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招标变更公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PSX24C00009)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PSX24C00009)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5月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X24C0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5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更正日期: 2024年5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廖娟
采购人电话:023-78842223
采购人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街2号国土资源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京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远杭
代理机构电话:1337262626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爱都会国际广场3栋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远杭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72626260
五、附件
更正通知.docx
(定稿)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最高限价:19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更正通知(一)各潜在供应商:采购人现就“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一:采购招标文件中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四、现场踏勘”进行以下修改:为更好的了解项目情况,供应商可委派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工作单位介绍信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现场踏勘时核对、确认项目具体内容,若有未能详尽项,涉及费用纳入响应报价,结算时不作相关任何调整。现场踏勘联系人:廖娟统一踏勘时间安排:2024年5月10日14:30;踏勘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街2号)联系电话:023-78842223(工作时间)本更正通知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通知为准。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代理公司:重庆京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5月8日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编号:PSX24C00009采购计划编号:PSZC-TP-2024006采购项目名称: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京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五、谈判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8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9三、服务及质量需求9四、现场踏勘1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一、服务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标准16二、报价要求16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6四、付款方式17五、知识产权17六、培训1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7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7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7一、采购程序17二、评定成交的标准20三、无效谈判20四、采购终止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2一、谈判费用22二、竞争性谈判文件22三、谈判要求2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3五、成交通知2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4七、签订合同25八、项目验收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交易服务费2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7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2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0一、经济部分30二、技术(质量)部分30三、商务部分30四、资格条件30五、其他资料30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京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序号(或分包号)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成交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1900000.001其他未列明行业1.1.1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900000.00元。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资质类别必须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备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谈判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谈判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所附竞争性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1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谈判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5月7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北京时间9:00—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间10:00。(七)谈判信息:1.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5月13日北京时10:002.谈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谈判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谈判、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谈判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谈判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地址: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参加在线谈判。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参与在线谈判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谈判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谈判地点: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1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谈判保证金无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所有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www.cqggzy.com/jiangbeiweb)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廖娟电话:023-78842223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街2号国土资源大厦(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京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联系人:杨远杭电话:1337262626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中渝爱都会国际广场3栋21-10(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1、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18315002442(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1、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工作内容预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档案整理20000盒81元/盒按4公分厚度档案盒,须装满为准。工作内容:包含提档、文件排序、剔除重份文件、裱糊、去除金属物、拆页、折叠图纸、填写备考表、编制页码、编制案卷号、打印卷内文件目录、打印案卷封面、打印(粘贴)条码(档案号生成)装订、装盒、入库上架等工作内容。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立卷归档规范》(渝规资办发 (2020)2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3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渝规资办发 (2020)32号)、《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2020 等文件的规定执行。2数字化加工700000页0.4元/页本项目数字化扫描按A4幅面标准计量,其他幅面按照A4幅面折算。即:A3为2张A4,A0为16张A4,以此类推。工作内容: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还原装订、数字化成果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33号)文件规定的数字化标准完成。档案扫描应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模、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应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渝规资办发(2020)32号)的要求进行档案信息著录,包括著录、自检质检、抽检、数据挂接、数据存储等工作程序和内容,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购限价为:19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劳保费、合理利润、验收、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所有耗材等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需报单价,各类别单价报价不能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响应总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金额(190万元),合同终止。3.以上工作量均为估算量,付款时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即:中标单价*实际工作量=结算金额,如结算金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仍按采购预算金额(190万元)支付。2.1.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2.服务要求: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前历史遗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档案提调;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存储备份;目录建库;数据挂接(土地房屋登记类档案挂接我局现有管理系统,其他类档案挂接市局档案管理系统)、档案系统维护服务。3.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和采购人需求。2.2.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一)工作依据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33号)。2.《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立卷归档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2号)。3.《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GB/T20530-2006)4.《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6.《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渝档发〔2018〕5号)。7.《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8.《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DA/T77-2019)9.《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档案管理办法》(渝规资发〔2019〕64号)10.《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11.《重庆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渝档发[2016]7号;12.《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档发[2018]5号;13.《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与接收办法》渝档发[2018]6号;1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渝档发[2015]4号。15.《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渝规资办发〔2020〕32号)投标人的质量标准不得与上述标准规范冲突或低于上述标准规范。若期间行业或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了新规范或新标准,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遵循新规范或新标准。投标人必须有严格的数据安全及保密措施,若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造成数据丢失、损坏或泄密,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2.工作内容及要求1.档案整理档案须基于相关业务处室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档案进行鉴别、分类,按照档案的原页码顺序进行档案整理,拆除档案的装订线,去掉夹杂在档案中的残余纸、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针等物品,编制页码,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工作,同时形成散页,提高扫描效率,减少扫描仪故障,具体要求如下:(1)档案进出库交接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必须在加工场所设立临时档案库房,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组长)管理档案实体,并建立《借用档案审批单》、《归还档案登记表》等工作流程单,做好调档交接等各环节的登记工作。(2)启钉(拆线)、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对特殊页(如双面有页码,需做合页)做出标识提醒扫描人员注意,对不符合规格的档案材料(档案材料要求长26.5厘米,宽19厘米),在不影响材料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情况下,酌情进行包边、加边、剪裁、裱糊或折叠。(3)检查案卷的完整性,是否有缺页、漏页、错编现象,正、副卷标注是否正确。拆卷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同时检查案卷封面上的全宗名称、案卷题名、责任者、文种、保管期限、时间、文字等书写是否规范,前后是否统一;档号是否正确,有无空号、重号现象;是否己按规定进行划控;卷内文件份数与实际是否相符等进行核查和修正。包括对案卷内情况与原目录不一致处应建立勘误表进行登记、同时对卷内文件进行稿本选择、拆卷、分件、排序、标页、拟标题等。(4)编制填写全宗号、件号、页码:1)页码:图书编码法:从材料实际内容开始编,扉页不编,双面有字双面编,只有单面字一面编,在右上角编写;2)制作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单,注明每卷档案的页数及其他的特殊情况。3)组卷整理:档案需提供案卷封皮等耗材,相关规格及样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案卷封皮必须结实牢固、便于书写文字和档案标识标签的粘贴、便于上架摆放和实物盘点。档案整理所需的其他材料,包括彩色分类纸、技术加工用衬纸、打印用墨盒、防虫防腐浆糊或胶水、档案装订带绳等都必须符合档案整理部门所规定的材料规范要求。包括拆钉、粘贴、盖章、填写封皮等环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整理。(5)后期整理装订1)拆除整理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在恢复装订时,按照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以边缘对齐;装订需采购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或塑料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或塑料装订物的应予以剔除;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得压字,装订牢固、不得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同时,案卷备考表上要详细记录案卷内出现的漏号、缺号、重号、重页、空白页等增删改情况,要求用黑色档案专用水笔进行书写,字体要求工整、清洁、不准出现涂改的现象。2)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符合档案标准规范的档案卷盒,成交供应商须按相关要求在档案卷盒封面上填写相应内容。对成交供应商制作的档案中所不符合采购人制作要求的案卷卷皮,将由成交供应商进行重新打印和更换。2.档案数字化前处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立卷归档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2号)进行规范整理:折卷、分卷、组卷、排序。1)确定扫描页原则上应将确定为数字化对象的纸质档案全部扫描。2)编制页号3)拆除装订应以对纸质档案的保护为原则确定是否拆除装订。4)技术修复破损严重或其他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纸质档案,应先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修复。3.目录数据库建立1)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档号编制规则》(DA/T13—94)、《重庆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渝档发〔2016〕7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建立目录数据库。2)应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立卷归档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2号)编制档号。3)将纸质档案数字化前处理工作中对纸质档案目录进行修改、补充的结果录入数据库,形成准确、完整的目录数据。4.档案扫描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渝规资办发〔202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档案扫描应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模、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应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4.1图像命名4.2文件夹命名档案数字化成果存储以该档案的档号为其相应的文件夹名称。4.3文件命名档案数字化成果文件命名采用数字/字母混合编码的方式,其命名规则如下:×××××+(J)+××××.×××页码(五位,不足五位的前面用0补足)加页标识(J)加插页(四位,不足四位的前面用0补足)文件扩展名5.图像处理数字化成果需进行检查、纠错和修改等,力求使图像清晰、美观且必须保持档案原貌。5.1旋转及纠偏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5.2裁边扫描后的图像页面一般不进行裁剪,确保扫描后的幅面与原件一致。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5.3去污应遵循维持和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点、黑线、黑边、黑框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5.4图像质量检查数字图像不完整、无法清晰识别或图像失真度较大时,应重新扫描。6.档案著录严格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目录和索引数据库标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办发〔2014〕5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房屋档案数据清理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办发〔2014〕12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目录数据库标准》渝规资办发[2020]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包含著录、自检、质检、抽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存储等工作内容。(1)以卷为单位,包括主表、子表和附表等信息;(2)如字段长度小于著录信息长度时,应在备注中补充完整;(3)在档案中能找到的字段信息必须填写,著录字段信息与实体档案内容保持一致,必填项确无数据可录时,用“0000”代替;(4)“关联号”字段填写首卷的关联号。7.数据挂接7.1数据挂接按土地房屋登记档案存我局现有档案系统和其他档案存市局档案系统进行数据挂接,数据库中的目录数据与其对应的纸质档案数字图像,通过质检环节确认为“合格”后,应借助相关软件进行挂接,以实现目录数据与数字图像的关联。7.2检查核对逐条对挂接结果进行检查,包括目录数据与纸质档案数字图像对应的准确性、已挂接数字图像与实际扫描数量的一致性、数字图像是否能正常打开等,发现错误及时进行纠正。8.数据备份经验收合格的档案数字化成果应及时进行数据备份,总计2套(一套移动硬盘、一套光盘)数据备份(硬盘可加密),涉密数据应单独另行提供一套光盘备份提交给采购方。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在进行成果数据备份时供应商须有严格防范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涉密数据和敏感数据泄露,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备份的成果数据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在2小时内进行数据恢复。9.档案归还入库档案入库应对纸质档案进行处理和清点,注意保持档案原貌,并履行档案入库手续。10.保障要求整体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尽的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包含行业背景项目整体背景分析、项目内容、节点安排等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数字化实施方案,数字化实施方案包含整理、扫描、图像处理、数据采集(著录)、数据备份(制作光电磁介质)、数据挂接等。为保证项目整体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投标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档案管理扫描录入一体化系统或档案数字化质量管理类系统或档案数字化流程控制管理类系统或档案数字化PDF或ofd数据加工类系统或其他档案数据加工类认证制作系统等相关知识产权。11.其它要求(1)本项目采购人只提供作业场所,其他有关设备及耗材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所有设备及耗材均须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保证服务的质量。(2)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流程图、加工方法、质量控制办法、工期进度、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提供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配备表。设备配置及现场的管理办法。中标人需在中标签定合同前将拟派本项目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人自行负责在服务期内所派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技术人员应长期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中标人须对所派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等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3)中标人必须即时将每类数字化档案数据顺利导入采购人现有相应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成果的利用;如果在规定期限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执行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三)质量要求1.自检档案整理及加工成果由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进行100%自检,在自检过程中发现错误,应及时进行整改。2.质检自检合格后的档案整理及加工成果,按批次移交给各中标供应商质检人员进行100%质检,在质检过程中发现错误,应退回该批次并重新进行自检。3.抽检及验收采购人对档案整理及加工成果进行检查,抽检率不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应为100%以上。其他内容抽检错误率高于2%,需退回该批次并重新进行质检;抽检错误率低于2%,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卷)数/抽检文件(卷)总数×100%4.自行承诺满足文件所有工作要求和服务内容,并达到谈判文件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四)保密要求1.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重庆市数据条例》,对此次加工成果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承诺数据无存留承诺。2.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及重庆市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自觉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档案不得遗失,如有损坏,由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无偿修复,如发生档案遗失、损毁情况,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应做到:2.1涉密档案加工要求:本项目涉密档案,需参照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必须具有完善的涉密档案加工体系,实施此类档案必须在采购人指定场所实施,投入人员必须经采购单位认可和背景调查,接受采购人全程监督,确保涉密档案加工绝对保密和安全可控。同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实施人员需具备保密相关备案证明或证书。2.2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2.3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2.4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2.5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项目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2.6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相机、mp3、mp4及其他移动存储介质。2.7完成项目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2.8本次档案数字化加工,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和拷贝加工数据。2.3.四、现场踏勘为更好的了解项目情况,供应商可委派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工作单位介绍信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现场踏勘时核对、确认项目具体内容,若有未能详尽项,涉及费用纳入响应报价,结算时不作相关任何调整。现场踏勘联系人:廖娟统一踏勘时间安排:2024年5月10日14:30;踏勘地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街2号)联系电话:023-78842223(工作时间)3.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验收方式及标准(一)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任务。特别说明:中标单价*实际工作量=结算金额,如结算金额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仍按采购预算金额(190万元)支付。(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由采购人按照《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档发[2018]5号等验收标准执行。验收组织方必要时可以邀请县级档案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返工,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2.数据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或图像文件分辨率、存储格式、压缩方式等技术指标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抽检比例为5%,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予以验收通过,并做好验收记录;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下,提交验收档案全部发回加工单位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3.项目验收: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予以验收通过。二、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劳保费、合理利润、验收、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所有耗材等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含在供应商单项报价里;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供应商必须按照明细报价表认真填写各项明细,各项明细不得超过单项报价;谈判报价为“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每项工作内容单项报价的合计金额进行评审。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质量保证1.质保期: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质保期内提供全年365天12小时售后服务,并免费对成品数据提供技术支持和远程维护服务),如有必要,协助采购人成功对接其它或上级部门相关系统。2.质保期内,对交付使用后发现的录入和扫描等错误,由成交供应商无偿整改。采购人有使用和技术问题时,成交供应商须半小时内提供电话援助,如电话援助无法解决,则2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质保期过后,成交供应商仍应对交付使用后发现的录入和扫描等错误进行无偿整改,并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3.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验收不合格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存在假冒、侵权、盗版情形之一的,经采购人调查核实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处理。(二)其他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稳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和技术队伍。成交供应商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使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明确的承诺书保证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内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三)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金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相应发票,按财政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培训成交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须达到本篇及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谈判。在视频在线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谈判保证金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谈判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谈判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四)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谈判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谈判小组的谈判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需求和商务需求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按服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由采购人抓阄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4.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谈判的;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9.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10.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11.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12.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响应。(四)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谈判开始时间地点。(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网站(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图证明(获取采购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网站(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8个日历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3.4.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3.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3.6.十、交易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根据【彭水发改函〔2023〕9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政府采购交易服务收费标准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万元以下部分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万元部分0.95‰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500—1000(含)万元部分0.9‰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0—5000(含) 万元部分0.85‰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5000—10000(含) 万元部分0.8‰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00万元以上部分0.7‰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二)缴纳方式中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的账户:银行名称:重庆彭水民泰村镇银行绍庆支行银行账号:599082133900015银行账户名称:重庆黔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冉老师联系电话:150959151173.7.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二、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注:谈判报价为“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中每项工作内容单项报价的合计金额进行评审。(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工作内容预估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报价(元)合计1档案整理20000盒81元/盒2数字化加工700000页0.4元/页共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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