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2024)
石屯镇幸福渠修缮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25]ZHGL[CS]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屯镇幸福渠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石屯镇幸福渠修缮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重新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南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62,997.00元
98.00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13950673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1号4层
联系方式:1896539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明勇
电话:18965392966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来源平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石屯镇幸福渠修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屯镇幸福渠修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南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652.376万元,资产总额为983.19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南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3月28日※注意: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