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招标变更公告(海宁市卫生健康局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SCG2024007D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报价明细表漏项
详见发标的磋商文件
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287852
质疑联系人:俞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017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229897
质疑联系人:褚丹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298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YSCG2024007DZ-5.6更正定稿.doc534.5K
磋商文件-YSCG2024007DZ-5.6更正定稿.doc
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项目编号:YSCG2024007DZ采购人: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三部分响应文件7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服务要求9第五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10第六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第七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1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SCG2024007DZ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4]1252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93.7942万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所附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服务期为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5.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5.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5.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5.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5.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hainingyongsheng@163.com。5.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CA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87852质疑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73-87017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29897电子邮箱:hainingyongsheng@163.com;邮编:314400质疑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298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89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87852 2采购机构名称: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29897(座机)电子邮箱:hainingyongsheng@163.com; 邮编:314400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YSCG2024007DZ)4最高限价393.7942万元5服务期限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服务期为1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8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10电子标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11磋商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3程序及成交原则详见第四部分14履约保证金无15是否提供样品否1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7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合同部分。1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 (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1网上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22响应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递交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 CA 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2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3-87292037邮政编码:314400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24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2“供应商”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3“采购人”指海宁市卫生健康局。1.2.4“产品”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1.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1.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4特别说明1.4.1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1.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本项目将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期限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其他信用信息将在诚信分值中予以体现。1.5质疑和投诉1.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5.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处理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1.6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特别说明1.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7.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磋商文件的释疑和更正2.1磋商文件的释疑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要求进行解释的,请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做统一答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2.2磋商文件的更正磋商文件如有更正,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更正公告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更正公告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3踏勘现场供应商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第二部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4.1资格文件:4.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4.1.2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4.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4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1.6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4.1.4、4.1.5条内容及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附件5);4.1.7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4.1.8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2资信商务技术文件:4.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6);4.2.2评分对应表(附件7);4.2.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4.2.4商务响应表(附件9);4.2.5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0):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2.6服务承诺(附件11);4.2.7项目理解;4.2.8项目重难点分析;4.2.9综合服务方案;4.2.10内控管理制度;4.2.11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12);4.2.12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13),人员简历表(附件14),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应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2.1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文件:4.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5);4.3.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6);4.3.3报价明细表(附件17);4.3.4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要求4.3.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文件如有更正,《首次报价一览表》须按更正要求作相应修改。4.3.2响应文件采用中文编写,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3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标项,供应商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人工费、项目执行经费、利润、保险、税费、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含税费用,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4响应文件每个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要求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保管。5.3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予以拒收。6.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1资格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采购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7条所列内容之一的;6.1.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1.3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1.4资格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1.5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6.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6.2在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2.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6.2.2供应商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6.2.3技术商务文件缺少《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的;6.2.4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而供应商未提供该产品相应认证证书或截图的;6.2.5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2.6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2.7技术商务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2.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6.2.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2.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2.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3.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3.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的;6.3.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6.3.5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3.6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6.3.7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3.8供应商拒绝按采购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6.3.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4.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招标要求一、项目背景在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日益严峻及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要求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的通知》(浙卫发〔2021〕24号)也明确要求针对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等重点人群,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海宁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意见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卫健委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展“数智助老健康惠老”居家医养结合全流程服务试点工作。围绕依托县域医共体相关医疗机构及社会组织医疗、康复、养老、护理“四位一体”服务输出能力,聚焦居家老人(下不了床,出不了门)的医养结合刚性需求,通过搭建居家医护全流程监管数字化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并行、最安全最放心的居家医护服务新模式。海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也印发了《海宁市“数智助老健康惠老”居家医养结合全流程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海老工委办〔2021〕3号)。二、建设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的“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要求。海宁市对照共同富裕系统总体框架,找准“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跑道,聚焦居家老年人医护服务迫切需求,通过数字化改革打通机构医疗资源向居家服务输出的路径,充分利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数字化理念,充分借助“紧密型医共体特色”和“居家医护全流程监管”,建设海宁特色的居家医护数字化服务平台,着力破解这一特定群体享受更均等、更可及、更安全的居家医疗服务资源的堵点难点,努力实现医疗资源均等化目标。三、功能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海宁市“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包含一套运营管理系统、一套呼叫中心系统,一套全流程监管系统,一套数字驾驶舱系统以及接入“潮城健康”、定制化工作记录仪,物联网巡诊箱健康巡检系统。主要建设需求有以下内容:(一)聚焦居家老人需求画像,构建便捷服务体系一是创建居家老人“四色管理”数据库,以居家老人医护服务需求为导向,整合分散于卫健局、医保局以及医疗机构内的公共卫生部门重度两慢病老人、出院老人病历数据资源以及长护险失能老人数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上门初筛和数据的二次匹配,设计开发相关数据库及相应数据处理的模型算法,按照需求等级划分为“红橙黄蓝”的居家老人四色需求数据画像。二是搭建线上、线下群众居家医护服务需求申请通道,线上搭建居家医护服务用户端入口,线下设置400服务热线及医共体机构内“e护康”导诊宣传,方便居家老人服务下单。三是费用结算多元统筹。创新打造以“医保家付”为支付核心、长护险为重要依靠、财政补助为特定兜底、养老服务补贴为有效补充的“一核心三统筹”多元化支付体系,实现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项目当场结算,医保以外自费部分在线支付。(二)聚焦居家老人支撑难点,构建要素保障体系一是搭建“e护康”指挥调度中心及数字调度室平台。基于省IRS系统和海宁市“健康大脑”,细分居家需求评估、分类分级服务、溯源记录等12个二级任务和四色需求画像、支付结算、考核评价等20个三级任务,建成集服务派单、过程监管、数据集成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e护康”平台。二是构建“3+1”级县域医共体居家医护服务体系。构建以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为引导、县域医共体三级医疗机构+社会医疗机构为主体、互联网技术创新中心为辅助的大数据智能化医护服务体系。即以海宁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中心医院三个医共体牵头单位作为三个服务中心,延伸下属14家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等社会办医机构为补充,实现“家庭医生”“护士”“康复师”“护理员”的资源统筹调配和分层分级分类的居家医护服务。三是贯通共享需求数据。全面梳理数据需求和数源系统,打通卫健公卫、医疗机构HIS、医保长护险、数源系统,集成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慢性病、术后康复、残疾等老年人数据。(三)聚焦居家老人服务痛点,构建安全放心体系一是事前实施资质认证。对参与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资质双认证。同时,对老年人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医生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家庭医生物联网巡诊箱对老人进行首次评估、平台建档,确保服务对象符合相关要求。二是事中落实全程监测。1、研发“热成像+声纹工作记录仪”,将实时定位、服务签到签退、服务照片、服务热成像等数据实时同步至调度室,做到服务全过程有监测、可追溯。2、家属通过用户端远程查看医护实时服务热成像视频,确保服务最安全,家属最放心。3、设置一键报警通达功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应急情况,切实保障医疗安全、防范执业风险。三是事后开展多维评价。实行服务双向评价,服务对象、医务人员分别对上门服务情况和“e护康”平台开展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卫健、医保部门结合家属反馈及调度室座席人员研判,对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持续提升服务整体效能。4.其他(一)本项目中定制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享有;(二)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提交给采购人;(三)涉及接口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国家共享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项目建设部门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四)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五)本项目新增的定制开发产生的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六)为保障本项目正常实施,期内提供实时的技术支持。支持方式为驻点:技术服务人员驻点响应时效要求: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电话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24小时内技术人员基本解决故障;节假日期间安排提供不间断值班服务。五、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时,采购人需审核以下资料:《采购合同》复印件;(2)项目通过初验,正常运行三个月后再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购人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原件、《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六、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打七折收取: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若项目中标金额较小,按收费标准计算的代理费小于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招标代理费不单独列项。附件:序号设备及软件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单位数量1居家医护物联网巡诊箱1、需便携式一体化设计,小巧轻便,方便出诊、巡诊时随身携带2、可选配一站式检测心电、心率、血氧、血压、体温、脉率、血糖、等多项健康信息3、支持模块多样化定制,可选配血脂仪、肺功能仪、便携式彩超、12导联心电、尿液分析等检测设备4、具备中医体质分析,心理评估,睡眠评估,亚健康评估、慢病随访、视频宣教等评估宣教功能5、可扩展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功能6、可选配二代身份识别功能,快速获取个人信息,建立健康管理档案7、支持离线检测数据采集,网络环境下统一数据上传管理平台8、一机完成健康建档,健康检测、慢病随访、数据分析及数据上传9、具备USB、WIFI互联互通能力,支持3G/4G、蓝牙等互联互通10、4小时以上续航待机台1602定制热成像声纹医护工作记录仪探测器分辨率不低于160 × 120响应波段 ≦7.5≧4 μm NETD(噪声等效温差) < 50 mk(@25 °C,F#=1.0) 最大图像尺寸 160 × 120 热成像镜头焦距 3.2mm可实时预览热成像、双光融合画面最小成像距离不小于 0.2m视场角 38.3° × 50° 帧频不低于 25 Hz 像元尺寸 17 um测温范围 最低5 °C 最高100 °C精度 ±0.5 °C(30°C~45°C);±2°C(5°C~30°C,45°C~100°C); 空间分辨率(IFOV) 5.31mrad 录像 支持拍照 支持界面语言 中文WIFI 2.4/5GHz 双频WIFI,支持WiFi热点,距离20米满格,最大距离50米可联可在线解析身份证,获取身份证信息并脱敏显示存储 4GB RAM+64GB ROM存储扩展 MicroSD卡(最大支持128GB)电源接口 Type-C 电池类型 聚合物锂电池电池电压 4.35V电池容量 5000mAh电池工作时间 测温时长最短满足4小时;最长满足8小时网络 中国网络模式 GSM: B2/3/5/8双卡 LTE + LTE蓝牙 Bluetooth 5.0,蓝牙15米有障碍保障连接设备,无障碍情况下支持30米定位功能 支持GPS+北斗+GLONASS+伽利略/AGPS混合定位指纹解锁 支持音频 1325mm 防水喇叭/背面出音音频功放 K类功放闪光灯 支持工作温度和湿度 15 °C---35 °C,湿度≤95%存储温度和湿度 -10°C~50 °C,湿度≤95%防护等级 IP68防摔等级 1.2米最低-10℃正负误差不超过3℃,持续时间不少于2h,处于工作状态,能正常工作最高50正负误差不超过2℃,持续时间不少于2h,处于工作状态,能正常工作台1603热成像远程智能看护设备(人体传感器)基于热成像探测技术实现全天24小时实时监测可通过WEB端访问数据实时传输热成像 传感器类型 氧化钒非制冷型探测器 最大图像尺寸 160 × 120 像元尺寸 17μm 响应波段 8--14μm区间 NETD(噪声等效温差) 不超 50mk(@25°C,F#=1.1) 热成像镜头焦距 1.9mm MRAD(空间分辨率) 8.95 视场角 90.0° (H)x65.3° (V) 热成像近摄距 0.1m 最大光圈值 F1.1 伪彩 白热、黑热、融合1、彩虹、融合2、铁红1、铁红2、深褐色、色彩1、色彩2、冰火、雨、红热、绿热、深蓝等15种 分辨率 160 × 120 测温精度 ±8°C或者读数的±8%(取最大值) 温度异常功能 支持 测温范围 最低-20°C ---- 最高200°C智能功能 支持无人检测 压缩标准 视频压缩标准 H.265/H.264视音频 最大预览路数 20路主码流 25fps (160 × 120) 子码流 25fps (160 × 120 )个124智能体征监测床垫实时心率监测范围最低30 bpm---最高250 bpm实时心率监测精度正负误差不超过3 bpm 或 3%实时心率变化响应度:当心率从80bpm升至120bpm,所需监测时间不高于 30s;当心率从80bpm降至40bpm,所需监测时间不高于30s实时呼吸频率监测范围0 rpm~45 rpm区间实时呼吸频率监测精度7~45 rpm区间:正负误差不超过2 rpm,0~6 rpm:不予定义实时呼吸频率初始响应时间从信号稳定开始,呼吸频率的初始响应时间不高于 30 s实时在离床监测在床 3 s 内识别,离床 15 s 内识别实时心率、呼吸率异常推送数据更新频率1秒,满足阈值条件后 3 秒内推送预警睡眠分期醒着, REM,浅睡,深睡睡眠报告睡眠质量分布、入睡时长、睡眠时间、睡眠效率、睡眠等级、入睡时间、醒来时间、上床时间、起床时间、夜间在离床情况分布、睡眠期间心率/呼吸/体动频率分布等传感器类型高灵敏度光纤传感器铺设方式放置床垫下方,厚度50cm以内的床垫都适用通讯方式2.4G WiFi (802.11 a/b/g/n) 或支持5G WiFi (802.11ac)张12系统名称功能模块功能描述单位数量运营管理系统医疗机构管理管理医共机或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信息,可分配机构管理员账号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项目维护对护理服务项目名称及服务价格、服务标准等信息的维护项1运营管理系统护理人员管理审核互联网注册的医护资质、管理医院导入的护理人员信息项1运营管理系统客户管理客户信息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管理查询客户及关联患者的健康档案、健康数据、检查报告等信息项1运营管理系统评估管理首诊评估、医护问需调查项1运营管理系统资讯发布导入和发布各种形式的健康资讯资料、护理知识库维护等项1运营管理系统订单管理订单管理:下单、派单、取消等操作项1运营管理系统工单管理工单管理:查看订单相关工单执行记录,包括护理端上传的服务过程的图片、视频、定位、护理文书等信息项1运营管理系统订单规则设置订单规则设置:设置平台的订单处理规则项1运营管理系统随访管理查看医院制定的随访计划及随访记录项1运营管理系统排班管理查看医护人员的排班时间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监管地图定位、轨迹查询、视频通话、当前上工状态项1运营管理系统警报管理服务时间异常报警、一键报警弹窗,报警处理及关闭项1运营管理系统账单结算计算医护、医院和平台的收入,并进行结算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质量评定护理人员星级评定项1运营管理系统不安全事件管理上报的不安全事件查看。项1运营管理系统数据统计与分析按区域、医院的业务量进行统计,多维度统计工单、统计用户、统计护理人员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回访服务质量的回访和记录项1运营管理系统投诉管理查询投诉记录,并进行处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智能监测管理设备开通、设备列表、设备设置、设备上传数据、预警信息项1运营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管理坐席管理、话务报表、通话记录、工作时间设置、黑名单设置项1运营管理系统客户端管理广告管理、访问量统计、意见反馈、推送信息、安装包信息项1运营管理系统系统管理数据字典、部门管理、区域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分配、操作日志、积分设置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在大屏上展示居家医护业务数据,包括客户需求、医护人员、订单、健康档案、服务地图、热成像、远程视频等信息、智能远程监护设备监控及告警处理等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在大屏上滚动展示老人红橙黄蓝“四色需求"画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在大屏上展示老人健康档案信息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在大屏上滚动展示“四位一体”居家医护服务人员信息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地图模块实时显示已建档老人坐标点位及服务中医护人员点位及相关信息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在大屏上滚动展示当月完成工单信息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点选服务人员后,在大屏上展示服务中热成像回传视频+声纹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点选服务人员后,在大屏上实现远程视频连线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机构管理大屏上滚动展示机构管理信息,三级机构及社会化组织认证备案医护人员数据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服务监管大屏上实时展示“医生到家”、“护士到家”、“康复到家”、“护理员到家”的当日工单情况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服务TOP大屏上滚动展示居家医护服务TOP10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四色需求画像通过地图及红橙黄蓝四色标识,展示海宁各乡镇街道老龄化指数及居家医护四色需求数据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支付分析数据归集,多元支付分析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工单趋势展示三级医疗机构月度工单数趋势,各级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历史工单、当月工单及规范率、满意度指标,根据效能指数评选当月金牌机构、金牌医护人员。项1智慧家庭病床监测智慧床垫监测通过对接智慧床垫,监测老人卧床状态下呼吸、心率,具备卧床告警功能项1智慧家庭病床监测热成像玉盘监测通过对接热成像玉盘,监测老人卧床状态下热成像影像、体温,状态显示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护理人员管理审核互联网注册的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医院导入的护理人员信息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客户管理客户信息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健康档案管理查询客户及关联患者的健康档案、健康数据、检查报告等信息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评估管理首诊评估、医护问需调查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随访管理查看医院制定的随访计划及随访记录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订单管理订单管理:下单、派单、取消等操作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工单管理工单管理:查看订单相关工单执行记录,包括护理端上传的服务过程的图片、视频、定位、护理文书等信息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排班管理设置管理医护人员的排班时间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服务监管地图定位、轨迹查询、视频通话、当前上工状态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警报管理服务时间异常报警、一键报警弹窗,报警处理及关闭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不安全事件管理上报的不安全事件查看。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数据统计与分析按业务量进行统计,多维度统计工单、统计用户、统计护理人员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服务回访服务质量的回访和记录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投诉管理查询投诉记录,并进行处理项1客户服务中心来电弹屏来电时能显示客户基本信息,能显示历史购买服务记录,可查看上次来电备注的沟通内容,可帮助客户进行下单项1客户服务中心工单管理待处理工单、已接工单、服务中工单、已完成工单、异常工单。派单给护理人员时,可查询服务人员当日工作排程,以便与客户确认服务执行时间项1客户服务中心售后管理评价管理、退款管理、投诉管理(待处理投诉、待回访投诉、投诉查询)项1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回访服务回访表单、回访过程记录仪摄录并可回放项1客户服务中心预警管理消息弹窗、服务超时提醒、危险预警、未接单提醒(如可设置:派单10分钟内未接单可提醒)、预警设置项1客户服务中心主动关怀去电关怀、走访事务、生日提醒、用药提醒、体检提醒项1客户服务中心知识库知识库分类、知识库内容管理项1客户服务中心在线咨询与客户进行交流回复项1客户服务中心通知公告通知公告发布、查看项1客户服务中心排班查询可以查看护理人员具体的排班情况项1客户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功能呼入呼出、三方通话、话务报表、通话录音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注册和登录注册成为系统用户,享受上门护理服务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预约医护根据需要预约护理服务,由平台自动派单;也可按护理类别查看附近护理人员,自选人员上门服务。选择服务次数,进行在线支付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我的订单查看自己或是关联用户下的所有工单,未签到前可进行预约取消、完成服务后可进行评价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资讯查看查询健康资讯或服务机构、医药广告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视频问诊可视频连线至医疗机构进行问诊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积分和消费评价后可以取得相应积分,积分可以作为后续消费的优惠使用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服务提醒服务开始前自己将收到提醒服务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健康档案录入或是采集设备上传的健康数据、查看护理人员录入的生命体征数据等信息,可以维护自己的电子病历等诊疗信息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个人信息维护病患的基础信息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关联用户可以关联多个用户项1护理端注册和登录注册成为系统护理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需上传资质及身份证图片,后台认证通过可进行接单项1护理端订单信息查看查看推送的订单信息,包括病人的基本情况、医生诊断、医嘱、需要预先准备的材料等/以往医护对家属的评价等,以便决定是否接单项1护理端接单、抢单指派给自己的叫接单,无指派人员的工单,如果条件符合可进行抢单项1护理端护理记录进行服务签到、签退,点击签到后开启工作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点签退后,结束录制。项1护理端护理文书填写完成护理服务后需填写护理文书项1护理端护理知识库查看所接订单的服务内容的标准流程和小视频展示项1护理端健康档案维护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的查看及健康数据的录入项1护理端不安全事件上报医护上报护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1护理端医护定位从出发开始,实时上传医护的位置,供后台监控项1护理端视频连线可打视频电话到机构项1护理端一键报警医护遇到异常情况时,通过该按钮进行报警,后台收到报警信息项1护理端服务时长监控开始服务后,如果超过合理时间没有结束服务,后台也会受到服务时间异常报警。项1护理端排班设置设置自己可上门服务的时间。项1护理端我的收入可以查看自己的服务收入。项1护理端转诊单对到达现场后,发现自己不能处理的服务问题,提交转诊单到后台,后台安排后续有资质的人处理该订单项1护理端邀请好友好友可扫描自己的二维码进行下载项1移动医保支付“e保家付”平台内置于预装系统的PAD中,接入三合一医保读卡器后实现移动医保支付项1网络配套建设网络配套建设项目配套无线/4G/5G网络建设采购项1接口费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接口对接开发费用项目中前端硬件设备数据健康档案模块对接运营管理平台,健康档案对接,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对接以及聚合支付接口对接。项1第四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7、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同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二)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文件的开启与效力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供应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如有);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7开标会议结束。8、评审程序8.1磋商小组及组成8.1.1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8.1.2磋商小组负责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查评议响应文件,按磋商方法进行磋商,按评审办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8.1.3磋商小组接受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评审报告负责;8.1.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标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8.2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8.2.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确认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8.2.2磋商小组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确认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按无效标有关条款处理。8.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8.3.1对响应文件及所响应内容的技术性能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标项)有关条款处理。8.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或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问的事项,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并要求供应商作书面澄清;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5磋商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服务的技术指标、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程序,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予以淘汰。磋商小组与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统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就价格进行磋商,要求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5.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8.5.5磋商时间及磋商次数视磋商情况而定。8.5.6磋商小组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磋商报告负责。8.5.7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审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9、评审方法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即以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为前提。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成交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商务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政采云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9.2评审标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报价得分和资信商务技术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20分,资信商务技术分80分。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技术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9.2.1报价分(0~20分):9.2.1.1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0%×1009.2.2资信商务技术分(0~80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内容及标准1.1商务供应商基本情况综合实力5根据供应商各项认证证书、综合实力等情况酌情打分。1.2商务供应商基本情况研发能力3应答单位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供应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SO/IEC20000-1:201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18:2019信息安全控制实用规则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不提供不得分。1.3商务供应商基本情况荣誉2供应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表彰)的,提供一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诚信度2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是否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诚信情况酌情评分。3商务项目业绩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合同进行评分,每个合同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证明)4.1商务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支撑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支撑等情况酌情打分。4.2商务服务承诺后续技术支持5根据供应商免费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软件维护、重大活动支持、例行巡检、机构保障、软件平台在线客服及电话)等情况酌情评分。5.1技术技术方案项目需求理解5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建设的需求理解情况及对本项目当前现状的分析和理解情况,并具有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性建议酌情评分。5.2技术技术方案整体设计方案5对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及功能设计进行评定,其中总体技术方案详细可行,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根据现场环境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对方案设计的合理、技术的先进、稳定、安全程度进行酌情评分。5.3技术技术方案系统现状分析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和项目现状分析是否需求理解深刻,现状分析透彻,问题剖析准确,从软硬件系统日常维护服务需求、软硬件系统安装和升级服务需求、紧急故障响应和故障排除服务需求等角度进行酌情打分。5.4技术技术方案实施方案5根据对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确保供货的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方案、工程进度保证措施、工程各阶段自测方案等酌情打分5.5技术技术方案系统演示(演示视频时间总长建议不超过10分钟,提供演示视频U盘一份,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不提供不得分)18运营管理平台应用演示(6分):可选择工单管理、创建订单、生成工单,查看工单信息 、分派医护人员、 抽检完成工单信息、;可选择医护人员管理:认证医护人员、未认证医护人员;客户管理:可创建用户信息并进行编辑管理。用户端应用演示(6分):通用户端可浏览医护项目,可选择相应的医护科目,医护科目内含相关专业服务说明,能够填写患者基本信息与服务需求,需体现患者知情承诺书内容,用户可发起预约。护理端(工作记录仪)应用演示(6分):需满足功能如下。订单查看、待接单界面、查看订单详情、接单、响应订单信息、出发、定位签到、服务照片、执行服务、结束服务并提交完成闭环。5.6技术技术方案所投货物的质量、功能和技术性能5对应招标需求硬件货物部分参数进行对比,根据响应情况及所提供的证明资料酌情评分。6技术质量控制措施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酌情评分。7.1技术技术力量(提供上述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的近三个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拟派项目负责人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计算机软件系统分析员证书、软件高级工程师证书、PMP证书的,每具备一项证书得1分;7.2技术技术力量(提供上述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的近三个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拟派团队人员5根据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数量、专业结构配备酌情评分。10、无效响应文件(标项)原则10.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1.1响应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磋商文件第4.1.2、第4.2.2条至第4.2.9条所列内容之一的;10.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10.1.3经磋商小组审核,供应商的最终结果未能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1.4供应商未对标项进行最终报价的;10.1.5经磋商小组审核,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10.1.6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0.1.7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对过程中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不退还响应文件。5.第五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成交12.1结束后,政采云系统宣布结果。12.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在质疑期内查实成交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2.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12.4《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12.5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违反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磋商承诺,拒签合同或放弃成交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设置。6.第六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YSCG2024007DZ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4]1252号预算金额:393.7942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2.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3.2合同总价款包括项目全部服务完成所包含的所有含税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3.3.1付款手续(1)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时,采购人需审核以下资料:《采购合同》复印件;(2)项目通过初验,正常运行三个月后再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购人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原件、《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3.3.2付款时间甲方将审核后的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允许分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未详之处待中标供应商产生后,根据投标响应承诺完善细化)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1.2“可交付件”指本合同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二次开发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1.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1.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1.5“二次开发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二次开发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1.6“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二次开发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1.7“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1.8“源代码”提供须配套字典说明、代码开发环境配置等内容。第二条软件描述2.1本软件是甲方为而开发的软件。2.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2.3软件系统2.3.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2.3.2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详见采购需求。该软件系统的名称、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乙方谈判响应文件。2.4软件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的要求,应达到正确性、先进性、易用性、开放性、稳定性、访问统计性、高效性、宣传完整性、并发性强、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符合国际标准等的技术指标。2.5服务期及实施地点2.5.1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服务期为1年。2.5.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第三条交付、领受与验收3.1交付3.1.1乙方应在交付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等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3.1.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3.2交付内容3.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3.2.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3领受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但重复此项程序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3次,超过约定次数甲方可解除合同。3.4软件系统试运行3.4.1自软件交付上线运行之日起,甲方拥有45天的试运行权利。3.4.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4.3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甲方可委托乙方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3.4.4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3.5系统验收甲方须在乙方交付试运行后,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技术复杂的项目,组织三人及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或委托检测机构对项目按规定的要求、使用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验收;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或技术简单的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按规定的要求、使用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验收。4.服务要求4.1运维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支持方式为上门服务(采购人另有要求的除外)。4.2成交供应商必须明确承诺达到采购人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节假日,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值班服务。4.3出现故障后,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4成交供应商须免费开放标准化的数据接口,以便整个系统将来升级及扩展。4.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设计满足甲方要求的培训服务,详细说明培训的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培训内容包括软件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实质性内容。第五条违约与赔偿责任5.1交付违约(各阶段)5.1.1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非供应商原因除外),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5.1.2每阶段如延期时间超过20天(非供应商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5.2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5.3其它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1%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4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5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第六条项目变更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6.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6.1.1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6.1.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10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6.1.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通用条款第九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6.2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6.2.1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6.2.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第七条知识产权7.1甲方拥有系统平台和软件的知识产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本软件项目的信息、资料和技术。7.2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7.3甲方有权利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第八条安全保密要求8.1甲乙双方须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密数据的管理,同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8.2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系统平台的安全控制,确保系统平台安全。第九条其它9.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9.2不可抗力9.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9.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9.3任何一方欲改变通讯地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9.4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甲方(盖章):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7.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3、4条内容及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附件5);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7.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附件2:供应商声明书供应商声明书致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YSCG2024007DZ)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磋商活动联合进行响应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响应,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响应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响应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响应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响应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响应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一份。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响应、开标、评标、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6: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附件7);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3.商务响应表(附件9);4.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0):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盖单位公章);5.服务承诺(附件11);6.项目理解;7.项目重难点分析;8.综合服务方案;9.内控管理制度;10.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12);11.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13),人员简历表(附件14),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应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12.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附件7: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序号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源响应文件页码1对应磋商程序及成交原则(报价除外)2……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资质或认证所获资质或认证所获资质或认证所获资质或认证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所获荣誉所获荣誉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与采购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2.本表不允许有负偏离,任何负偏离的行为将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SCG2024007DZ附件10: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 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 日期附件页码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序号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 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 日期合同验收报告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12……注:1、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2、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等资料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公司)承诺,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出 生 年 月文 化 程 度技 术 职 称毕业院校、专业毕 业 时 间现 任 职 务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资格、培训等证书证书号工作简历:本项目职责:注: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专业技术、资 格等备注注: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人员简历表人员简历表姓 名出 生 年 月文 化 程 度技 术 职 称毕业院校、专业毕 业 时 间现 任 职 务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资格、培训等证书证书号工作简历:本项目职责:注: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5);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6);3.报价明细表(附件17);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7.1.附件16: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工作内容单位数量金额1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项1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注:报价明细详见《报价明细表》;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7.2.附件17: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一)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及软件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1居家医护物联网巡诊箱台160 2定制热成像声纹医护工作记录仪台160 3热成像远程智能看护设备(人体传感器)个12 4智能体征监测床垫张12 合计 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表(二)单位:人民币元系统名称功能模块单位数量金额备注运营管理系统医疗机构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项目维护项1运营管理系统护理人员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客户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评估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资讯发布项1运营管理系统订单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工单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订单规则设置项1运营管理系统随访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排班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监管项1运营管理系统警报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账单结算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质量评定项1运营管理系统不安全事件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数据统计与分析项1运营管理系统服务回访项1运营管理系统投诉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智能监测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客户端管理项1运营管理系统系统管理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监管大屏居家医护大数据监管大屏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机构管理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服务监管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服务TOP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四色需求画像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支付分析项1“e护康”大数据驾驶舱工单趋势项1智慧家庭病床监测智慧床垫监测项1智慧家庭病床监测热成像玉盘监测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护理人员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客户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健康档案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评估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随访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订单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工单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排班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服务监管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警报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不安全事件管理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数据统计与分析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服务回访项1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投诉管理项1客户服务中心来电弹屏项1客户服务中心工单管理项1客户服务中心售后管理项1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回访项1客户服务中心预警管理项1客户服务中心主动关怀项1客户服务中心知识库项1客户服务中心在线咨询项1客户服务中心通知公告项1客户服务中心排班查询项1客户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功能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注册和登录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预约医护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我的订单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资讯查看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视频问诊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积分和消费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服务提醒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健康档案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个人信息维护项1潮城健康用户端关联用户项1护理端注册和登录项1护理端订单信息查看项1护理端接单、抢单项1护理端护理记录项1护理端护理文书填写项1护理端护理知识库项1护理端健康档案维护项1护理端不安全事件上报项1护理端医护定位项1护理端视频连线项1护理端一键报警项1护理端服务时长监控项1护理端排班设置项1护理端我的收入项1护理端转诊单项1护理端邀请好友项1移动医保支付“e保家付”平台项1网络配套建设网络配套建设项1接口费项目相关设备及系统接口对接开发费用项1合计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项目编号:YSCG2024007DZ采购人: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三部分响应文件7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服务要求9第五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10第六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第七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1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SCG2024007DZ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4]1252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93.7942万元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所附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服务期为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5.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5.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5.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5.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5.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hainingyongsheng@163.com。5.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CA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87852质疑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73-870173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29897电子邮箱:hainingyongsheng@163.com;邮编:314400质疑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298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89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87852 2采购机构名称: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29897(座机)电子邮箱:hainingyongsheng@163.com; 邮编:314400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卫生健康局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项目(YSCG2024007DZ)4最高限价393.7942万元5服务期限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项目验收后免费服务期为1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8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10电子标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11磋商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3程序及成交原则详见第四部分14履约保证金无15是否提供样品否1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7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合同部分。1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 (服务类)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1网上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22响应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递交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 CA 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2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3-87292037邮政编码:314400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24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2“供应商”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3“采购人”指海宁市卫生健康局。1.2.4“产品”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1.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1.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4特别说明1.4.1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1.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本项目将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期限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其他信用信息将在诚信分值中予以体现。1.5质疑和投诉1.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5.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处理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1.6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特别说明1.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7.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磋商文件的释疑和更正2.1磋商文件的释疑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要求进行解释的,请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做统一答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2.2磋商文件的更正磋商文件如有更正,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更正公告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更正公告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3踏勘现场供应商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第二部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4.1资格文件:4.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4.1.2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4.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4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1.6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4.1.4、4.1.5条内容及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附件5);4.1.7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4.1.8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2资信商务技术文件:4.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6);4.2.2评分对应表(附件7);4.2.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4.2.4商务响应表(附件9);4.2.5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0):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2.6服务承诺(附件11);4.2.7项目理解;4.2.8项目重难点分析;4.2.9综合服务方案;4.2.10内控管理制度;4.2.11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12);4.2.12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13),人员简历表(附件14),拟派项目实施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应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2.1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文件:4.3.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5);4.3.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6);4.3.3报价明细表(附件17);4.3.4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要求4.3.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文件如有更正,《首次报价一览表》须按更正要求作相应修改。4.3.2响应文件采用中文编写,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3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标项,供应商须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人工费、项目执行经费、利润、保险、税费、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含税费用,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4响应文件每个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要求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保管。5.3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予以拒收。6.投标无效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1资格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采购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7条所列内容之一的;6.1.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1.3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1.4资格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1.5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6.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6.2在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2.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6.2.2供应商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6.2.3技术商务文件缺少《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的;6.2.4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而供应商未提供该产品相应认证证书或截图的;6.2.5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2.6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2.7技术商务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2.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6.2.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2.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2.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3.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3.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的;6.3.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的;6.3.5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3.6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6.3.7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3.8供应商拒绝按采购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6.3.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4.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招标要求一、项目背景在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日益严峻及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背景下,国家卫健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要求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的通知》(浙卫发〔2021〕24号)也明确要求针对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等重点人群,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海宁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意见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卫健委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开展“数智助老健康惠老”居家医养结合全流程服务试点工作。围绕依托县域医共体相关医疗机构及社会组织医疗、康复、养老、护理“四位一体”服务输出能力,聚焦居家老人(下不了床,出不了门)的医养结合刚性需求,通过搭建居家医护全流程监管数字化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并行、最安全最放心的居家医护服务新模式。海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也印发了《海宁市“数智助老健康惠老”居家医养结合全流程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海老工委办〔2021〕3号)。二、建设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的“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要求。海宁市对照共同富裕系统总体框架,找准“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跑道,聚焦居家老年人医护服务迫切需求,通过数字化改革打通机构医疗资源向居家服务输出的路径,充分利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数字化理念,充分借助“紧密型医共体特色”和“居家医护全流程监管”,建设海宁特色的居家医护数字化服务平台,着力破解这一特定群体享受更均等、更可及、更安全的居家医疗服务资源的堵点难点,努力实现医疗资源均等化目标。三、功能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海宁市“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包含一套运营管理系统、一套呼叫中心系统,一套全流程监管系统,一套数字驾驶舱系统以及接入“潮城健康”、定制化工作记录仪,物联网巡诊箱健康巡检系统。主要建设需求有以下内容:(一)聚焦居家老人需求画像,构建便捷服务体系一是创建居家老人“四色管理”数据库,以居家老人医护服务需求为导向,整合分散于卫健局、医保局以及医疗机构内的公共卫生部门重度两慢病老人、出院老人病历数据资源以及长护险失能老人数据,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上门初筛和数据的二次匹配,设计开发相关数据库及相应数据处理的模型算法,按照需求等级划分为“红橙黄蓝”的居家老人四色需求数据画像。二是搭建线上、线下群众居家医护服务需求申请通道,线上搭建居家医护服务用户端入口,线下设置400服务热线及医共体机构内“e护康”导诊宣传,方便居家老人服务下单。三是费用结算多元统筹。创新打造以“医保家付”为支付核心、长护险为重要依靠、财政补助为特定兜底、养老服务补贴为有效补充的“一核心三统筹”多元化支付体系,实现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项目当场结算,医保以外自费部分在线支付。(二)聚焦居家老人支撑难点,构建要素保障体系一是搭建“e护康”指挥调度中心及数字调度室平台。基于省IRS系统和海宁市“健康大脑”,细分居家需求评估、分类分级服务、溯源记录等12个二级任务和四色需求画像、支付结算、考核评价等20个三级任务,建成集服务派单、过程监管、数据集成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e护康”平台。二是构建“3+1”级县域医共体居家医护服务体系。构建以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为引导、县域医共体三级医疗机构+社会医疗机构为主体、互联网技术创新中心为辅助的大数据智能化医护服务体系。即以海宁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中心医院三个医共体牵头单位作为三个服务中心,延伸下属14家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护理站)等社会办医机构为补充,实现“家庭医生”“护士”“康复师”“护理员”的资源统筹调配和分层分级分类的居家医护服务。三是贯通共享需求数据。全面梳理数据需求和数源系统,打通卫健公卫、医疗机构HIS、医保长护险、数源系统,集成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慢性病、术后康复、残疾等老年人数据。(三)聚焦居家老人服务痛点,构建安全放心体系一是事前实施资质认证。对参与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的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资质双认证。同时,对老年人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医生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家庭医生物联网巡诊箱对老人进行首次评估、平台建档,确保服务对象符合相关要求。二是事中落实全程监测。1、研发“热成像+声纹工作记录仪”,将实时定位、服务签到签退、服务照片、服务热成像等数据实时同步至调度室,做到服务全过程有监测、可追溯。2、家属通过用户端远程查看医护实时服务热成像视频,确保服务最安全,家属最放心。3、设置一键报警通达功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应急情况,切实保障医疗安全、防范执业风险。三是事后开展多维评价。实行服务双向评价,服务对象、医务人员分别对上门服务情况和“e护康”平台开展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卫健、医保部门结合家属反馈及调度室座席人员研判,对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持续提升服务整体效能。4.其他(一)本项目中定制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享有;(二)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提交给采购人;(三)涉及接口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国家共享相关规定要求,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项目建设部门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四)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五)本项目新增的定制开发产生的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六)为保障本项目正常实施,期内提供实时的技术支持。支持方式为驻点:技术服务人员驻点响应时效要求: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电话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24小时内技术人员基本解决故障;节假日期间安排提供不间断值班服务。五、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时,采购人需审核以下资料:《采购合同》复印件;(2)项目通过初验,正常运行三个月后再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货款结算手续,采购人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原件、《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六、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打七折收取: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e护康居家医护服务应用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