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变更公告(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2024)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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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原公告的项目编号:WZBD20240529004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删除“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招标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一并删除。2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地址等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3评分细则-治疗饮食方案供应商针对医院情况提供的治疗饮食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由评委进行打分,0-4分。供应商针对医院情况提供的治疗饮食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由评委进行打分,0-6分。4评分细则-餐饮相关荣誉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管理过得食堂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示范食堂荣誉的得3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示范食堂荣誉的得2分。(需同时出具获奖荣誉复印件、当年合同复印件、业主方相关证明复印件(如获奖荣誉中未体现投标人须提供),原件备查)。上述荣誉不重复计算,以获得荣誉等级高的为准。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管理过得食堂项目获得过量化管理A级食堂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需同时出具获奖荣誉复印件、当年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画管理过得食堂项目获得过量化管理A级食堂的每个得1分。(需同时出具获奖荣誉复印件、当年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画原招标文件《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租赁项目》作废,更正后的招标内容详见新上传招标文件《终稿0530一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更正日期:2024年5月30日三、其他补充事宜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一下方式联系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338861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587706861联系传真:0577-63387029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WZBD20240529004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五月招标文件目录关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授予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报价标部分格式附件一、开标一览表二、资信标部分格式附件二、投标函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投标资格声明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三、技术标部分格式附件六、偏离表附件七、投标人业绩附件八、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第6部分、评标办法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招标项目编号:WZBD202405290042、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服务管理费(元/年)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3年5000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本次招标合同期按1+1+1模式进行,1年合同期满后,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以续签下年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等: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地址、电话: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3387029,13587706861;3、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八、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九、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十、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十一、投标保证金:无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338861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587706861联系传真:0577-63387029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报名时间项目联系人手 机联系电话传 真E—mail邮政编码通信地址提交的报名资料清单序号提交资料名称是否提交备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 万元以上报名资料请装订成册。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2项目编号 WZBD2024052900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服务管理费起始价标底5000元5招标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镇城南大道1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7-63388612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连城大道14弄78号项目负责人:黄先生手机:1358770686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9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3投标货币人民币14投标语言中文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8密封、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包装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9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0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中标人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需向医院缴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2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售价及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截止(北京时间)。2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截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24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注意事项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截止(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注意事项: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未能提供的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5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2)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3)开标顺序:根据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先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4)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5)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6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7投标人信用查询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28合同备案1、中标人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复印件电子版发至温州市百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562645346@qq.com。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30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招标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中标、项目终止招标的,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内容: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承包方负责为职工、住院患者及陪伴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及夜宵)餐饮服务及住院患者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服务容,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等内。(二)食堂现状:建筑面积约400-450㎡(现状交付实地为准),可同时容纳约160人就餐。医院负责水、电等开通;并配备有基本厨具设备设施及冷藏柜、消毒柜、油烟机、空调等设备。(三)医院情况:医院现有职工约450人,开放病床320张。职工与病人、病人家属就餐采取自愿原则,不强制订餐。二、医院提供的相关内容(一)整个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属医院所有财产,如承包方为达到自我风格或实际操作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医院同意,费用自理(医院结合装饰图纸及现场考察确定),承包期或终止结束后,装修财产归医院所有。(二)食堂所需的餐桌椅、厨房设备等已具备,餐具用品(含餐盘、餐盒、碗筷、杯子及一次性餐具等)由承包方采购,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承包方使用;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院方,如有遗失,损坏,承包方负责照价赔偿。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质保期内除外)。(三)除以上所述的内容以外的包括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申请、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消防部门的有关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自理。(四)承包期内,应每月按时到医院财务科缴纳食堂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的1/3,清洁卫生、消毒、所有耗材等涉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三、经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供应商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等一切事宜,在经营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确定承包方后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医院食堂管理相关文件要求,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所有菜肴价格需按同期市场价作价并适当下浮一定比例(至少20%),特别是病员餐费按规定价格收取费用(包括一次性餐具),不得擅自增加。医院职工使用医院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承包方买取饭菜。就餐卡的制作、挂失、充值等业务由医院负责管理。四、管理要求(一)对承包方的要求1、承包方必须对所有服务管理制定完整周密的运营方案和详细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和奖惩条例,明确责任。派遣食堂的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具备初中及以上,厨师必须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前期培训后并体检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工作。2、院方对承包方工作日常不定期抽查,每月考核检查,承包方需配合院方检查,食堂各项工作考核根据(食堂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进行考核,由院方负责考核,月综合得分要求在85分(含85分)以上,85分以下每扣一分罚200元,80分以下每扣一分罚300元以上。月综合得分60分以下除扣款外将受到警告一次,连续两个月受到警告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警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任何经济损失。相应扣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具体考核标准见合同附件1。3、由于承包方或其员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疏忽给院方管理人员和所服务的对象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由承包方完全承担。4、供应商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及符合医疗需求的餐饮。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患者及家属满意。根据招标人现有实际情况,投入本项目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基本岗位设置如下:序号人员类别数量说明1食堂经理1人具有三年或以上餐饮管理经验2库管/财务1人具有一年及以上餐厅库房管理经验3厨师2人拥有初级厨师证书4面点师1人应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5送餐员2人6安全管理员具体人员配备由投标供应商进行安排,合计人数不得少于1人7食品检验员具体人员配备由投标供应商进行安排,合计人数不得少于1人8配餐员3人9清洁员2人10其它岗位供应商认为有需要设置的其它岗位说明:1、承包方所派本项目的食堂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更换应征得招标人同意。2、承包方所请员工须按《食品卫生法》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办理健康证(外来人员还须办理暂住证),交由院方存档备案。3、实际工作过程中,招标人认为承包方某个工作人员不能胜任的,承包方须无条件调换人员。5、医院膳食常规要求5.1承包方必须服从营养师(总务科)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日常的工作台账,特别是治疗饮食的采购和配餐,必须经过营养师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每日的采购、配餐。5.2由营养师指定周食谱,统计全院病员的就餐数,交营养厨房配置各类饮食,病人的伙食须严格执行医师医嘱,分糖尿病、低盐低脂等相关饮食。5.3营养师有权对各类饮食进行监督检查,营养治疗标准不合格的,停止发放并令其重新制作。5.4各种制备加工前的生食品,凡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及营养原则的,一律不许烹调。5.5营养师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营养厨房的操作流程和卫生情况。5.6承包方必须做好每餐食物的留样待检工作,做好留样日志。5.7餐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5.8病员饮食的不锈钢餐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双方协商采购,费用由承包方支付。病员饮食由承包方负责配送。6、用餐时间及标准6.1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宵等服务,统一刷卡消费(对外餐厅除外)。早餐服务时间病员送餐6:00-6:30,内部员工7:00-8:30;午餐服务时间病员送餐10:30-11:00,内部员工11:00-13:00;晚餐服务时间病员送餐16:00-16:30,内部员工16:30-18:30;宵夜服务时间21:30-凌晨0:30。6.2病区三餐为送餐形式,每一层病房由专门服务员送餐。中、晚餐菜肴按标准发放,采用不锈钢餐盘+塑料盖的餐盒。承包方承诺按价格标准提供给病患;医院职工就餐标准为自主选菜,多样化,提供营养餐、面食等。食堂对外营业,窗口菜肴为快餐和快炒形式,营养美味。承包方厨师团队应经常调整菜肴的品种、花样,开发新的菜肴。。6.3接待用餐、特殊送餐招标人有相应的接待公务任务时,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并积极做好接待用餐各项工作。承包方接到招标人相关科室电话需要提供特殊送餐的,须无条件提供送餐服务并送至院内指定处。7、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厨师、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送餐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经医院审核后由承包方负责统一制作。8、承包方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9、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本地卫生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10、医院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医院的管理。11、本次招标要求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员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承包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12、租赁期间,凡涉及与食堂消防安全、环保、工商登记、食堂经营相关的许可证、食品监督等方面的一切后续手续,由承包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自理,招标人予以协助。13、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承包方负责。如因承包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事故,则医院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承包方责任。14、承包方每餐每样菜肴、面点、主食汤、米饭等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每样125克),并做好记录。15、承包方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纸巾等。16、承包方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17、承包方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纸巾、垃圾袋、低值易耗品与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和耗材,费用由承包方自理。18、承包方须每日对整个食堂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医院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19、承包方切实加强食堂的经营管理,做好节水、节电、节约燃料、节能减排,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20、经营期内承包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做好卫生及安全防火工作,若有其他危害社会公共行为,概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医院的监督管理。21、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医院发送“整改通知书”给承包方,承包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医院可对承包方进行处罚。2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医院对承包方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23、经评审中标的承包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24、承包方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医院无关。25、承包方应配备专职物品管理员和车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均与医院无关。26、承包方负责承担其员工的工资和与其有关国家或地方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福利和其它费用,如因承包方履行不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二)承包方须制定提供的方案1、承包方针对医院提供的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2、建立原料采购、餐厅用品消毒保管、食品留样记录、油烟机清洗记录、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并交一份给医院备案。五、承包价格及承包期限:本项目承包方每年需向医院缴纳设备设施及房屋折旧等费用的年租金起始价标底设为5000元,各投标人须以此基准价为起始报价(必须以整百元报价,如5100元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经营承包期限为三年(含第1年3个月试用期),先试用期3个月,合格后正式签合同,合同按1+1+1模式进行,1年合同期满后,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以续签下年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招标人在承包方交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将食堂经营权交付给承包方,租赁期自招标人将标的交付给承包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承包方在租赁期内转租、转让、分包、抵押或者中途退出的,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时,结清租金及其他扣款费用后,无息退还。六、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需向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二)履约保证金使用范围:用于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承包期内不按院方要求营业、承包方安全责任保证、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违反合同的情况。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三)出现下列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中止合同:1、使用“地沟油”、“病死猪肉”包括死禽类等劣质食材。2、出现因承包方原因所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3、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相应赔偿医院损失。4、累计考核三次分数在60分以下;转包给其他人。七、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管理服务费按年支付,于签订《食堂服务外包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8、其他新院搬迁在即,新院食堂面积和硬件条件改善,为优化服务流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