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变更公告(绥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
绥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4]0123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计划编号:HNDLW2024-SN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现更正为: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8、合同履行期限:起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公告、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县政府大院
(3)联系人:左黛兰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9173925508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都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绥宁县中心街42号三栋四单元一楼
(3)联系人:莫丙忠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18274427611
(6)电子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