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项目 海水养殖鱼苗招标变更公告(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2024)



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92-JSAF-C2024-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4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 采购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投标供应商具有设区市级及以上水产原(良)种(繁育)场(基地)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地级市及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基地)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且需要与放流品种对应,且须提供在本省海域海捕亲本证明或本省级原种场引种证明,必须在本省内自行育苗生产。
(三) 七、其他补充事宜5.本次项目无需二次报价更正为系统需二轮报价。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

2024-05-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3-8168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58464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584646029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

品目
海水养殖鱼苗

采购单位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行政区域
南通通州湾示范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8:1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娟

项目联系电话
13584646029

采购单位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社会管理服务中心401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6278436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娟

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692-JSAF-C2024-0003采购人: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部分采购邀请受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的委托,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通市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围填海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2024年增殖放流项目项目类型:货物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2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服务期限: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全部放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指定1家供应商为牵头单位,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含质保期)的主办、协调工作;合同实施阶段(含质保期)如出现问题,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调处理。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持有相应苗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2)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渔发【2022】1号)文件要求“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必须是本地种,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同时,应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确保种质纯正,避免跨流域、跨海区放流导致生态风险。”(3)投标人应具备地级市及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基地)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且需要与放流品种对应,且须提供在本省海域海捕亲本证明或本省级原种场引种证明,必须在本省内自行育苗生产。(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及各参与体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6月07日09时30分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苏采云”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5.系统需二轮报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1号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513-816805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奥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3584646029电子邮箱:475905142@qq.com3.项目联系方式磋商文件制作人:赵女士(13584646029)项目磋商经办人:赵女士(13584646029)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2.3招标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收费标准如下:30万元以下的当少于1500元时,按15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30-50万元(不含)当少于1800元时,按18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50(含)-100万元(不含)当少于2500元时,按25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律按5000元计取采购代理费。 服务类型 费 率成交金额(万元)示范区货物、服务类采购30以下0.6%30-50(不含)0.5%50(含)-100(不含)0.4%100(含)以上5000元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7.投标报价7.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7.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7.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7.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磋商响应报价。供应商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7.5磋商响应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固定总价报价(即总价固定不变),磋商响应报价为完成本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产品(或货物)及其伴随服务应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宣传费用、检验检疫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运输费用、放流仪式费用、方案编制和放流实施(包含租船费,吊机费等)费用及多批次放流涉及到的上述相关费用、风险等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增殖放流苗种的购置费占比90%,其他费用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放流仪式方案做好现场的实施准备工作。乙方超额完成放流任务的视为对甲方的优惠,甲方对乙方超额完成放流任务的价款不予支付。7.6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磋商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4.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代理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采购代理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代理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苏采云系统中做出澄清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通过并“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及磋商小组联系。6.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7.1.1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苏采云”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7.1.2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7.1.3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7.1.4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以外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7.1.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1.6磋商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7.1.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1.8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7.1.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磋商竞标的;7.1.10投标人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7.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7.1.12磋商小组认定为其他情况可确定为无效投标的。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7.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增殖放流项目 海水养殖鱼苗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