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招标变更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24ZC020-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2 09: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2 09:30:00,更正为:2024-08-09 09:30:00。
原文:
技术部分
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2分;有1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分;有2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一般技术参数(不带“▲”部分)24项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8分;有1-3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3分;有4-8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8分;有9-12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3分;有13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注: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条款的确认函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提供不得分。
主要投标产品视频演示 (5.0分)
根据“电动四轮8桶垃圾收运车”的功能及作业操作演示的介绍及其他技术情况进行评审: 1.液压尾板操作有无线控制和有线控制两种操作方式;车厢体全钣金结构焊接;垃圾桶正常碰撞无任何变形现象,得2.5分。液压尾板操作只有无线控制和有线控制其中的一种操作方式;车厢体全钣金结构焊接;垃圾桶正常碰撞后有出现变形现象;操作不够简单且人员运桶进入箱体内不便;得1分 2.液压尾板在同时装载两个满含水量的240L垃圾桶时可以很轻松稳定的上下移动,无跳动、卡滞,不顺畅现象;得2.5分;液压尾板在同时装载两个满含水量的240L垃圾桶时可上下移动,但有明显跳动、卡滞,不顺畅现象;得1分。 3.未提供演示视频或演示效果模糊无法辨别的,得0分。 注:视频须能清晰、明确展示以上功能,视频必须为实景拍摄(非动画、动漫等合成或示意视频)。未提供演示视频或演示效果模糊无法辨别的,不得分。视频演示以MP4格式为准,U盘装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视频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
生产工艺(一) (1.5分)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每提供一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生产工艺(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的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的先进及标准化程度进行评审: 1.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先进、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全面,标准化程度高,得3.5分; 2.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较为先进、质量控制机制较为规范全面,标准化程度较高,得2分; 3.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规范性一般、质量控制机制一般、标准化程度一般,得0.5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注:1.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的先进及标准化程度等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2.①冲压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冲压件的成型、折弯、冲裁、拉伸等; ②焊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焊道表面的平整度、焊道表面粗糙度、坡口角度、咬边宽度及深度等; ③机械加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工艺流程,加工工序内容,切削用量,采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工时定额等; ④涂漆工艺: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光洁度、颜色协调性、附着力、耐候性、平整度等; ⑤装配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组装工艺、配套能力、装配精度等。 3.本小项最高得3.5分,)
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 (1.5分)
提供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每提供1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等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且内容清晰完整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对项目具有保障性合理的,得3.5分; 2.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但内容清晰完整度较全面的,对项目的保障性较合理的,得2分; 3.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但内容清晰完整度较一般,对项目的保障性基本可行的,得0.5分; 4. 不提供方案的 ,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 (一) (1.5分)
1.提供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的提供实施方案;每提供1项实施方案得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0.6分 2.每提供安装、调试、验收的时间计划每提供1项,得0.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0.6分。 3.提供服务承诺的,得0.3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
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提供实施方案、时间计划、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 1.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3.5分; 2.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较合理、较可行、较完整,得2分; 3.3.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不全面,得0.5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注:条款要求未提供完整、详细方案计划及承诺的,视为可行性不高。不能达到基本要求标准视为可行性不高。
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一) (1.5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每提供1项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及不限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应急维修时间等。)
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及应急维修时间等)进行评审: 1.有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切合实际,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3.5分; 2.有较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较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不完善,不切合实际,合理性较差,得0.5分。 4.无相关描述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
现文:
技术部分
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0分)
1.投标人所投产品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2分;有1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分;有2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一般技术参数(不带“▲”部分)24项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8分;有1-3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3分;有4-8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8分;有9-12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3分;有13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注: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条款的确认函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提供不得分。
生产工艺(一) (2.5分)
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不提供不得分。
生产工艺(二) (4.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0;4.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的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的先进及标准化程度进行评审: 1.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先进、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全面,标准化程度高,得4.5分; 2.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较为先进、质量控制机制较为规范全面,标准化程度较高,得3分; 3.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规范性一般、质量控制机制一般、标准化程度一般,得1.5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注:1.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的先进及标准化程度等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2.①冲压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冲压件的成型、折弯、冲裁、拉伸等; ②焊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焊道表面的平整度、焊道表面粗糙度、坡口角度、咬边宽度及深度等; ③机械加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工艺流程,加工工序内容,切削用量,采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工时定额等; ④涂漆工艺: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光洁度、颜色协调性、附着力、耐候性、平整度等; ⑤装配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组装工艺、配套能力、装配精度等。 3.本小项最高得4.5分。)
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 (1.5分)
提供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每提供1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二) (4.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0;4.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等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且内容清晰完整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对项目具有保障性合理的,得4.5分; 2.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但内容清晰完整度较全面的,对项目的保障性较合理的,得3分; 3.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但内容清晰完整度较一般,对项目的保障性基本可行的,得1.5分; 4. 不提供方案的 ,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 (一) (3.5分)
1.提供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的提供实施方案;每提供1项实施方案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每提供安装、调试、验收的时间计划每提供1项,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提供服务承诺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
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提供实施方案、时间计划、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 1.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3.5分; 2.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较合理、较可行、较完整,得2分; 3.3.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不全面,得0.5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注:条款要求未提供完整、详细方案计划及承诺的,视为可行性不高。不能达到基本要求标准视为可行性不高。
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一) (1.5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每提供1项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及不限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应急维修时间等。)
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及应急维修时间等)进行评审: 1.有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切合实际,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3.5分; 2.有较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较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不完善,不切合实际,合理性较差,得0.5分。 4.无相关描述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
联系方式:020-87545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20-83239099-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239099-823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72401).zip
委托协议-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4-02838采购项目编号:SH24ZC020-ZF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4-02838采购项目编号:SH24ZC020-Z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9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电动车辆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50(台)详见第二章2,9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完成验车和交货等使用前的一切手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书面声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本项目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提供不分包或转包的书面声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联系方式:020-87545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联系方式:020-83239099-8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020-83239099-82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序号采购项目内容采购数量采购单价最高限价分项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50台58000.00元/台2,900,000.00元2,900,000.00元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上述的采购项目预算(包括分项采购最高限价及采购单价最高限价),且在投标明细表中明确列明各项投标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采购项目内容:序号采购项目内容采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50台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完成验车和交货等使用前的一切手续。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内)。4.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5.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二、整体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广州地区的自然环境特点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产品为全新的厂家产品,提供车辆/设备的注册证或相关合格证书,按车辆/设备要求配备所有附件。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设备采购、印刷、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检测验收、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质保期过后,投标人仍须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车辆交付前的各项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验收费用、运输费用等。每辆车均须配置作业警示灯。整车/设备外观和颜色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的环卫车辆新的外观标识要求设计图案喷涂(烤漆)。所投纯电动8桶垃圾收运车需配置行车定位。主机终端基于4G全网通网络和第六代北斗单芯片,支持北斗二号和北斗三号信号。可以满足高精度定位,同时具有高集成度、高性能、低功耗等特点。同时兼容LBS基站定位,主机终端支持双IP数据通道和远程固件升级功能。定位设备应与市、区城管部门的信息管理平台相匹配,并含三年的通讯费用。设备需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满足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808—2013、JT/T808—2019)。投标人如为经销(代理)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应取得所投车辆/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确认函。本次项目采购的车辆及设备均要求为成熟的定型产品。违约责任:9.1.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交货期的时间。9.2.中标人应预留验收不合格的整改时间,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工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能完成前述工作,按照以下条款执行(因政策调整原因造成逾期交货的除外,以下条款为叠加条款,即如逾期15-28天交货,同时按照9.2.1、9.2.2和9.2.3违约条款执行):9.2.1.在7天内(含7天)则按合同总价2‰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9.2.2.在8天-14天内(含14天)则按合同总价4‰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9.2.3.在15天-28天(含28天)则按合同总价6‰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9.2.4.在29天以上的则按合同总价8‰由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9.2.5.在35天及以上未能交付使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9.3.因逾期交货(因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方面原因造成的除外)或验收不合格未能交货导致合同解除的,按照以下条款执行:9.3.1.已验收合格的货物,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应按照实际款项支付给中标人;9.3.2.采购人解除合同,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解约通知之日起7天内退回采购人已支付未交货的价款;9.3.3.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解除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人提出索赔。9.4.中标人在质保期内(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车/设备辆接收单位)使用之日算起至项目免费保修期)存在质量、服务等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向同级采购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合同情况,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11.1.车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完成验车和交货等使用前的一切手续。1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内)。11.3.交货要求:11.3.1.中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11.3.2.车辆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11.3.3.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车辆/设备的送货单、产品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原厂保修卡等交付给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必须包括车辆/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质保期保障、设备交付前的各项费用支出,并包含所有税费。如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提供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作中出现任何的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相应费用,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12.1.质保期: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整车质保不得少于12个月(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各接收单位提出的质保需求,对其提供的货物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维修保养费用计入总价,不再收取任何费用。12.2.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日起计。12.3.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提供不低于原厂配置的维修保养服务,货物非人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修理。12.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12.5.质保期过后,仍须提供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等费用。12.6.中标人设有售后服务,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或书面通知)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2小时必须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并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并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或损毁除外)。12.7.中标人应为各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与各车辆接收单位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车辆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各车辆接收单位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中标人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各车辆接收单位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车辆交付现场或由双方约定。12.8.中标人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各车辆接收单位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1.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三、技术参数:(一)主要技术参数1.外形尺寸(mm):长×宽×高,4700×1500×2000(不含后视镜)(±10%)。2.车厢尺寸(mm):长×宽×高,3000×1400×650(±10%)。3.额定载荷:≤1200kg。4.最高车速(km/h):≤30。5.续航里程(km):≥80。6.安全爬坡度(%):≤20。7.尾板升降时间(s):≤20。8.行走电机功率(kw):7.5。9.额定电压:≥72V。10.电控:72V,450A交流控制器。配套三相异步交流电控,CMOS无级变速系统。具有自动电子刹车、防倒滑功能,效率高、安全性好。下坡自动限速,个性化程序设计。11.充电时间:8-10h。▲12.电机:72V,7.5KW交流电机,高效大功率交流电机;高扭矩,低噪音,配有温度、速度传感器。▲13.电池:72V,210Ah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日常维护方便。14.仪表台:注塑成型仪表台,带电锁开关、双界面液晶多媒体显示屏(车辆信息界面+多媒体界面),含车速、电压、电流、制动、容量、里程、前进、后退等状态显示。支持手机蓝牙连接,可接听蓝牙电话(安全功能),音乐播放、收听广播。具备倒车影像等安全功能。有USB/Type-C接口,手机充电口,储物盒、水杯座。15.钢制驾驶室封闭框架结构,全钢化玻璃车门,雨刷器,电子显示仪表,驾驶室核载(人):≥2。(二)性能要求16.底盘:底盘车架高强度钢结构框架式纵梁底盘,电泳+喷粉双重双防锈处理设计,选用汽车专用钢板,底盘整体强度高,承载能力强,防锈,耐腐蚀。17.制动系统:前碟后鼓液压双回路制动+手刹驻车,带真空助力刹车系统,刹车距离更短,更安全,提高刹车效果。18.整车控制系统采用智能控制器控制,霍尔式加速器,具有防电磁干扰、防飞车、启动延时和倒车减速等安全功能。19.车厢底板:采用防滑花纹钢板,可防止垃圾桶在运输与转运过程中打滑,承载能力强,防锈,耐腐蚀。20.前/后桥及悬挂:前桥麦弗逊式独立悬挂,螺旋弹簧+筒式液压减震。整体式后桥,钢板弹簧+筒式液压减震。21.垃圾收运车:可装载不少于8桶(240升塑料垃圾桶)。车厢钢质围板,两边可向下掀开。22.可使用无线遥控器和有线手柄实现对尾板的操作,采用液压升降尾板,采用国内一流尾板生产厂家,垂直提升液压尾板,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23.外观应线条流畅,材料结实,美观耐用,一般按压不变形。24.轮胎规格≥R175,轮胎采用子午真空胎,耐磨损,使用寿命长。25.铝合金驾驶室封闭门+推拉式窗,配备空调,主副驾驶位置均配备可调节软座椅,安全带,乘坐舒适,安全性强。26.车身颜色与标识必须按照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的要求喷涂、制作,车身四周贴反光胶条。1.1.中标人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完成验车和交货等使用前的一切手续。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内)。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2.按实际供货的发生额结算,由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财政集中支付手续所需资料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局办理采购货款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 上述条款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 核的时间) ,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 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不可抗力原 因导致中标人收款延误的, 采购人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 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中止或拒绝履行协议义务的理由。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交货要求:1.中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车辆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车辆/设备的送货单、产品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原厂保修卡等交付给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在项目采购合同签定后10天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银行转账)等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该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行项目采购合同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凡因中标人责任导致采购人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电动车辆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台50.0058,000.002,9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12.电机:72V,7.5KW交流电机,高效大功率交流电机;高扭矩,低噪音,配有温度、速度传感器。▲3▲13.电池:72V,210Ah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日常维护方便。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单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收取。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工电话:020-83239099-823传真:/邮箱:SHZHguangdong@163.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3楼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7号电话:020-85538381、020-85550609、020-85577291、020-85570876邮编:5106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书面声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不分包或转包的书面声明。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投标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4报价要求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非恶意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合同履行期限(标的提供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7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天。9实质性条款响应未出现其它实质性条款响应负偏离的情况。10其它情形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0分)1.投标人所投产品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2分;有1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分;有2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一般技术参数(不带“▲”部分)24项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8分;有1-3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3分;有4-8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8分;有9-12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3分;有13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注: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条款的确认函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提供不得分。生产工艺(一) (2.5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5分,不提供不得分。生产工艺(二) (4.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0;4.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的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的先进及标准化程度进行评审: 1.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先进、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全面,标准化程度高,得4.5分; 2.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较为先进、质量控制机制较为规范全面,标准化程度较高,得3分; 3.所有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过程规范性一般、质量控制机制一般、标准化程度一般,得1.5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注:1.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生产工艺(冲压、焊接、机械加工、涂漆、装配5方面的工艺)的先进及标准化程度等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2.①冲压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冲压件的成型、折弯、冲裁、拉伸等; ②焊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焊道表面的平整度、焊道表面粗糙度、坡口角度、咬边宽度及深度等; ③机械加工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工艺流程,加工工序内容,切削用量,采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工时定额等; ④涂漆工艺: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光洁度、颜色协调性、附着力、耐候性、平整度等; ⑤装配工艺:包括但不限于组装工艺、配套能力、装配精度等。 3.本小项最高得4.5分,)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 (1.5分)提供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每提供1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二) (4.5分),(等次分值选择:0.0;1.5;3.0;4.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的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等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且内容清晰完整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对项目具有保障性合理的,得4.5分; 2.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但内容清晰完整度较全面的,对项目的保障性较合理的,得3分; 3.方案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机制内容,但内容清晰完整度较一般,对项目的保障性基本可行的,得1.5分; 4. 不提供方案的 ,得0分。本小项最高得4.5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 (一) (3.5分)1.提供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的提供实施方案;每提供1项实施方案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2.每提供安装、调试、验收的时间计划每提供1项,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提供服务承诺的,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5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根据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提供实施方案、时间计划、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审: 1.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合理、可行、完整,得3.5分; 2.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较合理、较可行、较完整,得2分; 3.3.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不全面,得0.5分; 4.无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3.5分。 注:条款要求未提供完整、详细方案计划及承诺的,视为可行性不高。不能达到基本要求标准视为可行性不高。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一) (1.5分)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每提供1项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及不限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应急维修时间等。)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二) (3.5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2.0;3.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及应急维修时间等)进行评审: 1.有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切合实际,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3.5分; 2.有较详细、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较切合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3.售后服务及应急管理方案不完善,不切合实际,合理性较差,得0.5分。 4.无相关描述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5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经验 (5.0分)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须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分,最高不超过 5分。 注:同类项目是指环卫设备或环卫车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管理体系认证 (6.0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6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页面截图,证书须处于“有效”状态,无法查询或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在本次项目使用地的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5.0分)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投标人现阶段未设立的,须承诺合同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设立,否则本项不得分)进行评审: 1.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并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5分; 2.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2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并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2分; 3.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在4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并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且售后服务得1分; 4.在项目所在地无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者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自有)或合作协议(如为合作机构,一并提供合作机构营业执照)及承诺函证明,承诺函内容至少包含售后响应时间(未设立的须明确承诺设立时间),格式自拟。质保期 (4.0分)整车及电池在质保期为12个月的基础上,每承诺延长6个月质保期限的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和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1.货物名称及价格1.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本项目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品名产地厂家数量单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交货时间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50货物总额1.2货款总额(含单价)见上表。本合同约定货款总额已包括货物的(含相关配件、附件、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有关各项手续费及售后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乙方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将不再支付除上述货款总额之外的任何费用。1.3在合同期间,甲方如需新增产品数量(增加幅度不超过货款总额10%)的,乙方应以不高于本合同单价的标准提供。1.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乙方报价应包括设备采购、印刷、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检测验收、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质保期过后,乙方仍须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1.5车辆交付前的各项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包括验收费用、运输费用等。2.履约保证金2.1乙方应在项目采购合同签定后10天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银行转账)等形式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该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限内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行项目采购合同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凡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付款方式3.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3.2按实际供货的发生额结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等财政集中支付手续所需资料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局办理采购货款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3.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3.6甲方指定开具发票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3.7乙方确认以下银行账户为其指定的唯一的收款账户。如乙方须更改银行账户信息须于甲方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以下账户支付款项到账后,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乙方自行承担怠于通知的不利后果。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3.8双方约定,因执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合同组成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就同一事项(内容)的约定存在矛盾的,以有利于甲方的最优条款为准。5.货物质量保证5.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甲方与乙方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2乙方两次更换的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厂家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3货物为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5.4乙方须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不一致的,以对货物要求更高的标准为准。5.5乙方提供的每辆车均须配置作业警示灯。5.6整车/设备外观和颜色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的环卫车辆新的外观标识要求设计图案喷涂(烤漆)。5.7所投纯电动8桶垃圾收运车需配置行车定位。主机终端基于4G全网通网络和第六代北斗单芯片,支持北斗二号和北斗三号信号。可以满足高精度定位,同时具有高集成度、高性能、低功耗等特点。同时兼容LBS基站定位,主机终端支持双IP数据通道和远程固件升级功能。定位设备应与市、区城管部门的信息管理平台相匹配,并含三年的通讯费用。设备需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满足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808—2013、JT/T808—2019)。5.8乙方如为经销(代理)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应取得所投车辆/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确认函。5.9本次项目采购的车辆及设备均要求为成熟的定型产品。6.售后服务要求6.1质保期: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整车质保不得少于12个月(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须无条件响应各接收单位提出的质保需求,对其提供的货物整体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维修保养费用计入总价,不再收取任何费用。6.2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造成的货物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对更换上的零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日起计。6.3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不低于原厂配置的维修保养服务,货物非人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6.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5质保期过后,仍须提供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工时费和差旅费等费用。6.6乙方设有售后服务,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或书面通知)1小时内响应(即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解决方法),2小时必须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排障,并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并得到甲方的许可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或损毁除外)。6.7乙方应为各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与各车辆接收单位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车辆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各车辆接收单位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各车辆接收单位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车辆交付现场或由双方约定。6.8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各车辆接收单位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7.运输、保险、保管要求7.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及安全保障,货物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2货物必须提供货物清单,按货物清单及验收要求验收货物。7.3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项目验收完毕。7.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人员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7.5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运输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8.验收要求8.1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每次送货前,应当通知甲方验收。未通知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物的货款。8.2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均应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对所检验货物质量负全责。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双方现场确认。现场记录用作补充、更换货物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检的单个产品不合格: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材质、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2)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质、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3)与投标样品相比,材质、质量、重量、性能不一致的。9.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供货期限9.1车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日完成验车和交货等使用前的一切手续。9.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广州市内)。9.3交货要求:9.3.1.乙方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9.3.2.车辆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9.3.3.乙方应将所提供车辆/设备的送货单、产品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原厂保修卡等交付给甲方(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0.技术服务10.1供货时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10.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供货通知,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及时供货并提供售后服务。11.不可抗力11.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将事故书面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出具当地有关政府机构出具的官方证明文件以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继续供货。如任何一方怠于通知导致另一方遭受的损失扩大的,怠于通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1.3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12.索赔12.1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12.2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甲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的,甲乙双方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2.2.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12.2.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3.违约责任13.1本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本合同。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本条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货款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3.2甲方应依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应付未付货款总额的2‰的违约金直至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当日。13.3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方视为交货期的时间。13.4乙方应预留验收不合格的整改时间,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投标时承诺的交货时间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货、调试、安装及验收合格工作。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能完成前述工作,按照以下条款执行(因政策调整原因造成逾期交货的除外,以下条款为叠加条款,即如逾期15-28天交货,同时按照13.4.1、13.4.2和13.4.3违约条款执行):13.4.1在7天内(含7天)则按合同总价2‰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4.2在8天-14天内(含14天)则按合同总价4‰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4.3在15天-28天(含28天)则按合同总价6‰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4.4在29天以上的则按合同总价8‰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13.4.5在35天及以上未能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5因逾期交货(因甲方(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方面原因造成的除外)或验收不合格未能交货导致合同解除的,按照以下条款执行:13.5.1已验收合格的货物,甲方(车辆/设备接收单位)应按照实际款项支付给乙方;13.5.2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车辆/设备接收单位)解约通知之日起7天内退回甲方已支付未交货的价款;13.5.3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13.6乙方在质保期内(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车/设备辆接收单位)使用之日算起至项目免费保修期)存在质量、服务等问题的,甲方有权向同级采购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合同情况,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13.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扣减货款,每误期1次扣减货款5万元。逾期达30天的,或有2次以上误期的,每逾期1天(逾期达30天之后起算的逾期),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逾期交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13.8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廉洁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货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13.10如本条上述各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额补足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责任。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因履行本合同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14.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或者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补足的赔偿责任。15.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15.1合同的变更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意一方提出变更或修改要求,必须以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等信息的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本合同内容。未变更的部分,双方应当继续履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若协商不成,依照原合同履行。15.2合同的终止15.2.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可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改正;逾期未改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改正期间不免除一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5.2.2合同期满,双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完毕,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起自动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消失。15.2.3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可终止本合同。15.2.4本合同约定可提前终止的情形。15.2.5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15.3合同的解除15.3.1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15.3.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守约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在30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违约方时生效,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15.3.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15.3.4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或国家、地**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双方均可协商解除本合同。15.3.5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均可协商解除本合同。15.3.6如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15.3.6.1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15.3.6.2甲方未按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逾期达到30日及以上的。15.3.7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15.3.7.1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15.3.7.2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15.3.7.3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或甲方指定时间完成交货,逾期超过30天的;15.3.7.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重新交付后抽样检查仍出现20%的货物不合格的;15.3.7.5乙方向与甲方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包括车辆使用人、收货人)回收新、旧车辆的达两次及以上的;15.3.7.6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仍不改正的。16.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16.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或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16.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7.保密条款与知识产权17.1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均有保密义务。本合同履行完成或在履行的过程中,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17.2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资料。17.3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17.4本合同费用已包括本合同项下货物知识产权的使用费用,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甲方在本国范围内使用该货物不存在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的情形。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妥善处理,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8.通知与送达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本合同签章处载明的通讯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它地址。如任一方未在本合同签章处填写通讯信息、填写不明或未另行书面通知,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记载的住址为有效送达地址。18.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它联系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各类通知送达的时间分别定为:(1)专人递交以收件时为准;(2)要求回执的挂号邮件以投寄后满七日为准;(3)传真以收到对方确认时为准。(4)电子邮件以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邮箱并且能够检索识别为准。18.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通讯信息。一方变更通讯信息的,应当自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载明的、变更后的地址为双方通知送达地址。19.廉洁条款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业务交往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规定:19.1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19.2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19.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19.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19.5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提供方便;19.6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本合同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19.7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应及时向甲方举报。20.其它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本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约定为据。20.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传真、手机短信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前述文件与本合同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就同一事项(内容)约定存在互相矛盾之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以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准。20.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之日起即时生效,生效的时间以在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据。若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工作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0.4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份,乙方持份,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1份。20.5本合同附件(如有)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4-02838采购项目编号:SH24ZC020-ZF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SH24ZC020-ZF],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SH24ZC020-ZF]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采购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SH24ZC020-ZF),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瓶8桶垃圾收运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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