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整体提升改造招标变更公告(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4)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标段(包)名称: 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S)WZ0037  
项目名称: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09 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我司没有业绩,请问我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然后找到有业绩的公司组成联合体,投这个项目。这样符合要求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符合该项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九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13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正:

原内容:
修正为:

项目负责人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项目负责人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联系人:卢先生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7-87219708
联系方式:0757-87729978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5月11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02).pdf

招标正文(0511).doc

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项目编号:GC2024(SS)WZ0037项目名称: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1日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09时30分一、答疑内容1、问: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我司没有业绩,请问我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然后找到有业绩的公司组成联合体,投这个项目。这样符合要求?答: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符合该项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二、澄清修改内容1、现就《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3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正:原内容:原内容:原内容:原内容:修正为:修正为:修正为:项目负责人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项目负责人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三、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联系人:卢先生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57-87219708联系方式:0757-87729978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1日GC2024(SS)WZ0037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联系人:李燕婷联系电话:0757-87729978传真号码:/E-mail:ssjcgs@163.com2024年4月目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4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7第一章致投标人8第二章招标公告91.招标条件9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93.资格审查方式104.投标人资格要求10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126.投标保证金137.投标文件的递交138.发布公告的媒介139.其他1410.联系方式1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5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4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1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051.工程量清单说明1052.投标报价说明1053.其他说明108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0第七章图纸127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28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129第一节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130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133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135三、联合投标协议书137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38五、授权委托书(如有)139六、资格审查其他材料140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40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142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144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表(如有)146附表五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148七、定标因素其他资料149第二节经济标格式150一、诚信投标承诺书153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54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扫描件,如有)156四、投标保证金157五、履约承诺书167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168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69八、经济标其他材料170第三节技术标明标格式17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载明,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载明的内容为准。招标人通过补充招标文件增加、删除、修改否决投标条款的,应当在补充招标文件中集中载明调整后完整的否决投标条款。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修改:☑第[2.1]项修改为:[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未按规定签字]。☑第[2.12]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增加第[/]项:[/]。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暗标除外)等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1.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1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1.1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1.2未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或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解密的;1.1.3在本招标项目历次招标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应当拒收。1.2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2.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显示不一致的(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的除外);1.2.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2.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包括但不限于)2.7.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2.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2.7.2.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7.2.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7.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7.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标准。2.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10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2.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2.1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招标人对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修改:□第[/]项修改为:[/]。□增加第[/]项:[/]。1.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2.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2.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2.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2.7定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第一章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以及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否决性条款已在招标文件中汇总明示,若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务必按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因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成功上传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的,以及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但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解密的,开标会现场将作为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处理。5、本工程技术标暗标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统一的文档格式编制,目录和正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2、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南投审〔2022〕8号、三发改南投审〔2024〕3号、批准(备案)建设,投资项目代码为2211-440607-04-01-844670,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22号《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镇内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拟对南山镇华侨新村、富民达商业城、越侨路、漫星城、粮仓、侨涌路和侨兴路、沿涌路、文化广场,进行道路人行道、基础配套设施、基础照明、环境风貌、老旧建筑围墙的整体改造提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3定额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4本项目预算价为19115877.05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160083.20(元)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160083.20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50516.01元。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7专职安全人员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均可),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4.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原件的扫描件;③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④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⑤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5.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投标保证金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7.1.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9.其他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方法。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 编: 528144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卢先生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0757-87219708 电 话: 0757-8772997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4月30日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4工程名称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劳务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中标人如不具备本项目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的专项工程施工资质的,须将该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但需经招标人同意后才能分包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标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若中标人采用施工劳务作业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佛山市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分包不改变中标人的义务。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前。 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配套文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 18160083.20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50516.0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465000.00元,暂列金额为¥ / 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规费1建筑工程1158081.372过水箱涵工程21953.253市政园建工程165000227046.414通信工程130000075558.35电气部分54982.036绿化工程12894.65合计14650001550516.013.2.6合同价款的调整详见施工合同条款。3.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3.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5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所获取到的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工程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工程项目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名称(可简称为“粮仓片区提升改造”)。(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接到招标人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接受下列一种或多种投标担保的递交方式):(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应在投标文件公示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2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自取,自取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其他 注: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3.8.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盖章是指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2.投标文件中需签字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字章进行签字。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造价人员未办理个人电子签字章的,投标人应打印需要签字的相关页面,签字后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或资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明标投标文件(如有)、经济标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并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或造价人员(如有)按上述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外)都可以由牵头人盖章即可,不需联合体成员盖章。4.1.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和核验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要求如下: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招标人。2.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项目开标期间,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解密后,招标人应对电子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1.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其密封和标记、提交要求如下: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保函(保单)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下: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 人,招标人代表 /人(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3.随机抽取时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6.3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 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家定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且影响推荐排序时,以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资信标得分也相同,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当“2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2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6.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 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 否, 推荐 7名定标候选人。6.5定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媒介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7.2.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人数: 7 ,依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佛政数〔2020〕22 号)、《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佛政数〔2020〕25 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通知》(佛政数[2021]32号)等要求组建。7.2.2定标方式√票决定标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 集体议事定标法。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定标方法: 。7.6.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可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单)。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0%。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合同。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10.1.2相关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工程造价相关专业”是指: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专业,包括: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预结算、工程概预算等专业,以职称或学历专业为准。10.2“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3.8款要求编制。10.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1.本工程项目使用计算机自动或辅助评标。2.投标人须使用“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提前上传投标文件。4.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使用对应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0.6监督本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定分离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2.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 □以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1)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款每月按上个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支付。【其中变更工程按本款第3)执行】,并在支付该期工程款时一次性抵扣预付款,不足部分在下期进度款扣除,直到扣完为止;3)变更工程的中间计量和支付:变更工程完成变更审批后实施;承包人可按照变更工程的施工进度,提出中间计量支付;变更工程中间支付比例为70%,余下款项在结算审定后按规定办理支付;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要求移交竣工资料并经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按程序支付,质量保证金在24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程序付清;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资料,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6)承包人在提交第一期请款资料时,需同时提交已购买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因未能提供前述资料而影响进度款支付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承包人不能因此主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10.9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1.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和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适用于承包方式按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 1.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及参考本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综合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价即为本工程项目签约合同价,工程结算价格不因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缺项、工程量偏差等因素而调整。(适用于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的项目)2.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终结算价按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审定的价格为准。3.当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按以下办法确定:详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0.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截图、网页查询路径、进粤信息登记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11中标人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53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的《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39 号)、《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帐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建发[2018]357 号)及《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文件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文件的要求执行),工资保证金可采用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保函《保单)、现金存缴的方式缴纳。(1)在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以现金缴存的须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如采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则不需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2)工资保证金如采用现金缴存的,由承包人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佛人社规[2022]4号文规定,将签约合同价的3%,作为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以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支付保证保险的承保金额为合同价的3%;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支付保证保险的承保金额为合同价的3%。(3)对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按每期计量支付价款的20%比例存入“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和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4)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因本工程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施工单位逾期仍未支付的,由施工单位项目部驻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查核后将向工资保证金保险公司/工资保证金开户银行发面书通知,工资保证金保险公司/工资保证金开户银行收到后无条件向将相应的资金拔付到工人个人账户中。(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工人工资支付周期不能超过1个月。(6)未尽事宜详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的《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39号)、《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劳务实名制和工资分帐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建发[2018]357号)及《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规[2022]4号)、文件要求。10.1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份。10.13特别提醒:由于电子标系统已固化格式,部分内容不能修改,为避免歧义,现对相关内容明确如下,并按以下要求执行: 1、投标文件中《(二)投标函附录》第2条“计划开工日期”及第4条“计划竣工日期”不需填写,“合同条款号”列内容不需填写。 2、对“误期赔偿费”和“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的约定内容明确为:“元/天”和“合同价款的%”不需填写,在“备注”栏内填写“按招标文件执行”。 3、对“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的约定内容明确为不需填写,在“备注”栏内填写“按招标文件执行”。注:本款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款内容为准。10.14注册建造师证书的相关说明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有关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3)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2021年10月29日发布)有关规定:(1)自2021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wx.gdcic.net/)。(2)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以下统称“二级执业师”)需实名认证登录注册管理系统办理注册业务。(3)已批准注册的二级执业师可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0.15关于企业资质的相关说明(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10.16关于投标人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文件的说明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注:(1)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2)对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如需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可统一写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注明是对招标文件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承包方式:见招标公告。1.3.4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3.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招标公告。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4.2如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2)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3)致投标人;(4)招标公告;(5)投标人须知;(6)评定分离办法;(7)定标办法;(8)合同条款及格式;(9)工程量清单;(10)图纸;(11)技术标准和要求;(12)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4)本工程项目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通知。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招标文件,并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2.1.3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2.1.4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1.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2.2澄清(答疑)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2.2.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修改、补充文件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方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2.3.3招标修改、补充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4招标文件的效力2.4.1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须经招标人盖章确认。2.4.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组成。3.1.2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3.1.3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按照招标施工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3.2.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3.2.6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金额(总价措施项目金额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措施项目金额也不发生改变。[注释]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3.2.7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属于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者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可以引用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引用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应当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应当具有可选择性。3.3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意延长,但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不满足其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3.5.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退还(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3.4.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电子保函的解保;(3)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发起中标候选人以外的电子保函的解保。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6资格审查资料3.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近年财务状况”(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和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款至第3.6.3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此基础上,投标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3投标人应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佛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递交,投标人需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3.8.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按上述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投标协议书)。4.投标4.1投标保函(保单)的密封、标记、提交和核验4.1.1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和核验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4.2.2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不予接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8款、第4.1款、第4.2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投标人开始解密;(5)投标人持CA锁解密;(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7)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数量等情况);(8)电声唱标;(9)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现场解密的,应按照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在开标会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5.2.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5.2.4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继续开标。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项目的主管部门(包括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2)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3)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结束后,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确认后,招标人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4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定标、公示及合同授予7.1定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7.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评标报告(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和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7.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7.2定标7.2.1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7.2.2定标其它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规则和程序。7.3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及定标结果公示(适用于评定分离办法)7.3.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附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成员姓名除外)和中标候选人名单。7.3.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且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已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7.4中标7.4.1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4.2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定标候选人名单(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除外)中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3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7.5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经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并在15日内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开中标结果。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格式要求。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6.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应按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7.7.4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代理人授权书。7.7.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7.6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0名或者1名的;(4)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2名及以上的,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为0名或者1名的;(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为2名及以上的,但因定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等情形,导致有效定标候选人为0名或者1名的;(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没有规定的定标因素和标准进行定标。9.5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9.6异议和投诉9.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4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已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6.5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9.6.6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合法、必要的证明材料。9.6.7招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投诉只限于那些不能自行处理,必须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才能解决的问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反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2.1.1.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8.4款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进粤登记(如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专职安全人员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类似施工业绩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5.1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分包计划(如有)符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2.2评审标准(定量评审)定标候选人的确定按以下程序进行定标候选人的确定:(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明标、资信标以及经济标进行独立评审和评分;(3)汇总技术标明标、资信标以及经济标的综合得分;(4)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前7名的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且影响推荐排序时,以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资信标得分也相同,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当“2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2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1.1.2.定量评审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明标:10分资信标:15分,经济标:75分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2.2.2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Q 值)采用算术平均值法计算,方法如下: 一、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1、当资信标+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资信标+技术标总分的 70%的有效投标人多于 10家时,则小于资信标+技术标总分的 70%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 10 家,但资信标+技术标得分大于或等于资信标+技术标总分的 70%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10家时,则取资信标+技术标得分排名前十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出现多家有效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得分排名并列第十的,则并列第十的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出现有效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得分排名并列的名次为十以内的,名次排至有效投标人等于或大于 10家止,此时名次以内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当所有有效投标人数最少于或等于 10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按以上第1款规定原则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中,其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人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且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值)。如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则以招标控制价 85%作为评标基准价。注 1: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2.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报价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3.00分)对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内容)进行评价:【优】得 3 分;【良】得 2.5 分;【合格】得2 分;不提供不得分。注:由投标人自行陈述,格式自拟。2.2.4(1)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7.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中的各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 【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项目安全负责人(1名):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得1分; ②具有安全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安全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1 名): ①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 ②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 ①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注:(1)本项最高得7分; (2)上述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提供拟派本项目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职称证书需提供网上查询网页或网上评审公示文件或职称评审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人员还须提供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以上人员必须在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上述人员“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人员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或截图)打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分)投标人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得1分, 投标人没有提供承诺,或承诺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承诺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得0分。 注:承诺函格式自拟,附在资信标中。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售后服务能力(3.00分)投标人提供承揽及服务本项目的售后响应及时性承诺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企业诚信(信用) 评价等级(5.00分)资格审查当天投标人在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考评结论(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1)投标人诚信等级为A级的,得5分; (2)投标人诚信等级为B级的,得4.9分; (3)投标人诚信等级为C级的,得4.8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结果相关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的诚信等级情况以开标当天在通过“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核查的结论为准。 (3)如联合体投标,以诚信等级低的单位为准。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项目获奖情况(2.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之日往前顺推三年,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至今承接或参建过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类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奖项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获得省级(或自治区或直辖市)奖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3)获得市级奖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项目评审按最高获奖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不同级别项目评审分数不累加得分。(3)独立承接或参建项目均可计分。(4)科学技术奖、成果奖、QC奖、安全文明或安全生产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奖项不得计分。(5)项目获奖应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协会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协会是指已经民政部门登记,须同时提供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该协会(学会)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或打印页除外)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均不予认可。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项目负责人表彰(4.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方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正式文件公布日期为准),获得过个人表彰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表彰的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 分; 2、获得过省级表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 2分; 3、获得过市级表彰的得1 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表彰,评审按最高级别获奖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不同级别表彰分数不累加得分。个人表彰不包括:各协会组织活动通报、QC相关类、工法、诚信类、信用类、信得过班组、优秀监理类的表彰。(3)获奖证明应是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协会颁发的获奖正式文件确认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协会是指已经民政部门登记,须同时提供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 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该协会(学会)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表彰佐证资料能真实反映表彰本项目负责人(如名字等)。(4)相关证明材料(网页截图或打印页、社保证明除外)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2.2.4(3)经济标评分标准(75分)报价得分(75.00分)(1)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 75 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 效投标报价;Q(元):评标基准价;F:偏离扣分分值,当 P≥Q, F=1 ;当 P<Q,F=0.5。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 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 0 分。2.1.1.3.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方法使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家定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且影响推荐排序时,以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资信标得分也相同,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当“2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2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0技术标暗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暗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3)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经济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暗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有);(2)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技术标暗标评审;(如有)(3)初步评审;(4)详细评审;(5)澄清、说明或补正;(6)推荐定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3.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3.3技术标暗标部分评审(如有)3.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暗标目录和正文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评分),在得出相应的初步评审结论及详细评审得分后,系统自动汇总确认投标人技术标暗标的评审得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暗标封面进行评审以完成对技术标暗标的全部评审程序。3.3.2未能通过技术标暗标封面、技术标暗标目录和正文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程序。3.4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4.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4.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3.4.3响应性评审3.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3.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3.3.3投标人的报价大幅低于招标控制价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主要材料近期的采购合同、人工费不低于佛山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其他相关证明等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4.4判断否决投标判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示。3.4.5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3.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5详细评审(适用于定量评审)3.5.1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5.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明标、资信标评审和评分;3.5.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3.5.4所有评委对技术标明标(如有)和资信标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技术标明标得分(如有)和资信标得分,各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5汇总技术标明标(如有)、资信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3.5.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5.7澄清、说明或补正3.5.7.1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推荐定标候选人(适用于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家定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且影响推荐排序时,以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资信标得分也相同,则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按上述环节依然存在同分情形而不能确认排名顺序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名顺序。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2家”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7编制并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各环节评审结果;(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6)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1.1.4.定标办法1.定标依据本次定标依据下列文件进行:1.《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操作导则》、《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2)本工程基础资料和任务书(如有);(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补充资料;(4)合格投标人推荐名单;(5)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2.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原则,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中根据定标规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细则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补充:细则见2.1、2.2、2.3□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包括但不限于最低投标价法、次低价法、第N低价法(N为事先约定的一个具体数字)、平均值法、二次平均法等,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细则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补充:□集体议事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从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细则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补充: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定标方法。细则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补充:2.1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方式定标,定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2定标原则:定标委员会认真阅读评标报告,同时对比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等情况,综合考虑定标候选人的情况,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投票。招标人不提倡恶性低价竞争、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定标委员会定标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上因素,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2.3定标票决计算规则2.3.1定标细则定标候选人综合总分由评标评审得分和定标因素总得分汇总得出,评标评审得分与定标因素总得分各占综合总分值的50%,评标评审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评审阶段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量化打分的加权分数。定标候选人综合总分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其中: 评标评审得分:50 分,定标因素得分:50 分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得分=评标评审得分+定标因素得分评标评审得分要素表具体内容权重(%)分值(分) 得分评标评审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评审阶段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量化打分的加权分数5050 各定标候选人在评标评审阶段的得分×50%定标因素得分要素表序号定标因素分值(分)具体内容1服务响应度10由投标人自行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最大限度满足单项定标因素的定标候选人得该项定标因素的全部分值,其他定标候选人在该项定标因素的得分按等差数列方式赋分:最大限度满足的得10分,排名第2名的得8分;排名第3名得6分;排名第4名得4分;依此类推,每个名次分值级差为2分,最低得0分,没有提供的得0分。注:名次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如有2个并列第2名,之后的排名为是第4名)。2信用状况10定标候选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企业类别:施工类企业):诚信等级为A级得10分;诚信等级为B级得9分;诚信等级为C级得8分;诚信等级为D级得7分。注:以评标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为准。3价格10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名:排名第1名的得10分;排名第2名的得9分;排名第3名的得8分;排名第4名的得7分;排名第5名的得6分。注:以此类推,每名次价格分值级差为1分。名次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如有2个并列第2名,之后的排名为是第4名)4施工方案10根据定标候选人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总体安排合理,难点针对性强,有合理化建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力的情况:最大限度满足的得10分;排名第2名的得8分;排名第3名得6分;排名第4名得4分;依此类推,每个名次分值级差为2分,最低得0分,没有提供的得0分。注:名次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如有2个并列第2名,之后的排名为是第4名)。5落实安全责任生产主体责任情况10对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由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定标候选人近三年在佛山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查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得10分;每有一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注:最终以招标人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合并计算)。序号定标因素分值(分)具体内容1服务响应度10由投标人自行陈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按最大限度满足单项定标因素的定标候选人得该项定标因素的全部分值,其他定标候选人在该项定标因素的得分按等差数列方式赋分:最大限度满足的得10分,排名第2名的得8分;排名第3名得6分;排名第4名得4分;依此类推,每个名次分值级差为2分,最低得0分,没有提供的得0分。注:名次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如有2个并列第2名,之后的排名为是第4名)。2信用状况10定标候选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诚信等级(企业类别:施工类企业):诚信等级为A级得10分;诚信等级为B级得9分;诚信等级为C级得8分;诚信等级为D级得7分。注:以评标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为准。3价格10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名:排名第1名的得10分;排名第2名的得9分;排名第3名的得8分;排名第4名的得7分;排名第5名的得6分。注:以此类推,每名次价格分值级差为1分。名次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如有2个并列第2名,之后的排名为是第4名)4施工方案10根据定标候选人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总体安排合理,难点针对性强,有合理化建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力的情况:最大限度满足的得10分;排名第2名的得8分;排名第3名得6分;排名第4名得4分;依此类推,每个名次分值级差为2分,最低得0分,没有提供的得0分。注:名次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如有2个并列第2名,之后的排名为是第4名)。5落实安全责任生产主体责任情况10对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由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定标候选人近三年在佛山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查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得10分;每有一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扣2分,扣完为止。注:最终以招标人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合并计算)。注:投标人根据以上定标因素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3.2定标票决计算规则步骤1: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得分要素表》里面的内容,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汇总评标评审得分和定标因素得分,按照综合总分高低进行投票,投票给排序第一的定标候选人。步骤2:统计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票最高的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得票最高的单位数量为2家或以上的,则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投票,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首先推荐“投标价格最低”的定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2)如投标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则推荐“诚信等级最高”的定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按上述环节确定得票最高的1家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按上述环节还不能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则由定标委员会直接投票出一名中标候选人。注: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投一票,不能弃权投票。2.3.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打分,不得投弃权票。3.确定中标候选人3.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3.2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4.定标报告定标完成后,组建定标委员会的项目,由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未组建定标委员会的项目,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2)筛选情况(如有);(3)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组建定标委员会的项目);(4)投票情况、投票理由(适用于票决定标法);(5)价格竞争情况(适用于价格竞争定标法);(6)定标理由、议事过程(适用于集体议事定标法);(7)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价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等内容;(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5.重新招标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定标候选人名单(原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除外)中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放弃中标;(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2.工程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镇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三发改南投审〔2023〕3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项目拟对南山镇华侨新村、富民达商业城、越侨路、漫星城、粮仓、侨涌路和侨兴路、沿涌路、文化广场,进行道路人行道、基础配套设施、基础照明、环境风貌、老旧建筑围墙的整体改造提升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南山镇粮仓片区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范围和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报建、包检测、包风险因素、包材料检测、包验收及整理验收资料、包资料移交(归档)。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招标代理壹份。发包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漫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440607073512437N 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地 址:   邮政编码: 528144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补遗、投标文件及在评标阶段签署的澄清文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详见监理合同)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详见设计合同)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和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及广东省和佛山市行政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含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文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如承包人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本合同(含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质量保修书格式、通用条款,下同)更有利于发包人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发包人所有),则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中更有利于发包人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承包人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份,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购买(承包人应交晒图成本费用)或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对应,应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缺项部分按实计量。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必需完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过程归档资料(包含前期资料、监理资料等)接收、整理和交接、归档工作,完成后提交发包人完整的资料存档(符合档案资料报送要求):承包人负责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的备案、归档,提供能够全面、正确反映竣工实况的、由承包人加盖竣工专门印章的竣工图纸伍套(含电子文件),及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竣工图纸伍套(含电子文件),及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指定的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临时用地总平面图范围内的属于场内交通。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范围内的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费用已包在本工程合同总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接受当地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变更工程处理。结算时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为依据。本工程的结算价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为准。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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