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河道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12-JQXM-C2024-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286.990000万元(采购包1:93.670000万元;采购包2:95.880000万元;采购包3:97.4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三个标包:
一标包最高限价:97.44万元。
二标包最高限价:95.88万元。
三标包最高限价:93.67万元。
由于系统模板更新原因,导致采购包1和采购包3的采购包编号与采购包名称对应出现错乱。现补充说明采购包编号:采购包1对应采购包名称为: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三标包,最高限价:93.67万元。采购包3对应采购包名称为: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一标包,最高限价:97.44万元
更正日期:
2024-04-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306县道
联系人:汤立勇
联系电话:15052579779
采购包2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306县道
联系人:汤立勇
联系电话:15052579779
采购包3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306县道
联系人:汤立勇
联系电话:1505257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泰山东路118号天雨环保科技大厦13楼
联系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15205253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话:18036257003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docx
编号:JSZC-321012-JQXM-C2024-0008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2024年4月18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项目需求18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3第一章JSZC-321012-JQXM-C2024-0008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受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关于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12-JQXM-C2024-00082.项目名称: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三个标包:一标包最高限价:97.44万元。二标包最高限价:95.88万元。三标包最高限价:93.67万元。本项目共分三个,供应商可参与上述3个标包的投标,本项目按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依次开标、评标,供应商最多可按开标顺序中1个标包。5.采购需求:一标段:戚庄河、王庄河、岭湖河、兴社河,二标段:魏庄河、京杭河、扬西河,三标段:四号河、蔡京河、林场河共计10条河流,3个标段的生态整治建设,河流全长共计29.23km。河道两侧2.5m范围內清杂,部分杂树砍伐;部分河道清淤;清除河道中水生植物;河道边坡修筑;铺植草皮;种植乔木,播种草种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6.工期:6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证明文件扫描件)3.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五、开启时间:2024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联系方式:/2.代理公司信息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泰山东路118号天雨环保科技大厦13楼联系人:田工联系方式:18036257003九、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12-JQXM-C2024-0008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代理服务费按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计取,造价咨询费按苏建价协(2022)7号文规定计取,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招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招标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北支行开户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账号:1108050509100058124(行号:102312505050)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8)设计方案(如有):如未成功上传“设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设计图纸电子投标光盘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开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地址),逾期不予接收。(9)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设计方案)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3、其他33.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就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3、资金来源:财政。4、项目范围: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合同签订地点:二、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价:小写:元大写:四、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行业规范等进行施工并符合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五、合同工期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六、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七、安全施工乙方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现场人员的指挥,发生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反映,对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确保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和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八、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付至审定价的50%,质保期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九、工程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单价合同。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损害,应由甲方承担;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十一、违约责任甲方与乙方双方如发生违约纠纷,应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如实在无法协商,可提请仲裁。十二、其它条款1、如乙方不能按时间和规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调派其他施工队伍参与施工,费用在乙方合同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按江苏省和扬州市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2、本工程要求乙方合理施工。安全、噪音、污染防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周围设的安全设施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前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3、乙方未经招标人许可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甲方批准,严禁脱岗或离岗,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人/次,连续3次不在现场,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必要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所有责任。4、乙方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5、乙方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6、施工过程中所遇的地方矛盾协调、处理均由施工方负责,费用自理。7、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补充确定。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其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所属行业:建筑业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12-JQXM-C2024-00082.项目名称:邵伯镇2024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最高限价:本项目分三个标包:一标包最高限价:97.44万元。二标包最高限价:95.88万元。三标包最高限价:93.67万元。本项目共分三个,供应商可参与上述3个标包的投标,本项目按一标包、二标包、三标包依次开标、评标,供应商最多可按开标顺序中1个标包。5.采购需求:一标段:戚庄河、王庄河、岭湖河、兴社河,二标段:魏庄河、京杭河、扬西河,三标段:四号河、蔡京河、林场河共计10条河流,3个标段的生态整治建设,河流全长共计29.23km。河道两侧2.5m范围內清杂,部分杂树砍伐;部分河道清淤;清除河道中水生植物;河道边坡修筑;铺植草皮;种植乔木,播种草种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6.工期:60日历天二、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付至审定价的50%,质保期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三、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查勘,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和投标报价的因素,且潜在投标人应对自行获得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的费用。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和招标人需求为由,而提出额外赔偿。四、矛盾处理1、施工现场矛盾及周边矛盾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费用自理。临时道路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2、施工期间,因中标单位损坏农村道路及其他设施等,中标单位按原标准无偿恢复。五、计价依据1、2010年江苏省水利预算定额;2、苏水基〔2023〕8号,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修订版)》安全文明措施费计费标准的通知。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1、本预算清杂、清障清单子目中已经包含了河口线5m范围内的违章搭建的拆除赔偿费用(指杂物间、鸡鸭棚等,不包括主房屋);2、本预算清杂、清障清单子目中已包含河面船只、渔网鱼簖的拆除赔偿费用。3、本预算清杂、清障清单子目中已包含河道两侧2.5m范围内农户农作物赔青费用。4、其他未尽事宜,结算时一并调整。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磋商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技术方案(50分)1、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等(8分):概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概述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分;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操作性差的,得2分;不提供得0分;2、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措施(9分):进度计划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7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进度计划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操作性差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8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措施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操作性差的,得2分;不提供得0分;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8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措施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操作性差的,得2分;不提供得0分;5、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8分):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措施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6分;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操作性差的,得2分不提供得0分;6、清障清杂、拆除违章搭建、渔网鱼簖,岸坡绿化,草皮铺植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9分):方案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9分;方案措施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的,得7分;方案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方案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操作性差的,得3分;不提供得0分;类似业绩(10分)2019年3月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鉴定书等),原件扫描上传)企业认证证书(6分)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上述体系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水利工程,每有一种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4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个得1分,满分4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职工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扫描上传)注:1、评委应对以上各得分项独立评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汇总的平均值。2、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特定资格条件10同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相关要求,扫描件上传………其他资格条件投标函法人授权书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投标函格式致: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行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政府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345……注:符合性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制作标书时随此表一起上传。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名称第一轮报价报价大写:小写:(人民币)元备注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本工程另附工程量清单,格式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要求安全生产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工程类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施工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信息: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招标单位名称)我公司保证参与(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无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提交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是真实的,以上承诺如有不实,采购人可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采购人可取消本公司的中标资格,我公司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河道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