已就本协议主题事项做出一致安排的信息。2.4除接收方的下属雇员和承包人外,严禁任何他人接触保密信息:雇员需要了解保密信息且已与接收方签署保密协议且有十分清楚的工作需要来接触该保密信息;承包人需要了解保密信息并与接收方签署了保密责任不低于本保密协议要求的“保密协议”或已直接同披露方签署了“保密协议”。2.5除非在双方之间的其他协议中另有规定,否则任何时候只要有一方提出合理要求,经双方书面确认,另一方应返还该方届时占有或控制的所有以有形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并从其电脑系统和记录中删除以其他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2.6如有任何政府部门或任何法院、仲裁庭或调解人在任何民事或刑事司法程序中请求或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以便披露方可以介入该法律程序,以寻求合理的法律保护。接收方应尽全力配合披露方并提供披露方介入法律程序时所要求的帮助。3.一般规定3.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管辖,并依法解释。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3.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被判定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3.3只有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方为有效。3.4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业务、人员或事项(包括本协议的存在)做出任何公开声明。3.5本协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年内有效。附件2: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附件3:正版软件使用承诺书致: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方)公司于2024年月日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大海则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合同,在今后的合作中对甲方软件正版化要求做如下承诺:1.乙方在甲方公司区域内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正版软件,严禁安装使用任何盗版软件。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的正版办公软件由乙方自行采购。2.接受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办公电脑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全力配合甲方检查工作。如果甲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使用盗版软件问题,乙方需要第一时间卸载软件,并接受甲方1000元的经济处罚。如不予改正重复再犯,则乙方接受甲方加倍处罚。由甲方出具罚款单据,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日到甲方财务管理部缴纳罚款。3.在甲方公司区域内,如因乙方员工过错使用盗版软件造成版权等方面法律纠纷,导致甲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除承担因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还自愿接受甲方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追究的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单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四章采购人要求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二条规定“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投标人需提供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测定相关资质,每6个月对大海则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进行测定1次。2.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要求在每次现场取样测定后,30天内出具测定结果报告。3.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测定2次,共6次测定。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报名通过后自行下载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此章节为否决项,报价单位务必认真阅读且加盖公章)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服务方案报价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含询价文件及评审因素(若有)中要求的内容,为采购人评标提供依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进度、质量、安全等。第六章其他说明1.报价单位需说明本单位纳税人资质(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2.若在规定时间内容没有对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答疑,则需出具完全响应谈判文件包括其中合同条款的承诺函,承诺函需加盖公章。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告知书为规范我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中煤及我公司管理规定、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承诺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失信管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置,特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一、对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惩戒,禁止其参加我公司采购业务,并通过采购平台设置限制或列入失信供应商台账。(一)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失信供应商停用三至六个月:1.不按时交货的停用三个月;2.通知处理问题不及时的停用三个月;3.质量存在缺陷、调换后还有质量问题等的停用六个月;4.参加公开询价项目报名三次及以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无故不报价的停用六个月。(二)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一年:1.未经异议直接投诉,或在提出异议及异议处理期间同时提出投诉;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3.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失信供应商停用二年:1.绩效评价不合格的;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放弃成交、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的;3.恶意投诉采购人或竞争对手的;4.对采购人恶意提起诉讼或仲裁的;5.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四)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失信供应商停用三年:1.串通投标;2.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五)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失信供应商停用五年,情节恶劣的,可延长停用期限,直至长期停用:1.转包或违法分包;2.违规挂靠;3.给公司造成严重安全、环保、质量隐患或事故的;4.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5.侵害公司或他人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6.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上报集团公司,实施全集团联合惩戒。二、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一)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二)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件制作的;(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机器码相同的;(四)发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两处以上错误相同的;(五)法律法规定及集团公司认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在中煤集团采购平台投标时,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有重复的;(二)不同投标人用同一支付账号购买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三)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等文件的;(四)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混缴等情况的;(五)法律法规定及集团公司认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在采购(含招标/非招标)过程中,供应商出现上述第二条、第三条情况时,均按照串通投标处理。五、在采购活动中,利用不正当手段腐蚀我公司人员谋取利益、违反廉洁规定并被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实,且导致我方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或给我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和相关人员,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我公司严禁黑名单供应商参与我公司的招标及采购活动;集团公司另有要求的除外。六、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黑名单供应商管理,直至供应商信用记录恢复正常为止。特此告知!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一、异议受理人不接受采购活动的业务咨询(包含报名审核、采购询价、技术答疑、商务谈判、采购结果等事项),业务咨询必须联系业务人员,业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询价公告。二、对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在询价公告发布后2日内提出,并联系异议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受理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3.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4.有关恳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署名并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三、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提出异议为名排斥竞争敌手,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阻挡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违背上述商业道德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照中煤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失信处理。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912-7100225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项目 煤矿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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