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手术显微镜招标变更公告(深圳恒生医院2024)



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2次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编号:
XM202405130005

招标方:
深圳恒生医院

项目实施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银田路20号深圳恒生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采购部

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XM202405130005-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11

供应商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SB202404-003 项目名称: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预审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6.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其中,所投医疗器械为第一类的,则无需提供许可或备案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7.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信息表)》扫描件,原件备查。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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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文件——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HS-SB202404-003 定稿.docx

项目编号:HS-SB202404-003【货物类】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深圳恒生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目录警示条款....................3第一册通用条款....................4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招标文件....................7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9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1第五章开标....................12第六章评标....................13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标方法....................14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16第九章合同的授予....................19第二册专用条款....................21第一章招标公告....................22第二章关键信息....................26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6表二、投标文件初审表....................27表三、评标信息....................28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31一、项目概况....................32★二、配置清单(单套配置)....................32三、主要技术要求....................32四、商务要求....................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5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41投标报价文件....................42商务投标文件....................46技术投标文件....................67第六章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74警示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一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1.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深圳恒生医院采招实施细则》(试行)等复星集团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的机构,在此特指拥有采购代理资格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2“采购人”、“采购单位”:系指深圳恒生医院。2.3“投标人”、“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评审委员会”是按照《深圳恒生医院采招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以及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小组。2.5“日期”指日历日。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纸质投标文件”指根据本招标文件模板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输出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原件。2.8“现场投标”指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交纸质投标文件。2.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10“项目名称”指本次招标的项目“口腔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3.1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具备条件: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4.联合体投标4.1除非招标公告中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不予考虑。4.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以招标公告为准);(3)对于招标公告中所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的某一资质,若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则将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在这一资质条件上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8)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踏勘现场6.1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采购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6.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项目现场。6.3采购单位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7.招标答疑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在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质疑,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之规定。第二章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九章合同的授予第二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关键信息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表二、投标文件初审表表三、评标信息第3章招标项目需求1、采购范围2、技术要求3、商务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第六章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8.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招标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质疑,视情况予以答复。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之规定。9.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或者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投诉。9.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上海复星采招平台(一链网)和招标机构网站(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查询网址)等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10.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10.4招标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1.1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且应以中文为准;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第二册第五章的相关内容)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货币14.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0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通用条款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验收及保修结束。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第二册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通用条款第16.8款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账户转出,否则按无效投标保证金处理。16.4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交于采购人。16.5在开标时,凡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以到账时间为准)。16.6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计利息退回。若受到质疑、投诉或正在被调查的投标人,在调查结束后,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再退回投标保证金。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通用条款第39条规定和采购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不计利息退回。16.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9条规定签订合同;(3)隐瞒投标的真实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补充文件或者故意进行无效投标或者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4)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的;(6)向采购人、招标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7)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串通投标的;(8)其它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17.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18.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8.1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制作所投招标项目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现场投标。18.2纸质投标文件须根据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编制的投标文件模板,按照其要求编制。18.3投标人在利用投标文件模板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注意:18.3.1除模板中要求填写、添加的内容外,不得对其他文字内容做任何改动。如果因操作失误而改动的,以模板中的文字叙述为准。18.3.2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18.3.3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投标文件模板要求填写内容,不能填写如“*、\、[、&、”等特殊字符。模板固定的格式内容和文字叙述,不得改变,如果因改变叙述而与模板的原叙述相冲突者,以模板的叙述为准。18.3.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将可能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进行处理。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部分(一正本)、商务部分(一正本五副本)、技术部分((一正本五副本、包含投标文件电子u盘)三个部分分别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投标u盘”、“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字样,且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3,副本4……)。同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PDF扫描版上传至复星集团采招平台,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不得参与现场开标会议。注:投标文件PDF扫描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应该一致,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差异,则以纸质版正本为准。19.1.2密封包上注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开标时间(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9.1.3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第19.1.1、19.1.2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机构。19.1.4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2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机构在本通用条款第19.1.3款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19.3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9.2款规定,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书面通知招标机构。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通用条款第19.1款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在本通用条款第19.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至本通用条款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本通用条款第16.8款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第五章开标21.开标21.1招标机构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21.2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除了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9条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1.3按照本通用条款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1.4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1.5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通用条款第21.2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第六章评标22.评审会议22.1开标会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推荐综合排名靠前的2-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22.2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方式从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及采购人委派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评标规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复星集团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公正地进行评审和履行职责。22.3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过程和结果。22.5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审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2.6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与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3.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23.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23.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23.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审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件;24.独立评审24.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标方法25.投标文件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二章《投标文件初审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25.3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26.澄清有关问题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27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错误的修正27.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27.2.1若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2.2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7.2.3若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7.2.4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7.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27.4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8.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29.评标方法29.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29.1.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9.1.3定性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出具定性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29.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请详见第二册第二章《评标信息》)29.3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请详见第二册第二章《评标信息》)30.定标30.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即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30.2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为自定法。31.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2.中标结果3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上海复星采招平台(一链网)和招标机构网站(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查询网址)等网站上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天。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32.2评审委员会不直接向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内无人投诉,招标机构通知中标供应商凭单位工作证明或法人授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34.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34.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或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34.2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采购人确认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就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技术及评标方法等情况向拟谈判对象发出谈判邀请,与原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变动部分以谈判邀请文件为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35.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35.1谈判小组35.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后,评审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审委员会内专家。35.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5.2谈判程序35.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5.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5.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5.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各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5.2.5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5.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5.2.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或者其他信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35.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5.2.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5.2.10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35.3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5.3.1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复星集团文件和内控制度执行。35.3.2对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本通用条款规定进行评审。36.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36.1谈判小组36.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后,评审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审委员会内专家。36.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单一来源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6.2谈判程序36.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6.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6.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36.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6.2.5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6.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6.2.7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36.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6.2.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6.2.10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36.3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6.3.1单一来源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按本通用条款第29.1.1款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第九章合同的授予37.合同授予标准37.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通用条款第七章所确定的中标人。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8.1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9.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书可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四章规定的合同样本;39.2中标人如不按本本通用条款第39.1款的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给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采购人及监管部门许可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9.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40.履约担保40.1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40.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通用条款第40.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0.3项目结束之后,经验收合格,采购单位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41.招标代理服务费41.1根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支付上限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50%计算。代理费不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按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收取。41.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1.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银行汇票形式交付。42.项目质疑受理程序42.1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2关于项目的相关质疑应在发出中标公示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不予接收。42.3项目质疑受理程序:42.3.1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受理项目质疑资料。受理程序需要审核的资料: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质疑函件(原件且加盖公司公章)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2.3.2异地供应商质疑可传真函件至招标代理及招标人预受理,但供应商必须在发出传真函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原件【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质疑函件(原件且加盖公司公章)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至或邮政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再给予正式受理。43.质疑后续处理4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4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2.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第二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SB202404-003项目名称: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20.0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二、资格预审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6.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其中,所投医疗器械为第一类的,则无需提供许可或备案证)扫描件,原件备查。7.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信息表)》扫描件,原件备查。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11.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重要提示:资格预审资料请编入投标文件,漏项为废标(详细通读招标文件其它废标条款)。三、报名方式:1、报名步骤说明1)步骤1:登录一链网递交资格预审资料;2)步骤2:访问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扫码报名;注:以上2个步骤均须按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要求详见下方说明。2、登录一链网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步骤1)投标人须访问一链网采招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www.onelinkplus.com/),点击对应的招标公告→供应商登录,进行响应投标,并上传“二、资格预审资料”中的相应资料扫描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预审资料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5月14日09:303)预审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6:594)一链网平台联系方式平台网址:http://www.onelinkplus.com/咨询电话:400-108-61163、访问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扫码报名的步骤1)方式:扫码线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访问“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重要通知”,按照《关于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的通知》,扫描相应的二维码,并上传提交“二、资格预审资料”中的相应资料扫描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关于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的通知:https://yhzb.uho.cn/yhzb/news/article?hashId=XnL8VRJZ1jovq41a2)时间:一链网采招数字化平台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3)报名服务费:本项目报名审核服务费为人民币500元,报名成功后不作退还。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网址:https://yhzb.uho.cn/报名咨询电话:0755-83881111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44000.00元2.担保形式:银行转账。3.其他说明:要求在2024年6月14日17时00分之前(以银行汇款到帐时间为准)转账至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回执上传至一链网采招平台。4.收款信息:企业名称:深圳恒生医院开户行:交通银行前海分行帐号:443066137018003048685税号:91440300764949195Q注:1.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作投标无效处理。2.一链网处于回标状态时,才能支付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支付。3请在支付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便于财务做账及退还。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一链网回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1时59分(投标单位须在截止回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PDF扫描版上传至一链网采招数字化平台,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不得参与现场开标会议。2.纸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0日14时00分至14时29分3.现场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14时30分4.现场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碧海湾深圳恒生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二)六、其他补充事宜:1.澄清及答疑事项: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2.重要提示:(1)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下述“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中各网站信息,招标人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2)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重新办理投标报名手续,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恒生医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银田路20号深圳恒生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采购部联系方式:刘工0755-852842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联系方式:杨丽0755-838812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丹余电话:0755-83881995/0755-83881282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复星集团采招系统平台(一链网):www.onelinkplus.com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http://yhzb.uho.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第二章关键信息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第一册条款号内 容说明及规定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2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小写:RMB2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32.10项目名称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4投标报价见投标人投标函53.1投标人的资质(格)要求见招标公告中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内容616.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后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719.1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1份、副本5份(附电子光盘,内容采用PDF格式)8交货/完工/服务期限见后述招标有关要求929.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口定性评审法;口最低价法具体评审细则详见第二册第二章“评标信息” 929.2定标方法自定法1014.1投标币种人民币114.1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215.1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4购买标书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156.1现场踏勘本项目是否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口是 ■否。 167.1现场答疑会本项目不安排现场答疑17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答疑的期限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上网浏览有关本项目的补充公告等信息1819.1投标文件的投递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碧海湾宝源路深圳恒生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会议室二)1919.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2021.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2140.1履约担保金额以双方订立合同所规定的金额为准,向采购单位缴纳注:如“第一册 通用条款”与“第二册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二册第三章所述内容为准。表二、投标文件初审表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资质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质要求不得导致废标)2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标书费的3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1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2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3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4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限额5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6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8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存在负偏离的9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10未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11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表三、评标信息评标信息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供应商需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及综合评标总得分的高低排序,如投标供应商数量超过五家(含五家)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如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五家的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二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如若需要,经双方三次谈判后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中标人。候选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或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评分细则表评分项及评分规则权重一、价格部分501.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2.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减1分,减完为止;以此类推,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50-(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1003.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减0.5分,减完为止;以此类推,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50-(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基准价×0.5×1004.当价格分<0时,取0。评分方式按公式计算二、技术部分30序号内容权重评分规则评分方式1技术条款偏离情况2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专家打分2产品临床的先进性(便利性、维护成本等)8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先进性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1.技术成熟,适应性高、实效性强,成本性价比高的,得8分;2.技术较为成熟、适应性较高、实效性较强,成本性价比较高的,得5分;3.技术成熟度一般、适应性和实效性一般,成本性价比一般的,得2分;4.技术不成熟、适应性和实效性差,成本性价比低的,不得分。专家打分三、商务部分20序号内容权重评分规则评分方式1商务条款偏离情况4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一般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专家打分2同类业绩8评审内容:提供投标人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同类同品牌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本制造商生产的同类产品业绩也可计分。 证明文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专家打分3所投产品保修年限3评审内容:免费保修年限为3年不得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3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家打分4售后服务计划5评审内容: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1.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全面、措施有力,提供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内容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得5分;2.售后服务计划内容较全面、措施可行,提供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内容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的,得3分;3.售后服务计划的内容和措施一般,提供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内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售后服务计划内容和措施差,提供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的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的,不得分。专家打分注:1.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2.缺项则该项为0分或不合格为0分。3.价格、技术、商务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100分。4.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重点提示:1.招标文件澄清、质疑的说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第9条“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的规定,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对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在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没有提出澄清或者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标,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处理原则如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参考品牌的说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产品品牌均为质量“相当于”要求,非指定性要求,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质量相当的其他品牌产品投标。4.关于特殊符号的说明(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废标处理。(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二、配置清单(单套配置)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显微镜主机1台2配套物镜1个3配套目镜2对4配套消毒套包(消毒手柄、消毒帽)1套5高清录像系统1套6脚踏1对7显微镜落地支架1个8非接触广角镜1套(含镜子60D和128D)1套9配套电源线1套10使用说明书1个11保修卡1个12合格证1个三、主要技术要求1.整体光学系统采用复消色差光学技术,保证最佳对比度和清晰度,真实还原的色彩,层次感佳;2.电动调焦范围:≥50mm;3.变倍:电动变倍系统,速度可根据用户习惯设定;4.X-Y轴精细移动范围:≥40mm*40mm,X-Y轴可自动复位与手动复位;5.可储存用户参数设置;6.可储存医生的个性化参数设置;7.光源:内置卤素或氙灯双光源,亮度均匀可调,图像细节清晰;8.冷光源光纤传导照明,减少直接照明所带来的光损伤和热损伤;9.备用光源可自动切换,无需中断手术,且光源散热装置位于显微镜支架上;10.助手镜无需拆卸即可左右切换使用,方便助手在不同的位置配合手术开展;11.红光反射照明和视野照明比例可调,保证最佳的红光反射效果和立体感;12.具有立体同轴照明系统,实现红光反射照明和手术视野照明;(提供专利证明材料)13.助手镜独立四光路设计,独立调焦,满足主刀助手对复杂手术的不同需求;14.内置黄斑保护装置,提供安全可靠的患者保护;15.配备非接触广角镜,具有内调焦技术,最大程度保护患者角膜;16.非接触广角镜与手术显微镜为统一品牌,兼容匹配性好;17.非接触广角镜支架可折叠可360°自由旋转,便于手术中灵活调整;18.配备高清摄像头和录像工作站;19.红反射照明:具有立体同轴红反射;20.主镜可调节前后倾角;21.可满足前后节各种复杂眼科手术要求;22.放大倍数:≥25倍;23.主刀、助手与摄像均可进行变倍、调焦;24.支架带可360°转动的万向脚轮且具备电磁锁功能,稳定牢固;25.内置蓝光保护滤光片,视网膜保护装置;26.支持与生物测量仪、术中导航系统智能化联合,实现跨平台一体化解决方案;备注:以上技术要求请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四、商务要求(一)交货期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到货;2.交货期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质保期要求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质保开始时需附原厂保修证明),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终身维修。(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见全额增值税发票二月内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四)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2、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工程师的维修培训,供应商负责需方人员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具体细节由院方定;3、安装完成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5、验收标准:应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原始技术资料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并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及的某些属标配的功能、软件,必须无条件提供给采购人;6、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合同甲方(购货方):深圳恒生医院乙方(供货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设备概况1、设备明细乙方应当根据采购公告、招标文件需求及中标通知书等(以上统称为采购文件)提供下列项目及服务:设备名称产地/品牌/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位价格总金额备注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备注: 二、货物要求1.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制造厂家原装包装,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2.设备(医疗设备)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应与注册证中相同。3.属于法定检定的需由乙方进行检定或校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4.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保证计量合格,如需要,乙方应承担初次计量检定或校准费用。5.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一切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交货时间一、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上述全部设备,并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作。发货前请务必通知收货人。交货联系人:联系电话:;二、交货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路20号深圳恒生医院眼科。收货联系人:,联系电话:;第三条运输、安装与验收一、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场所,负责免费安装培训;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乙方承担。二、如设备有特殊运送要求(冷藏),除符合上述规定外,乙方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储运特性的运输工具或运输设施进行运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相关数据(如温度等)监控和记录,并向甲方提供运输记录和运输全过程的数据记录(电子版数据)。三、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四、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的性能、精度进行校核。五、乙方需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清单、随货通行单等合法的证明文件。六、甲方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标准,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大型器械、贵重器械、或精密器械等需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属于法定商检的,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七、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3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八、退换货期限为90天,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此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二次换货仍出现同类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1.达不到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广告所标明的技术指标;或者在90天内出现2次以上或累计出现3次以上低于上述指标的情况;2.出现了不能正常使用的故障,经乙方维修没有排除的,或者虽暂时排除,但在24小时内又出现的。第四条价格与付款方式一、合同总价:1.本合同设备采购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2.以上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已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用,甲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款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二、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两月内支付95%。(合计:¥);2.剩余5%(合计:¥)款项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经甲方验收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付清。3.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全额增值税发票、经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的验收合格单及甲方入库凭证。第五条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二、如果出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文件要求不符,或经证实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负责更换全新的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设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延长设备质量保证期。三、本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为年。2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免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8%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四、保修期满后,年度保修合同价不高于设备采购总价5%;每年针对设备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2次。五、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耗材备库,保修期内,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价格供应零配件及耗材,如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低于双方确定价格的,以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的90%的优惠价供应;保修期满后,以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的90%的优惠价供应零配件及耗材。六、乙方在接到需方设备故障通知的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提供备品供用户临床使用,此条款也适用于保修期外。七、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1.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2.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人员或器械使用者进行免费培训或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八、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指定的人员安排免费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并且颁发“上岗证”或“操作证”。九、验收后的设备出现第三条第八项的情况,也适用该项的约定。十、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聘请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甲方聘请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如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检验,确认器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1.同意甲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退还甲方,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2.按照设备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折价。3.调换有瑕疵的设备,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二、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以每日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器械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如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的起诉遭受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四、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五、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全部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六、若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作为未能提供售后服务的赔偿,违约金由甲方在质保金中直接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经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首先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约定事项:1、恒生电话联系:0755-27791884,乙方电话联系:第九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本合同补充协议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函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甲方(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深圳恒生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碧海湾银田路20号电话:0755-27791111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帐 号:443066137018003048685社会信用码:91440300764949195Q乙方(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地址: 电话:开户行: 帐 号:社会信用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约地址:深圳恒生医院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部分(一正本)、商务部分(一正本五副本)、技术部分((一正本五副本、包含投标文件电子U盘)三个部分分别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投标U盘”、“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字样,且副本应编号(副本1,副本2,副本3,副本4……)。同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PDF扫描版上传至复星集团采招平台,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不得参与现场开标会议。注:投标文件PDF扫描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应该一致,如果它们之间存在差异,则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密封袋封条格式正本投标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备注:本封条应粘贴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一、开标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包号项目(设备)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大写:小写:合同签订后 天内全部到货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交货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4、开标一览表应密封于投标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将导致废标。5、若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清单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显微镜主机1台2配套物镜1个3配套目镜2对4配套消毒套包(消毒手柄、消毒帽)1套5高清录像系统1套6脚踏1对7显微镜落地支架1个8非接触广角镜1套(含镜子60D和128D)1套9配套电源线1套10使用说明书1个本项报价包含在投标汇总价11保修卡1个本项报价包含在投标汇总价12合格证1个本项报价包含在投标汇总价汇总价(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大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3、分项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于投标报价文件中;4、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密封袋封条格式正本/副本商务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备注:本封条应粘贴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商务投标文件目录一、评标指引表二、声明及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六、供应商情况介绍七、开标一览表八、分项报价清单表九、售后服务方案十、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一、评分细则表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十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一、评标指引表(置于投标文件的首页)为方便参与该项目的评委专家的评标,快速找到评标事项与该项目投标文件所对应的位置,请投标人参照下表格式,编制本项目评标指引表。项目评标指引表一、资格性检查指引序号资格性检查项目证明文件起止页码1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2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标书费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4……二、符合性检查指引序号符合性检查项目说明1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存在/不存在2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存在/不存在3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存在/不存在4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限额存在/不存在5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存在/不存在6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存在/不存在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存在/不存在8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存在负偏离的存在/不存在9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存在/不存在10未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存在/不存在11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存在/不存在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存在/不存在三、综合评分指引评分类别评分项目对应章节起止页码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注:对于“综合评分指引”请投标人按照第二册第二章的《评标信息》的评分要求,根据各评分项目以自上而下的顺序编制。因项目次序混乱而影响评标效率及评标结果者,投标人自负其责。二、声明及承诺函声明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及采购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的权利。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承诺函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公司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如《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技术规格偏离表》所填写“偏离情况”与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追究责任,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两年内不得参与复星集团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投标产品中标,将在领取中标通知5个工作日内把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交至深圳恒生医院主管部门,若未能如期出示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将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深圳恒生医院可对我公司作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本人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授权正式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据此函,本人代表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本人承诺:(1)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清楚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在第一册第21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第一册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在中标后放弃中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为本投标和中标后的合同实施要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第一册第41条“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支付。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方式: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传真或电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以下情形:(一)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七)恶意投诉的;(八)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九)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十)履约检查不合格或者评价为差的;(十一)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如我司存在以上情形,被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57条处罚、或者上述行为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未被追诉、或者上述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我司自愿承担虚假应标以及其他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承诺函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1.我公司已完全理解该项目招标公告所列明的全部条件,亦保证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条件。2.我公司严格按照贵方提供的标书样本填写和提交相关内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向贵方及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公司已清楚,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被有关单位确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活动。4.我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5.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6.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8.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9.我公司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0.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1.我公司承诺未以联合体投标,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2.我公司不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之情形;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私章)和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方为有效;2.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五、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说明致:深圳恒生医院/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本单位已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招标文件要求,于年月日前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深圳恒生医院,账号:443066137018003048685,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前海分行)。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汇出时间:年月日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汇款账户名称:(应与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一致)账号:(应与投标时使用的账号一致)开户银行:开户行网点: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如退回账号、开户行与上述汇款账号、开户行不一致的,请在下文列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单位电话:手机:说明:1、此说明一式两份【附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如有)+投标保证金”字样】,一份编入投标文件,一份与投标报价文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在投标时密封提交。2、如单位名称改变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六、供应商情况介绍(一)供应商一览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序号项 目内容及说明备注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2.注册资金(万元):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3.经营场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4.有效期: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单独的税务登记证,则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税务登记信息为准。二1.税务登记证编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单独的税务登记证,则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税务登记信息为准。三其他资格(质)证书(可按表格格式扩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1.证书名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2.批准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3.等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4.批准时间及编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5.有效期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说明1.……(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有关资格(质)证明文件:(1)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并自行汇总纳税额;(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3)其他(供应商自定提供)。(三)评标信息中规定的公司业绩一览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规模(金额/元)完成时间运行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需递交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需要时提供原件交验。(四)所获荣誉或奖励一览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获奖情况项目简介备注注:1.在备注中填写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2.需递交上述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需要时提供原件交验。3.提供的资料须齐全。七、开标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包号项目(设备)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眼科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大写:小写:合同签订后 天内全部到货注: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交货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4、开标一览表应密封于投标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将导致废标。5、若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八、分项报价清单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显微镜主机1台2配套物镜1个3配套目镜2对4配套消毒套包(消毒手柄、消毒帽)1套5高清录像系统1套6脚踏1对7显微镜落地支架1个8非接触广角镜1套(含镜子60D和128D)1套9配套电源线1套10使用说明书1个本项报价包含在投标汇总价11保修卡1个本项报价包含在投标汇总价12合格证1个本项报价包含在投标汇总价汇总价(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大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投标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3、分项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于投标报价文件中;4、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九、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免费售后服务项目2.售后服务机构情况介绍3.故障或技术支持应急维修响应时间安排;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主要零配件价格;5.质量保证及违约承诺(在履约期间如出现违约情况时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6.服务措施及承诺。十、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响应偏离情况偏离说明1(一)交货期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到货;2.交货期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货期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到货;2.交货期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无偏离2(二)质保期要求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质保开始时需附原厂保修证明),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终身维修。(二)质保期要求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免费保修3年(质保开始时需附原厂保修证明),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终身维修。无偏离3(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见全额增值税发票二月内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见全额增值税发票二月内付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其它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无偏离4(四)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2、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工程师的维修培训,供应商负责需方人员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具体细节由院方定;3、安装完成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5、验收标准:应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原始技术资料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并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及的某些属标配的功能、软件,必须无条件提供给采购人;6、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四)售后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包括节假日),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2、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工程师的维修培训,供应商负责需方人员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具体细节由院方定;3、安装完成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5、验收标准:应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原始技术资料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并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及的某些属标配的功能、软件,必须无条件提供给采购人;6、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无偏离备注:1.“招标商务要求”一栏应逐条填写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章“四、商务要求”的内容。2.“投标商务响应”一栏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条填写对应的投标响应情况。3.“偏离情况”一栏应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填写:优于招标要求的,请填写“正偏离”;满足招标要求的,请填写“无偏离”;劣于招标要求的,请填写“负偏离”。4.如需对偏离情况作详细说明,可在“偏离说明”一栏填写。5.若投标人填写的响应情况或偏离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不相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6.标注“★”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投标响应为负偏离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十一、评分细则表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十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密封袋封条格式正本/副本技术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备注:本封条应粘贴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技术投标文件目录一、评标指引表二、项目实施方案三、技术规格偏离表四、评分细则表中“技术部分”要求的内容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一、评标指引表(置于投标文件的首页)为方便参与该项目的评委专家的评标,快速找到评标事项与该项目投标文件所对应的位置,请投标人参照下表格式,编制本项目评标指引表。项目评标指引表综合评分指引评分类别评分项目对应章节起止页码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注:对于“综合评分指引”请投标人按照第二册第二章的《评标信息》的评分要求,根据各评分项目以自上而下的顺序编制。因项目次序混乱而影响评标效率及评标结果者,投标人自负其责。二、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实施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类别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附上证书复印件2.项目完工期/交货期、实施进度表;3.组织设计方案;4.质量保证措施;5.相关配套措施。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整体光学系统采用复消色差光学技术,保证最佳对比度和清晰度,真实还原的色彩,层次感佳;(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项进行响应,并列明响应的具体内容)详见备注2…2电动调焦范围:≥50mm;………3变倍:电动变倍系统,速度可根据用户习惯设定;………4 X-Y轴精细移动范围:≥40mm*40mm,X-Y轴可自动复位与手动复位;………5可储存用户参数设置;………6可储存医生的个性化参数设置;………7光源:内置卤素或氙灯双光源,亮度均匀可调,图像细节清晰;8冷光源光纤传导照明,减少直接照明所带来的光损伤和热损伤;9备用光源可自动切换,无需中断手术,且光源散热装置位于显微镜支架上;10助手镜无需拆卸即可左右切换使用,方便助手在不同的位置配合手术开展;11红光反射照明和视野照明比例可调,保证最佳的红光反射效果和立体感;12具有立体同轴照明系统,实现红光反射照明和手术视野照明;(提供专利证明材料)13助手镜独立四光路设计,独立调焦,满足主刀助手对复杂手术的不同需求;14内置黄斑保护装置,提供安全可靠的患者保护;15 配备非接触广角镜,具有内调焦技术,最大程度保护患者角膜;1616. 非接触广角镜与手术显微镜为统一品牌,兼容匹配性好;17非接触广角镜支架可折叠可360°自由旋转,便于手术中灵活调整;18 配备高清摄像头和录像工作站;19红反射照明:具有立体同轴红反射;20主镜可调节前后倾角;21可满足前后节各种复杂眼科手术要求;22 放大倍数:≥25倍;23主刀、助手与摄像均可进行变倍、调焦;24支架带可360°转动的万向脚轮且具备电磁锁功能,稳定牢固;25内置蓝光保护滤光片,视网膜保护装置;26支持与生物测量仪、术中导航系统智能化联合,实现跨平台一体化解决方案;备注:1、“招标技术要求”一栏应逐条填写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章“三、主要技术要求的内容。2、“偏离情况”栏中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3、若响应情况优于或劣于采购要求,应作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没有达到要求的填“负偏离”,达到或优于要求的填“正偏离”。4、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按《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若《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未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5、证明资料(均为扫描件)的提供要求:(1)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2)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四、评分细则表中“技术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其他内容第六章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其他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单位意见(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单位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及复星医疗集团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眼科手术显微镜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