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招标变更公告(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2024)



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第七标段)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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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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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9:00

招标完成

公告信息

变更公告
1 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
2 项目编号:ZY-TBGK-240701
3 变更内容:
3.1原招标文件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
变更为:(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
3.2原招标文件要求:一标段投资额:约10541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172451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36894900.00元);
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811.04公里;
变更为:一标段投资额:约9993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43968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4978125.00元);
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665公里;
3.3原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投资:约56.25亿元;
变更为:约557023.5万元
3.4原招标文件要求:建设规模:约15000公里;
变更为:约14853.96公里;
3.5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10.12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需设立本项目专用账户,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变更为: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所收到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与本工程项目有关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3.6增加投标须知前附表10.13支付方式:

中标单位按照月度施工计划,上报工程量计划和拨付金额;
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计划以及资金计划,支付15%预付款;
招标人根据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至月完成工程量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3.7其他内容不变,如有未尽事宜,以最后一次变更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7645453995
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845181583
电 子  邮 件:J6710002382804@163.com
 

附件 :

海南智联总可研.pdf
招标文件(变更)8.9.doc
招标文件(变更)8.9.pdf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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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发布

更正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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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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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发布

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TBGK-240701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发包人要求70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5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2.2项目编号:ZY-TBGK-2407012.3建设地点:海南省所辖全行政区域;2.4建设规模:约14853.96公里;2.5项目总投资:约557023.5万元,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投资额:约9993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43968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4978125.00元);二标段投资额:约83608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06822025.00元,勘察设计费约29262975.00元);三标段投资额:约84768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180112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9668800.00元);四标段投资额:约6188400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971806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1659400.00元);五标段投资额:约6098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884956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1344400.00元);六标段投资额:约6017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806791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1060900.00元);七标段投资额约10566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196913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6983625.00元)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665公里;二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三亚市、文昌市,合计约2229.56公里;三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万宁市、琼海市,合计约2260.48公里;四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澄迈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合计约1650.24公里;五标段包含以下地区: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合计约1626.24公里;六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东方市、定安县,合计约1604.64公里;七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临高县、儋州市、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合计约2817.8公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3.2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拟派所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3.4信誉要求:(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7本项目不允许施工联合体投标,允许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1)牵头人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内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报名,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的供应商操作手册。4.3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1)账户名称: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3)账号:35000101092001404924.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截图)。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7645453995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9845181583电子邮件:J6710002382804@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 名 称: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3002-04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7645453995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98451815831.1.4 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1.1.5 建设地点海南省所辖全行政区域1.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 出资比例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约15000公里1.3.2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4年9月1日、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3.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 3 ) 潜 在 投 标 人 在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须 自 行 到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派所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不允许施工联合体投标,允许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 (1)牵头人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内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3 招标人澄清方式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统一澄清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非主体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经招标人审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资质要求1.12 偏离■不允许 □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文件。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0日0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两部分:1 勘察设计费+2 建安工程费 1、勘察设计费报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计算出的勘察设计费作为基数,投标人进行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最终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基数×()%(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 2、建安工程费报价:施工图正式出具并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投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执行2023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依据执行施工同期信息价,其他执行有关政策文件等)并报招标人确认后备案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投标人进行建安费百分比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总价*()%(即为投标人建安费百分比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保函或电汇或转账方式。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捌拾万元整(人民币)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保函方式:可以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 电汇或转账方式: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相关信息(1)账户名称: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3)账号:350001010920014049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投标保证金现金应予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 保函形式:投标保函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并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深圳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开具。担保公司:深圳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经理,联系方式:15045235599保函手续费:供应商如选择保函形式,需缴纳保函手续费5000元整。获取保函需要提供的材料: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 00分。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投标解密环节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5.2 开标程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负责技术方面专家5人,负责经济方面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人7.3.1 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不要求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类似项目/10.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投标。投标费率最高限价: 勘察设计费100.00%,建安工程费100.00%;注: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采用百分比的形式报价,报价保留百分号前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如 XX.XX%。2、 投标人的投标费率高于投标费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无效投标费率按废标处理。10.3 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不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纸质的投标文件) □要求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 共伍份。注: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注:如用联合体投标,除法人身份证明及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双方盖章外,文件其他盖章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落款处写双方单位名称。10.3.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按平台要求格式上传即可10.4 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次招标按以下选择执行: ■由招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决定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重新招标10.5 重新评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条例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评审有误,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审等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并被查实的。10.6 重新招标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 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或招标被确认无效的;2、中标候选人(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选择顺序依次确定的所有中标人)均主动放弃中标,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均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且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的; 4、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 3 名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且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10.7 异议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对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 5 日内提出; 2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4.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期限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提出了异议,但在规定期限外又 增加异议事项的,对所增加的异议事项,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以书面形式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事项在 2 项(含)以上的,必须逐项列明;每项异议事项必须包括“事项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部分内容,以便招标人逐项答复,及时解决异议人疑虑和争议(附:书面异议格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材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对以非法手段恶意获取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人员,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书面异议材料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材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规定的,在递交时应要求招标人进行签收,并保管好签收文件或收条以证明按期递交。对因未索要签收证明产生日期纠纷而造成超出异议期限丧失异议权和投诉权的,由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自行承担。10.8 投诉 1、 投标人和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和个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依法受理和处理招标投诉案件;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按本章前附表第 10.7 款“异议” 的有关规定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在收到招标人答复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就相关事项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除外; 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 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投诉,也不得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恶意投诉,否则投诉无效; 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提交书面投诉书,并附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人)签字并加盖投诉人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 超出本款第 1 项规定时间或未按本款第 2~4 项规定提出投诉的, 视为投标人无投诉或投诉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10.9 对恶意投诉、无理 缠诉等行为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以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进行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10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本项目不适用。10.11 招标代理费 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服务费金额:第一标段:捌拾贰万元;第二标段:柒拾肆万元;第三标段:柒拾肆万元;第四标段:陆拾肆万元;第五标段:陆拾肆万元;第六标段:陆拾肆万元;第七标段:捌拾贰万元。由中标人于公示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1)账户名称: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3)账号:350001010920014049210.12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投标人中标后所收到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与本工程项目有关所有资金支付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支付,无招标人认可的资金支付视为擅自挪用。 10.13支付方式1.中标单位按照月度施工计划,上报工程量计划和拨付金额;2.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计划以及资金计划,支付15%预付款;3. 招标人根据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至月完成工程量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短信,通知上网查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设计方案;(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两部分:1勘察设计费+2施工总承包费3.2.1勘察设计费率报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计算出的勘察设计费作为基数,投标人进行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最终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基数×()%(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3.2.2建安工程费报价:施工图正式出具并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投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执行2023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依据执行施工同期信息价,其他执行有关政策文件等)并报招标人确认后备案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投标人进行建安费百分比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总价×()%(即为投标人建安费百分比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行贿犯罪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公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如有)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推荐的预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印章)投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签字)评标工作组负责人:年月日附表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年月(签字)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 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2.1.1 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 形式评审 标准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 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2.1.2 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2.1.2 资格评审 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2.1.2 资格评审 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2.1.2 资格评审 标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派所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1.2 资格评审 标准行贿犯罪查询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1.2 资格评审 标准失信被执行人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到\"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2.1.2 资格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 约15000公里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注:上述开、 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保证金 80万元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发包人要求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价格 本项目采用费率投标。注: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采用百分比的形式报价,报价保留百分号前小数点后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如 XX.XX%。2、 投标人的投标费率高于投标费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无效投标费率按废标处理。2.1.3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条款号 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技术部分: 70分 资信部分: 10分投标报价: 20 分 2.2.2 评标标准值计算方法有效报价数超过五家(不包括五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有效报价数少于五家(包括五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直接计算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标准值)/评标标准值×100%条款号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 (1) 技术部分 (本项满分 70 分)设计方案(本项满分30 分) 1、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是否合理得1-8分,本项缺失得0分;2、设计理念是否清晰,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得1-8分,本项缺失得0分;3、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后续服务工作安排是否完善1-6分,本项缺失得0分;4、主要设计方案,1-8分,本项缺失得0分。2.2.4 (1) 技术部分 (本项满分 70 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本项满分 40分)1、总体实施方案(15分),包括工期、投资、质量计划等,详细编制本项目实施步骤,总体管理、控制标准、控制计划及控制方法、组织形式、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工作分解结构、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得1~15分,本项缺失得0分;2、项目实施要点(10分),包括设计实施要点、采购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要点、试运行实施要点等,结合本项目特点,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得1~10分,本项缺失得0分;3、项目管理要点(10分):包括合同管理要点、资源管理要点、质量控制要点、进度控制要点、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安全管理要点、职业健康管理要点、环境管理要点、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财务管理要点、风险管理要点、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报告制度等,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得1~10分,本项缺失得0分;4、总承包管理的认识(5分):科学合理针对性进行评定。得1~5分,本项缺失得0分;2.2.4 (2) 资信部分(本项 满分10 分)施工业绩(本项满分6 分)投标人近五年(即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竣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2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1)项目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2.2.4 (2) 资信部分(本项 满分10 分)企业获奖(本项满分 4 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奖牌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工程奖项的:(1)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2)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1、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2、获奖情况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3、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2.2.4 (3)报价评分标准(本项满分20 分)(本项满分20 分)1、百分比有效报价数超过五家(不包括五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有效报价数少于五家(包括五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直接计算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2、建安费百分比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的得 10分;施工总承包费率报价与评标标准值相比,每高 1%扣0.1分、每低 1%扣0.1 分,最高扣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 位)。3、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的得 10分;勘察设计费率报价与评标标准值相比,每高 1%扣0.1分、每低 1%扣0.1分,最高扣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 位)。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费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建安工程费率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评审评分表评审评分表标段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投标单位:序号 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原因 (不合格必须填写原因)一 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2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5(1)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派所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6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在 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7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到\"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8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二 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三响应性审查1投标内容:约 15000公里2开工日期 :详见“招标公告”。(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3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4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5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6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7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8技术标准和要求:\\9设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10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四技术及商务评分序号 评分因素分值 评分标准得分扣分理由(扣分必须填写理由)(一) 技术部分(70分)1 设计方案(30分)1、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是否合理得1-8分,本项缺失得0分;2、设计理念是否清晰,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得1-8分,本项缺失得0分;3、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后续服务工作安排是否完善1-6分,本项缺失得0分;4、主要设计方案,1-8分,本项缺失得0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0分)1、总体实施方案(15分),包括工期、投资、质量计划等,详细编制本项目实施步骤,总体管理、控制标准、控制计划及控制方法、组织形式、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工作分解结构、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得1~15分,本项缺失得0分;2、项目实施要点(10分),包括设计实施要点、采购实施要点、施工实施要点、试运行实施要点等,结合本项目特点,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得1~10分,本项缺失得0分;3、项目管理要点(10分):包括合同管理要点、资源管理要点、质量控制要点、进度控制要点、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安全管理要点、职业健康管理要点、环境管理要点、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财务管理要点、风险管理要点、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报告制度等,切合实际,先进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进行评定。得1~10分,本项缺失得0分;4、总承包管理的认识(5分):科学合理针对性进行评定。得1~5分,本项缺失得0分;(二 ) 资信部分(10分)1施工业绩(6分)投标人近五年(即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竣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2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1)项目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2企业获奖(4分)投标人在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获奖证书或奖牌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工程奖项的:(1)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2)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1、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2、获奖情况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3、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三) 报价部分 (20分)1勘察设计费率报价评分标准 ( 10分)1、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有效报价数超过五家(不包括五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有效报价数少于五家(包括五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直接计算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2、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的得 10分;勘察设计费率报价与评标标准值相比,每高 1%扣0.1分、每低 1%扣0.1分,最高扣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 位)。2建安工程费率报价评分标准(10分)1、建安费百分比有效报价数超过五家(不包括五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有效报价数少于五家(包括五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直接计算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准值。 2、建安费百分比报价等于评标标准值的得 10 分;施工总承包费率报价与评标标准值相比,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 0.1分,最高扣2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签订合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勘察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11临时占地包括:。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发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承包人的送达地址:。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的职责:。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3.3工程师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8.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3.3变更程序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10%(含设计)。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1)勘察设计费: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交阶段性(按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7%;(2)剩余3%的勘察设计费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建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建安工程费: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审核后,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5%给予支付。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资料,建安工程费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专用合同条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价格指数权重表附件1《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功能要求(一)工程目的。(二)工程规模。(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四)产能保证指标。二、工程范围(一)概述(二)包括的工作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5.培训工作范围。6.保修工作范围。(三)工作界区(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2.施工用水。3.施工排水。4.施工道路。(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四、时间要求(一)开始工作时间。(二)设计完成时间。(三)进度计划。(四)竣工时间。(五)缺陷责任期。(六)其他时间要求。五、技术要求(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二)设计标准和规范。(三)技术标准和要求。(四)质量标准。(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六)样品。(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六、竣工试验(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七、竣工验收八、竣工后试验(如有)九、文件要求(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二)沟通计划。(三)风险管理计划。(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五)操作和维修手册。(六)其他承包人文件。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一)质量。(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三)支付。(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五)沟通。(六)变更。十一、其他要求(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四)分包。(五)设备供应商。(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合同内容在上述工作中,无论本招标文件或图纸有无明确指出,只要是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做的工作或为了满足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人应接受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和设计意图正确无误地完成本合同中所有工作内容。二、隐含工作任何在工程建设标准中未指明而在图纸中表示的工作内容,或在图纸中未表示而在工程建设标准中指明的工作内容,或在图纸、工程建设标准中均未示明但作为完整的工程所必须的工作内容,或按工程惯例应包括的工作内容等,均应由承包人完成,其费用视为已列入相关价格中,将不另外计量支付。三、一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对于设计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于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承包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和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使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之处,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和监理予以澄清;除非发包人和监理有特别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据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承包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1、标准与规范(采用相应规范与标准)1.1施工与设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16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6)《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4-2006)(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11)《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1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3)《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14)《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15)《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2009)(18)《小城镇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1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1)《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2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2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4)《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2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6)《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2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2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3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33-2013)(3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3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3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3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36)《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3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3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3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40)《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41)《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4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4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4)《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45)《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46)《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4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4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5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2008)(5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52)《民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53)《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13)(5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56)《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14)(57)《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09-2014)(58)《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11-2014)(59)《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20512-2014)(6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HG/T20513-2014)(6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13)(6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6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1.2质量标准1.2.1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总氮除外)排放,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1.2.2进出水口根据环保部门强制性要求设置安装在线检测仪和计量装置。1.2.3排水口排放水质若超标,项目公司应承担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1.2.4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要考虑到二次污染的控制。1.3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规程及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4在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标准设备与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技术标准与施工规范。1.5技术方案1.5.1通信微管廊工艺应满足标准的要求。1.5.2技术设计方案应达到规定的能力。1.5.3技术设计方案应体现合理的建设成本。1.5.4工艺选择原则(1)技术先进、稳妥可靠。要在前人不断探索的基础上,科学地加以总结,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2)占地少。适于建设的用地较少,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必须尽一切可能少占用土地,因此在选择工艺技术时占地要少是一条重要原则。(3)投资省。国家和地方财力均有限,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能达到同样效果的情况下,必须选择最为经济的工艺技术方案。(4)管理方便、运行费用低。必须考虑当地的管理水平和投产后的常年运行费用。因此在选择工艺方案是,要选择管理方便,运行费用低的方案。第6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注:本工程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以附件的形式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投标文件第标段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资格审查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项目管理机构五、承诺书六、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七、设计方案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其他材料报价部分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注: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标中不得体现投标报价。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四、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后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5、承诺书(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我公司承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如我方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将接受招标人管理。特此承诺。序号姓名岗位名称专业备注123456..注: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项目经理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等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如我单位中标,本工程将按招标人要求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如未按要求制定,我方愿意接受招标人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如是联合体须均填此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失信查询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行贿犯罪查询(六)失信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七)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证件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九)近年财务状况表(2021年-2023年)(十)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018年1月1日至今)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七、设计方案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十、其他材料1.1.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投标人名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请标明牵头人和成员)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计划工期服务承诺投标人名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请标明牵头人和成员)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计划工期服务承诺 % %详见投标文件注:1、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函内容为准。2、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平台网页上填报只需填写建安工程费的费率即可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勘察设计费费率为%;建安工程费费率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实现工程目的。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款额的确定和支付办法。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我方承诺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5.我方承诺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年月日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Y-TBGK-240701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2.2项目编号:ZY-TBGK-2407012.3建设地点:海南省所辖全行政区域;2.4建设规模:约14853.96公里;2.5项目总投资:约557023.5万元,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7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投资额:约9993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43968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4978125.00元);二标段投资额:约83608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06822025.00元,勘察设计费约29262975.00元);三标段投资额:约84768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8180112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9668800.00元);四标段投资额:约6188400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971806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1659400.00元);五标段投资额:约6098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884956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1344400.00元);六标段投资额:约60174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80679100.00元,勘察设计费约21060900.00元);七标段投资额约1056675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019691375.00元,勘察设计费约36983625.00元)一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海口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合计约2665公里;二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三亚市、文昌市,合计约2229.56公里;三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万宁市、琼海市,合计约2260.48公里;四标段包含以下地区:澄迈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合计约1650.24公里;五标段包含以下地区: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五指山市,合计约1626.24公里;六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东方市、定安县,合计约1604.64公里;七标段包含以下地区:临高县、儋州市、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合计约2817.8公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3.2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拟派所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3.4信誉要求:(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7本项目不允许施工联合体投标,允许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1)牵头人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内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8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应先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报名,报名结束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2报名相关事宜请自行查看“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的供应商操作手册。4.3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经企业对公账户办理缴纳文件费相关事宜。(1)账户名称: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3)账号:35000101092001404924.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线上提交报名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截图)。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https://www.tabe.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7645453995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9845181583电子邮件:J6710002382804@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海南智联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3002-04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7645453995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98451815831.1.4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1.1.5建设地点海南省所辖全行政区域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约15000公里1.3.2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信誉要求:(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内容:企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派所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本项目不允许施工联合体投标,允许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1)牵头人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内成员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3招标人澄清方式在“塔比星产业互联网平台”统一澄清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非主体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经招标人审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两部分:1勘察设计费+2建安工程费1、勘察设计费报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计算出的勘察设计费作为基数,投标人进行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最终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基数×()%(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百分比报价)。2、建安工程费报价:施工图正式出具并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投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执行2023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材料依据执行施工同期信息价,其他执行有关政策文件等)并报招标人确认后备案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投标人进行建安费百分比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3.2投标报价工图预算总价*()%(即为投标人建安费百分比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电汇或转账方式。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捌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保函方式:可以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电汇或转账方式:汇款账户如下开户行相关信息(1)账户名称:真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3)账号:350001010920014049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投标保证金现金应予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保函形式:投标保函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并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深圳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开具。担保公司:深圳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经理,联系方式:15045235599保函手续费:供应商如选择保函形式,需缴纳保函手续费5000元整。获取保函需要提供的材料: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投标解密环节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5.2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负责技术方面专家5人,负责经济方面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人七、设计方案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十、其他材料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投标人名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请标明牵头人和成员)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计划工期服务承诺投标人名称(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请标明牵头人和成员)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计划工期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注:1、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函内容为准。2、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平台网页上填报只需填写建安工程费的费率即可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勘察设计费费率为%;建安工程费费率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实现工程目的。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款额的确定和支付办法。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我方承诺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5.我方承诺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年月日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SQGCXMGLWL2022-1047KY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四月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I工程咨询单位名称:三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资信证书编号:甲0320210.0285项目名称: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询工程咨人民共和国项目负责:孙文忠忠咨询工程师(投资)参与编制人03228200179高级工程师刘薇高级工程师李翠翠工程师宋庆欣工程师海南省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II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单位名称:三骐程货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点坊市_齐技术开发区芙蓉道4号甲1幢、2幢统一社会信用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化城乡通信微管廊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