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



济南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19100020240200017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

3.原公告的分包名称:
A包 中心区舜华路、经十路、龙奥北路、新泺大街等56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市政道路口袋公园、会展广场及舜泰广场过街天桥保洁服务

4.首次公告日期:
2024-06-04 15:42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更正版))。

2.更正日期:
2024-06-05 17: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
地址:
济南高新区华昱大厦

联系方式:
0531-82689856

2.代理机构名称:
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 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3单元7层

联系方式:
13256407719、18953112856

3.项目联系人:
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256407719、18953112856

附件: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招标文件-更正版.doc

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191000202402000171(华泰永信招标2024029号)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采购代理机构: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22.合格的投标人123.保密12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125.踏勘现场136.询问及答复137.偏离138.采购代理服务费139.招标文件1310.投标文件的组成1511.投标报价17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81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814.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815.投标文件的递交1916.质疑1917.投诉201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019.相关费用2020.无效报价20第四章采购需求22第五章评标办法541.相关要求542.评分标准543.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56第六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611.开标程序612.评标委员会623.资格审查、评标程序644.资格审查645.评标646.澄清有关问题657.定标669.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6710.废标68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6812违法违规情形69第七章纪律要求7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7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7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7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70第八章合同签订说明71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79资格审查文件80符合性审查文件84商务文件86技术文件107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191000202402000171(华泰永信招标2024029号)项目名称: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预算金额:4464.31万元最高限价(如有):4464.31万元(A包:2186.14万元;B包:2278.17万元)采购需求: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段(包号)采购内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中心区舜华路、经十路、龙奥北路、新泺大街等56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市政道路广场及舜泰广场过街天桥保洁服务(详见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186.14B中心区凤凰路、工业南路、旅游路、花园东路等53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保洁服务(详见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78.17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两个网站注册。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请参与本项目单位及时办理CA证书)。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济南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地址:济南高新区华昱大厦联系方式:0531-826898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3单元7层联系人:孙慧玲、盛云联系电话:13256407719、189531128563.技术支持电话:CA服务咨询电话:0531-67880028-2、18663480386、17306349888;电子投标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89856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单位:华泰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 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3单元7层联系人:孙慧玲、盛云联系电话:13256407719、18953112856邮箱:htyxzbb@163.com3项目名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4合格投标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分为两个包,A包:中心区舜华路、经十路、龙奥北路、新泺大街等56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市政道路广场及舜泰广场过街天桥保洁服务;B包:中心区凤凰路、工业南路、旅游路、花园东路等53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保洁服务;A、B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兼投兼中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见附件7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天。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10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行承担11服务期限9个月(2024.7.1-2025.3.31)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变更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变更内容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 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 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和变更公告。澄清和变 更一经指定网站发布,视为已告知各潜在投标人。14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15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6投标报价的方式总价17付款方式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本合同签订后并报高新区财政资金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合同价款按季度拨付,每季度结束后根据审计结算产值及考核情况进行拨付,每次实际拨付金额为结算产值的95%减去考核扣罚;产值剩余5%待服务期(一年)满后无重大责任事故、遗漏、违纪等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18答疑文件的提出及回复投标人若有任何疑问,应于开标16日前,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答疑、澄清要求将均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投标人收到该答疑回复文件后应于一日内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 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采购人应加强需求管 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等措施。请根据本项目预留情况选择并在采购需求中写明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货物类项目价格按10%比例扣除,服务类项目价格按 10%比例扣除,工程类价格按 5%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 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强制采购产品1.产品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按要求填写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 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 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 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22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绿色产品给予 10%的加分。23投标文件签章在招标文件标明的“公章 ”“印章 ”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个 pdf 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四个pdf 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24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 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 标人可以下载保存。投标人可模拟测试解密过程,解密必须使用制作投 标文件的 CA 来解密25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 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 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数字 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7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5人及以上单数2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中标候选人数量3 家3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3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 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业绩及相关附件可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用于投标的业绩及相关附件锁定不可修改,中标公告发布后对外公示。33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4监督和管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35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否 □是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后附)。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内容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3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7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原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8其他注意事项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报价文件格式中可不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证明材料即可;如投标投标人非小型、微型企业,报价文件格式中可不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投标人非监狱企业,报价文件格式中可不附“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文件格式中可不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只接受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未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2、各投标人可以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企业登录后在公告/通知里观看“政采投标人操作说明视频”和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进行学习电子投标相关操作,具体事项可咨询0532-85871505-5、13306426582、15335322953。3、中标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电子标书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与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送至代理机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相应的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采购流程、相关政策法规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投标人对采购需求、评分标准有疑问的,直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3询问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在线提交。6.4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8.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9.1招标文件的组成9.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5)采购需求;(6)评标办法;(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要求;(9)合同签订说明;(10)投标文件格式;(11)其他材料。9.1.2根据本章第9.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9.3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视同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9.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4.1任何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报价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tyxzbb@163.com,电话:13256407719、18953112856),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9.4.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4.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9.4.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0.2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10.3资格文件10.3.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10.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10.3.3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情况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投标担保函复印件);10.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3.5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须提供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10.3.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2);10.3.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10.3.1-10.3.6项内容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10.4符合性审查文件10.5商务文件10.5.1投标函;10.5.2投标报价:(1)开标一览表;(2)投标明细表;(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10.5.3投标人基本情况(服务主要内容、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10.5.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经营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包含已完成及正在进行的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0.5.5合理化建议及解决方案;10.5.6服务承诺:①关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作业标准执行,做好保洁服务的承诺;②关于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作业的检查、监督、考核的承诺;③关于在遇到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时服从统一安排的承诺;10.5.7优惠条款(注: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10.5.8商务偏离表(如有);10.5.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5.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0.5.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10.5.12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0.5.1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0.5.14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如有)。10.6技术文件10.6.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10.6.2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安排、项目实施的管理方式、考核办法与操作规程;10.6.3项目实施规划方案及规划图,包括作业模式、作业流程、机械化作业模式及路段(或区域)安排(需提供设备配备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注:方案和规划图中应包含出发时间和地点、行驶线路、作业频次、作业节点等内容。10.6.4保洁人员配备、设备配备、作业班次划分及路段(或区域)安排(需提供人员配备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6.5安全保证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6.6应急情况、特殊天气、突击性任务时保洁人员、设备安排预案和应急方案内容及其保障措施;10.6.7投标人项目服务管理机构表;10.6.8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10.6.9投标人拟投入的保洁人员一览表及详细证明材料;10.6.10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一览表(包括车辆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商、折旧年限、购买时间、行驶证、购买发票等)及详细的证明资料;10.6.11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驾乘人员一览表及详细的证明材料(驾驶证(B2及以上车型)及驾乘人员身份证)10.6.12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一览表及详细的证明材料;10.6.1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固定接水点、固定车辆停放点等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接水点详细位置、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的以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车辆停放点详细位置、车辆停放点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的以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6.14管理规章制度;10.6.15技术偏离表;10.6.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投标报价11.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应包含: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各级各类创建迎检(如创建省文明城区和临时迎检等)费用及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含收集设施)、垃圾收集清运、道路洒水洗刷的设施、设备、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油费、保险费、水电费以及以上费用产生的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无论何种原因,在合同执行期间,一律不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11.2投标单位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唱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1.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及相关货物的价格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1.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2.2投标文件编制:按投标文件组成编制。12.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3.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3.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5.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5.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6.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7.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8.1由投标人原因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8.2由网络问题、停电、系统故障等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进行,故障解决时间超过2小时的,可选择封标,择期继续。19.相关费用19.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原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的7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9.2律师见证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1‰向见证机关/律师事务所交纳公证费/律师见证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20.无效报价20.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0.1.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0.1.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0.1.3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盖章的;20.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0.1.5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20.1.6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不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20.1.7投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20.1.8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20.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0.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0.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人给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0.2.1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0.2.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20.2.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20.2.4投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20.2.5在整个报价、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报价的;20.2.6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部2024年中心区市政道路保洁服务,共分两个包,其中A包为:中心区舜华路、经十路、龙奥北路、新泺大街等56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市政道路口袋公园、会展广场及舜泰广场过街天桥保洁服务;B包为:中心区凤凰路、工业南路、旅游路、花园东路等53条市政道路及绿化带保洁服务;本项目A、B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期内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投标人中标后需办理备案“济南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二、参考技术规范标准本项目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运作。具体参照规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安全总则》《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济南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冬季清扫冰雪规定》《济南市城管系统清雪除冰工作预案》《济南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三、作业队伍要求1、一线作业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保洁员和管理人员),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项第三条规定的各包的人员数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要求身体健康,掌握行业规范,熟悉质量标准,能达到作业要求;机械作业人员、人工保洁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驾驶员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证件且两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在60岁以内;管理人员要求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2、所有正式聘用工作人员应办理正常用工手续,有关待遇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济南市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工作人员要求着装统一(其中春秋装两套、夏装两套、棉衣一套),保洁员须配备夜间防护标识;作业时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3、人员及车辆配备要求:A包要求:序号名称要求备注1会展广场保洁人员≥20人2其他保洁人员≥195人3管理人员≥17 人其中会展广场管理人员为 1 人4车辆驾驶人员≥20 人具备 B2 及以上驾驶证证件5洒水车≥15 辆符合济南市限行标准(柴油), 总质量≥25t。6机扫车或扫路车≥12辆总质量≥6.5t。7密闭式垃圾收集车≥5 辆符合济南市限行标准(柴油), 总质量≥7t。8大型滚刷≥10刷毛宽度≥3.6m,作业宽度≥3.2m,工作转速300rpm9中型滚刷≥4刷毛宽度≥3m,作业宽度≥2.8m,工作转速300rpm10雪铲≥4雪铲宽度≥3.6m,作业宽度≥3.2m11小型滚刷(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10作业宽度≥1.5m12撒布机≥4大型容量≥10m³,数量≥3台;小型容量≥5m³,数量≥1。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总数须符合要求。13其他清雪除冰设备(扫帚、人工雪铲等)若干9护栏清洗车≥1辆B包要求:序号名称要求备注1保洁人员≥185人2管理人员≥16 人3车辆驾驶人员≥20 人具备 B2 及以上驾驶证证件4洒水车≥15 辆符合济南市限行标准(柴油), 总质量≥25t。5机扫车或扫路车≥12 辆总质量≥ 6.5t。6密闭式垃圾收集车≥5 辆符合济南市限行标准(柴油), 总质量≥ 7t。7护栏清洗车≥1辆8大型滚刷≥10刷毛宽度≥3.6m,作业宽度≥3.2m,工作转速300rpm9中型滚刷≥4刷毛宽度≥3m,作业宽度≥2.8m,工作转速300rpm10雪铲≥4雪铲宽度≥3.6m,作业宽度≥3.2m11小型滚刷(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10作业宽度≥1.5m12撒布机≥4大型容量≥10m³,数量≥3台;小型容量≥5m³,数量≥1。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总数须符合要求。13其他清雪除冰设备(扫帚、人工雪铲等)若干4、清理主车道垃圾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5、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承诺。6、保洁员、管理人员身体健康;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承诺。7、保洁所配备的所有设备、消耗品、与车辆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备注:1)中标人所有车辆根据市局或区县相关部门要求加装GPS系统,与以上部门联网。2)中标人所有智能环卫系统的数据与招标人共享,接受招标人的监督。3)落实责任保洁区域边界管理,不留保洁盲区和空白点。四、作业范围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已交接的市政道路及市政绿化带、市政道路果皮箱、口袋公园以及国际会展广场、舜泰广场过街天桥的保洁,雨雪天气的应急等。服务期限:9个月(2024.7.1-2025.3.31)(经甲方考核并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年)。五、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市政道路保洁:1、作业标准全面落实道路保洁标准化作业流程及规范,实施分级道路、分类保洁作业模式,采取“三机五步”机械化作业方式,即:“洒水车、机扫车、高压洗扫车”三种机械,落实“机扫除尘、高压冲刷、高压洗扫、洒水抑尘、机扫巩固”五步的作业流程。不断提升道路洁净度,主次道路应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绿化带(地)净、墙根净,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2、作业时间及频次2.1洒水作业。按照济南市相关作业标准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洗冲刷作业,全覆盖洒水作业每日不少于5次,日间9:00至17:00、夜间22:00至3:00进行洒水作业。根据路况、天气情况可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及频次。当路面出现较为严重的污染时,立即组织高压冲洗作业,并清除污物。主次道路每日高压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气温为5℃及以下时暂停冲洗作业,应采用大型真空吸尘车进行主体作业,辅路、人行道每周不少于2次冲刷。上下班高峰期严禁大型道路保洁车辆上路作业,早高峰期为7点至9点;晚高峰期为17点至19点。严禁出现路面湿滑、积水、收车晚影响交通的情况。2.2机扫作业。每天机扫作业不少于5次,作业时间为日间9:00至17:00、夜间21:00至6:00,根据路况、天气情况可适时调整作业时间及频次。上下班高峰期严禁大型道路保洁车辆上路作业,早高峰期为7点至9点;晚高峰期为17点至19点。2.3清洗清扫作业。每天清洗清扫作业1次,作业时间为9:00至17:00;根据道路情况增加作业频次时。白天根据路面情况安排清洗清扫车作业,夜间进行清洗清扫作业时要在6:00前完成。2.4人工作业。主次道路一日两普扫,全日守岗捡拾。早普扫5:00-7:00;午间普扫12:30-14:30;守岗捡拾守岗捡拾,6:30-21: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6:30-22:00(5月1日至9月30日),达到普扫彻底,路见本色。秋冬季视天气情况(大风、落叶、扬尘等)适当增加普扫频次。2.5冰冻期作业。当最低气温低于0℃(含0℃)时,停止当日道路洒水、冲刷作业,防止路面结冰现象。同时,各单位应利用中午高温时段采取有效清扫、吸扫保洁作业,提高人工普扫效果,加大巡回捡拾力度,提升路面洁净度。当最低气温处于0℃至5℃时(含5℃)时,停止当日夜间洒水及冲刷作业。各单位应坚持“作业前看气温、看地温、看路况,作业时不积水、不结冰、不扬尘”的“三看三不”原则,利用白天气温较高时段,科学安排部署洒水车、机扫车、高压清洗车等车辆实施冲刷、洒水、清扫保洁作业。当最低气温高于5℃时,各作业单位应采取全天湿式保洁作业方式,有效落实分级道路保洁作业流程,夜间高压冲刷及下午洒水均应提前1小时完成,确保上下班高峰期路面不积水、不湿滑,确保道路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保洁标准。3、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3.1雨后路面清亮、无泥沙、无淤泥、无明显石屑污物,路沿石无积尘淤泥(形成淤泥积存时,在雨后4小时内清除完毕)。3.2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表1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可见垃圾污渍密度(/1000 平方米)滞留时间车行道(个)人行道(个)绿化带(个)(分钟)<5<11<85(二)延伸保洁1、绿化带保洁服务对于道路两侧范围内的市政绿化进行延伸保洁服务,按照道路保洁的标准要求进行日常作业,每天全天候捡拾、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零星垃圾、无漂浮物、无垃圾死角。2、设施保洁2.1城市家具保洁服务对于市政道路附属的公交站牌/亭、路名牌、共享单车牌、隔离栏等牌匾进行延伸保洁服务,每天擦拭、捡拾上午、下午各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物。2.2果皮箱、灭烟柱保洁服务果皮箱、灭烟柱等箱体及周围地面无污物、无痰迹、无积尘、无乱贴乱画,箱体外部干净美观,做到随脏随擦,周围不得堆积垃圾及杂物。每日两次清掏,一次擦拭。主要干线做到随脏随擦,随满随清掏。3、护栏保洁护栏每周清洗一次。(三)国际会展广场保洁要求广场保洁范围包括广场道路、铺装路面、走道、花坛、绿化带、草坪、水面、照明灯具、旗杆、楼梯、果皮箱、垃圾桶等公用设施的保洁,确保无垃圾死角。会场广场日常保洁人员的配备不得少于20人,在大型展会期间临时加派保洁人员,保证广场的干净整洁。保洁需要配备的相关设施、设备、耗材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广场道路、铺装路面、走道、花坛、绿化带、草坪保洁按照道路保洁的标准要求进行日常作业,一日两普扫,全日守岗捡拾,做到干净整洁,无灰尘、污物,雨后无淤泥,降雪时严格按照济南市清雪除冰应急预案“先主后次、先内后外、先陡后平、先重点后一般”的清雪顺序组织实施清雪除冰应急工作。2、水池水面保持清洁,无漂浮垃圾,每天不定时打捞漂浮垃圾。3、照明灯具、旗杆各类标牌等设施保洁按照道路保洁的标准要求进行日常作业,保持整洁。4、果皮箱每日擦拭、清掏,保持整洁,无外溢垃圾。5、广场内的垃圾在指定地点存放,做到日产日清。6、石质地面要求随时清洁污物,并每两月定时彻底清刷一次。7、保洁管理人员常驻广场,发现问题及时与广场管理处联系并协助解决。(四)其他要求1、垃圾死角清理根据招标人要求,对于辖区内的市政道路及市政绿化带内生活垃圾死角清理,垃圾量很少时(≤200kg),4-8小时内组织清理完毕;垃圾量较多时(200kg<X≤1000kg),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车辆进行彻底清理;如垃圾量巨大(>1000kg),当天无法清理完毕的,应向甲方及时反馈报告,并在36-72小时内清理完毕,恢复清理位置的整洁面貌,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2、高温天气作业2.1调整作业时间各包要及时了解天气状况,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及时向各作业公司提前下发通知,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35℃,自当日中午11:30点至下午4:00,停止保洁人员户外作业,其他时段根据气温变化适度安排。当气温超过38℃,全天停止户外作业,防止因高温出现的中暑现象发生。如有调整,根据市局现行通知规定执行。2.2调整作业方式在高温时段,各包应适当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和保洁作业频次,尽量用机械作业来替代人工作业,进一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一线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同时,6月、7月、8月三个月份,在10点至16点时段根据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及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适当进行增量湿式作业,达到降温降尘、提升道路保洁质量目的。3、夏季防汛3.1雨前准备。按照防微杜渐、汛情命令、盯守巡查、责任追究的原则,认真落实夏季防汛工作,达到防汛工作整体安排科学周密。道路保洁工作应确保汛前预防工作充分完备。应巡查各岗位保洁员的工作,及时清扫市政道路上的垃圾杂物,及时清理市政道路上的建筑渣土,避免将其冲入地下排水管道。3.2雨后道路清淤。应及时清扫市政道路的垃圾袋、纸屑、树叶、泥土、大面积石子及其他杂物;发生塌陷或有大量泥土、泥沙冲至市政绿地时,应协助绿化工人及时清运、打扫现场。4、大风天气保洁4.1加强大风天气落叶清扫收运车辆维修与维护工作。积极开展车辆大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及时维修与更换,提高车辆工作效率。4.2落实物资储备工作,购买充足的编织袋等物资,保障落叶收运有序开展。4.3充分发挥机械作业效能,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做到随落叶随收集、随装袋,确保落叶及时清扫和收运。4.4合理调度车辆,提高作业效率,对落叶集中路段进行重点集中清扫与收运。5、重污染天气保洁重污染天气或环保相关指标超标时,中标单位应该按照招标人或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强巡查处置、适当增加每日的作业频次,实行针对性措施。6、冬季清雪除冰6.1质量要求专业化清雪应达到“三净、四无、三不”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路牙净;无遗漏、无结冰,主干道无堆放积雪,暂存积雪无垃圾杂物覆盖;清雪不得损坏路面,积雪不得倒入收水井,含融雪剂积雪不得倒入草坪、花池和树坑内。道路清雪除净率达90%以上。6.2作业时限①白天降雪,所有工作人员提前到岗值守备勤,专业化清雪设备及车辆提前达到预定作业路段。开始降雪时,随下随清实时清雪。夜晚降雪时,要通宵作业,力求达到最佳清雪除冰效果。遇到持续强降雪时,清雪人员、设备能够轮班轮岗持续作业全面做好清雪一线人员饮食、休息等后勤保障工作。上下班交通高峰期间,各单位要根据降雪情况,提前对交通路口、坡路、弯道、桥梁及易结冰路段组织清雪。所有清雪除冰车辆和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防止交通堵塞为交通安全提供保障。②*小雪。雪停后2小时内完成主次干道清雪任务;支路街巷、人行道及辅道等区域6小时内完成清雪任务。*中雪。雪停后2小时内完成主次干道清雪任务;支路街巷、人行道及辅道等区域8小时内完成清雪任务。*大雪。白天降雪,雪停后3小时内完成主次干道清雪任务;夜间降雪,原则上于次日上午7时前完成主次干道清雪任务;所有道路清雪、融雪、积雪外运等环节压茬实施,12小时内完成积雪外运任务。*暴雪以上。白天降雪,雪停后6小时内完成主次干道清雪任务;夜间降雪,原则上于次日上午7时前完成主次千道清雪任务:所有道路清雪、融雪、积雪外运等环节压茬实施,24小时内完成积雪外运任务,③融雪剂使用管理。融雪剂的使用应当严格控制,科学使用,在城市主次干道、坡路等容易积雪路段规范使用,融雪剂应使用环保型融雪剂,严禁使用纯钠盐融雪剂。6.3每年11月前,必须储备至少200吨的融雪剂,购买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6.4每年11月前,必须对所有清雪除冰设备检测完善,并维修维护到位。6.5文明与安全作业6.5.1、人工保洁①环卫工应统一着制式保洁服,夜间保洁时应着具有反光功能的保洁服或保洁背心,保洁服款式须按照济南市相关行业标准。②保洁员严禁不着保洁服上岗作业,严禁服装混穿、穿拖鞋等现象。③保洁工具应统一发放,定期更新,严禁保洁员使用自制保洁工具。各类工具应规范放置,严禁出现乱堆乱放现象。④保洁员严禁扬扫,实行推扫;严禁向雨水篦子推扫垃圾;严禁向绿化带推扫垃圾;严禁酒后上岗作业;禁止快车道捡拾垃圾污物,如需捡拾,务必注意来车安全。6.5.2车辆作业①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②严格控制车速,严禁机扫车干扫扬尘。③严禁各类作业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④车辆夜间作业应文明驾驶,最大限度控制作业声响,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夜间在居民区周边作业时,车辆应关闭警示灯和行车警示音乐,禁止鸣笛,低速通过。6.5.3机械化作业方式①主干线有中心护栏隔离带的路段:先由两部机扫车对护栏、路牙石进行普扫,主要是明显的垃圾污物,相隔50米,由洒水车先用左前喷向右侧冲洗护栏,同时打开左侧喷枪,对路面进行全覆盖冲洗,侧枪必须到右侧路牙石;然后第二辆水车在右侧道路冲洗路牙石、井篦子和出入口;水车后方50米处由两部高压清洗车将护栏、路牙石及路面存留的污水污物吸扫干净。②主干线没有中心护栏隔离带的路段:先由机扫车把明显的垃圾污物普扫一边;然后由洒水车打开前喷和双侧喷枪,对路面进行全覆盖冲洗,随后由高压清洗车把路牙石、井篦子、隔离带出入口及路面清洗吸扫干净。③慢车道:必须由机械、人员配合。先由小型机扫车把明显的污物普扫一边;然后由中小型洒水车打开前双喷,对路面、花砖冲刷,同时人员在水车前方用大扫帚把黏在花砖上的油污、口香糖、小广告等清扫出来;最后由中型高压清洗吸扫车把污水吸扫干净,达到路见本色。六、其他相关约定1、各保洁公司在接到甲方或管委会有关重大活动路线后,要迅速做出安排,及时进行保洁作业。自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未作出安排的单位(作业机械和保洁人员未到位)、距活动时间2小时前未作业完毕的单位、保洁作业质路量较差的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2、对于甲方电话通知有关保洁存在问题的,自接到反馈信息后20分钟以内,中标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污物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处理的,将加重扣分。3、各保洁公司要按照济南市道路保洁操作规范或相关要求以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道路保洁,必须参加甲方要求的各种环境卫生竟评活动。4、甲方随时对保洁公司的保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通知保洁公司,保洁公司应按照工作标准及时整改。5、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保洁公司要服从甲方统一指挥,消极怠工或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由甲方责令其内部整改(时限30天),并停止新业务的开展(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效果的,甲方有权将部分道路保洁收回。7、各保洁公司必须服从甲方和甲方指定第三方的监督管理。8、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新修和拓宽道路、广场等而增加的作业量的相应经费和设备,应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表中相应工作内容的投标单价×增加的作业面积进行计算,承包人应根据报价表中的相应比例增加作业人员及设备。七、考核实施细则附后。考核标准(一)本项目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考核队伍考核的双重考核,其中甲方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60%,第三方考核队伍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40%。(二)第三方考核队伍根据工作标准、考核内容、评分标准,采用现场随机检查计分的方式检查考核。甲方考核出具书面考核打分值。考核单位:所有中标道路考核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采用倒扣分的方式检查内容:道路的人工保洁和机械化保洁质量、小型机扫车副道、自行车道、人行道的保洁质量、果皮箱垃圾桶烟蒂柱的保洁质量、重污染天气下的保洁质量、清雪除冰情况、垃圾死角清理完成情况、垃圾收集作业质量、路名牌、花坛绿地等延伸保洁的保洁质量,人员配置及管理的规范情况等。甲方权利:甲方有权根据现实情况调整考核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作出对此无异议并遵守的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甲方的考核细则初拟定如下(建议由第三方考核队伍向甲方发出考核意见征求表,确定最终考核细则):项目名称项目计分规则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1、落实一日“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的,扣1分。2.保洁时段出现空岗、坐岗、串岗的,每人次扣0.5分;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2、主次道路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绿化带(地)净、墙根净,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1.主次道路保洁未达到“六净”质量标准的,发现一处扣0.2分;2.路面尘土较多的,扣0.3分;3.路面发黄的,扣0.2分。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3、严禁保洁员焚烧树叶、垃圾;严禁往下水道、河道、绿化带、树穴等区域扫入垃圾污物;严禁混穿服装,串岗、空岗现象发生;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堆入绿化地等区域。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1.可视范围内发现市政路上(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成堆垃圾未清理的,每处0.5分;存在废弃物未清理的,每处0.3分。2.可视范围内发现散落污物(含烟蒂)5个的,每处扣0.2分;超过5个的,每处扣0.3分。3.发现保洁员焚烧树叶、垃圾等污物的,一经核实,每次扣10分;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4、果皮箱保洁:做到每天“两清掏、一擦拭”,保持果皮箱外表清洁,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1.未落实两清掏、一擦拭,有溢出、有散落垃圾的,每项扣0.5分。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5、根据道路果皮箱数量做到每处果皮箱内进行套袋以及保证每处果皮箱门合好。1.未落实果皮箱内套袋的每处扣0.2分;2.果皮箱门未关闭的每处扣0.1分。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6、保洁员必须着行业标志服上岗(带反光),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岗。上班不得迟到、串岗、提前离岗。1.保洁员未统一着制式保洁服、混穿服装、穿拖鞋上岗作业的,发现一次扣0.2分;2.保洁员作业期间脱岗或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闲杂行为的,发现一次扣0.2分。人工保洁质量与管理7、城市家具保洁:做到每天不少于1次对护栏、公交站牌、共享单车指示牌进行保洁,保持外观干净整洁,牌面及杆体、底座无积尘、无污渍;路名牌一周清洗不少于 1 次。重点地段、主要街道、繁华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周边路名牌一周清洗不少于 2 次。背街小巷等区域路名牌一月清洗不少于 2次。1.根据道路等级未落实规定保洁次数的,每次扣1分。2.城市家具脏污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5分。机械化保洁质量与管理8、每日达到“五洒五扫”作业频次(5℃以下冰冻期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判定)。作业后路见本色,道路无污物、无发黄、无污水、无沙土。1.对未完成机械作业频次的,每次扣2分;2.行车道有污物、污水、沙土的每处扣0.2分;道路发黄的每路段扣0.5分;发现扬尘每路段扣1分。机械化保洁质量与管理9、严格落实道路机械化作业规范,规定车速作业。严禁将吸扫的污水直接排入污水、雨水管网。1.未按照标准化作业规范的,对违规行为发现一次扣除0.5分;2.将吸扫的污水直接排入污水、雨水管网的一处扣除1分;机械化保洁质量与管理10、早高峰(7时至9时)和晚高峰(17时至19时)期间,所有大型道路保洁车辆严禁上路作业。冬季具体高峰时间要求按照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要求执行。1.所有大型道路保洁车辆(洒水车、清洗车、扫路车等),凡在上下班高峰期上路作业的,一次扣除5分。机械化保洁质量与管理11、机械化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安全、文明作业。夜间作业以及高考等管制期间,严禁使用警示音乐,不得出现任何扰民现象。1.车辆不整洁的,一次扣除0.2分;2.未按安全文明要求作业、出现扰民的,每项扣0.2分。3.管制期间车辆作业扰民的,根据投诉情况,每件扣除0.5分。道路保洁应急保障12、夏季防汛:制定防汛工作预案,雨后及时进行道路清淤,及时清扫地面上的垃圾袋、树叶、泥土、石子及其他杂物。1.缺少防汛工作预案的,扣除2分;2.雨后道路清淤4小时内未完成,路面出现大面积淤泥的,一处扣除2分;道路保洁应急保障13、冬季清雪除冰:制定冬季清雪工作预案,落实清雪重点路段责任人制度,雪前做好车辆、物资、人员储备工作,雪后及时对路面积雪进行清扫。1.缺少清雪工作预案的,扣除1分;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导致路面发生结冰发生事故的,扣除3分;2.道路积雪未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清雪除冰的,每处扣除0.5分。道路保洁应急保障14、落叶收集:秋季或大风过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收集落叶。1.未及时清理的,每个路段扣除0.5分。道路保洁应急保障1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生雾霾天气时,应根据雾霾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工作要求,增加道路机械化作业和洒水作业频次。1.不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每次扣除1分;2.未按照应急等级采取增加机械保洁频次的,每次扣除1分;重大活动保障16、积极做好节假日、重大会议、国家及省、市政府的各项活动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提前部署。1.活动期间凡发现道路保洁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国家级扣3分,省级扣2分,市级扣1分。社会监督17、各类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千分制考核平台、路长制的涉及道路保洁方面的社会问题。1.12345案件中出现一件不满意投诉件扣除2分。2.省级媒体报道问题,一次扣3分;市级媒体报道问题,一次扣2分.3.第三方考核机构(路长制、第三方平台)反馈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出现重复件的依据附件2进行扣分。安全生产18、安全生产的问题。1被管委会通报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次扣2.5分,如造成恶劣影响及大范围社会面传播的扣5分。合计(四)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及责任追究1、违反下列规定的行为为违规行为:(1)中标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职工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克扣职工工资及其福利待遇。(2)中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业定额配备作业工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环卫作业工人签定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保险及社保手续并承担费用。(3)中标单位与环卫职工发生劳资、工伤等纠纷,应当妥善解决,引导职工按规定逐级反映,不得导致职工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4)中标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市、区环卫管理机构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对于作业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环境卫生法规的行为,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5)中标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环境卫生设施出现损坏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招标人审核,果皮箱和垃圾容器出现损坏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招标人审核。(6)中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作业范围、作业内容和作业标准做好环境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超内容、降低服务标准,严格履行中标协议规定的义务。2、责任追究方式(1)中标单位违反规定的,按下列规定予以责任追究:①违反上述规定一项的,当月作业经费扣减2万元,检查考核扣减10分,可由招标人给予警告并限期7日内整改;②违反上述规定二项或一个行为两次的,当月作业经费扣减5万元,检查考核扣减20分,由招标人给予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仍不整改的,按照规定程序终止协议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③违反上述规定三项或一个行为三次及以上的,按照规定程序终止协议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④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⑤中标单位实际用工数低于定额规定人数85%的,每少一人扣1分;低于定额规定人数75%的,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2)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①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②造成重大损失的;③阻碍、拒绝对责任追究进行调查处理的;④对投诉人、检举人或者调查处理人员打击、报复的;⑤向检查人员行贿,赠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劵,宴请检查人员的;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从重追究责任的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理:①违规情节轻微,危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②不可抗力;③企业已有严格制度但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使违规行为后果加重的;④经认定可以从轻追究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4)中标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同时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3、责任追究的处理(1)按下列规定程序处理:①追究提起:追究提起的主要来源有检查发现、专项调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批转或批示、工作考核。②调查:一般追究事项由招标人或委托的第三方负责调查核实;重大追究事项由招标人联合区局业务处室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调查核实。③申辩:在初步追究建议做出后,被追究企业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材料,超出十五日的,视为对追究初步建议无异议。④决定:招标人提出追究建议后,由机构主管负责人提交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做出的决定报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备案,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做出的决定通报所在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2)中标单位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申诉,但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3)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的,由相关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五)考核得分计算方式:最终得分=甲方考核得分*60%+考核队伍考核得分*40%甲方考核得分出具书面考核打分。(六)奖罚方法:1、预留金回拨:招标人每季度预留本季度应付保洁费用(即本季度产值的95%)的5%作为考核预留金。预留金根据对中标人本季度道路保洁考核评分情况进行回拨:2、得分96分及以上按照100%回拨;得分94分-95.9分按照90%回拨;得分92分-93.9分按照80%回拨;得分90分-91.9分按照70%回拨;得分88分-89.9分按照60%回拨;得分85分-87.9分按照50%回拨;得分85分以下不回拨。①连续两个月第三方考核得分90分以下的按以上回拨比例两倍扣罚。②连续三个月或合同期内一个年度内累计五个月第三方考核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③在重大活动期间因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没收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负责。3、严重违规(1)年度发生违规行为,经诫勉谈话后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的,年度运营期后终止合同,重新招标;(2)年度内发生三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年度运营期后终止合同,重新招标;(3)由下列行为之一,按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处理,在限期内不改正的,年度运营期后终止合同,重新招标:①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或经营活动的;②擅自更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有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行为的,业务需要,需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未书面通知的;③不按规定设置固定办公地点;未配备能与市、区进行网络对接的电子设备及相关城管数字化指挥系统不符合对接要求的;④财务管理不规范,拨付的环卫作业费用未专款专用的;拒不接受相关部门财务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⑤作业质量受到省、市、区级媒体发表批评性报道,经查属实,并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⑥不接受监管部门检查监督,不按监管部门指挥,扰乱正常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七)确保检查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1、任何的检查考核需两人以上。2、任何的检查考核均需有录音录像、照片为证,非音像资料不做为检查扣分的依据。3、做为检查考核扣分的证据材料必须在2日内发出,并不得有任何的删减;扣分及证据材料应当向全体作业标段公布。4、检查考核扣分证据材料的发出,须由检查人、检查科室负责人签字备查,重大扣分证据材料的发出,须分管领导签发;相关人员对结果负责。5、检查考核项目的确定,实行以任务量为标准的按比例抽签确定,任何人员不得现场、随机确定。6、各作业标段的检查考核抽签比例,必须事先告知各作业标段。7、检查考核人员对确定的检查考核项目不得事先告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接受各环卫企业的宴请、礼金及其他任何有碍于公平公正检查的活动。八、项目清单及参数A包明细表:中心区环卫市政道路及绿化带数据汇总表(A包)序号道路名称起止点道路长度(米)道路宽度(米)道路面积(平方米)花砖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隔离栏长度(米)总面积(平方米)1旅游路(重点道路)舜华南路至龙洞隧道口649.3978.5321729 2031 46133 69893 2华云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350.44 20.06 5308 1900 7208 3华峪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414.88 20.03 6205 2287 1601 10093 4华汉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341.99 20.05 5153 2142 1012 8307 5大汉峪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南延339.35 25.03 6650 2064 5121 492 13835 6经十路(重点道路)奥体东路至凤山路2988.9784.3182373238921526932700358958 7天辰大街大辛河桥西头至凤凰路3335.7324.95 666071887530807 116289 8B10环路汉峪西路南延至垃圾厂403.71 6.98 2641 339 398 3378 9汉峪中路旅游路至华峪路1054.46 15.05 12417 4221 4250 85 20888 10汉峪西路旅游路至华峪路口向南1656.64 24.93 27724 5110 5336 38170 11舜华北路(重点道路)花园东路至会展东西路894.0549.89350436680466075046383 12舜华路(重点道路)工业南路至齐鲁软件园北门、齐鲁软件园南门至经十路2098.9255.2489930 12796 38166 344140892 13舜华南路(重点道路)经十路至华峪路283741.61765871177712024100388 14新泺大街(重点道路)大辛河桥东头至凤凰路3286.2335.5379884 24724 28142 132750 15奥体中路天泺路至花园东路2747.13 55.16 122427 19214 26705 931.94 16834616天辰南路 天泺路至奥体中路415.67 15.66 4936 1256 277 646917崇华路 舜华西路至花园东路2864.04 29.90 67973 23080 14482 1206.84 10553518中环路 软件园外围1613.00 7.11 12306 1230619天泺路 天辰大街至奥体中路1023.64 18.22 12754 6545 1150 645.91 2044920浪潮路 经十路至崇华路1319.85 23.93 25399 10427 3794 3962021伯乐路舜华路至浪潮路782.81 15.14 7503 4450 3600 1555322广联电子东侧道路伯乐路至南头163.11 7.12 1154 115423舜华东西路软件园两侧1698.80 27.91 40344 9724 12390 32.00 6245824草山岭北路 草山岭西路至舜华路1011.89 15.11 10387 5039 536 976.39 1596225坤顺路浪潮路至高新界340.63 33.18 7869 1919 1161 1094926草山岭中路 经十路至草山岭北路 298.13 30.73 6240 2972 1039 546.20 1025127草山岭南路 草山岭东路至草山岭西路 763.85 15.47 7313 4470 0 563.19 1178328草山岭东路经十路至草山岭北路 356.66 11.94 3091 1337 216 248.69 464429草山岭西路 经十路至草山岭北路 388.08 15.20 5708 247 1378 553.03 733330山东省军区西路经十路至省军区宿舍门口362.81 8.80 2398 726 312431转运站东西路经十路至舜华南路557.14 8.29 4170 89 477.33 425932辰光路舜文路至舜贤路806.52 20.29 11226 3760 1720 1670633辰风路舜文路至舜义路332.29 18.08 4263 1483 842 658834辰鸣路舜文路至舜义路332.46 19.87 4545 1694 406 664535舜文路辰光路至辰风路288.65 20.09 3853 1626 449 592836舜海路龙奥北路至辰凤路402.39 20.03 5411 2518 621 855037东荷路舜义路至舜华南路2057.89 19.92 27072 11419 6104 4459538辰嘉路东荷路至舜宁路142.00 7.71 1088 636 172439东荷路南侧小路东荷路至涵玉公园工地283.05 9.27 1049 238 1863 107.06 315040舜义路舜华南路至经十路1832.80 25.00 30790 14126 4002 4891841辰祥路舜华南路至逸家广场东侧支路971.00 15.98 10135 3519 2261 755.54 1591542舜宁路东荷路至辰祥路468.54 15.39 5157 1930 2010 369.11 909743舜信路东荷路至龙奥北路640.49 15.68 6537 3802 7008 562.07 1734744舜贤路东荷路至辰光路536.82 15.64 5765 2902 2738 310.46 1140545逸家广场东侧支路龙奥北路至舜义路233.61 16.96 3119 933 261.42 405246奥体西路花园东路至工业南路1454.47 44.50 49550 8462 9305 607 6731747正丰路花园东路至工业南路1431.26 26.03 24129 12043 2186 1252 3835848正奥路会展路至康虹路726.35 14.86 7566 3340 1090649弘文街正丰路至奥体中路510.06 19.977430 2889 517 1031950兴贤北街奥体西路至奥体中路603.5414.93 6305 3053 935851兴贤南街正丰路至正奥路123.8415.20 1279 654 193352会展路奥体西路至颖秀路1810.1624.73 32200 9947 4931682 4707853会展东西路舜华北路至工业南路1271.5925.21 20881 9452 3622376 3395554龙奥北路(重点道路)奥体东路至椒山路2869.19 44.92 97984 16565 39265 68 15381455铭盛大厦北侧道路崇华路至铭盛大厦东侧道路116.85 12.02 8396111450 56铭盛大厦东侧道路新泺大街至铭盛大厦北侧道路96.63 11.97 8503681218 合计1329246 327667 487040 16422 2143953 总计1656913 48704016422中心区环卫市政道路广场汇总表(A包)序号道路名称起止点长度(米)宽度(米)面积(平方米)总面积(平方米)1节点广场经十路舜华路路口东北角、西北角各1处57485748 2世纪风广场278927893舜华路小广场5个小广场(管委会门前和政务中心门前,量子技术研究院门前广场)913691364会展中心广场工业南路至过街天桥最南侧台阶399.38 227.19 90671 90671 节点广场合计108344 108344 序号名称1舜泰广场过街天桥495495A包城市家具数据:序号路名起止点路名牌(个) 公交站牌(亭)(个)共享单车立牌(个)灭烟柱(个)果皮箱(个)1旅游路舜华南路至龙洞隧道口520062华云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400043华峪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040084华汉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410065大汉峪路汉峪西路至舜华南路南延500066经十路奥体东路至凤山路101134537天辰大街大辛河桥西头至凤凰路2315110698B10环路汉峪西路南延至垃圾厂9汉峪中路旅游路至华峪路80001210汉峪西路旅游路至华峪路口向南9400911舜华北路花园东路至会展东西路104301512舜华路工业南路至齐鲁软件园北门、齐鲁软件园南门至经十路64003613舜华南路经十路至华峪路2018005514新泺大街大辛河桥东头至凤凰路18101676515奥体中路天泺路至花园东路1611104216天辰南路 天泺路至奥体中路4000117崇华路 舜华西路至花园东路2511704318中环路 软件园外围19天泺路 天辰大街至奥体中路60001320浪潮路 经十路至崇华路55102121伯乐路舜华路至浪潮路40001622广联电子东侧道路伯乐路至南头23舜华东西路软件园两侧98005224草山岭北路 草山岭西路至舜华路20001425坤顺路浪潮路至高新界2000026草山岭中路 经十路至草山岭北路 2000827草山岭南路 草山岭东路至草山岭西路 20001828草山岭东路经十路至草山岭北路 2011629草山岭西路 经十路至草山岭北路 2000130山东省军区西路经十路至省军区宿舍门口0000031转运站东西路经十路至舜华南路32辰光路舜文路至舜贤路40001333辰风路舜文路至舜义路3000434辰鸣路舜文路至舜义路3000435舜文路辰光路至辰风路2000536舜海路龙奥北路至辰凤路8000437东荷路舜义路至舜华南路812213138辰嘉路东荷路至舜宁路2000139东荷路南侧小路东荷路至涵玉公园工地0000040舜义路舜华南路至经十路1681112841辰祥路舜华南路至逸家广场东侧支路6002442舜宁路东荷路至辰祥路6401543舜信路东荷路至龙奥北路7000744舜贤路东荷路至辰光路8200645逸家广场东侧支路龙奥北路至舜义路0000046奥体西路花园东路至工业南路67001847正丰路花园东路至工业南路130001548正奥路会展路至康虹路10000449弘文街正丰路至奥体中路8000650兴贤北街奥体西路至奥体中路9000651兴贤南街正丰路至正奥路3000052会展路奥体西路至颖秀路190001453会展东西路舜华北路至工业南路102001954龙奥北路奥体东路至椒山路2511303655铭盛大厦北侧道路崇华路至铭盛大厦东侧道路56铭盛大厦东侧道路新泺大街至铭盛大厦北侧道路小计3791544927809B包明细表:中心区环卫市政道路及绿化带数据汇总表(B包)序号道路名称起止点道路长度(米)道路宽度(米)道路面积(平方米)花砖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隔离栏长度(米)总面积(平方米)1杨柳路北控水厂门口至金达路107.90 22.88 2448 2448 2世纪大道工业南路至高新界1375.20 59.19 42946 6429 26856 76231 3中林路宏宇路至凤凰路681.55 36.27 17748 4834 2658 25240 4轻风路宏宇路至大地新河湾幼儿园944.46 25.38 15459 7830 122 23289 5宏宇路轻风路至花园东路219.11 26.66 4464 946 557 5967 6开拓路花园东路至中海天悦府东南门2629.39 30.10 56931 18257 26763 1404 101951 7舜扬北街舜华路至颖秀路398.99 12.17 5085 1167 6252 8舜航东路工业南路至舜扬北街202.58 17.41 3226 344 3570 9舜航西路天辰路至舜扬北街101.05 14.69 2380 1088 3468 10金达路北控水务集团至工业南路1366.89 29.69 28008 14624 2414 1579 45046 11颖秀路轻风路至舜华东路2732.92 35.09 64108 19092 11548 1080 94748 12小汉峪西环路华和街至南首320.55 16.99 4231 760 391 5382 13华和街凤园路南延至小汉峪西环路381.19 29.96 8778 2561 717 12056 14汉峪东路华云路至华峪路1015.34 15.31 11584 4334 1617 15918 15凤凰路高新界至博学路7721.8261.0830624148474112091466806 16华安路凤天路至椒山路814.30 15.038711403912750 17华川路凤飞路至椒山路1036.2719.70 17092352320615 18华奥路舜华南路至椒山路1495.8625.723240548851493552225 19舜风路凤凰路至颖秀路1168.31 34.78 346994556171440969 20舜颂路 舜华东路至开拓路853.57 25.18 1272853601294.00 18088 21舜泰北路 凤凰路至舜华路1071.7531.17273854982749.00 32367 22舜泰路舜华路至舜泰南路830.23 16.66 99883612637.00 13600 23舜泰中路舜泰北路至舜泰南路280.64 19.79 39681513275.00 5481 24舜泰东路舜泰北路至舜泰南路265.20 20.62 414013585498 25舜泰西路舜泰北路至舜泰路219.43 18.98 27941739370.00 4533 26舜泰南路舜泰北路至舜泰路810.83 9.37 9565244238.00 9809 27舜林路舜志路至舜泰北路99.77 11.74 71656782.00 1283 28舜志路 舜泰路至舜泰南路330.84 11.98 25101459264.00 3969 29康虹路奥体西路至开拓路2359.11 29.16 53319 12210 1821 2106 67350 30沁园路崇华路至开拓路1369.96 24.82 22577 12130 1057 1519 35764 31凤园路龙奥北路至省直机关宿舍桥头2120.66 25.17 38744 11140 2067 507 51951 32椒山路经十路至省直机关宿舍桥头3350.29 35.01 832461333518054114635 33凤园路南延博学路以北347.82 24.25 6958 1650 8608 34博学路凤凰路南延至托马斯东南门638.34 18.14 8281 2989 204 11270 35华兴路凤园路至椒山路509.24 17.42 6195 2209 213 8404 36华康路凤园路至椒山路375.46 20.24 5514 2277 464 852 8255 37华福路凤园路至椒山路393.05 15.53 3773 2198 5971 38华林路凤凰路至椒山路644.44 25.07 12801 4323 214 611 17338 39华翠街凤凰路以东110.83 24.98 2000 651 220 2871 40华盛路舜华路至纪委门口2462.26 20.45 34718 16562 57201354 57000 41花园东路崇华路至凤凰路2505.46 50.05 102967 12670 8194 301 123831 42工业南路大辛河桥东侧至高新界4153.58 60.18 207050 24428 264804981 257958 43凤天路华茂路路至旅游路1320.35 25.17 2896050511776451775 44凤颖路华茂路至龙奥北路173.29 18.04 225710121663435 45华冠路东延椒山路至经十路271.50 15.11 3763807 177 152.794747 46舜旺路舜颂路至新泺大街529.6224.549815354528413360 46舜旺路沁园路至工业南路737.70 24.93119216873107718794 47旅游路(重点道路)舜华南路至高新界2350.1626.566089188567828 135802 48华云路舜华南路至凤凰路1149.10 20.09 17566 6005 21 1443 23592 49华峪路舜华南路至汉峪东路183.66 20.11 2790 946 455 4191 50华汉路舜华南路至汉峪东路114.49 19.40 1758 690 312 2760 51大汉峪路舜华南路至汉峪东路147.54 24.97 2911 880 4121 229 7912 52凤新路华茂路至凤新路南首2577.5125.85105213381635817670791 53凤飞路龙奥北路至华云路1210.77 20.22 18782654825330 合计1546145 334972 362137 25722 2243254 总计1881117 36213725722B包城市家具数据:序号路名起止点路名牌(个) 公交站牌(亭)(个)共享单车立牌(个)灭烟柱(个)果皮箱(个)1杨柳路北控水厂门口至金达路12世纪大道工业南路至高新界2343中林路宏宇路至凤凰路12274轻风路宏宇路至大地新河湾幼儿园465宏宇路轻风路至花园东路6开拓路花园东路至中海天悦府东南门251341697舜扬北街舜华路至颖秀路8舜航东路工业南路至舜扬北街9舜航西路天辰路至舜扬北街10金达路北控水务集团至工业南路1031511颖秀路轻风路至舜华东路271434612小汉峪西环路华和街至南首13华和街凤园路南延至小汉峪西环路1214汉峪东路华云路至华峪路715凤凰路高新界至博学路68323110316华安路凤天路至椒山路12417华川路凤飞路至椒山路12718华奥路舜华南路至椒山路121032719舜风路凤凰路至颖秀路1242220舜颂路 舜华东路至开拓路532021舜泰北路 凤凰路至舜华路941522舜泰路舜华路至舜泰南路823舜泰中路舜泰北路至舜泰南路624舜泰东路舜泰北路至舜泰南路525舜泰西路舜泰北路至舜泰路426舜泰南路舜泰北路至舜泰路227舜林路舜志路至舜泰北路328舜志路 舜泰路至舜泰南路629康虹路奥体西路至开拓路2414313830沁园路崇华路至开拓路1682131凤园路龙奥北路至省直机关宿舍桥头191711932椒山路经十路至省直机关宿舍桥头3391233凤园路南延博学路以北334博学路凤凰路南延至托马斯东南门635华兴路凤园路至椒山路5436华康路凤园路至椒山路3237华福路凤园路至椒山路5438华林路凤凰路至椒山路94439华翠街凤凰路以东40华盛路舜华路至纪委门口1083741花园东路崇华路至凤凰路1013542工业南路大辛河桥东侧至高新界3816127443凤天路华茂路路至旅游路1121044凤颖路华茂路至龙奥北路145华冠路东延椒山路至经十路46舜旺路舜颂路至新泺大街71647舜旺路沁园路至工业南路811948旅游路舜华南路至高新界11123949华云路舜华南路至凤凰路8950华峪路舜华南路至汉峪东路351华汉路舜华南路至汉峪东路1452大汉峪路舜华南路至汉峪东路4453凤飞路龙奥北路至华云路132454凤新路华茂路至凤新路南首28219小计5401901910689第二部分中心区重点示范道路作业规范一、总体要求道路应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绿化带(地)净、墙根净,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雨后路面清亮、无泥沙、无淤泥,路沿石整洁(形成淤泥积存时,在雨后4小时内清除完毕)。沙尘扬沙天气后2小时内立即组织对中心区道路进行保洁,有效清除道路浮沉。二、人工保洁(一)着装。保洁人员应按照《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一线环卫工服装发放与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着装,上岗时衣服干净、整洁,杜绝出现服装混穿情况发生,充分展现环卫队伍良好形象。(二)人员配备人员配备高于其他主次道路,按照道路两侧每500-700米各设置1名保洁员进行配置,避免保洁人员频繁过马路,保洁人员年龄应不大于60岁。(三)作业规范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一日两普扫,清除可见垃圾。早普扫,4:30-6:30;午间普扫,12:30-14:30。守岗捡拾时间为:6:30~21: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6:30~22:00(5月1日~9月30日)。人工保洁可采取小型机动车和徒步方式进行巡回捡拾作业。夏季高温时段应停止人工保洁。早普扫:非冬季节每天早6:30之前完成,冬季每天早7:00之前完成整条路面道路普扫任务,全天守岗捡拾保洁。人工作业规范:(1)沿着侧石边清扫机动车道时,应面向来车方向清扫,注意避让车辆。在有排水篦口的路段,应从两个排水篦口向中间清扫。(2)清扫时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河道、待建工地,并清理雨水井口的积泥、嵌石,保持雨水井口畅通。(3)清扫道路应推扫,不得漏扫、扬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4)保洁作业结束后,作业工具应在规定地点摆放。(5)环卫工人应统一着制式保洁服,夜间保洁时应着具有反光功能的保洁服或保洁背心。(6)当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扫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四)设施配备保洁员应统一配发捡拾器、小型电动捡拾车(每两到三人配发一辆)对人行道、绿化带进行快速巡回捡拾保洁。出现临时性工作任务时随时清掏、擦拭果皮箱,路段组长配合保洁员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清理路口、快车道等污物。巡回保洁时,发现路面垃圾、污渍,应使用保洁工具及时清除,对于沿街花坛绿地公益广告牌、道路路名牌、隔离栏、宣传牌等城市家具应做到每天一擦拭。发现路面被严重污染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参与清理。环卫电动捡拾车应符合相应车辆标准,非机动车道顺向行驶,不得违法载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三、机械保洁(一)作业流程。采取“高压冲刷+清洗吸扫+机扫+洒水+人工保洁”作业方式,车行道落实机械化一日不少于“一冲六扫六洒”作业频次,人工一日两普扫、全天守岗捡拾,辅道、人行道采取人机结合方式,落实“一周两次冲刷或洒水湿式保洁”。根据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适当增加湿式作业频次。根据重污染预警响应级别,适当增加作业频次,将路面路沿石至路沿石范围内进行全覆盖冲洗保洁。当气温较高或区域路段扬尘污染严重时,白天适当增加洒水作业,提升全天候保洁效果。1.第一步机扫除尘;2.第二步高压冲刷;3.第三步高压清洗清扫;4.第四步洒水抑尘;5.第五步机扫巩固。(二)作业时间1.每天21点开始机扫作业,6:00前结束。2.22点至3点前进行洒水作业。3.4点前完成高压冲刷作业;6点前完成清洗清扫作业。4.9点至17点进行洒水+机扫作业。5.上下班高峰期严禁大型道路保洁车辆上路作业,早高峰期为7点至9点;晚高峰期为17点至19点。以大型保洁机具联合作业为主,小型保洁机具巡回作业为辅。大型保洁机具联合作业应避开日间车流量大的时段,上下班高峰期严禁机械上路作业(早高峰期:7点至9点;晚高峰期:17点至19点);冬季结冰季应采用大型真空吸尘车进行主体作业;道路隔离护栏保洁以专业护栏保洁机具作业为主,人工保洁为辅;人行道应使用小型保洁机具进行作业,并定期进行冲洗作业。每日上午6:00前对快速路、主次干路的快车道进行全覆盖冲刷、清洗保洁,每日高压冲洗次数不少于1次。最低气温为5℃及以下时暂停冲洗作业;冲刷作业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先用后侧喷沿道路中间向两侧冲刷,再用前侧喷冲洗路沿石;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洒水机扫作业。每日9:00-17:00、21:00-6:00(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三)作业要求车速要求:作业时车速≤10km/h。保洁车辆标识应清晰完整,车容整洁,作业过程中无吊挂、飘洒、滴漏等现象。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污水在规定地点倾倒排放。洒水作业时,遇有公交站点及行人时,应主动提示并减压避让,不得将水澎溅到行人身上。各类道路保洁车辆,严禁将收集的污水直接排入污水、雨水管网。(四)设施要求清扫保洁车辆标识应清晰完整,车容整洁,作业过程中无吊挂、飘洒、滴漏等现象。机械化清扫保洁、冲洗作业时不得漏扫、漏冲,机扫车、冲洗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机械清扫保洁时需采取降尘措施,干、吸扫路车全密闭不得扬尘。机械化清扫保洁、冲洗车作业时应打开警示信号提醒路边行人,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污水飞溅过往行人。清扫保洁车辆摆放整齐,停车须紧靠侧石,不得横向占道,严禁在路口、公交停靠站等不安全或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废弃物和泥沙积水。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污水应按规定倾倒排放。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合计总分。1.2“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项目,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评分标准项目分值评审项目评审说明投标报价(10分)10 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技术部分(79分)车辆、设备配置10 分1、具备15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洒水车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 0.5 分,最高加2分;2、具备12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扫车或扫路车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0.5分,最高加2分;3、具备5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闭式垃圾收集车的基础上每增 加1辆加0.5分,最高加2分;4、具有2辆及以上人行道扫路车的得1分;5、根据所配备的雪铲、撒布机、滚刷等除雪设备的情况进行打分,设备齐全、充足的得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0.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上述所有车辆设备自有的需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设备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部分(79分)项目人员配备9分根据项目配备人员的年龄结构配置合理、资格证件全、经验丰富的得9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技术部分(79分)服务方案50 分1、项目实施规划方案及线路图(0-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规划方案及线路图,包括作业模式、作业流程、机械化作业模式等,是否具备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打分:①项目作业方案整体连贯性强;②整体作业线路流畅、合理;③作业时间安排紧凑合理、工作效率高;满足以上三项的、有针对性的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备注:方案和线路图中应包含出发时间和地点、行驶线路、作业频次、作业节点等内容。2、作业班次划分及路段(或区域)、人员、设备配备安排(0-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保洁人员配备、设备配备、作业班次划分及路段(或区域)安排情况进行评审,保洁人员及设备分配、作业班次及路段安排合理、完善、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3、安全保证措施(0-4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需求且措施全面、具体、完善、针对性强得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分,缺少本 大项的得0分。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0-4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得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5、制度管理:(0-4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强,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情况进行打分,实力强、制度健全完善的得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6、培训方案(0-4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方案中本项目日常培训内容、实施培训方案的完整性、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分,具有较强的完整性、合理性的得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7、应急情况、特殊天气、突击性任务时保洁人员、设备安排预案 和应急方案、工作流程及其保障措施(0-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应急情况、特殊天气、突击性任务时保洁人员、设备安排 预案和应急方案、工作流程及其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 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8、档案管理方案(0-4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档案管理方案的完整性、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分,具有较强的完整性、合理性的得4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加水点5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与投标人的固定加水点所在地的适应情况进行打分,加水点的选择能很好的缩短投标人的响应时限、数量充足、位置合理、证明材料完善且有针对性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加水点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以租赁合同及加水点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加水点相关材料的本项得0分。车辆停放点5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与投标人的车辆停放点所在地的适应情况进行打分,车辆停放点的选择能很好的缩短 投标人的响应时限、数量充足、位置合理、证明材料完善且有针对性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0分。车辆停放点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以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车辆停放点相关材料的本项得0分。商务部分 (11 分)服务承诺3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作业标准执行,做好保洁服务,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作业的检查、监督、考核,在遇到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时 服从统一安排,承诺内容完善的得3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缺少本大项的得 0 分。商务部分 (11 分)智能环卫监管平台3 分具有智能环卫管控平台的得3分。商务部分 (11 分)合理化建议3 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定 。可行性合理化建议每一条得1分,最多得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 分。商务部分 (11 分)类似项目实施经验2 分根据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进行评分,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附完整的合同扫描件。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依据,二者缺一不得分)。注:1)中标通知书、合同涉及到的日期均以颁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2)近三年指2021年5月1日至今。3.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联合体各方所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均为中小企业制造、承接、承建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1.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1.1.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1.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1.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1.1.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3)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提供本企业货物、服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货物、服务。3.1.3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3.2绿色采购3.2.1强制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应附所投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外,还应按要求填报在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2.2优先采购3.2.2.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1)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的节能产品,请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后附)并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予政策优惠;(2)优采政策加分方法: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10%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10%×节能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10%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10%×节能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3.2.2.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供应商所报产品如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请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后附)并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予政策优惠;(2)优采政策加分方法: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环境标志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10%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10%×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10%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10%×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3)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3.2.2.3优先采购绿色产品(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绿色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绿色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10%幅度的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10%×绿色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绿色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10%幅度的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10%×绿色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对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对品目清单以外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绿色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第六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开标流程1.1.1投标人通过网络终端设备远程参加活动。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登录—政府采购入口”系统,进入对应的开标项目,所有报价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1.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仪式。1.1.3开标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起解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1.1.4公布投标人名单及报价。1.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在评审结束前,投标人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1.4各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告知。1.5评审期间,请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1.6※重要提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开标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CA签到和CA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CA密码,拿错CA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模拟开标使用步骤:①使用CA登录---->点击“模拟开标”菜单---->模拟签到与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如有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0532-85871505-51.7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浏览器:ie9及以上,搜狗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等兼容ie模式的浏览器,但要保证ie浏览器是ie9及以上;系统软件:CA数字证书驱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签章软件;所有系统软件均可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具下载栏目进行下载。电脑推荐硬件要求:显卡集成显卡或者更高配置cpu主频建议 2.4GHZ 或更高内存建议 4G 或者更高配置储存空间240GB 或者更高配置2.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2.2评审专家的抽取2.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2.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6.3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2.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2.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2.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2.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6编写评标报告;2.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2.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2.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2.9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资格审查、评标程序3.1资格审查3.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3.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3.4符合性审查;3.5综合评审;3.6澄清有关问题(如需);3.7推荐中标候选人3.8编写评标报告。4.资格审查4.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4.2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书面声明函审查;4.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5.评标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5.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5.1.2宣布评标纪律;5.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5.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5.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5.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5.1.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5.1.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5.3综合评审5.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评审。5.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5.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澄清有关问题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定标7.1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3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7.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5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8.1评标结束后,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可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9.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9.2对文件标注的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9.3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9.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9.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6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9.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9.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9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涉嫌串通投标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9.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0.废标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0.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0.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1.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1.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2违法违规情形(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第七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第八章合同签订说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系统备案并依法进行公示。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