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招标变更公告(个旧市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2024)
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单位
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4-06-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03
更正日期
2024-06-0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波
项目联系电话
15911393014
采购单位
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10055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11393014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C2024-C2-01018-YNZY-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HHZC2024-C2-01018-YNZY-0025: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03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项目名称 更正前内容: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更正后内容: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更正日期:2024-06-04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当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望供应商知悉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其余内容均无改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地址: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873-310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
联系方式:15911393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波
电 话:1591139301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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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6.4).pdf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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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定稿6.4政采云)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磋商文件.doc
2024-06-04
下载
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村个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YNZY2024-47;1.2项目名称: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村个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5最高限价:1398967.76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柒角陆分);1.6采购需求:1.俯斜式重力挡土墙,总长345米;2.2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高低压转换柜一套等场区电力设施建设;3.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1.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注: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03日17时30分至2024年06月11日17时30分;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连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4.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个旧市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地址: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林主任139873484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联系方式:杨工159113930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5911393014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Y2024-47采购人:个旧市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设工程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IE日期:2024年06月1KA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项目需求48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YNZY2024-47;1.2项目名称: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1.5最高限价:1398967.76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柒角陆分);1.6采购需求:1.俯斜式重力挡土墙,总长345米;2.2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高低压转换柜一套等场区电力设施建设;3.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1.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注: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03日17时30分至2024年06月11日17时30分;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五、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连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4.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个旧市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地址: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林主任139873484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联系方式:杨工159113930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5911393014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采购人采购人:个旧市人民政府大屯街道办事处地 址:个旧市大屯街道星河路(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林主任电 话:1398734845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联系人:杨 工 电 话:15911393014项目名称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YNZY2024-47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公共财政预算,已落实采购需求1.俯斜式重力挡土墙,总长345米;2.2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高低压转换柜一套等场区电力设施建设;3.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合同履行地点个旧市大屯街道龙井社区罗依寨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1.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注: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建筑垃圾、渣土外运运距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各供应商答疑。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分包允许,本项目主体部分或关键性工作部分不得分包,涉及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专业工程等的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分包商必须具备专业承包资质和能力。1偏离不允许偏离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最高限价1398967.76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柒角陆分)2磋商报价方式1.磋商报价为涉及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报价。2.报价方式:以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基准进行优惠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报价说明:①招标控制价为采购人能接受的最高限价,如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②磋商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磋商保证金金额: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招标文件中要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贰万元整,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万元”。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收款单位: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账号:873900382010801备注:①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必须从磋商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②供应商转入磋商保证金后无需到采购代理公司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开标时以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回执单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磋商保证金凭证。(二)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2保证金的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2、成交人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3.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3)成交人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除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成交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2成交人补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封套上写明/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6月14日14时30分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进行网上递交。注: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3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3磋商程序按照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注: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推荐、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3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3评审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3串通行为处理办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符合性审查。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并参照上述处理方法开展评审。3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4采购项目行业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同义词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同“发包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同“中标人、中标单位”,“供应商”同“投标单位、投标人”、“磋商申请人”。4其他未尽事宜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连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2.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2.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合同履行期限、磋商内容1.3.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供应商资格要求;⑴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⑵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⑶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⑷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⑸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⑹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⑺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⑻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⑼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注:采购人按规定时间组织现场踏勘的,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且对本合同项目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关内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将此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3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审时,若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3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审时,若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磋商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磋商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1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报价一览表五、磋商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技术方案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3.2磋商报价3.2.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3.2.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磋商需求的竞争性报价。磋商报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损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成交价格。3.2.4磋商报价方式: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方式,应是完成本项目所列采购需求及计划工期内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3.2.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如有)、成品保护及抢工措施等因素,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上部分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磋商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建设费用、工人居住费用等因素,合同履行过程中此部分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措施费项目、规费、税金等按国家行业现行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3.3磋商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3.3.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3.3.2工程情况及说明。3.3.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3.3.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3.3.5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3.3.6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3.7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8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3.4磋商有效期3.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其磋商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时间截止前缴纳并到账,未按时到账的视为响应无效。3.5.2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3.5.3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3.5.4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⑴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⑶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⑸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6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3.5.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款;3.5.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款;3.5.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款。3.7备选磋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单位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单位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8.1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3.8.2如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8.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8.4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8.5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应模块;3.8.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磋商申请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2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本章第4.2.1款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加公开磋商。5.2磋商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网上开标。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⑴宣布磋商纪律。⑵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⑶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⑸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由供应商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报价、供货地点、供货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⑹供应商代表(如需)、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⑺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磋商第二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⑻磋商结束。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组成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⑴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⑵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⑶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⑷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注:除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6.2磋商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审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外,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自行确定成交单位,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2成交候选人不能作为成交单位的情形:⑴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⑶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的;⑷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⑸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⑹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自行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7.2成交通知在本章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未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注: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7.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招标的项目,成交单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低价担保。7.3.3成交单位不能按本章第7.3.1或7.3.2项要求提交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4.5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6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单位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8.1重新磋商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④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⑤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8.1.2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8.2不再磋商重新磋商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磋商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磋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9.3.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9.3.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9.3.3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3.4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9.3.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9.3.6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9.3.7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9.4参与评审活动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质疑提出与答复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⑵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⑶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⑷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⑸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2投诉提出与投诉处理⑴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部门提起投诉。⑵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④事实依据;⑤法律依据;⑥提起投诉的日期。⑶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⑷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⑸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⑹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⑺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处理。9.5.3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的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磋商小组主任:(签字)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资格审查标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 审 标 准1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资格评审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1资格评审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 审 标 准1报价报价合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1报价串通行为处理办法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报价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报价符合性审查。1报价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2商务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7项规定2商务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2商务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商务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2商务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2商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2商务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2商务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2商务细微偏差补正供应商未拒绝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补正2商务串通行为处理办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疑似串通磋商。磋商评审小组在评审流程符合性审查阶段,通过“在线询标”功能,向疑似串通磋商的供应商发送磋商问题函,要求供应商对其与其他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异常情况进行澄清,超时未澄清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澄清,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回复澄清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2商务其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技术采购需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及符合第五章项目需求的规定。3、详细评审序号详细评审标准评分因素权重磋商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70分1磋商报价得分(F1)磋商报价评分(满分30分)磋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注: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评审价=投标报价×[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2技术部分(F2)(70分)企业业绩(5分)2021年至今有1个类似施工业绩(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满分5分。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技术部分(F2)(70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5分)第一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的得4~5分;第二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得1~3分;第三个档次: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技术方案(20分)第一个档次: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技术规程符合规定的得16~20分;第二个档次: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得10~15分;第三个档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得1~9分;无技术方案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10分)第一个档次: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有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且能保证工期的得6~10分;第二个档次: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奖罚条件和有施工进度计划,但存在错误的得1~5分;第三个档次:无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第一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阐述的得6~10分;第二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1~5分;第三个档次: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分)第一个档次: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4-5分;第二个档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不具体、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3分;第三个档次:无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第一个档次:有具体、完整、可行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的得4~5分;第二个档次:有具体、完整、可行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1~3分;第三个档次:无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施工机械投入(5分)第一个档次: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进度计划、设备配置及数量合理的得4~5分;第二个档次: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基本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进度计划、设备配置及数量基本合理,满足工程基本要求,施工机械搭配基本准确的得1~3分;第三个档次:无施工机械设备配置的不得分2技术部分(F2)(70分)施工总平面图审查(5分)第一个档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的得3~5分;第二个档次: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存在问题的得1~2分第三个档次: 无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有效磋商报价等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以上都相同按采购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顺序优先排序。磋商小组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见资格审查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符合性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报价表中人民币报价与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改人民币报价;(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争性磋商,磋商内容为合同履行要求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书面最后磋商报价承诺。最后磋商报价不允许超过响应文件中第一轮磋商报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3.3详细评审3.3.1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响应文件的澄清3.4.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3.5评标结果3.5.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5.2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磋商报告。3.5.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5.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注:本合同格式仅作为本次磋商合同草案,并不限制采购人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或者范本进行签约的权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4.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图变更后,由承包人对变更部分工程进行组价,组价后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施工单位按招标设计图纸施工,原则上工程施工项目不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定后确认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工程变更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定后确认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大屯街道小寨社区等7个村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预算金额: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3.最高限价:1398967.76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柒角陆分);;4.采购需求:1.俯斜式重力挡土墙,总长345米;2.25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高低压转换柜一套等场区电力设施建设;3.其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5.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6.合同履行地点:个旧市大屯街道龙井社区罗依寨;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本招标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三、工程量清单另附。4.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行编制并标注页码)一、磋商申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终磋商承诺的总报价,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响应文件。3.随同本磋商申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成交:⑴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随同本磋商申请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方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一)第一次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1磋商报价小写大写1磋商报价2质量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4项目负责人姓名: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5磋商保证金(元)6说 明注:1、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磋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磋商报价须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损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磋商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成交价格。最终磋商报价以一览表供应商磋商结束后,提交的最后磋商报价申请表填报为准。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说明”一栏中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二)最终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1磋商报价小写大写1磋商报价2质量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4项目负责人姓名: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5磋商保证金(元)6说 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1.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2.最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3.此页可在最终报价时可作为附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按评审过程中评委实际要求为准)。五、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六、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后审申请书致:(采购人)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的名义,在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供应商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将作为本申请书附件。3.按资格审查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我们同意采购人保留下述权利:⑴修改本磋商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给予磋商响应文件的评比。⑵拒绝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⑶若遇到特殊情况,取消资格后审及拒绝全部申请。⑷采购人对由此引起的对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4.1.(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4.2.(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可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采购人全称)本单位以(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采购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3.(八)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应承诺书或书面说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4.(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5.(十一)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单位作为项目的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磋商,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向采购人、磋商小组、监督人员贿赂。5、不扰乱磋商活动正常秩序。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方案(格式自定)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方案;2、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施工机械投入;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八、项目管理机构㈠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㈡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1.本表配备主要人员数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表格可自行拓展。2.供应商须提供本表所列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身份证、附职称证(如有)、执业证(或上岗证)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九、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 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十、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 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十一、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磋商文件规定但未提供格式或供应商认为对本次磋商有益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设施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