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 打印机招标变更公告(长春市公安局2024)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4-04-004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因未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更正信息,导致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人:才警官
联系电话: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B座2119室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431-8272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帆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移动自驱式更正公告.pdf277.2K

5月7日(更正稿)移动自驱式警务工作站招标文件.doc8.3M

更正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4-04-00435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回采购公告回采购文件口采购结果更正内容:1、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现变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7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如因未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更正信息,导致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联系人:才警官联系电话:0431-88907337项目管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B座2119室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431-827203333.项目联系方式20102联系人:杨帆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扫描全能王创建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M-2024-04-00435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14第四章合同条款27第五章采购需求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M-2024-04-00435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991.6650万元5、最高限价:991.6650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止;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填写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ledaac705fda12edb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电子化平台客服热线:95763。或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3.CA锁办理网址: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4.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联系人:才警官联系电话:0431-889073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B座2119室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431-82720333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431-82720333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986565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联系人:才警官联系电话:0431-8890733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B座2119室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431-827203333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M-2024-04-00435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澄清,但应在距投标截止日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地址:纸质文件提交至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版文件(word版)传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45060406@qq.com)。联 系 人:杨帆,联系电话:0431-827203331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1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16投标保证金1、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695 号》文件要求“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全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及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不收取保证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情况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45060406@qq.com。2、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按规定收取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以转账、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45060406@qq.com,标书内附复印件。4、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将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标书内附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账户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0710755011015200004977咨询电话:0431-827203336、注意事项:(1)保证金存款凭证或保函担保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予以办理,以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核对,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投标保函未由采购代理公司保管而影响投标人的投标事宜。1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今。18投标文件数量1.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投标文件1份(此投标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2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投标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递交地点: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副本4份”等字样2、其他要求: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符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20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5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专业配置要求,由招标人代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3采购预算991.6650万元24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991.6650万元(各分项投标报价均不能超过分项采购预算,分项采购预算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工资、福利、保险、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25合同方式以实际合同为准。2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27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8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投标人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电子投标文件以“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三、电子投标文件中反应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四、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投标。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电子化平台客服热线:9576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公司所有。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2.1“采购人”是指:长春市公安局。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3.1应符合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全部要求。3.2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由潜在投标人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潜在投标人应在1日内确认已收到该答复,未回复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已经收到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3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1.2.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设备的相关资料非中文文本无效)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请投标人按以下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4)投标保证金(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部分(8)资格审查资料(9)其它材料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8.1.2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应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8.1.3“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注:未按照以上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可能导致被否决其投标。9、投标报价9.1报价原则:执行招标文件规定。9.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包含用工劳务费、管理费、税金,预算费用可依据实际发生情况为准。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0.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0.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10.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退还保证金。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投标人可忽略此项)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方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3.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3.4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14、投标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4.2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14.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2份,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31.4.四、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15.2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时,将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5.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15.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5.5按照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5.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5.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7、评标17.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物,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9、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9.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19.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51.6.五、中标与合同20、中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1、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21.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幅度内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2、签订合同22.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2.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保密和披露23.1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3.2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4.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5、中标服务费:2.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格要求投标文件内附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信誉要求1、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1.1.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3投标有效期90天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5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3投标有效期90天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5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1.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1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一)价格评分(30分)1价格评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30注: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0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指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在计算报价得分时,按照该单位投标报价下浮10%进入报价分计算。(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对于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3%的价格加分。3、对于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3%的价格加分。30(二)技术评分(60分)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6分,▲为重点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非▲为普通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362产品设计及性能对投标车辆安全可靠性、先进性等设计方案进行评价,优者得6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方案;62产品设计及性能制造商注重产品性能的验证,建设功能齐全的整车试验场,保证车辆出厂验收质量优者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投标时提供试验场鉴定报告,以及制造商试验场地照片以及试验场地试验功能规划图。53质量保证能力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①运行流程清晰明确,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完善全面,可行性非常强的,得7分;②运行流程较为清晰,保证措施较为可行,基本全面,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③运行流程不合理,保证措施不全面,不够完善,得1分;④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7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或制造商在工业企业领域质量可靠性高,车辆质量管理及创新方面得到主管部门认可,获得国家工业信息化部认定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得3分;获得省级质量荣誉认可的得2分;获得市级质量荣誉认可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或制造商经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认定售后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达到五星级及以上标准得1分,五星以下或没有不得分;投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经综合评审达到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七星级及以上认证(卓越)得1分,七星以下或没有不得分;投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经综合评审达到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十二星级及以上认证(服务能力持续有效验证)得1分,七星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以上认证同时具备3项得3分,具备其中1项得1分,不具备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三)商务部分(10分)1企业信誉投标人或制造商在汽车工业领域的出色表现和突出贡献,首批荣获“中国工业大奖”殊荣的汽车企业得2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服务质量及信誉投标人或制造商坚持质量第一、坚守质量诚信,抓好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国,连续5年及以上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的得3分,连续1—4年获得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证明文件或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3售后服务对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系统、服务人员、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无不得分。5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采购的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报价评审表: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纠正计算错误小微企业价格优惠监狱企业价格优惠是否低于成本参与评标价格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增加(十)减少(一)扣除10%扣除10%是否低于成本参与评标价格1.3.2.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价格分加分:(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4)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5)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评加审。(8)价格扣除的依据:第(1)至(4)条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5)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第(6)条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第(7)条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第(5)条与第(6)条、第(7)条政策不能叠加扣除。(9)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4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3名,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推荐顺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合同条款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注: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超过总采购预算:991.6650万元,也不能超过各分项采购预算(各分项采购预算在参数表中已标注),如投标报价超过任意一个采购预算,将被视为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一、参数:自驱式警务工作站参数序号系统分类设备名称标底参数数量单位价格/元总价/元1车辆底盘(采购预算:6401214元)基型车▲长*宽*高(MM):≥9000*2450*3200▲发动机: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KW):≥155KW▲排量:≥5L▲燃料箱容积(L):≥150L转向系统:整体式动力转向器,方向盘上下前后可调地板结构:平地板结构悬架系统:多片簧变速器:国产变速箱▲轮胎:不低于9R22.5止轮块:2个止轮块灭火弹:装3个自动灭火弹(发动机仓)灭火器:2个2kg灭火器侧窗配置:深灰色中空司机椅:三点式安全带,带减振功能车门及门泵:气动单扇外摆门整车灯具:整体式前大灯,分体式后尾灯▲发动机进气预热:发动机进气预热车桥:前鼓后鼓▲取暖装置:独立水暖,两壁挂四盒式散热器供电系统:6-QW-195MF 2/28V,180A发电机*217辆1车辆底盘(采购预算:6401214元)基型车▲长*宽*高(MM):≥9000*2450*3200▲发动机: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KW):≥155KW▲排量:≥5L▲燃料箱容积(L):≥150L转向系统:整体式动力转向器,方向盘上下前后可调地板结构:平地板结构悬架系统:多片簧变速器:国产变速箱▲轮胎:不低于9R22.5止轮块:2个止轮块灭火弹:装3个自动灭火弹(发动机仓)灭火器:2个2kg灭火器侧窗配置:深灰色中空司机椅:三点式安全带,带减振功能车门及门泵:气动单扇外摆门整车灯具:整体式前大灯,分体式后尾灯▲发动机进气预热:发动机进气预热车桥:前鼓后鼓▲取暖装置:独立水暖,两壁挂四盒式散热器供电系统:6-QW-195MF 2/28V,180A发电机*217辆2网络办公系统(采购预算:149600元)高清电视32寸高清液晶电视,含HDMI、网络、USB等接口17台3网络办公系统(采购预算:149600元)网络适配系统8个10/100M/1000M自适应RJ45端口17台4 网络办公系统(采购预算:149600元)多功能一体机具备打印、复印、扫描功能17台6网络办公系统(采购预算:149600元)接口板定制,根据系统需求进行配置,包含电源接口、网络接口(公安网、视频专网、公网)等,包含市电输出接口3个(五孔插座)17套7广播宣传系统(采购预算:347990元)车外功放1、额定功率:≥150W2、输出方式:70V,100V,4-16Ω3、频率响应:50-16KHz(+1dB, -3dB)4、总谐波失真:1KHz时0.5%,1/3输出功率5、需具有过热、过载、短路等保护措施17套8广播宣传系统(采购预算:347990元)有线话筒配合功放朝车外喊话17套9广播宣传系统(采购预算:347990元)防水音柱用于车外音频宣传播放34件10广播宣传系统(采购预算:347990元)站外显示屏▲1、P3全彩LED显示屏,≥1280*800mm ,可显示字幕及视频图像2、亮度≥5000cd/㎡3、使用寿命:>100000小时17套11广播宣传系统(采购预算:347990元)前后路牌LED液晶字幕屏,前后路牌,可远程控制编辑字幕17套12广播宣传系统(采购预算:347990元)站外显示系统1、P10单红LED字幕屏2、使用寿命:>100000小时34套13警示照明系统(采购预算:74290元)频闪灯方形爆闪灯,每组红蓝各一17套14警示照明系统(采购预算:74290元)警报器功率不小于100W,含爆闪灯控制模块17套15警示照明系统(采购预算:74290元)车外照明车外LED场地照明灯,12V,长条形,18W85件16警示照明系统(采购预算:74290元)车内照明车内LED照明灯17套17警示照明系统(采购预算:74290元)CO报警器1、适用气体:一氧化碳(CO);2、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3、报警设定值:150×10-6(体积分数);4、环境条件:-10℃~55℃,相对湿度≦95%RH ;5、响应时间:<30秒;6、恢复时间:<30秒;7、报警方式:声光报警;8、报警音量:≧70dB(正前方1米处);17套18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充逆变一体机1、纯正弦波,额定功率≥3000W2、总谐波失真率:<2%3、输出功率因素:1.04、保护功能:过载保护、过温保护、短路保护、电池低压保护等17台19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服务蓄电池12V,100AH,用于紧急设备供电使用17套20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配电箱集中式电源管理系统,含电源漏电保护、开关、电源电压电流显示等,开关分别控制空调、设备用电等;配电盘面板为数控机床加工,表面喷塑处理17套21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直流电源采用一体化设计,为车内照明等直流双电源设备供电1、具有短路、过载、过压、过温等自保护措施;2、内置直流风扇强制风冷散热;3、可承受300Vac浪涌输入5秒和5G振动测试;4、电压调整范围:DC10~13.5V;5、工作温度:-25~70℃,工作湿度:20%~90%RH;6、电磁兼容发射和抗扰度:符合EAC TP TC 02017台22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全车接地系统含接地桩、接地线,静电地拖17套23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防雷系统1、电源防雷,最大放电电流40KA(8/20μs),最大持续工作电压275Vac;2、满足GB18802.1《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器性能》的要求17套24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车内各开关、插座定制车内开关、插座、PDU、辅材等17套25供配电系统(采购预算:232050元)电源线缆盘手提线缆盘,含约30米线缆及电连接器17套26生活辅助系统(采购预算:396106元)温度调节系统1、车载顶置式空调/220V、50Hz;▲2、制冷量:≥3500W;制热量:≥3500W; ▲3、最大制输入功率:≤1500W;51套27生活辅助系统(采购预算:396106元)微波炉台式微波炉,额定电压:220V,容量:≥20L尺寸(宽*高*深)mm≥450*370*280功率≥700W17台28生活辅助系统(采购预算:396106元)电磁炉可进行蒸煮、煎烤等烹饪作业尺寸≥350*280*60mm功率≥2200W额定电压:220V17台29生活辅助系统(采购预算:396106元)冰箱▲1、额定容量:≥42L▲2、噪音水平:≤37dB3、具备杀菌净化功能4、尺寸(宽*高*深)mm≥450*500*4705、额定电压:220V17套30生活辅助系统(采购预算:396106元)饮水机自动上水电热水壶(配纯净水桶≥7.5升)尺寸≥250*180*240mm电压(V/):220±10%功率(W)≥135017套31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内饰莱茵白色内饰基调,所用材料满足国标环保、阻燃要求17套32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茶水柜茶水柜,木质免漆,尺寸≥1250*680*570mm17套33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吊柜免漆板制作,上掀门形式,尺寸≥2000*350*350mm17套34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隔断型材骨架≥40*40mm,木质软包装饰,木质免漆门,门洞尺寸≥1800*65017套35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圆凳可升降圆凳,供给车内工作人员使用,行车时拉带固定17件36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办公椅专用办公座椅,可旋转,可升降34件37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电器设备柜木质免漆,尺寸≥1350*700*950mm17套38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标准机柜及减震标准19英寸机架,表面喷塑,含安装件、减震等(含警务工作站自带机柜、智慧管理系统预留机柜位、联通网络设备机柜位、客户要求预留机柜位)17套39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卧铺▲2人位卧铺,带软质床垫,上铺可翻转,尺寸≥2000*650mm17套40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长条沙发定制长条沙发,PVC面料,尺寸≥2000mm17套41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电动遮阳棚▲定制电动遮阳棚,面料表面涂防水涂层处理,遮阳篷展开时,抗风力达到6级,尺寸≥3000*2500mm17套42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支腿驻车时对车辆进行调平及支撑作用17套43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围栏车辆停放后,对车辆裙边以下进行遮挡17套44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办公家具木质免漆,包含办公桌、茶水柜、文件柜等,木质免漆,包含办公桌、机柜装饰,办工桌尺寸≥4000*700*750mm17套45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警用装备存放设备▲定制专用警用装备架智能装备柜,包含智能柜门禁,尺寸≥1200*500*1200mm(具体尺寸根据最终存放装备确定);钢制装备架,可存放日常值勤警用装备,取用方便快捷,根据存放装备合理设计17套46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地暖系统▲石墨烯电加热地暖,电压220v交流,功率≥1200W,结合其他供暖设备满足室外-20℃的环境下室内温度达到20℃,17套47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地板▲石墨烯电加热地暖专用木地板,材料的阻燃特性应符合GB8410-19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规定,材料的环保性还需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7套48车体改制(采购预算:2244000元)前保险杠钢制保险杠,外观威猛大气,抗冲击17套49其他(采购预算:71400元)电器辅材含各类线束、接头、插接件等1、信号线缆及辅材应采用国内知名品牌;2、网线采用UTP超五类双绞网线,导体线芯采用99.99%高纯度4N无氧铜,衰减小、损耗小、传输速率高;3、HDMI成品线采用高密度屏蔽编织设计,导体线芯采用99.99%高纯度4N无氧铜,插头采用纯铜无磁性24K镀金插头,图像分辨率不低于4K*2K(1080P4倍)17套50存放地点整改项目路面硬化及找平对警务工作站存放地点路面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地情况,对需要硬化及找平的路面施工整改,数量根据实地情况确定22套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价格含在基型车中51工艺要求及试验能力喷涂工艺▲为保证投标产品喷涂效果始终如一,漆膜均匀,要求制造商拥有机器人全自动喷涂生产线工艺。(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7套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价格含在基型车中52工艺要求及试验能力防腐工艺▲制造商具有优良的阴极电泳防腐工艺、可保证车辆的防腐效果,采用进口整车阴极电泳防腐技术处理,保证8-10年防腐效果。(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7套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价格含在基型车中53工艺要求及试验能力焊接工艺▲为保证产品质量,制造商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焊接工艺先进,采用集中供气、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质量牢固,焊接水平达到国际焊接质量体系标准ISO3834。(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7套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价格含在基型车中54工艺要求及试验能力试验能力▲为保证车辆性能可靠,要求制造商具有良好的整车试验能力。具备整车强化全路况道路模拟试验台,将车辆市场问题提前解决,保证车辆上市后性能稳定。(提供整车道路模拟机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试验台图片)。"17套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价格含在基型车中55改造现有站改造5台现有警务工作站改造,只负责安装,不提供设备(包含摄像头、智慧管理系统、车台等设备的安装,不提供设备)。5套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价格含在基型车中二、功能介绍:移动警务工作站主要由底盘、车身系统、生活保障系统、电气系统等组成,在城市环境下可用于现场办公、卡口、宣传、便民服务等功能。设置地暖、220V交流电、空调、室外滚动显示屏、室外彩色显示屏、办公桌椅、装备架、室外800万星光级网络监控摄像头、警务站标识、6人以上单警智能装备柜、室内显示屏、一张高低床、工作区、生活区、装备区;配备微波炉、冰箱、饮水机,满足执勤人员长时间在外执勤的就餐需求;配备市电空调,保证办公环境的舒适性,从而保正办公效率;配备办公桌椅,满足至少2人的办公需求。三、参考图片1.实景外观参考图:爆闪灯警戒球机车项监控摄LED液晶字幕警戒球机屏(单红)像头800像素移动服务章长春公安POLICELED液晶字幕车项监控摄屏(单红)像头800万级警戒球机LED显示屏(彩色,1600*960)移动服务室POLICE长春公安POLICE长春公安2.内饰参考图:车顶监控摄像LED液晶字幕车顶监控摄像头警戒球机空调头800万像素屏(单红)800万像素警戒球机1111空调LED液晶字幕屏(单红)休息铺(上铺可折叠)智能装备柜室内摄像头办公位(2人)吊柜办公位(2人)E打印机生活区(微波炉、冰箱等)灭火器柜标准机柜便民沙发上车门智能装备柜办公位(2人)吊柜打印机休息铺(上铺可折叠)便民沙发标准机柜灭火器柜生活区(微波炉、冰箱等)效果图仅供参车依据!休息铺(上铺可折叠)显示器(32寸)办公位(2人)吊柜智能装备柜打印机生活区(微波炉、冰箱等)室内摄像头灭火器柜标准机柜便民沙发效果图仅供参考,不作为下单和交车依据!休息铺(上下)智能装备柜室内摄像头办公位(2人)标准机柜生活区(微波炉、冰箱等)生活区(微波炉、冰箱等)生活区(微波炉、冰箱等)灭火器柜室内摄像头隔断门灭火器柜室内摄像头标准机柜办公位(2人)吊柜隔断门打印机便民沙发灭火器柜效果图仅供参考,不作为下单和交车依据!便民沙发灭火器柜隔断门电磁炉微波炉饮水机上下铺(上铺可折叠)冰箱效果图仅供参考,不作为下单和交车依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9.119.2.目录19.2.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9.2.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19.2.3.三、开标一览表19.2.4.四、投标保证金19.2.5.五、技术规格偏离表19.2.6.六、商务条款偏离表19.2.7.七、技术部分19.2.8.八、资格审查资料19.2.9.九、其它材料19.2.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按约定的合同方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合同履行期限2项目负责人3投标有效期90天4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5服务内容及要求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投标保证金(有/无)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分项报价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分项报价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分项报价表应按开标一览表做出调整。4、“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或产地数量及 单位 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总价(元)注:1.以上报价含生产制作、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2.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此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3.投标人按采购需求及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明细表)逐项列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元;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后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银行进账回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依据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规定,对于诚信良好的投标人可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缴纳证明。2、信誉良好的投标人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但须在此处提供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截图。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况、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5.“是否偏离”栏目,投标人据实选择填写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在“备注”栏目填写证明偏离情况的技术证明资料中该项技术指标的明确位置(例如:见投标文件第几页第几段/第几行)6.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所提供的参数,不允许全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提供的文字及区间数值,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质量保证、违约赔偿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七、技术部分注: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及内容八、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 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 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 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投标人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招标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招标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处罚。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三)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投标单位全称)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备注:以下情形不适用信用承诺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四)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并附人员相关证件。(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2021年起至今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九、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标段监理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提供(如果是,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自驱式街面警务工作站 打印机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