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及河道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2024)


官桥镇泗溪及九溪村文化广场及河道整治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官桥镇泗溪及九溪村文化广场及河道整治提升工程
补充通知

报建编号:3505832406050701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47号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官桥镇泗溪及九溪村文化广场及河道整治提升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24]047号),现将本项目补充通知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16、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待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17、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不收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否决其投标。(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第一节资格文件十八、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根据《南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南政办〔2019〕106号)文件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一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C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三年上级相关部门和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用管理规定公布的参建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情况,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为 D 级的,不允许其参加投标。删除本条款内容。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知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13日

来源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广场及河道整治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