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务车辆招标变更公告(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4)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务车辆购置项目参数更正公告(2024年第133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4-199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务车辆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应采购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作如下更正:
1.SUV参数:长×宽×高(mm)更正为:≥5000×1961×1773(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
2.MPV参数:长×宽×高(mm)更正为:≥5212×1893×1823(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
更正日期:2024年5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号
联系方式:0891-6629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城关区江冲路15号
联系方式:0891-663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美曲桑
电 话:0891-6637788
 五、附件:招标文件(GZFCG2024-19934)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务车辆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4-19934采购代理机构: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日期:2024年4月 目录第一章询价邀请-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5-第三章响应文件的提交-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9-一、封面-9-二、响应函-10-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2-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6-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7-十、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情况-18-十一、报价一览表-19-十二、响应分项报价表-20-十三、主要标的信息-21-十四、技术参数对照表-22-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23-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4-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25-第六章评审方法-29-第七章合同书格式-31-1.第一章询价邀请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受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FCG2024-19934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务车辆购置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1,740,000.00元二、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4月30日0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5月11日00:00(北京时间);2.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3.方式:在线获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开启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09:5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3.方式:在线提交响应文件;4.询价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五、采购人信息1.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号3.电话:0891-6629040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3.项目负责人:晋美曲桑4.联系电话:0891-6637788八、其他补充事项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商品、快递包装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38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仅对响应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定义: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CA锁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上传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加密文件)。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询价公告载明的时间参加询价活动。响应人应当提前做好浏览器、CA驱动安装等准备,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工作。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标人员及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评标系统操作手册》。5.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⑴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参加询价活动的。⑵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的。⑶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⑸经确认响应人上传系统为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6.响应人未在询价结束前提出疑义的,视同其认可询价过程和结果。7.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7.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7.2“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进行签字、盖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也可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加盖电子公章。2.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各响应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我中心对该项目实施询价采购,为顺利实施本次政府采购,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响应人须知”,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组成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内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二、参加响应的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有关栏目,响应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得低于询价通知书要求;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会导致报价被拒绝。三、响应报价应包括运输、调试、安装、技术指导等所有费用。四、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相应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否则会导致报价被拒绝。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也可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加盖电子公章。五、参加响应的供应商须承诺产品质量、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对未作出售后服务承诺的或未对售后服务条款响应的,会导致报价被拒绝。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有误导、虚假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六、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数额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其缴纳方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予以退回。七、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日内,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提供货物。八、验收、付款方式:卖方不得擅自拆封原厂商包装,卖方在规定时间内送货至使用单位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九、响应文件组成:1.封面2.响应函;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报价一览表;6.响应分项报价表;7.技术参数对照表;8.中小企业声明函;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资格证明文件⑴营业执照;⑵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交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十、评审标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十一、询问、质疑、投诉1.询问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以书面形式提出。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⑴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3个工作日;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⑵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⑶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3.第三章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响应流程1.响应方式采用网上响应,流程如下:响应人须在需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后进入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项目关注操作。Ca锁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服务中心”-“联系我们”-“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CA锁各地市办理人员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办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页面,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登录“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完成点击左侧“关注项目”右侧显示为发布的采购公告信息,右上角可以进行项目检索,对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关注”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点击左侧“我的投标项目”右侧显示为所有参与项目信息列表,点击“进入”按钮为该项目的管理界面,需要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并上传等操作(在响应过程中存在技术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921122)。本项目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远程解密,响应人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参加询价活动。同时,满足本询价通知书关于响应的其他要求后,方可完成响应。2.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目可查看已响应项目信息。二、响应截止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人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拒绝接受。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有效期(60天)终止之前,响应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1.一、封面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包号(如有)项目编号:响应单位:日期:4.2.二、响应函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响应邀请,(姓名、职务)经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响应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询价通知书,已完全明确询价通知书中告知的全部内容;3.响应方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本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之日起60天;5.我公司以非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6.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7.在响应过程中,响应方以提前报备或用其它不良手段阻止预成交人获得货源的、在响应采购活动过程中响应方放弃响应的,愿意接受贵中心作为不良行为公示处理;8.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向询价人提供不真实文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有关情形的,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接受处罚。9.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0.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名称(盖章):日期:4.3.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4.4.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本人(法人姓名)系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响应,并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电话:4.5.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6.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7.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8.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9.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提交具备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材料(格式自拟)。4.10.十、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情况说明: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4.11.十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总报价(元)大写:小写: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价格应按照“响应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格式、内容和签章、盖章必须完整。4.此表中,响应总报价应和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5.《报价一览表》中所填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4.12.十二、响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交货期货物名称………………………………合计大写: 小写: 备注:响应人应当按照《响应报价表》,列出详细的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及总价等信息。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4.13.十三、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货物名称2备品备件(如有)3专用工具(如有)4安装、调试、检验(如有)5培训(如有)6技术服务(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注:1.如果响应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可填写一份该表。2.投标产品无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视为不合格标。4.14.十四、技术参数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询价规格响应规格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不能确定)说明(如不能确定,请在该栏作出说明及调整的理由)备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人(盖单位章):日期:4.15.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企业类型应当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如有多个标的,按实际标的数增加标的信息。企业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制造商所属行业为工业。4.16.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5.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一、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名称车型参数数量备注1轿车1级别中型车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2能源类型油电混合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3长x宽x高(mm)≥4988×1875×1470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4排量(L)≤1.8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5发动机最大扭矩(N·m)≥258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6电动机最大扭矩(N·m)≥280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7变速箱E-CVT无级变速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8进气形式涡轮增压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9环保标准国VI b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10 电池类型三元锂电池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11轮胎规格尺寸≥225/55 R171辆最高限价:18万/辆1轿车12行车记录仪内置高清1辆最高限价:18万/辆2SUV1级别中型SUV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2能源类型汽油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3长x宽x高(mm)≥5000×1961×1773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4排量(L)≤3.0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5发动机最大扭矩(N·m)≥378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6轴距(mm)≥2950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7变速箱8挡自动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8进气形式涡轮增压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9环保标准国VI b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10整备质量(kg)≥2005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11轮胎规格尺寸≥255/60 R191辆最高限价:25万/辆2SUV12行车记录仪内置高清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1级别中大型MPV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2能源类型汽油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3长x宽x高(mm)≥5212×1893×1823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4排量(L)≤3.0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5发动机最大扭矩(N·m)≥400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6轴距(mm)≥3088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7变速箱8挡自动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8进气形式涡轮增压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9环保标准国VI b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10整备质量(kg)≥2150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11轮胎规格尺寸225/55 R181辆最高限价:25万/辆3MPV12行车记录仪内置高清1辆最高限价:25万/辆4越野车1级别中大型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2能源类型汽油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3长x宽x高(mm)≥5056×1964×1780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4排量(L)≤3.5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5发动机最大扭矩(N·m)≥350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6轴距(mm)≥2863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7变速箱9挡手自一体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8进气形式涡轮增压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9环保标准国VI b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10整备质量(kg)≥2095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11轮胎规格尺寸≥235/55 R202辆最高限价:45万/辆4越野车12行车记录仪内置高清2辆最高限价:45万/辆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包装费、运输费、税费、质保期内维护所需人工费及配件费、办理牌照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等,为最终报价、为交钥匙价。除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3.交付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0号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4.付款方式: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采购人在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0%。在中标人提供合同内全部货物首保服务并经中标人书面申请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尾款(无息)。5.中标人交付的车辆必须是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部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检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6.中标人交付的车辆必须有合法上牌手续,中标人负责完成上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7.售后服务要求:①车辆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②保修范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质量原因引起的动力系统、车身结构、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故障享受免费保修服务。③保修条件:车辆正常使用和保养、符合制造商规定的保养周期和项目,不受人为损坏等因素影响。④免费保养期限:自提车之日起,三个月或5000公里免费首保,以先到为准。⑤免费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机油、机滤、空气滤清器、刹车片等常规维护项目,具体保养内容以制造商的保养手册为准。⑥中标人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车辆使用、保养、故障处理等方面的问题。8.采购合同以采购人提供模板为准。说明:1.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2.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技术参数仅为参考,响应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更优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6.第六章评审方法一、组建询价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建询价小组。二、组织询价采购活动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采购活动,响应人不足3家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2.响应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现场解密,询价小组登录评标系统查看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响应人名称、响应价格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报价一览表要求为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询价采购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各响应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4.响应人代表对询价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5.询价小组对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进入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6.询价小组对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产品质量和配置、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投标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7.第七章合同书格式(仅供参考)询价编号:(参见询价通知书)包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购置项目货物名称:(参见询价通知书)买方:卖方:(公司名称)签署日期:20年月日合同书(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参见询价通知书)(货物名称),经(询价代理机构)以号询价通知书在国内(公开/邀请)询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公司名称)(卖方)为成交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⑴本合同书⑵成交通知书⑶协议⑷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⑸询价通知书(含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参见公司响应文件)数量: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分项价格:详见分项报价表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⑴本合同没有预付款。⑵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即人民币元整,¥元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请以响应文件为准)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买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20年月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卖方: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20年月日(此处空着,当面填写):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税号:购销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包括技术说明、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实施和安装调试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9“天”指日历天数。1.10上述术语的具体内容须与响应文件一致。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承担的给予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交货方式及包装要求4.1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付款条件按询价通知书约定,询价通知书无约定的符合如下条款方可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政府采购中心按合同规定审核后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付款计划付款。5.2.1发票;5.2.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5.2.3装箱单;5.2.4用户单位验收合格证明5.3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全部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进行验收,具备5.1规定的条件后支付90%货款,全部设备或货物正常运转1年后凭甲方终验报告再付10%货款,并无息退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卖方三年之内不主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甲方有权上缴国库,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付款方式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6.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随时提供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图纸等文件。7.质量保证7.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开发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能够正常调试运转。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7.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故障,包括潜在的故障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应针对故障做出响应。7.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7.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系统开发完成通过最终验收起不少于(请补充)个月。质保期须与响应文件一致。8.检验和验收8.1在交货前,成交人应对货物的系统功能及相关软件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测试,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8.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根据系统开发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8.3买方有在系统开发及安装调试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9.索赔9.1如果成交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在第7.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9.2在根据合同第7条和第8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9.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9.2条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延迟交货10.1卖方应按照“技术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0.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1.违约赔偿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3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2.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2.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3.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4.合同争议的解决14.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15.违约解除合同15.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5.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5.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5.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5.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5.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5.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5.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6.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转让和分包17.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载明。18.合同修改18.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9.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2.合同生效和其它22.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22.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技术参数表3)交货时间及交货批次4)服务承诺22.3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1.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公司名称)2.交货方式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3.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4.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随时提供将技术方案及辅助资料、手册、图纸等文件。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未被授权的拆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5.2保修期后,乙方提供有偿服务,适当收取零配件和服务费。乙方收取的零配件价款或服务费不得高于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通行价格。6.检验和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进度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7.索赔: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尾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3天内。附:分项价格表(必须同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人名称:(公司名称)(盖章)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总价附:技术参数表响应人名称:(公司名称)(盖章)(请附响应文件相关内容)参考样表: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1234附:质保、售后服务等内容(请附响应文件相关内容)9.质保和售后服务:针对此次响应产品提供自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年免费质保,终身免费技术支持。提供7×24×365免费保修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4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设备故障24小时内排除不了的,提供备用车供贵方使用。所投产品过保后,提供终身免费维修,只收取相应的零件成本费用,免收人工费、上门费。服务热线:技术工程师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联系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