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招标变更公告(漳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01]FJCY[GK]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修编)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修编)):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补充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中咨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漳城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250,000.00元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该单位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2点项目要求,带★号条款不满足要求,故视为无效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联系方式:0596-7085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联系方式:0596-2862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红艳
电话:0596-2862209

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zip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福建中咨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福建漳城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年10月08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的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修编)(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中咨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47人,营业收入为6795万元,资产总额为1054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2.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修编)(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漳城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944.9万元,资产总额为85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建中咨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福建漳城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年10月0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福建中咨规划设计研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3年10月08日附: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修编)一、服务范围:规划范围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一致,即包括芗城、龙文、龙海、长泰四个区及漳州开发区、高新、台商三个开发区(投资区),总面积约377.5平方公里(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二、服务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驻场参加现状调查、到场汇报、跟踪项目服务,且每月均需到采购人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到通知可及时响应到达现场;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并参加采购人召集的会议,项目负责人每缺席一次扣5万元,累计缺席5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依法追求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2)驻点提供陪护式咨询服务,派驻期间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提供承诺书。(3)根据项目需要,需随时性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和向上级汇报工作,因此,非项目所在地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置服务机构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机构的设置),提供书面承诺,未按承诺设置服务机构的,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4)中标人应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指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团队人员到岗履职,并提交团队名单。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主要团队人员,中标人擅自更换人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采购合同。三、服务时间:2024年-2035年四、服务标准:(1)签订合同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初步规划成果,在完成征求意见后45天内完成评审成果;项目完成评审并出具会议纪要后,30天内提交正式规划成果。(2)规划成果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数据标准规定。规划经批准后,即时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规划成果及相关文件,含1套电子成果及6套纸质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