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移动警务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的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4-G3-01487-YNKL-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KMZC2024-G3-01487-YNKL-0037: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11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项目名称更正 更正前内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 更正后内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2、更正事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排列调整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排列调整
更正日期:2024-07-12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9号
联系方式:0871-63056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联系方式:15887867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灏
电 话:158878673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5:3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灏

项目联系电话
15887867332

采购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05641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87867332

附件:

附件1
(定稿7.12)移动警务服务-招标文件.doc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CG202407025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7-二、投标须知-10-(一)总则-10-1.1项目概况-10-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落实情况及预算金额-10-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10-1.4供应商资格要求-10-1.5费用承担-10-1.6保密-11-1.7语言文字-11-1.8计量单位-11-1.9踏勘现场-11-1.10投标预备会-11-1.11分包-11-1.12偏离-11-(二)招标文件-11-2.1招标文件的组成-11-2.2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3.1投标文件的组成-12-3.2投标报价-12-3.3投标有效期-13-3.4投标保证金-13-3.5资格审查资料-14-3.6备选投标方案-14-3.7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14-(五)开标-14-5.1开标时间和地点-14-5.2开标程序-14-5.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5-(六)评标-15-6.1评标委员会-15-6.2评标原则-15-6.3评标-15-(七)合同授予-15-7.1定标方式-15-7.2中标通知-15-7.3履约担保-15-(八)纪律和监督-16-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6-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16-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6-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8.5投诉-16-(九)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6-第三章评标办法-17-评标办法前附表-17-一、总则-18-1.1评标依据-18-1.2评标原则-18-1.3评标纪律-18-1.4评标程序-18-二、评标程序及标准-18-2.1资格评审-18-2.2符合性审查-18-2.3详细评审-20-第四章合同格式-24-第五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28-一、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40-(一)投标函-40-(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42-(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3-(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43-(五)供应商其他材料-43-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44-(一)投标报价一览表-44-(二)投标报价说明书-44-(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需提供)-45-(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6-(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7-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48-(一)技术偏离表-48-(二)总体服务方案-49-(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49-(四)售后服务-49-(五)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49-(六)项目团队配备情况-50-(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0-(2)项目服务人员简历表-51-(3)拟派往本项目其他人员情况表-52-(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53-四、资格审查部分格式-54-(一)供应商一般情况-54-(二)财务状况表-56-(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7-(四)企业信誉证明材料-57-(五)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及承诺-57-(六)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书面声明-58-(七)廉政自律承诺-59-(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1.4预算金额:697.03万元1.5最高限价:697.03万元(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标金额为第一年费用)1.6采购需求:移动警务服务是民警开展违法查处、数据采集、巡逻盘查等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不可或缺的综合性服务,它包括警务专用终端服务、网络服务、培训服务、软件服务、运维服务等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内容,为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开展数据采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日常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硬件支持。本次移动警务购买服务范围计划为民警提供双系统移动警务专用终端1457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7合同履行期限:(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移动警务服务;(2)服务期:12个月(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移动警务的首次服务使用、培训服务及售后等相关服务。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业主方要求,服务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服务内容。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2年内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3.1获取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3.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kl.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开标,否则后果自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kl.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871-630564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联系方式:张灏158878673327.3项目联系方式电话:张灏158878673327.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说明与要求1.1.2采购人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 0871-6305641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联系电话:张灏 158878673321.1.4项目名称详见招标公告“1.2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昆明市财政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1.4预算金额”。1.3.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1.6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7合同履行期限”。1.3.3服务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8服务地点”。1.3.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质量要求”。1.4.1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11分包不允许。1.12重大偏差不允许。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之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采购人自行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3.2.1投标报价方式(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总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697.03万元,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含总价、单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收款单位: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电话:谢师13700673548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银行账号:4834200001819100035530每标段(包件)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缴纳,且缴纳金额必须与所投标段(包件)保证金的金额完全一致,若金额不一致,则必须重新缴纳。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包件)时,必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每个标段(包件)保证金数额分次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否则将无法分配到相应项目标段(包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退还时间: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招标失败的,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的基本账户。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政采云上传要求进行上传。3.7.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3.7.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同招标公告内容3.7.5投标文件的加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4.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4.1.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同招标公告投标文的递交地点。4.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招标公告开标地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7.3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提交形式:履约担保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注:1、中标公示期(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领取通知,中标人自接到领取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必须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成交。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完成,待项目验收合格起计算,维护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退还。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补充内容1:【小微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相关规定,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补充内容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补充内容3:如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本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按负责人理解。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落实情况及预算金额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项目的采购人;(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4)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受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4.3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4本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单位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办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招标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供应商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包含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技术规范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其他附件(电子版)。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如发现明显遗漏、含义不明确、表达不清晰的内容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2.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2.2.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2.3.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四部分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2投标报价3.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3.2.2投标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综合总报价(含税)进行填报。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工作并提供相关文件及服务的全部费用,因完成本项目必须缴纳的所有规费、税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单独支付。3.2.6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7供应商应全面考虑在将来服务过程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中标单价即为合同单价。结算时以实际租赁设备数量及天数乘以投标时单价进行结算。3.2.8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进行报价。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而调整。3.2.9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中标。3.2.11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本文件及采购人的规定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递交注意以下事项:(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标准提交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到帐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至少三十天。(二)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提交银行保函的,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三)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3.4.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下列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加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4.2.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2.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4.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审: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3.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要求加密和标记的。(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7.2中标通知7.2.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网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提交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2履约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3履约保证金退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九)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条款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2.2符合性审查标准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的; 2.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含单价、总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2.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2.2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2.2符合性审查标准实质性条件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符合性审查标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一、总则1.1评标依据1.1.1本评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1.2评标原则1.2.1评标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2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1.2.3询标只针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供应商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4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1.3评标纪律1.3.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1.3.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3.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1.3.4评标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1.3.5不允许任何人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1.3.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1.4评标程序1.4.1在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且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1.4.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4.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4.4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进行打分,然后按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三位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程序及标准2.1资格评审2.1.1在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1.2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2.2符合性审查2.2.1开标后,经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2.2.2符合性审查中,出现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作废标处理。2.2.3评标时,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2.6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8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最后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时候选人。投标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价格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一、商务部分(满分10分)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1×100注: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相关文件的精神,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二、技术部分(满分90分)1、技术参数响应评审(满分20分)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中移动警务服务内容),性能详细说明等技术资料完善的,得20分。有一项不满足的扣5分,扣完为止。2、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评审(满分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理解、需求分析、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理解,②需求分析,③工作思路,④实施计划。以上4项方案具体、合理、措施可行、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每项得4分,共16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对应方案的每项扣4分;②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3分;③对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每项扣2分;④内容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⑤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3、总体服务方案(满分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移动警务终端服务、网络服务、软件服务、运维服务方案,②服务保障措施,③信息安全保障,④移动警务终端的供应计划及相关配套服务方案。以上4项方案具体、合理、措施可行、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每项得4分,共16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对应方案的每项扣4分;②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3分;③对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每项扣2分;④内容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⑤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整体情况进行评审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承诺,②质量管理体系或制度,③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④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以上4项方案具体、合理、措施可行、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应急处理预案,每项得4分,共16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预案的每项扣4分;②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3分;③对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每项扣2分;④内容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⑤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5、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评审(满分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内容,②时间,③方式。以上3项方案具体、合理、措施可行、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应急处理预案,每项得4分,共12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无预案的每项扣4分;②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3分;③对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每项扣2分;④内容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⑤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6、项目团队配备评审(满分5分):(1)人员配备专业搭配科学,经验丰富,职责划分明确,能高效、科学、专业、按时的完成本项目,人员的项目管理及类似经验丰富、切合实际的,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得5分;(2)人员配备专业搭配合理,有一定的经验,职责划分基本明确,能按时的完成本项目的,人员的项目管理及经验丰富的,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基本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得3分;(3)人员配备专业搭配不合理,经验不足,职责划分不明确,不能按时的完成本项目的,人员的项目管理缺乏实践经验的,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欠缺的得1分。(4)无项目团队配备,得0分。7、类似业绩(满分5分):近三年(2021年至今)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5分。注: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四、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个供应商投标书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评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5)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第四章合同格式(具体内容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文件与申请文件具体约定)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的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一、项目服务内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移动警务服务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另附。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最终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产品、服务。2、负责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可能的接续工作(包括: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技术需求的更改或调整通知等)。3、必要时甲方将组成检查组对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4、负责提供产品存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5、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或委托质检部门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6、甲方需提供项目对接人员,为乙方的现场开发、技术调试、数据接入、系统集成、用户测试、培训等活动提供沟通、协同等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做出最佳的培训计划。在甲方认可后方可培训。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符合相关质量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3、保证甲方在合同软件产品使用期问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乙方参与项目人员须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向本项目以外的任何人泄露甲方的机密信息和公安业务数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需要有完善的涉密管理制度和规范,保证现场实施人员不会泄露公安机关相关信息。5、乙方在交付期间必须指定由业务技术骨干(需提供资质证明并通过甲方评审),参与项目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人,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工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骨干。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2.甲方每年对乙方服务事项进行综合评价,对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并支付下一年服务费用,考核不合格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七、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保证交付给甲方的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承担由侵犯第三者权益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2、此项目开发所形成的相关成果,包括应用系统和技术文档归属于甲方,甲方是该成果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八、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价10%(金额:元)的履约担保。乙方自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完成,待项目验收合格起计算,维护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退还。九、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付款方式:。十、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服务费用总额1%-10%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视情况而定),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十一、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R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十五、本合同自三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4.招标文件。十七、附件附件:《项目服务内容》备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的为准,但不能改变中标金额和服务期等实质性内容。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五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移动警务服务是民警开展违法查处、数据采集、巡逻盘查等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不可或缺的综合性服务,它包括警务专用终端服务、网络服务、培训服务、软件服务、运维服务等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内容,为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开展数据采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日常执法执勤工作,提供硬件支持。(二)需求分析本次移动警务购买服务范围计划为民警提供双系统移动警务专用终端1457台。(三)移动警务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内容属性参数1移动警务服务数据使用流量≥200G(全国通用流量)1移动警务服务数据使用通话时长≥3300分钟1移动警务服务其他业务单位专属视频彩铃、短号集群网、集团短号省内互打免费1移动警务服务服务响应时间1.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并为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2.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3.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1移动警务服务其他服务提供首次服务使用及培训服务,提供合同期内软件升级服务,在软件升级服务期内,对软件内核进行版本升级及更新1移动警务服务原厂售后服务合同期内免费提供三包范围内的原厂硬件维修服务1移动警务服务服务方式服务期内,提供电话咨询、远程调试服务、现场支持服务等方式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双系统隔离:两个操作系统运行在不同的ROM空间,通过容器技术进行系统级划分,实现独立运行,完全隔离;两个系统的文件系统、网络连接、外围接口、用户数据都彼此隔离,不能相互访问;两个系统的通话记录、通讯录、图片、视频以及其他信息不能互相访问;两个操作系统间支持一键快速切换、指纹切换、NFC感应切换;任何一个系统不能删除、创建或控制另外一个系统;一个系统重置不影响另外一个系统;双系统独立设置指纹解锁,支持息屏状态下使用不同指纹直接进入相应系统;支持生活区接入公共APN、工作区接入专属APN,双APN同时在线,实现双系统的网络隔离;当前系统能接收到另外一个系统的通知栏消息,但看不到数据。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安全增强:终端预装可信组件,动态度量系统关键字段(代码段、数据段、关键数据结构),如有异常自动告警;基于根安全存储及熔丝保护,在启动时和运行时进行安全度量,打造完整的可信链;安全启动,内核级防root,防刷机,禁止刷成普通消费者版本;支持系统级全局水印;能够防止通过拍照等方式的数据泄露,同时支持防截屏、防录屏;防止操作系统境外非受控IP访问,清除操作系统原生应用境外非受控IP地址访问,同时提供白名单和黑名单机制控制IP地址访问。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空中发证:支持基于芯片集成安全模块的加解密服务、并实现证书远程管理功能。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应用定制:支持应用由MDM(安全管控软件)统一管理,不能随意下载、安装和删除。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行业测评:根据部级机关要求开展测评,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操作系统符合国家及部委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处理器:核心数≥八核,主频≥2.5GHz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显示屏:尺寸≥6.8英寸,OLED屏,分辨率≥2720*1260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前置摄像头:前置摄像≥1300万像素+3D深感摄像头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后置摄像头:不低于三摄,主摄≥5000万像素,支持自动变焦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运行内存:RAM容量≥12G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机身内存:ROM容量≥512GB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充电:电池容量≥5000mA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网络制式:支持联通/电信5G/4G/3G/2G,移动5G/4G/2G,双卡双待,双卡支持5G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NFC:内置NFC模块支持身份标识码读取核验技术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定位:支持单北斗定位功能、符合国家及部委相关政策的定位要求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WiFi:支持802.11a/b/g/n/ac/ax2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规格参数及特性传感器:重力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指纹传感器,指南针等(四)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交警提供高效便捷的执法工具,使民警在移动场景中实时获取全面准确的交通信息,从而迅速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幅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二、目标要求(一)服务目标、规模、内容、维护期1.服务目标本项目拟向中标方采购2024年度“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配供民警使用,要求中标方提供移动警务终端服务、网络服务、软件服务、培训服务、运维服务等,满足市交警支队开展违法处理、警务核查、移动办公、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业务需求。2.服务规模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支队民警提供通过省公安厅测评的具有移动警务功能的双系统移动警务专用终端,提供一定额度的国内通话、国内漫游、国内数据流量使用。3.服务内容(1)终端服务:提供通过省公安厅测评具有移动警务功能的双系统移动警务专用终端;(2)网络服务:提供的移动警务专用终端5G网络具备高带宽、高安全性、低时延、高稳定性、信号覆盖好等要求;(3)提供一定额度的国内通话、国内漫游、国内数据流量使用费;提供的移动警务专用终端业务接入公安网;(4)在合约维保期满以后,中标方按甲方要求组织对终端进行刷机处理服务;(5)培训服务:提供首次服务使用及培训服务,提供产品使用及操作特性说明,提供技术文件说明;(6)软件服务:在软件升级服务期内,对软件内核进行版本升级及更新;(7)售后服务:1)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2)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3)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4)培训服务、售后服务、驻场人员服务等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8)提供产品使用及操作特性说明、技术文件说明,协助解决提高性能的要求;4.服务期2024年度“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移动警务服务,签订合同服务期12个月(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移动警务的首次服务使用、培训服务及售后等相关服务。(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1.质量、安全及服务要求(1)中标方需为本次项目提供的移动警务网络具备高带宽、高安全性、低时延、高稳定性等要求。(2)中标方需提供相应采购服务内容的操作培训、自动无线升级服务、服务器升级服务。(3)中标方需提供不同场景的移动警务使用需求服务,在合同期内,提供合同签订数量的、能开展移动警务应用的载体,以便开展移动警务应用。(4)提供移动警务平台通道接入能力服务,通道接入能力≥1000M;承载终端需支持WLAN,频率2.4GHz和5GHz,支持WLAN直连,支持NFC(内置NFC模块支持身份标识码读取核验技术),支持5G。(5)在合同约定期内,对支持业务能力的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提供维保服务。(6)为了提供全网覆盖能力服务,需要支持全网通终端。同时,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应被列入移动警务专用终端检测目录,并通过***授权检测机构依据GA/T1466.1-2018、GA/T1466.2-2018等标准进行达标符合性检测。(7)提供安全可信服务,符合国家及部委在安全规范类的相关要求。(8)保证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通信畅通,发生特殊原因欠费的不允许停机;并提供(7*24小时)小时的无条件开机服务。(10)提供一定额度的国内通话、国内漫游、国内数据流量使用费(不包含港澳台)。(11)在合约维保期满以后,中标方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对终端进行刷机处理等服务。(12)合同期内免费提供三包范围内的原厂硬件维修服务。(13)要求提供不少于4次服务内容的操作培训自动无线升级服务、服务器升级服务;提供定期终端产品巡检、清洗保养、贴膜、系统优化等服务,如有变化双方另行约定。(14)终端加密卡可以延用上一代终端的加密卡使用,不能延用的需同时提供新的加密卡,新提供加密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移动办公、移动内网公文传输、***门视频流信息、提供大于1M字节的应用下载空间和甲方数据空间、支持PKI认证、数字签名、数据加密等安全应用;2.其他服务要求(1)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2)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3)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4)设备故障处置时长≤4小时。网络畅通率百分比应大于98%;(5)中标方在维修、维护过程中,驻场服务人员交通事故、高空作业事故、触电等人身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6)驻场服务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甲方的考勤制度执行;(7)合同到期后,中标方将以成本价为甲方提供备件及维修服务,在收到需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后1个月内完成维修并返还给甲方,且同时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8)若中标方和民警在用运营商不一致时,则需新办中标方终端号码或办理“携号转网”,相关要求:1)业务连续性:项目交付时,在民警原用号码符合国家工信部携号转网政策条件下,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当前不同运营商服务携号转网至中标方提供的运营商服务;2)针对新增号卡需求,提供专属号码段或与原运营商尾号相同的号码供选择。3.团队要求(1)项目组成员配置1)项目经理配置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备PMP认证),负责项目组人员管理、职责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技能培训等管理工作。2)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3)具备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能力及经验并能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团队组建须胜任本项目管理、实施和服务的团队,配置具有丰富经验的安全支撑服务人员。(2)通信运营商选择情况说明1)需具备提供优质网络服务的能力:在移动警务业务使用区域需具备能够提供完善的网络覆盖、流畅的网络体验能力,在重大活动及重大安保期间,具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信息安全:确保整体服务和运维过程中的信息安全。3)质量保证:提供能满足相关标准的质量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4.应答要求针对本技术规范书所述服务内容及相关规范要求,应答人应根据自身对本次采购项目及现实情况的理解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应答方案,给出明确的技术服务点,包括服务团队构建、服务职责划分、服务实施安排做服务运营方案阐述,应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需求理解与满足对本项目的需求有深入了解,提供的应答服务方案能满足本项目提出的服务范围、内容、及方式。(2)技术实力的胜任拥有项目需求服务采购对应的核心技术服务能力,针对项目服务需求,有丰富的项目运作能力。(3)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具备针对本项目的规划支撑性工作、拓展服务性工作、运营服务性工作及服务性工作的具体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作详细的实施方案。(4)项目警务服务能力提供明确的警务服务体系,警务服务承诺,警务服务方式,警务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等。(三)警务服务方案1.售后服务体系(1)提供首次服务使用及培训服务。(2)提供合同期内软件升级服务,在软件升级服务期内,对软件内核进行版本升级及更新。(3)在服务期内,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4)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5)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6)设备故障处置时长≤4小时。网络畅通率百分比应大于98%。(7)合同期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更换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8)中标方提供的终端严格遵照国家的“三包”政策执行。提供的移动警务专用终端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通信设备。必须通过5G网警务专用终端功能测试(此项必须通过测评,否则不符合实质性响应,证明材料以***或省公安厅提供的为准)。(9)服务定期跟踪与回访:要求具有完善的警务服务体系,建立项目单位服务档案管理和日常跟踪回访制度,定期对项目单位进行服务回访和项目单位服务档案更新。负责处理及维护项目单位系统存在的故障和异常,不定期的回访(包括现场回访和电话回访),了解系统运行状况、了解项目单位系统使用需求,了解系统维护人员现场维护服务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态度,结合定期巡检服务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维护服务情况等进行定期跟踪与回访。(10)培训服务、售后服务、驻场人员服务等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2.项目单位服务质量保障体系(1)项目单位服务档案建立项目单位档案,管理项目单位的合同、相关技术档案、服务记录等详细资料,以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减轻由于人员变动而给系统维护带来的不利影响。(2)项目单位服务记录技术人员在每次为项目单位服务后,填写服务支撑报告,详细记录服务情况,并由项目单位签字认可。服务记录包括:日常运行维护报告、应急服务报告、产品升级记录、巡检报告、事故分析报告等。(3)项目单位满意度调查在每次为项目单位服务后,由项目单位填写服务质量表,以便项目单位和承建单位内部管理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通过电话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单位进行回访,以便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项目单位满意度。3.项目单位投诉服务体系建立全面责任制和相关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服务质量。在接受到项目单位投诉,限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并进行跟踪监督。(1)项目单位意见反馈通过主动回访、巡访和项目单位意见的调查,确保项目单位意见的畅通反馈。定期对服务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服务体系运行分析报告,及时发现服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服务建议。服务运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服务问题分布分析服务问题历史对比分析服务满意度分析服务涉及的应用软件及版本对比分析服务成本分析服务运行情况总结服务运行建议4.项目需求调研确认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项目需求调研,充分了解需求,严格按照需求进行准备工作,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5.需求采购根据项目需求对移动警务服务相关设备进行采购,为确保服务质量,必须对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的方可在服务上使用;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设备,严禁使用。6.项目实施及交付使用检查合格的移动警务服务相关设备,在专业技术人员支持下,完成整个服务项目的实施交付过程。交付使用后,由专职经理负责警务服务工作,定期到项目单位进行回访,解决项目单位产品问题及业务咨询,并由经理牵头组织开展定期产品巡检及清洗保养工作,专职经理要求每周到项目单位做一次以上服务工作,服务次数根据项目单位单位实际需求不设上限,保障长期为项目单位方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维护保养,有效预防故障发生,较少故障率。7.除合同期内的警务服务外,同时负责合同期后的服务工作,设立专职经理进行长期服务工作,但其警务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方承担。8.所提供的合同期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更换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9.热线支持服务提供不少于2人(7*24)小时专职热线支持服务,电话服务热线号码以中标方提供给项目单位的号码为准(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如有更改,中标方至少在自更改之日起1天内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通知项目单位。10.服务回访制度(1)专职经理上门服务制度中标方安排一名专人服务对接相关业务,设置资深经理长期服务,解决项目单位产品问题及业务咨询,并由经理牵头组织开展定期终端产品巡检及清洗保养工作,专职经理要求每周到采购方做一次以上服务工作,服务次数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不设上限。。(3)投诉制度:对包括终端产品套餐等业务不满意,可拨打投诉电话,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及时处理问题,直至问题解决,满意。11.电子邮件服务项目单位可以通过Email方式提出问题,而技术支持人员将随时通过Email将问题的解决方法、升级程序及相关文档等发送到项目单位的邮箱里。12.版本升级服务提供相关免费升级服务。13.数据远程维护服务在服务期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数据出现问题,项目单位将故障报告发送给中标方技术服务中心,享受由技术资深专家帮助修复数据的服务。14.定期电话或现场拜访(巡检)服务通过定期的电话联系和项目单位回访方式,了解项目单位使用情况,检查设备工作环境,并及时处理项目单位使用中所遇到的问题,消除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隐患,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对设备的全面巡检,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对整个维保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以保证设备良好的运行。通过巡检发现的故障数据进行分析,结合目前项目单位已用的资源与工具,提供完整的健康巡检报告与可行的故障解决方案。并对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解答。15.享受备件先行更换服务备件先行更换服务使项目单位有权在中标方收到有故障的备件之前获得更换备件的服务,即设备发生损坏可立即带新设备到现场将故障设备进行更换,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16.重保期间保障服务对于特殊时期必须保障服务系统正常运行,完成特殊时期保障任务。在服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保障服务内容主要是做好服务系统安全监控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和事件的突发情况。服务人员做好保障记录,并记载重要事情,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四)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移动警务服务应用工作载体需提供全网覆盖能力服务,需列入移动警务专用终端检测目录,通过***授权检测机构依据GA/T1466.1-2018、GA/T1466.2-2018等标准的达标符合性检测,需提供日常高清拍摄的能力,支持视频会议、认证识别等移动警务办公的可视化功能。终端认证要求***及云南省公安厅安全测评:通过警务专用终端功能测试(此项必须通过测评,否则不符合实质性响应,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违约处罚1.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否则每天一人扣服务费用300元。2.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否则一次扣除300元。3.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不能提供则每次扣除200元。4.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否则一次扣300元。5.设备故障处置时长≤4小时。网络畅通率百分比应大于98%;否则一次扣300元。6.中标方在维修、维护过程中,驻场服务人员交通事故、高空作业事故、触电等人身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人身安全事件的否则一次扣1000元。7.驻场服务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甲方的考勤制度执行,否则一次扣300元。8.在合同期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更换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否则每次扣除费用300元。9.在服务维护中如发生“一机两用”的情况、泄露***门秘密、因未完成系统维工作护导致甲方民警业务工作中断1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10.接到维护要求或到达现场后没按要求时间将问题解决的,应即时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原因不充分的,采购人每起扣除费用300元,原因充分的,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下一时间内解决,否则每起扣除费用300元。11.接通知后未按时响应和到达的一次扣除1000元费用。累计发现十次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12.服务维护人员在未通过采购方审核的情况下就进行维护工作,一次罚款费用500元。14.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服务、提交的维护资料不完整的,维护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每次扣除合同费用1000元。四、服务承诺1.中标方承诺在服务期内,支队工作时间:经甲方技术认可的不少于3名工程师驻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按照支队的考勤时间执行);运维驻场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必要的维修工具;支队非工作时间要求:提供不少于2人接听服务热线,工程师远程及到现场支持服务(7*24小时);经甲方通知需要到现场处理问题,到达现场的时间≤30分钟;设备故障处置时长≤4小时,网络畅通率百分比应大于98%。2.培训服务、售后服务、驻场人员服务等项目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在合约维保期满以后,中标方按甲方要求组织对终端进行刷机处理服务4.如服务人员相关技术水平、工作能力达不到要求,采购方可以要求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人员。5.提供技术服务和快捷的响应工作,保证服务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均由厂家指定的售后网点承接,严格遵循国家三包政策标准执行,以此减少设备的多发故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使用质量和工作效率。6.意外事件(如车辆撞毁、外单位施工损坏、被盗等)、自然灾害(如雷电、积水等)造成的设备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在意外事件中对能找到第三责任方时,中标方负有调查、跟踪、理赔的责任,采购方给予协助。如不能发现第三责任方或第三责任方无赔付能力(须出具证明),由中标方负责承当设备赔偿或维修费用。因维护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过失造成的损害导致自身和第三方的人身和财物发生意外和伤害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五、服务安全1.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采购方所有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有义务不对外透露采购方的信息。2.中标方服务人员在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一切工作都应在得到采购方专管员的授权之后进行。授权之外的一切行为后果由中标方承担。3.中标方承诺在维修、维护过程中,服务人员交通事故、高空作业事故、触电事故、过失损坏采购方设备等意外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方本项目实施人员只在采购人指定的计算机终端上面操作,而不在采购方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许可不接触工作场所任何设备。5.对所接触到的数据信息严格保密,维修结束后及时做好移交工作,保障采购方应用系统的绝对安全。6.维护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承诺的情况,中标方承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处罚,同时中标方应当及时补足。7.维护人员在维护路途中、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害赔偿由中标方或维护人员自行负责。8.维护人员在维护设备过程中因维修原因,造成采购方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9.项目成员有义务不对外透露采购方的机密信息;中标方任何违规行为采购方都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赔偿责任及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10.中标方提供维护人员的人事关系、社会关系资料,由采购方备案。11.中标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拷贝、导出数据时采购方的使用人必须在场,恢复数据后,当场将拷出数据删除;采购方中层以上领导使用设备发生故障,如涉及到数据和资料的安全,应由采购方专管员陪同处理或在处理前告知采购方相关领导,或由采购方专管员完成,中标方项目成员应当在授权后才能处理。12.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采购方资料、数据带出,如设备需带出维修时,应把数据存储设备(硬盘、存储卡)取出交由采购方专管员保管。注:本项目服务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得出现不满足(或部分不满足)的情况,否则为不实质响应。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不满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我方将无条件认可采购人的服务任务安排。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2)投标人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附交纳证明扫描件(六)供应商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其他材料。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投标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小写大写备注1投标总报价(元)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1)交付期:(2)服务期:3质量承诺4其他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说明书供应商自行编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壤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3.3.供应商填写本表时,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一)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技术规格及内容偏离情况偏离证明材料页码备注12345......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移动警务服务内容的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技术规格的要求提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其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具体配置情况的真实性。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评审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三)总体服务方案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四)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五)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六)类似业绩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七)项目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PMP认证、劳动合同、社保材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项目服务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附项目服务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材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拟派往本项目其他人员情况表序号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姓名 性别 职务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是否驻场)序号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姓名 性别 职务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是否驻场)12345678910……注:(1)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人员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均应填写此表;并附以上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职称证(若有)及从业证书/上岗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2)表格可自行扩充。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告及认证等,其余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四、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供应商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扫描件)7公司有关证书 (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其他要求说明的情况1.1相关证照注:提供相关证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二)财务状况表1.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联系人及职务:开户银行传真:电传:2.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年 度财务状况(单位:元)年 度财务状况(单位:元)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提供2022年或2023年两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年两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若为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扫描件。(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五)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及承诺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及承诺。(六)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供应商(盖企业电子公章):日期:注: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七)廉政自律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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