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综合体运营招标变更公告(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2024)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望江县农商综合体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6QT24Z100074 BC2024-43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江县农商综合体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2.4综合评分-2.4.2-序号1“团队人员”修改为:
“1.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公司成立了有3名及以上负责本项目运营的工作领导班子。提供工作领导班子一览表,提供人员满足要求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2.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公司需有满足本项目运营的稳定的运营工作人员(工作班子成员可兼任),提供用于本项目运营工作人员一览表,未提供不得分,且提供运营工作人员的社保证明,每提供有1人社保证明得1分,本条最高得7分。
注:提供截止投标日期止近6个月内(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一个月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公司为上述人员办理社保的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视同缴纳社保工作人员。”
(二)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2.4综合评分-2.4.2-序号3“业绩”修改为:
“(1)招商运营类响应人:
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公司提供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运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体现业绩评审指标(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运营),如合同中无法清楚显示评审所需评审指标时,请出具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合同不予认可。②本业绩甲方证明材料(加盖业绩合同甲方公章)包含但不限于:1、用于合同评审指标的相关证明补充材料(根据业绩合同如有需要);2、证明本业绩项目良好运营的说明;3、证明本业绩项目已履约完成的说明;4、合同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自主开发建设运营类响应人:
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公司提供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建设、销售、招商运营、管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提供土地证;②规划许可证;③股权关系证明。”
当采购文件与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8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望江县吉水街道回龙西路300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905528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联 系 人: 檀双
联系方式:0556-7170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檀双
电   话:0556-7170105

附件:

公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商综合体运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