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招标变更公告(政和县自然资源局2024)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号工程包[变更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号工程包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号工程包”(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075003001)现作如下补充:
一、重新上传清单,详见附件。
二、原第1章招标公告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30:00(以银行到账为准)。
现修改为: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
原第1章招标公告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96.5099万元。
现修改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38.7558万元。
三、原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设计单位:福建省闽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资金支付: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最高不超过60%),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专家意见整改完成后)且办理竣工结算完成后30日内拨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完成后30日内拨付。
五、履约条款:因成交人未在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每逾期1天,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若成交人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将该施工企业列入福建省地质灾害综合管理平台异常名录,成交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做此说明。
招标人: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附件: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号工程包补充通知(1).pdf
清单.ra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