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招标变更公告(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B24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P10中的:
“二、服务内容
招标内容为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具体包括遥感数据购置、实时收集与处理、地面数据获取与处理、专题数据产品加工、城市热岛和碳汇遥感评价、城生态遥感产品业务化运行等内容。
三、服务方式
1、柱浓度监测:具体包括监测点位选址和柱浓度监测两项工作内容。针对深圳市全域及重点排放单位选取若干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对监测点位逐一开展地基CO2和CH4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
2、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具体包括利用走航车加装温室气体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获得典型区域近地面的CO2和CH4浓度数据,并结合地理位置信息显示沿走航行进路线上CO2浓度、CH4浓度的空间连续分布。
3、监测数据分析:具体包括柱浓度监测数据分析和走航移动监测数据分析两项工作内容。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深圳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时空分布特点,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二、项目技术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服务不少于65次,其中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不少于50次,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服务不少于15次。
2、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柱浓度、CH4柱浓度、气象5参数;监测点位不少于10个,获取可进行光谱解析的有效监测数据不少于50组;监测时段应选择晴好天气;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浓度、CH4浓度、气象5参数;走航监测累计总里程不少于800公里,监测仪器应按照要求进行校正,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路线和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4、监测方法:柱浓度监测采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中推荐的方法。
5、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仪器应包含柱浓度监测主机和太阳跟踪器等必备配件,光谱分辨率≤0.5cm-1;太阳跟踪系统分辨率<1.2弧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6、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仪器应具备较好的抗震性能,适用于车载移动监测,按照一定频率进行标气校正,需要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精度满足CO2分辨率<0.1ppm;CH4分辨率<0.01ppm;响应时间≤10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7、质控要求:中标方须对所提供的监测数据质量负责。项目实施后正式监测开展前,应对遥感柱浓度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测试;每月开展走航仪器校准,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更正为:
“二、服务内容
1、柱浓度监测:具体包括监测点位选址和柱浓度监测两项工作内容。针对深圳市全域及重点排放单位选取若干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对监测点位逐一开展地基CO2和CH4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
2、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具体包括利用走航车加装温室气体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获得典型区域近地面的CO2和CH4浓度数据,并结合地理位置信息显示沿走航行进路线上CO2浓度、CH4浓度的空间连续分布。
3、监测数据分析:具体包括柱浓度监测数据分析和走航移动监测数据分析两项工作内容。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深圳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时空分布特点,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服务不少于65次,其中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不少于50次,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服务不少于15次。
2、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柱浓度、CH4柱浓度、气象5参数;监测点位不少于10个,获取可进行光谱解析的有效监测数据不少于50组;监测时段应选择晴好天气;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浓度、CH4浓度、气象5参数;走航监测累计总里程不少于800公里,监测仪器应按照要求进行校正,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路线和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4、监测方法:柱浓度监测采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中推荐的方法。
5、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仪器应包含柱浓度监测主机和太阳跟踪器等必备配件,光谱分辨率≤0.5cm-1;太阳跟踪系统分辨率<1.2弧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6、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仪器应具备较好的抗震性能,适用于车载移动监测,按照一定频率进行标气校正,需要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精度满足CO2分辨率<0.1ppm;CH4分辨率<0.01ppm;响应时间≤10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7、质控要求:中标方须对所提供的监测数据质量负责。项目实施后正式监测开展前,应对遥感柱浓度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测试;每月开展走航仪器校准,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2、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B24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P10中的:
“二、服务内容
招标内容为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具体包括遥感数据购置、实时收集与处理、地面数据获取与处理、专题数据产品加工、城市热岛和碳汇遥感评价、城生态遥感产品业务化运行等内容。
三、服务方式
1、柱浓度监测:具体包括监测点位选址和柱浓度监测两项工作内容。针对深圳市全域及重点排放单位选取若干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对监测点位逐一开展地基CO2和CH4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
2、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具体包括利用走航车加装温室气体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获得典型区域近地面的CO2和CH4浓度数据,并结合地理位置信息显示沿走航行进路线上CO2浓度、CH4浓度的空间连续分布。
3、监测数据分析:具体包括柱浓度监测数据分析和走航移动监测数据分析两项工作内容。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深圳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时空分布特点,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二、项目技术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服务不少于65次,其中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不少于50次,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服务不少于15次。
2、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柱浓度、CH4柱浓度、气象5参数;监测点位不少于10个,获取可进行光谱解析的有效监测数据不少于50组;监测时段应选择晴好天气;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浓度、CH4浓度、气象5参数;走航监测累计总里程不少于800公里,监测仪器应按照要求进行校正,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路线和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4、监测方法:柱浓度监测采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中推荐的方法。
5、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仪器应包含柱浓度监测主机和太阳跟踪器等必备配件,光谱分辨率≤0.5cm-1;太阳跟踪系统分辨率<1.2弧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6、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仪器应具备较好的抗震性能,适用于车载移动监测,按照一定频率进行标气校正,需要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精度满足CO2分辨率<0.1ppm;CH4分辨率<0.01ppm;响应时间≤10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7、质控要求:中标方须对所提供的监测数据质量负责。项目实施后正式监测开展前,应对遥感柱浓度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测试;每月开展走航仪器校准,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更正为:
“二、服务内容
1、柱浓度监测:具体包括监测点位选址和柱浓度监测两项工作内容。针对深圳市全域及重点排放单位选取若干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对监测点位逐一开展地基CO2和CH4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
2、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具体包括利用走航车加装温室气体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获得典型区域近地面的CO2和CH4浓度数据,并结合地理位置信息显示沿走航行进路线上CO2浓度、CH4浓度的空间连续分布。
3、监测数据分析:具体包括柱浓度监测数据分析和走航移动监测数据分析两项工作内容。对温室气体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深圳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时空分布特点,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合同服务期内,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服务不少于65次,其中温室气体柱浓度遥感监测不少于50次,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服务不少于15次。
2、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柱浓度、CH4柱浓度、气象5参数;监测点位不少于10个,获取可进行光谱解析的有效监测数据不少于50组;监测时段应选择晴好天气;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项目:监测要素包括但不限于CO2浓度、CH4浓度、气象5参数;走航监测累计总里程不少于800公里,监测仪器应按照要求进行校正,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整体制定合理完善的监测路线和计划提交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4、监测方法:柱浓度监测采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中推荐的方法。
5、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仪器应包含柱浓度监测主机和太阳跟踪器等必备配件,光谱分辨率≤0.5cm-1;太阳跟踪系统分辨率<1.2弧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6、温室气体走航移动监测仪器应具备较好的抗震性能,适用于车载移动监测,按照一定频率进行标气校正,需要满足以下技术指标要求:精度满足CO2分辨率<0.1ppm;CH4分辨率<0.01ppm;响应时间≤10秒。(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7、质控要求:中标方须对所提供的监测数据质量负责。项目实施后正式监测开展前,应对遥感柱浓度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测试;每月开展走航仪器校准,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有效。”
2、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七路8号联系方式:许工 0755-33338912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3楼南
联系方式:黄小姐0755-25310933
电子信箱:huanglp@hwahau.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39050188000127048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岭飘
电 话:0755-25310933

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8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七路8号        
联系方式:许工 0755-3333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3楼南306室            
联系方式:黄小姐0755-2531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755-253109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采购单位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
深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18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5-25310933

采购单位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七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工 0755-33338912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华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3楼南3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小姐0755-253109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温室气体地基遥感柱浓度监测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