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2024)
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4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4-048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4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原付款方式表述
修改后的付款方式表述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服务开始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算采购金额的25%作为第一笔预付款。 2.之后,采购人每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算采购金额的25%(含前一个月的预付款余额)作为月度预付款,且以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对账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次月的2号前将实际使用油量情况明细表、发票等资料一起提供给采购人,采购方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月结算和支付下一月的预付款。以此类推,直至服务期满或金额用完(以先到为准)。 注: (1)若出现当月的预付款有剩余时,余款将结转为下一个月度的预付款。 (2)若最后一个月剩余的预算金额不足25%(含前一个月的预付款余额)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剩余的全部预算金额(含前一个月的预付款余额),直至服务期满或金额用完为止。 (3)若服务期满(即2024年12月31日)后,还有款项剩余的,成交供应商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剩余额返还给采购人。 3.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实际使用油量情况明细表(即:每台车辆的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待双方核对一致并盖章确认。 4.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油款情况开具正式发票(须把项目全称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如采购人需要变更税票类型,提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通知成交人。经确认后的书面通知作为合同补充附件。 5.由于财政资金的支付具有特殊性,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履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服务开始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算采购金额的25%作为第一笔预付款。 2.之后,采购人每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算采购金额的25%(含前一个月的预付款余额)作为月度预付款,且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成交供应商应在每月的2号前将上月实际使用油量情况明细表等资料一起提供给采购人,采购方收到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月结算和支付当月的预付款。以此类推,直至服务期满或金额用完(以先到为准)。 注: (1)若出现当月的预付款有剩余时,余款将结转为下一个月度的预付款。 (2)若最后一个月剩余的预算金额不足25%(含前一个月的预付款余额)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剩余的全部预算金额(含前一个月的预付款余额),直至服务期满或金额用完为止。 (3)若服务期满(即2024年12月31日)后,还有款项剩余的,成交供应商应在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剩余额返还给采购人,并对余款部分开具相应金额的红字发票。 3.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实际使用油量情况明细表(即:每台车辆的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确认,待双方核对一致并盖章确认。 4.成交供应商当月需开具每月预付款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须把项目全称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如采购人需要变更税票类型,提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通知成交人。经确认后的书面通知作为合同补充附件。 5.由于财政资金的支付具有特殊性,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履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涉及本变更内容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凤翔路三街5号
联系方式:0757-22218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联系方式:0757-2733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0757-27330790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相关附件:
招标代理合同.pdf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4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行政区域
顺德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00: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7-27330790
采购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凤翔路三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22218101
代理机构名称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27330790
HA2405251合同编号:SZC2024005-1招标代理合同书项目名称: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4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代理人: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5页HA2405251甲方(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乙方(代理人):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4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2、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二、委托期限乙方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交付招标方案初稿,自收到甲方修改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方案修改工作直至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止。100万(不含)以内项目,5个自然日内完成;100万(含)-500万(不含)项目,10个自然日内完成;500万(含)以上项目,15个自然日内完成。三、招标代理服务费1、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中标价(如以单价招标的,按合同上限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1534号)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进行整体下浮计费费率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5000-100000.25%0.1%10000-1000000.05%0.05%100000以上0.01%0.01%说明:1、下浮率取值标准:50万元(不含)以内项目为0%,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项目为10%,10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项目为15%,4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项目为20%,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项目为30%,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为40%;2、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说明:1、下浮率取值标准:50万元(不含)以内项目为0%,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项目为10%,10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项目为15%,4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项目为20%,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项目为30%,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为40%;2、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说明:1、下浮率取值标准:50万元(不含)以内项目为0%,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项目为10%,10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项目为15%,4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项目为20%,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项目为30%,5000万元(含)以上项目为40%;2、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第2页共5页HA24052513、如非乙方原因造成招标代理服务终止(如招标程序完成且招标失败、改用其他招标方式;已完成招标文件但项目被暂停等其它原因),甲方按招标控制价或主体项目资金立项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1%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给乙方。乙方请款时必须附有以下资料:①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费计算表(计费标准以预算价或招标控制价计算):②合法有效发票,同时须把项目全称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项目采购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2、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4、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售。5、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6、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7、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资格性审查工作。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是采购代理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已组织实施的工作。2、乙方应按照已确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修改、澄清、解释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等各项相关工作。3、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4、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5、乙方应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并组织开标活动。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9、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将采购资料和结果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10、乙方应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和成交公告,并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第3页共5页HA240525111、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12、乙方应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性审查。13、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4、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六、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七、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咨询费中扣除;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对提交的成果质量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成果起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九、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067第4页共5页HA2405251十一、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算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起生效。十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采购、服务招标代理合同标准条件;2、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4、乙方开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时,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5、本合同的招标代理业务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签订时间:202年5月30日。8、本合同签订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顺德区伦教常教新丰路1号多喜中心三层330电话:电话:0757-27330790传真:传真:收款专户如下:开户名称: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1101000764586307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伦教支行银行行号:314588000049第5页共5页A不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