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招标变更公告(兴县财政局2024)
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11232024CCS000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项目概况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
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08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0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0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
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
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五、开启1.开启解密时间:2023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开启解密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
磋商文件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2.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止
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2.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止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县财政局
地址:兴县县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李先生、1303709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海盛科技大厦12A层北区
联系方式:王建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王建军、段宣忠、闫佳萍、赵爱玲
电话:18334790817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0809.docx165.7K
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232024CCS00064采购单位:兴县财政局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9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范本44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9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文号:ZFCG-141123-2024-6-000173-002;ZFCG-141123-2024-6-000173-001;2.项目编号:1411232024CCS000643.代理公司存档编号:ZZXM-2024FW-0914.项目名称: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预算金额:第一包:46.2万元;第二包:52.57万元;7.最高限价:第一包:46.2万元;第二包:52.57万元;8.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二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号年度单位项目项目金额(万元)预算金额(万元)第一包2018兴县扶贫办6030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1206046.2第一包2018兴县交通局沿黄旅游公路建设项目1494046.2第一包2019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煤改气项目100046.2第一包2019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省道岢大线魏家滩至蔡家崖(薛家塔隧道)公路改建工程1220046.2第一包2019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蔡家崖生态停车场项目120046.2第一包2019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晋绥边区首府旅游区提升工程200046.2第一包2019兴县供热公司2019年兴县农村"煤改气"供热工程640046.2第一包2020兴县供热公司2020年兴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400046.2第一包2019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兴县冬季清洁能源取暖"煤改电"工程500046.2第一包2019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兴县委员会党校新建中共兴县县委党校工程50046.2第一包2019兴县县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工程160046.2第一包2020兴县县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兴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50046.2第一包2021兴县污水处理中心兴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40046.2第二包2019兴县人民医院兴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27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人民医院兴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50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人民医院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50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县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110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兴县沿黄公路(兴县段)驿站景点建设项目20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园铝深加工3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65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0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6号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驾驶平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8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县蔡家崖4A及景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50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蔚汾河蔡家崖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23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职业中学山西兴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60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职业中学校兴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76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林业局吕梁市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18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兴县西川片供水工程项目1100052.579.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提交绩效评价报告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能够承担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具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0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线上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响应文件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开启1.开启解密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3.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县财政局地址:兴县县政府院内联系方式:李先生、13037098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海盛科技大厦12A层北区联系方式:王建军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凯、王建军、段宣忠、闫佳萍、赵爱玲电话:1833479081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第一包:46.2万元;第二包:52.57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46.2万元;第二包:52.57万元;注: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4响应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1.响应文件份数:1.1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1.2存档纸质响应文件叁份(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开启时间后请及时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2.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止3.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第一包:人民币4620元整 第二包:人民币5240元整 收款单位: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帐 号:3519 0333 4210 201行 号:308161039091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磋商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须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6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磋商小组在评审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7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磋商函 (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补正。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磋商小组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1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12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和(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13其他事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1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次磋商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启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磋商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磋商时间。15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检测报告。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本项目(包)如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如涉及)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16现场勘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7标前答疑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8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7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采购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对采购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5.3除非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6.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具体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具体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3辅助纸质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否则导致被拒绝。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磋商保证金8.4.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8.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4.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4.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8.5报价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列出分项明细。如未提供明细,采购人将认为包含了所有费用。(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费,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验收、相关服务等的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4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不足或未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响应文件必须采用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确保响应文件合法有效。11.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2)响应文件的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电子章。由供应商代表签署电子章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2.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解密及其他13.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远程解密。13.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3.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3.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4.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4.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磋商程序本次磋商原则上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三轮报价)进行。15.第一轮报价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第一轮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5.3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5.3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5.4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6.2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6.3磋商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小组成员在线投票产生,负责主持本次磋商工作。16.4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磋商17.1资格审查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17.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17.3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技术方案、服务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相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离(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的情况,并且不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7.4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7.5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17.7磋商小组各成员在资格、符合性审查之后,以磋商小组名义共同提交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结果,并写明审查意见。17.8响应文件初步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9磋商小组可通过三种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磋商(A视频会议B发送磋商问题函C备注和附件),完成最终轮磋商后须提交磋商结果。17.10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18.最后报价(各供应商根据系统发出的报价指令确定本轮是否为最终轮报价)1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组长)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轮次(或最终轮)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轮次(或最终轮)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2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18.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8.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18.5提交的最终报价函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19.报价审核19.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19.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17.4规定进行修正。19.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19.5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19.6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0.比较和评价2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0.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响应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情形外,只依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3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分细则”按包顺序依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0.4汇总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0.5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6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遵循下列原则:21.1.1按评审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1.1.3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及服务方案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1.1.4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在推荐成交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21.1.4.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组长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1.1.4.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标明的采购人在采购项目中依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的,推荐成交候选人时按21.1.4.1规定处理。21.1.5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编写评审报告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3.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评审复核24.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4.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4.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5.磋商过程保密25.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5.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5.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5.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5.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磋商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26.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27.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27.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7.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28.成交服务费28.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8.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六)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9.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29.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0.1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0.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0.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0.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1.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线上提出。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1.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线上提出质疑。31.5质疑应当以线上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1.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9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1.11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31.1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九)违约处罚32.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2.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2.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2.5成交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3.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5.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的;(四)未按规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相关政策要求36.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7.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8.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39.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检测报告。4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4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6.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4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凭据进行审查保证金凭据落款时间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金额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为能够承担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具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须提供供应商为能够承担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具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磋商无效。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进行审查3.1磋商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磋商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商务技术偏离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商务技术偏离表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响应均无效。6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封面进行审查6.1响应文件封面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响应文件封面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2.1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2.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检测报告。未附有效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否则,投标无效。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予认可。3.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5.1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3.5.2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3.6创新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7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评分细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报价、商务资信、技术以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1、一、商务资信部分(1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近三年内同类型业绩(10分)供应商同类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在磋商截止日期前3年内签署的同类型业绩,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每有1项得5分,最高得10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同类型业绩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同类型业绩,即同类型业绩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2、二、技术部分(80分)(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审,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平均值)1、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工作步骤等)是否全面完整、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0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6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12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等)进行评价;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状况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状况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状况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6分;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状况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根据确保本项目实施进度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价。确保本项目实施进度的措施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确保本项目实施进度的措施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确保本项目实施进度的措施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6分;确保本项目实施进度的措施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根据对本项目关键点分析进行评价。本项目关键点分析不存在瑕疵的得20分;本项目关键点分析存在1处瑕疵的得16分;本项目关键点分析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12分;本项目关键点分析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根据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完整、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进行评价。质量保证措施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质量保证措施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6分;质量保证措施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是否合理、切实可行进行评价。按项目进度进行阶段性小结,记录日志,并主动向甲方汇报或展示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不存在瑕疵的得10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存在1处瑕疵的得8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存在2处瑕疵的的得6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三、价格部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部分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报价部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所提供服务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5)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4部分商务、技术要求项目名称:兴县2018-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第一包:46.2万元;第二包:52.57万元;最高限价:第一包:46.2万元;第二包:52.57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费用:项目服务费用实施打包核算(具体见分包情况),服务费用包含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二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号年度单位项目项目金额(万元)预算金额(万元)第一包2018兴县扶贫办60300千瓦光伏扶贫项目1206046.2第一包2018兴县交通局沿黄旅游公路建设项目1494046.2第一包2019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煤改气项目100046.2第一包2019兴县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省道岢大线魏家滩至蔡家崖(薛家塔隧道)公路改建工程1220046.2第一包2019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蔡家崖生态停车场项目120046.2第一包2019兴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晋绥边区首府旅游区提升工程200046.2第一包2019兴县供热公司2019年兴县农村"煤改气"供热工程640046.2第一包2020兴县供热公司2020年兴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400046.2第一包2019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兴县冬季清洁能源取暖"煤改电"工程500046.2第一包2019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兴县委员会党校新建中共兴县县委党校工程50046.2第一包2019兴县县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工程160046.2第一包2020兴县县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兴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50046.2第一包2021兴县污水处理中心兴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240046.2第二包2019兴县人民医院兴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27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人民医院兴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50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人民医院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50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县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110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兴县沿黄公路(兴县段)驿站景点建设项目20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铝镁新材料产业园铝深加工3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65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0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铝镁新材料产业园区6号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驾驶平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28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县蔡家崖4A及景区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50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蔚汾河蔡家崖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230052.57第二包2020兴县职业中学山西兴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600052.57第二包2021兴县职业中学校兴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76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林业局吕梁市国家储备林及林业扶贫项目180052.57第二包2023兴县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兴县西川片供水工程项目1100052.57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能够承担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具有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服务内容及标准此次采购内容为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供应商要接受县财政局委托,按照统一部署、技术规范、时间要求、质量要求对委托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报告,对县财政局负责,并接受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验收。1、服务内容县财政局采取全权委托的方式,将被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基础数据表的研发、评价数据采集、问卷设计及调查、评价实施、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整体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评价类型为事后绩效评价(重点项目、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2、服务标准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规定时间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第三方机构及其签名的主评人应当对所出具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要符合规定的文本格式,报告应当逻辑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准确、建议可行,要全面反映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通过重点绩效评价,要综合衡量预算资金及相关支出政策的绩效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服务人员组成第三方机构实行主评人负责制,应当成立由至少1名主评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人员配备要与受托工作能力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绩效评价过程的内部审核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主评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三)具备中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3年以上;(五)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六)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4、服务实施范围兴县,具体按照评价项目地域分布和绩效评价要求确定。5、服务要求(1)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履行职责。(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3)第三方机构应恪守独立、客观、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报告,严禁利用执业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4)绩效评价服务团队配备人员表要作为政府采购合同附件,配备人员特别是主评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事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允许后方可进行,且应以经采购人确认的同等资质人员代替。如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在支付服务费时予以扣除。(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以及省、县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第三方机构出具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主评人签字确认,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后,提交委托方。第三方机构及其签名的主评人对所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6)在开展受托工作任务过程中,须向县财政局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7)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评价报告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或公开绩效评价报告、相关文档资料及评价工作情况。(8)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规定,评价现场核查范围要根据评价要求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现场核查样本数量不低于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总量的30%,并且现场核查样本金额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0%。对项目管理层级少、资金使用单位数量少、地域相对集中的项目,现场核查要全覆盖。履约管理(一)采购合同授予1、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与县财政局订立政府采购合同2、绩效评价服务费用核定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单价:项目服务费用分包核算。服务费用标准包含为完成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现场核查费用、工作方案研发费用、工作方案专家评审费、社会调查费用、报告撰写费用、合理利润及其他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其他费用。(2)服务费用核定方法:分包核算。(3)支付方式:评价工作结束且经县财政局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一次性支付。如未按要求完成受托评价业务,或是评价工作质量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县财政局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扣减部分费用。(二)履约验收评价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包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质量、评价报告质量、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范本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五)服务标准:(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二)服务质量评价目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二)结果应用(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济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须知规定的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声明函8、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商务技术偏离表6、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9、项目实施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一、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8、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9、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如下:响应报价:(大写):¥(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服务地点:。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报价详见磋商函及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4、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报价(大写) 响应报价(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①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②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5、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供应商保证:除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及技术规范、要求。若无偏离,此表可不填或写无偏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序号委托人名称服务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备注1234...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相关证书职 称主 要 经 历时 间项目名称该项目中任职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 名性别专业职称证书编号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备注12...注:本表后附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件。9、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