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招标变更公告(静宁县乡村振兴局2024)
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NJY2024ZC-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05 10:31: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及文件中采购内容: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班2期,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每期培训不少于200人(每期培训7天),累计培训400人以上; 现更正为: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培训不少于7天,累计培训280人以上。
更正日期:2024-06-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宁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
联系方式:0933-2521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
联系方式:17793346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933-5937078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更正公告.pdf 更正公告.pdf
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JNJY2024ZC-210获取更多标讯,请关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静宁县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采购人:静宁县乡村振兴局代理机构: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响应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第五章磋商方法及评审细则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致供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依据有关磋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磋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等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要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采购人:静宁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933-2521434邮编:743400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7793346016邮编:74340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Y2024ZC-210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采购内容: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培训不少于7天,累计培训280人以上。(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6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7.114.12.78/Accounts/Login?ReturnUrl=%2f五、电子开标说明: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47.114.12.78/Accounts/Login?ReturnUrl=%2f,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2、远程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1)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2)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3)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联系方式:0933-25214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联系方式:0933-59370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女士电话:177933460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磋商须知款号内容11.11、采购人:单位名称:静宁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933-25214342、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联系人:吕女士联系方式:0933-593707821.21、采购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2、项目编号:JNJY2024ZC-2103、采购内容: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培训不少于7天,累计培训280人以上。31.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43.3磋商有效期:自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个日历天。53.4磋商保证金:无6/磋商报价限价:60万元7/磋商会议日期:2024年6月17日15时00分地点: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供应商客户端http://125.74.85.116:3210/Login/Bidder8/项目验收:验收由采购方组织,成交方配合进行。9/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拨付。10/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11/采购人的澄清发出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12/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文件或成交资格被取消。133.6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和电子版U盘1份注:本项目为网上开标请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网站。纸质版寄至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14/供应商报名时间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2024年6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竞争性磋14/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15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附件一、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致:,(代理公司)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本项目后不再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日期:二、同意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声明(投标单位名称)(是\否)同意缴纳磋商文件规定比例的交易平台服务费,如果同意请签字盖章,如果不同意无需签字盖章,无论同意与否,都不影响此项目正常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致:,(招标人全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属于小微企业,现申请在本项目投标中享受相关的评审优惠政策,我投标人名称现郑重承诺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情况真实,无任何虚假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我公司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申请人:(盖章)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盖章)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盖章)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JNJY2024ZC-21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5号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及文件中采购内容: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班2期,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每期培训不少于200人(每期培训7天),累计培训400人以上;现更正为: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培训不少于7天,累计培训280人以上。更正日期:2024年6月7号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联系方式:0933-25214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联系方式:0933-59370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女士电话:17793346016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JNJY2024ZC-21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5号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原采购公告及文件中采购内容: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班2期,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每期培训不少于200人(每期培训7天),累计培训400人以上;现更正为:开展以果业技术管理、平凉红牛养殖、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为主的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培训,并对周边工作典型和亮点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培训不少于7天,累计培训280人以上。更正日期:2024年6月7号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静宁县乡村振兴局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联系方式:0933-252143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屹鑫瑞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文路罗马风情16幢121号商铺联系方式:0933-59370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女士电话:177933460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