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德化县城市管理局2024)



2024年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6]CJX[TP]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附件未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现重新上传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中建恒基建设有限公司
2,610,000.00元
2,610,000.00元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联系方式:15059530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工业区得盛集团5楼
联系方式:15060866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艳
电话:15060866197

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德化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4: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艳艳

项目联系电话
15060866197

采购单位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9530870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工业区得盛集团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60866197

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中建恒基建设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中建恒基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德化县城市管理局的2024年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域区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建恒基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29.3578万元,资产总额为218.92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1,从业人员1人,营业收入为1万元,资产总额为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仑业的友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在的真实性角责,如有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建恒基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1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货产总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人行道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