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办案业务软件招标变更公告(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2024)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KS2024-ZC06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投标保证金更改为不收取

更正内容: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保证金:更正为不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 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 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U盘标明投标人 名称,随正本密封。U盘内含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及签章后 的PDF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谱元酒店4层(靠东边办公区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联系方式:18591898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谱元酒店4层
联系方式:1779570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阳
电话:17795706918

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相关附件:

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240617002)-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行政区域
雁塔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12: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阳

项目联系电话
17795706918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雁塔区翠华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591898230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谱元酒店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95706918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家、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在此表中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递交响应文件、磋商、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粘贴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人像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粘贴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国徽面粘贴处)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时无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应标明委托授权起止时限,原则上委托授权时限应大于从接收响应文件至合同签订之日。一般不少于90日历天。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文本(本合同为样稿,采购人可根据各标段具体内容拟定最终合同)项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名称)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第标段的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第标段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名词术语定义(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以下构成合同的文件。双方同意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履行的内容: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甲乙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歧义时,按照本合同及书面承诺的次序优先执行。(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产品”:系指乙方在合同项下负责提供并安装的所有软件、硬件设备,包括合同项下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备品备件和耗材,以及安装系统所需要的全部安装材料。(4)“服务”:系指任何由乙方按合同项下的要求进行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培训、维护、修理和其他为正常安装和运行本系统提供的必要服务,这些服务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培训、数据转移、维护和技术支持。(5)“质量保证期”:系指软件系统在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后的年。2.建设内容、要求及范围:(1)合同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人需求。(2)技术使用范围: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应用系统仅在有限范围内部署和使用,该有限范围限于:以甲方要求为准。(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要求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名称单价数量小计备注合计4.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4.1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费用。4.2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中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标明完成本次投标所要求的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2)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3)付款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开具应付发票给采购人。付款方式:(见各标段采购需求)。注:(1)供应商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供应商特殊性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3)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因供应商迟延开票,采购人有权拒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a、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认可的可执行系统及相关文档;b、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条款向乙方付款。6.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甲方同意对乙方向甲方透露的、包含专有资料并标明“专有”或“保密”的任何资料或数据,如乙方的图纸和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报告、软件文件、手册、模型、说明书等)予以保密,但无论如何,谨慎不得低于合理程度。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款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甲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甲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乙方的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2)乙方同意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或数据予以保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应用软件调试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具有同样的保密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该等资料或数据。这些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款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乙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乙方独立开发并且未从甲方的资料或数据中获益的资料或数据。(3)由于甲方自身的特殊保密需求,甲方有义务对因系统的开发、维护等的需要而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数据实施合乎规定(该类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通知等)的保密处理措施,并对此负责。(4)乙方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甲方的保密管理规定与保密措施,指派专人进行资料或数据的管理工作,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归还甲方提供的全部非公开的相关资料(包括存放文档的介质)。(5)若发生泄密的情况,泄密者应负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严重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7.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内容:(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环境和设备条件,以便于应用系统建成后的运行和调试等工作。(2)本合同应用系统需安排名研发人员在甲方所在办公区进行驻场开发,同时,在系统全面上线试运行阶段,保证至少名业务人员和名参与项目研发的骨干工程师,如需调整人员工作,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3)本合同提供应用系统自本项目终验之日起一年免费维护。免费维护期间派名人员驻场运维。8.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乙方将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三个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2)乙方将在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3)在试运行期间,乙方将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应免费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4)乙方将对提交的产品(服务)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免费对系统维护服务。(5)乙方将免费为采购人培训操作人员,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乙方将指定详细的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方案等。9.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1)乙方为本项目所开发的业务系统应用软件(含后续升级版本)及本项目所制订的数据库设计方案、代码表,针对本项目所开发的专用组件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各类文档等以及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归甲、乙双方所有。(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系统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3)如果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乙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如果甲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甲方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甲方获得的知识产权,甲方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授权甲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甲方尽可能的协助。甲方应负担诉讼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10.验收的标准和方式:(1)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部分。(1.1)初步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项目进行初步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及采购人要求、乙方技术方案和甲方、乙方签认的系统需求确认单、项目实施、培训与服务方案为准;(1.2)最终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以采购人要求、乙方技术方案和甲方、乙方签认的需求确认单、项目实施、培训与服务方案以及试运行过程中为适应甲方用户需求而做修改生成的技术文档为准。(2)所有验收应由甲方、乙方认真负责并在充分的时间保证下进行,如任何一方出现不适合验收的情况,由两方协商,在障碍消除后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期限相应延长。(2.1)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技术、验收文档,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2.2)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5日内甲方未组织验收,要向乙方提出无法验收的书面理由,如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理由,则视验收通过。(2.3)验收以本合同及附件为依据制定验收标准。(2.4)对于因甲方原因而致使应用系统的局部功能在试运行期间结束之后仍未投入使用,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应用系统本身符合需求中技术指标的要求,甲方不能以此作为影响验收的理由。乙方有责任在验收过程中配合甲方进行确认测试。(2.5)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11.不可抗力的承担: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合同,则应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责任,乙方提交相关证据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书面工作联系单确认同意。但是,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该等原因被消除,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响的条款。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2.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实现系统功能,或系统不能满足合同技术要求,采购人会同招标组织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3)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乙方须按甲方已支付金额的双倍金额,返还于甲方,作为赔偿。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2)双方同意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14.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在甲、乙及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执壹份。(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和谅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中所包含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5.其他约定:见证方只见证合同金额。(以下无正文)(签字盖章页,无正文)甲 方乙 方(盖章)(盖章)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全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盖章)地址:电话:日期: 年 月 日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合法的经营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注册登记凭证(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或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法人仅提供部门决算报告即可);(三)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附件:声明致:(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1.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1.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我单位被单位控股。1.3单位负责人:2、(是或否,没有填否)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得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版本号:240617002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采购项目编号:SXKS2024-ZC0601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6月14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委托,拟对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XKS2024-ZC0601二、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三、招标项目简介由营改增应用服务设施数据采集服务、绿通预约通行服务、差异化收费实施评估服务、收费统计服务四部分内容组成。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和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第2页-(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邮编:710061联系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办联系电话:18591898230代理机构: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谱元酒店4层邮编:710000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17795706918-第3页-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85241676-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8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取。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和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第7页-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第8页-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第9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按合同要求,按标准完成。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第10页-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第23页-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00分报价得分30.0000分详细评审70.0000分报价得分30.0000分详细评审70.0000分报价得分30.0000分详细评审70.0000分报价得分30.0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总体设计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并结合采购单位反诈业务系统现状和资金类预警保护性止付、预警劝阻等关键业务的理解,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包括:系统架构、业务流程、技术路线等设计内容。总体方案设计包含上述内容,技术架构科学,业务流程清晰,系统设计合理,优于服务需求的,得9-7分;总体方案设计包含上述内容,技术架构比较科学,业务流程比较清晰,系统设计比较合理,满足服务需求的,得6-4分;总体方案设计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合理性一般,得3-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9.00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第24页--第24页--第24页--第24页--第24页-项目的理解掌握1、根据AI止付机器人子系统服务需求具体描述,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包括:自动止功能设计、止付解除功能设计、止付状态同步功能设计、止付周期计划功能设计、与本地预警平台/AI外呼机器人对接设计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贴合服务需求,得4-3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2-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2、根据AI外呼机器人子系统服务需求具体描述,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包括:语音识别引擎功能设计、语音合成系统功能设计、语义理解引擎功能设计、话术场景设计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贴合服务需求,得4-3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2-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3、根据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需求具体描述,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包括:特征码查询功能设计、APP列表查询功能设计、位置轨迹查询功能设计、消费转账查询功能设计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贴合服务需求,得4-3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2-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12.00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第25页--第25页--第25页--第25页--第25页-技术指标响应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评审基准分20分,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要求投标人逐项响应,负偏离在10项以内的(含10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服务要求中带“▲”的技术指标,需提供功能的界面截图,否则视为不响应】20.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实施方案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进度、人员分工、安装调试、安全服务等内容。实施组织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施工可控、衔接有序,各项管控措施具体可行,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2分;实施组织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1、须提供项目培训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培训内容、培训课程与计划、培训形式等内容。项目培训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4分;项目培训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详尽,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3-2分;项目培训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须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应急预案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6-4分;售后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详尽,基本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3-2分;方案基本满足服务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第26页--第26页--第26页--第26页--第26页-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一人)要求:①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②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③具有PMP证书;具备上述3项要求,得6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学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1.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CISP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证书中级的得1分,高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一级)的得2分【须提供学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2.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业绩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内反诈相关相关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第27页-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28页-(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第30页-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docx-第31页--第32页-版本号:240617002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采购项目编号:SXKS2024-ZC0601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6月1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委托,拟对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XKS2024-ZC0601二、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三、招标项目简介由营改增应用服务设施数据采集服务、绿通预约通行服务、差异化收费实施评估服务、收费统计服务四部分内容组成。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雁塔分局办案业务软件):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和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招标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地址:雁塔区翠华路333号邮编:710061联系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办联系电话:18591898230代理机构: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谱元酒店4层邮编:710000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17795706918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852416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98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取。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和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按合同要求,按标准完成。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坤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书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17795706918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电子西街谱元酒店4层邮编:7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由营改增应用服务设施数据采集服务、绿通预约通行服务、差异化收费实施评估服务、收费统计服务四部分内容组成。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8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9800001.0098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980000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AI止付机器人一级模块二级模块功能描述机器人管理机器人展示支持对所有AI机器人的信息展示,包括ip信息、机器人名称、对应的部平台账号、机器人类型、工作状态等机器人类型支持AI机器人类型设置,例如止付机器人、预警同步机器人、审核机器人、状态同步机器人等机器人详情支持对AI机器人进行详情查看机器人配置支持新增AI机器人并配置机器人参数,包括基础参数、负载配置参数、止付函格式信息等,使机器人能够自动对应到部平台账号、民警及止付函格式等任务管理任务展示支持展示已发布的历史任务任务查询支持根据任务名称、创建时间、创建人等信息查询历史任务任务发布支持新建任务,可编辑任务详情。任务新建发布后,AI机器人将根据任务自动执行▲任务执行结果同步AI机器人在登录、同步预警操作后,执行结果将同步到后台,可展示每一条预警的预警信息、止付状态、再次提交时间、终止止付时间等信息止付列表▲白名单支持添加白名单,所添加的账户将不会被止付添加止付任务支持添加止付任务,支持单个编辑、批量导入方式▲预警同步根据任务要求及AI机器人配置,AI机器人模拟人工操作自动登录部平台并自动同步部平台资金流预警数据同步至AI外呼机器人平台或本地预警平台。预警解析依托AI技术,对同步的资金流预警数据进行解析识别,获取账号、归属行、金额等信息生成公函根据解析获取的信息和后台已配置信息,依托AI技术,自动生成止付/冻结公函止付申请根据止付公函提交止付/冻结申请▲同步止付/冻结结果同步止付/冻结结果止付列表同步预警数据和止付数据,展示止付数据及止付动态▲止付周期计划支持根据银行反馈的止付结果,自动生成后续止付提交周期计划,并以日历形式展示▲止付查询支持以银行卡号、事主姓名、提交日期、识别状态、转账时间等维度对止付单进行筛选查询止付解封支持添加止付解封账户,被添加的账户将从下一次提交止付列表中删除事主列表以人员为维度展示已同步的资金流预警,包括事主姓名、银行卡号、预警卡及扩展卡信息统计概览机器人状态总览以图表形式展示所有机器人信息及运行情况止付总览以可视化图表展示周期内止付规模情况、止付趋势、状态漏斗;支持对不同单位止付情况进行统计排名系统配置组织架构支持设置多级组织机构,支撑上下级统筹角色管理支持设置操作员、管理员等不同角色,可对不同角色赋予不同权限权限管理支持设置系统权限用户管理支持用户的增删改查,可赋予用户角色日志管理记录系统操作记录,便于工作倒查和监督AI 外呼机器人功能参数序号系统名称单 位数量详细参数要求1语音识别引擎套11.具备自主研发ASR语音识别,支持识别中文普通话,可以对不限时长的音频流做实时识别。▲2.整体通用字准确率达到97%以上并提供机构检测报告。3.具备噪音消除功能。4.具备端点检测功能。5.具备实时语音识别功能。2语音合成系统套11.文本转语音的本地化引擎;提供中英文混读功能;多种音频采样。2.支持根据工作需求来进行收集、整理和筛选。3.支持多音色、多语速、多音量、多模式、多采样。3语义理解引擎套1语义理解算法引擎具备以下功能:(1)规则理解。(2)模型理解。(3)多轮对话语义理解。(4)文本语义标注。(5)语义权重调整。(6)命名实体识别。4话术场景设计套11.根据场景需求定制机器人话术。2.根据特殊制定话术包以外的新增个性化话术需求。3.支持配置个性化设置。4.支持配置语音设置。5.对话设计时,能支持添加/删除/编辑特殊操作规则。6.包含24个诈骗分类场景(其中,必需全覆盖***12种诈骗分类场景。)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1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1(1)服务通过SaaS化版本的载体软件提供1个许可账号,本地无需部署业务系统,同时采用VPN加密方式进行安全登录。(2)支持通过目标移动设备的六码数据其中一个特征码,查询其对应的移动设备信息;提供目标移动设备的设备型号、厂商、设备语言、系统版本等信息;提供设备上关联的六码信息及其获取时段;提供目标移动设备近期活动GJ,并基于活动GJ进行CZ地、JZ地、GZ地等分析。(3)支持分析目标移动设备top20常连无线网络设备及网络地址信息;根据移动设备与无线网络设备的关系,分析目标移动设备的同网关系对象。(4)支持查询目标移动设备上的应用安装、活跃、卸载行为,并对应用进行分类提示,可快速判断是否为重点关注对象。(5)支持对指定无线网络设备下的设备进行分析、筛选、查询、提数。▲(6)支持对指定应用下的移动设备进行筛选、查询、提数;并分析目标应用在境内境外的安装情况以及首装移动设备。▲(7)支持SJ号、SFZ号和YHK号的三要素互译,支持查询线下消费和YSF转账信息,以及YL全流水交易数据。(8)支持通过在地图上选择指定区域对移动设备进行BK,从而获得BK时间范围内出现在此区域内的移动设备信息;支持通过在地图上选择指定区域对无线网络设备进行BK,从而获得BK时间范围内出现在此区域内的无线网络设备。(9)支持APK解析,通过上传APK文件,分析其风险URL、APP信息、获取权限等内容。(10)支持输出同时安装2或3款应用的移动设备;支持输出在指定时段内连接不同无线网络设备的相同移动设备;支持获取在指定时间内,出现在不同区域的相同移动设备;支持获取在指定时间内,出现在特定区域且有关注应用在装的移动设备。▲(11)支持通过将无线网络、GJ、应用等多元素之间进行交叉碰撞,从而得到符合相应条件的移动设备,精准锁定目标移动设备信息。(12)支持关注移动设备是否到访关注区域、是否连接指定无线网络设备、是否安装特定应用等行为;支持追踪无线网络设备是否与指定移动设备产生连接;支持追踪网络地址是否与指定移动设备产生连接。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验收,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无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合法的经营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 件)。提供注册登记凭证(提供营业执照或其 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 (2)或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法人仅提供部门决算报告即可); (三)具有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函 商务应答表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封面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告; (2)或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法人仅提供部门决算报告即可);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 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名单和不得在 “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 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函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00分报价得分30.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总体设计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并结合采购单位反诈业务系统现状和资金类预警保护性止付、预警劝阻等关键业务的理解,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包括:系统架构、业务流程、技术路线等设计内容。 总体方案设计包含上述内容,技术架构科学,业务流程清晰,系统设计合理,优于服务需求的,得9-7分; 总体方案设计包含上述内容,技术架构比较科学,业务流程比较清晰,系统设计比较合理,满足服务需求的,得6-4分; 总体方案设计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合理性一般,得3-1分; 未见阐述不得分9.00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项目的理解掌握1、根据AI止付机器人子系统服务需求具体描述,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包括:自动止功能设计、止付解除功能设计、止付状态同步功能设计、止付周期计划功能设计、与本地预警平台/AI外呼机器人对接设计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贴合服务需求,得4-3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2-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2、根据AI外呼机器人子系统服务需求具体描述,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包括:语音识别引擎功能设计、语音合成系统功能设计、语义理解引擎功能设计、话术场景设计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贴合服务需求,得4-3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2-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 3、根据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需求具体描述,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包括:特征码查询功能设计、APP列表查询功能设计、位置轨迹查询功能设计、消费转账查询功能设计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合理可行,贴合服务需求,得4-3分;方案包含上述内容,方案与功能设计比较合理,基本满足服务需求,得2-1分;未见阐述不得分。12.0000主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技术指标响应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评审基准分20分,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要求,要求投标人逐项响应,负偏离在10项以内的(含10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服务要求中带“▲”的技术指标,需提供功能的界面截图,否则视为不响应】20.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实施方案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进度、人员分工、安装调试、安全服务等内容。实施组织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施工可控、衔接有序,各项管控措施具体可行,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2分;实施组织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1、须提供项目培训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培训内容、培训课程与计划、培训形式等内容。 项目培训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6 -4分; 项目培训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详尽,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得3-2分; 项目培训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须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应急预案等内容。 售后服务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内容详尽,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6- 4分; 售后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详尽,基本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3-2分; 方案基本满足服务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6.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一人)要求: ①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②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③具有PMP证书; 具备上述3项要求,得6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学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 1.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CISP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证书中级的得1分,高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3、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一级)的得2分 【须提供学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2.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业绩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内反诈相关相关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得8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表商务应答表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案业务软件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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