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招标变更公告(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
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1052024CCS00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19号
联系方式:0351-7176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9号瑞杰科技B座701室
联系方式:0351-8066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张维、王彦霞、张玉蓉、白慧慧、宋林林
电 话:0351-8066697
附件信息:
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521.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15: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518066697
采购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7176265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9号瑞杰科技B座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8066697
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1052024CCS00110)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13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磋商采购程序17六、签订合同25七、服务费26八、保密和披露26九、询问和质疑27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29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1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7第六部分合同文本(仅供参考)4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5第八部分相关附件78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052024CCS00110项目名称: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900000元采购需求: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共1包,详见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期限:2024年12月底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9)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14: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递交。五、开启1、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在本地使(2)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的要求进行响应文件模块化拆分、上传和标书关联;(3)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电子签名”,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工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模块化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1.2、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1)供应商需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2、特别注意事项: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其他事项:3.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2在线投标响应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3.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19号联系方式:0351-71762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9号瑞杰科技B座701室联系方式:0351-806669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霞、张维、王彦霞、张玉蓉、白慧慧、宋林林联系电话:0351-8066697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9)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两正)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word文档及签章的pdf版)一份。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8、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9、保证金缴纳提供供应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说明: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四部分。10、联合投标协议书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磋商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供应商资格声明;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近三年同类型案例;5、商务条款响应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8、服务方案;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5保证金交纳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9000元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备注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采用银行担保函的需在开标前将保函原件提交代理机构财务部换取收据,收据须附在响应文件中。账户名称: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帐 号:170371587行 号:305161009160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6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1)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 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 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最后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他机构参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4)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 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元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口组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组织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本项目第五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第六部分中的合同文本11电子招标投标本次采用在线开标远程解密方式,供应商须准备好响应文件加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12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代表 1 人, 经济技术类专家 2 人 ;1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7“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8“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9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3.5.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2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答疑。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响应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3.2未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要求交纳保证金或交纳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按响应无效处理。9.3.3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9.3.4成交的供应商的保函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自动失效,不予退还。9.3.6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向供应商或保证方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工程(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需要计取的所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等的费用。9.5.5供应商报出的最终报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在线解密的,报价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的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1审查中,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或保函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4.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终报价。1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终报价。19.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要求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终报价。20.最终报价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2.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0.2.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进行提交,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确认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备案。27.5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8.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磋商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29.验收29.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9.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0.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四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费31.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八、保密和披露32.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4询问34.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4.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资料1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5.质疑3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5.4对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答复。35.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采购清单指定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2、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或保函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6.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及收据;6.2以上材料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加盖电子CA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7.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2声明函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8.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8.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8.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开标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开标一览表;4.2开标一览表审查开标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开标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照搬照抄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偏离表;6.2技术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照搬照抄的,响应无效。7技术磋商文件的规定7.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7.2报价有效期满足;7.3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未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7.4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7.5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说明: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三、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晋财购【2020】28号《财政厅司法厅关于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通知》中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15%(监狱企业按10%计算)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五、成交标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5分) 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15分)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供应商提交资料不清楚将不得分。)二、技术部分(75分)1、根据供应商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业绩、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遣人员的各情况、能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队伍服务5人及以上,包括派遣人员的姓名、年龄、从事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进行评价;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理解情况(20分)根据项目方案对项目需求内容理解、方案重点是否明确、特点是否突出、技术方案整体描述清晰详细、服务项目完善、可实施性强。(1)方案重点明确、特点突出、整体描述清晰详细、服务项目完善、可实施性强的得16-20分;(2)方案重点较明确、特点较突出、整体描述较清晰详细、服务项目较完善、可实施性较强的得11-15分;(3)方案重点和特点一般、整体描述一般、服务项目一般、可实施性一般的得6-10分;(4)方案重点不明确、无特点、整体描述不清晰、服务项目不完善、可实施性差的1-5分。不提供不得分。4.服务工作计划(1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8-10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5-7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1-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服务工作进度安排(5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进度安排。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得4-5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得2-3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6.质量保障措施(1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组织、拟投入设施设备,服务流程、现场调控等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条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强得8-10分;内容较条理,结构较清晰,实用性较强得5-7分;内容、结构、实用性一般得1-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管理制度(5分)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制度完善、内容全面,能完全保障本项目实施得4-5分;制度较完善、内容较全面,能保障本项目实施得3分;内容基本全面,基本能保障本项目实施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8.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5分)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得4-5分;措施较科学、合理、有效得3分;措施一般得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9.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情况(10分)根据本项目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分工。职责分工明确且内容全面得8-10分;职责分工较明确且内容较全面得5-7分;内容基本全面1-4分;不提供不得分。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100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项目是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结合小店区的区位特征和产业发展趋势,打造的一个集数字经济产业研发、创新、孵化、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园区。推进小店区数字经济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推动太原小店区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该项目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创新驱动等方式,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助力小店区乃至太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1、项目名称: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2、项目编号:1401052024CCS001103、预算金额:900000元。4、服务期限:2024年12月底二、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一)服务范围:负责小店区数字经济专业镇的产业对接和导入工作。产业对接和导入工作为本项目的常态化和核心工作。(二)服务内容:1、省外数字经济企业走访调研及对接与小店区招商部门共同开展招商工作,在2024年度内安排小店区招商部门走访调研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意向落地企业不少于15家;安排有意向落地企业到小店区考察对接不少于15家。2、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对接系列活动在2024年度内与小店区政府共同开展产业招商、产业转移、项目资本对接等系列推介会各一场,每场推介会规模80-100人。会上协助小店区招商部门与参会代表洽谈对接;会后协助招商部门跟踪并推进进展情况。3、产业引导基金协助政府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包括深入理解政策要求和市场情况,制定详细的设立方案,筹备资金,设计合理的基金架构和运作机制,协助项目筛选和评估,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并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4、落地共建单位办事机构迁入国家级数字经济类社会组织或省级数字经济类社会组织1家,为数字经济专业镇制定政策、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合作等内容做好常态化服务工作。5、企业注册吸引并协助至少三家区外数字经济企业成功在小店区注册落地。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与企业的密切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隐私信息,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久。三、服务要求1、服务团队要求针对每个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每个项目的成员数量至少5人,并明确团队架构和工作人员职责,保证有专人提供综合协调服务和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执行。2、实施2.1本项目的数字经济专业镇的产业对接和导入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产生的以任何载体形式出现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均属于招标人所有。2.2为推进小店区数字经济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结合小店区的区位特征和产业发展趋势,服务内容应确保满足国家、省市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时应提高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太原小店区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规划科学合理实施。在服务过程中,应满足以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熟悉太原市小店区数字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方案以及招标人要求于限期内开展服务。四、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6部分合同文本(仅供参考)需方:供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供方于年月日参加了在代理公司组织的“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成为成交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项目名称服务条款(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合计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3、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4、资金支付:5、售后服务及承诺:6、服务1、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3、服务地点:七、交验8、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供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保证服务的延续性,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十、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及时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2、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有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局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报价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其它形式的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采购委托协议书;5、采购合同书。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行号:行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需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页码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页码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页码7、页码8、页码9、页码10、页码11、页码12、页码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磋商函页码2、供应商资格声明页码3、报价一览表页码4、近三年同类型案例页码5、页码6、页码7、页码8、页码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日期: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9、保证金缴纳证明10、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釆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签章):乙方(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年月日202年月日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磋商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元(大写:元),合同履行期限:。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概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日期:2、供应商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3)电话:(4)成立和注册日期:(5)主管部门:(6)性质:(7)主要负责人:(8)技术工人数:(9)主要技术人员:姓名年龄技术职称取得职称时间联系方式备注2、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如贵单位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3、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合计(元)大写: 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备 注说明:上述报价为含税价。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日期: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作业类别审车数量单价合价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总报价(大写)(小写)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近三年同类型案例截止报价前近三年已服务的主要同类型服务项目(若有):服务单位服务地址联系人电话数量/个服务项目日期备注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1234567……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4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根据需要可自行扩展)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服务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职称及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日期:8、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签署日期:附件4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生产厂家类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小计(元)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比重(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投标总价)%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单价等应与《报价表》一致。2.本表内容属中标(成交)公告公示事项。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签署日期:附件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截图。如提供的投标产品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而因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或提供不全的,并对磋商小组评审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3.投标货物均不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此表可删除。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签署日期:附件6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1.投标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磋商供应商:(全称并盖章)签署日期:第八部分相关附件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经济专业镇产业对接导入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