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变更公告(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
滁州高新区2024-2027年度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
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高新区2024-2027年度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滁州高新区2024-2027年度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cztcqt202407-001),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需求及要求中三个标段的人员配备要求及机械设备配备要求(招标文件第41-43页)在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是否仅需要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审中“养护机械配置”打分点(招标文件第31页)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请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要求。
2、在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审中“养护机械配置”打分点的登高车证明材料时,是否需要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需求及要求中高空作业车的吨位以及作业高度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如果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是否可以只提供车辆购买发票扫描件而不用提供购买合同扫描件
回复:如果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时可以不提供该车辆的购买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具有的车辆是否予以认可为投标人自有的车辆
回复:认可。
5、提供投标人分公司人员及分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需求及要求中三个标段的机械设备配备(招标文件第 42-43 页)要求:“3、高空作业车(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核定总质量>4000kg,最大作业高度>8m),1辆”;请问,此处的“核定总质量>4000kg”是否为描述错误?正确的应该是“总质量>4000kg”,请明确。
回复:详见本文件修改部分。
7、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人需求及要求”-“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中“1、洒水车:2 辆;2、绿化弃料清运车:2辆:”,而“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5、车辆及设备”中“(1)酒水车:4辆;(2)绿化弃料清运车:1辆;提问:以上2项数量要求不一致,是否有误?
回复:详见本文件修改部分。
8、提问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比较与评价”-“养护机械配置”中升降登高车对应的评分标准是否应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用于修剪乔木的升降登高车,1辆及以上的得4分,缺1辆不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提问2:我公司“升降登高车”购买发票上的名称为“高空作业车”是否认可?
回复:(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高空作业车予以认可。
9、“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人”是只需要配备1人同时担任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还是需要配备2人分别担任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1资信评审细则-人员配备中“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现修改为“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需求及要求-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中“3、高空作业车(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核定总质量≥4000kg,最大作业高度≥8m),1辆”
现修改为“3、高空作业车(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总质量≥4000kg,最大作业高度≥8m),2辆”。
3、招标文件第五章-5、车辆及设备中“(1)洒水车:4辆,正规厂家生产,不得为改造车辆,核定载质量≥8000kg;
(2)绿化弃料清运车:1辆,不得为改装车辆,车身颜色黄色,总质量≥6500kg;
(3)高空作业车(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核定总质量≥4000kg,最大作业高度≥8m),1辆;”
现修改为“(1)洒水车:2辆,正规厂家生产,不得为改造车辆,核定载质量≥8000kg;
(2)绿化弃料清运车:2辆,不得为改装车辆,车身颜色黄色,总质量≥6500kg;
(3)高空作业车(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总质量≥4000kg,最大作业高度≥8m),2辆;”。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次答疑澄清内容不影响文件的制作,故不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不变更开标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主任
联系方式:0550-7781432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0550-2388677
日期:2024年7月 9 日
附件:
变更公告.pdf
视频:
滁州⾼新区2024-2027年度绿化养护项⽬⼀标段答疑澄清⽂件各潜在投标⼈:滁州⾼新区2024-2027年度绿化养护项⽬(项⽬编号:cztcqt202407-001),现发布招标⽂件答疑澄清如下:⼀、答疑部分1、招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要求中三个标段的⼈员配备要求及机械设备配备要求(招标⽂件第41-43⻚)在投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是否仅需要提供招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审中“养护机械配置”打分点(招标⽂件第31⻚)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请明确回复:按招标⽂件要求执⾏,需满⾜招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要求。2、在提供招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信评审中“养护机械配置”打分点的登⾼⻋证明材料时,是否需要满⾜招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要求中⾼空作业⻋的吨位以及作业⾼度要求?回复:按招标⽂件要求执⾏。3、如果⻋辆为投标⼈⾃有⻋辆,是否可以只提供⻋辆购买发票扫描件而不⽤提供购买合同扫描件?回复:如果⻋辆为投标⼈⾃有⻋辆,提供⻋辆购买发票彩⾊扫描件或复印件时可以不提供该⻋辆的购买合同彩⾊扫描件或复印件。4、投标⼈不具有独⽴法⼈资格的分公司具有的⻋辆是否予以认可为投标⼈⾃有的⻋辆?回复:认可。5、提供投标⼈分公司⼈员及分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认可?回复:按招标⽂件要求执⾏。6、招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要求中三个标段的机械设备配备(招标⽂件第42-43⻚)要求:“3、⾼空作业⻋(中型⾮载货专项作业,核定总质量>4000kg,最⼤作业⾼度>8m),1辆”;请问,此处的“核定总质量>4000kg”是否为描述错误?正确的应该是“总质量>4000kg”,请明确。回复:详⻅本⽂件修改部分。7、招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要求”-“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中“1、洒⽔⻋:2辆;2、绿化弃料清运⻋:2辆:”,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5、⻋辆及设备”中“(1)酒⽔⻋:4辆;(2)绿化弃料清运⻋:1辆;提问:以上2项数量要求不⼀致,是否有误?回复:详⻅本⽂件修改部分。8、提问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较与评价”-“养护机械配置”中升降登⾼⻋对应的评分标准是否应修改为“(2)投标⼈具有⽤于修剪乔木的升降登⾼⻋,1辆及以上的得4分,缺1辆不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提问2:我公司“升降登⾼⻋”购买发票上的名称为“⾼空作业⻋”是否认可?回复:(1)按招标⽂件要求执⾏;(2)⾼空作业⻋予以认可。9、“技术负责⼈、安全员:1⼈”是只需要配备1⼈同时担任技术负责⼈和安全员,还是需要配备2⼈分别担任技术负责⼈和安全员?回复:按招标⽂件要求执⾏,同⼀⼈员不得重复计分。⼆、修改部分1、招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1资信评审细则-⼈员配备中“委托代理⼈和拟任项⽬经理的养⽼保险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或者投标⼈不具备独⽴法⼈资格的分⽀机构。”现修改为“相关⼈员的养⽼保险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或者投标⼈不具备独⽴法⼈资格的分⽀机构。”。2、招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要求-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中“3、⾼空作业⻋(中型⾮载货专项作业,核定总质量≥4000kg,最⼤作业⾼度≥8m),1辆”现修改为“3、⾼空作业⻋(中型⾮载货专项作业,总质量≥4000kg,最⼤作业⾼度≥8m),2辆”。3、招标⽂件第五章-5、⻋辆及设备中“(1)洒⽔⻋:4辆,正规⼚家⽣产,不得为改造⻋辆,核定载质量≥8000kg;核定载质量≥8000kg;(2)绿化弃料清运⻋:1辆,不得为改装⻋辆,⻋⾝颜⾊⻩⾊,总质量≥6500kg;(3)⾼空作业⻋(中型⾮载货专项作业,核定总质量≥4000kg,最⼤作业⾼度≥8m),1辆;”现修改为“(1)洒⽔⻋:2辆,正规⼚家⽣产,不得为改造⻋辆,核定载质量≥8000kg;(2)绿化弃料清运⻋:2辆,不得为改装⻋辆,⻋⾝颜⾊⻩⾊,总质量≥6500kg;(3)⾼空作业⻋(中型⾮载货专项作业,总质量≥4000kg,最⼤作业⾼度≥8m),2辆;”。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此次答疑澄清内容不影响⽂件的制作,故不重新上传招标⽂件,不变更开标时间。请各潜在投标⼈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承担。招标⼈名称:天⻓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姚主任联系⽅式:0550-7781432代理机构名称:滁州⾼新⼯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式:0550-2388677⽇期:2024年7⽉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