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网改造提升工程 道路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2024)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SBM-2024-S0108(省网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19)2、项目名称: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3.6万元5、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苑庄镇作里村村内等共计2条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作里村内(阜前路东段)全长1.39公里,宽7米,铺设沥青路面;作里村内(南北街)全长0.46公里,宽6米,铺设沥青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7、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2、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或正在公示的中标(成交)项目】;(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递交形式: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参与:如潜在供应商予参与本项目,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登录、注册,响应本项目。2、具体响应如下:(1)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响应本项目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技术支持电话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2)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供应商未注册的先进行注册。(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在注册,登录、响应项目操作过程是通用的。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流程》。3、电子版文件上传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2)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4、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汶上县 联系人:马洪勇 联系方式:13563791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高新区公园1号D-2501室 联系人:苏成凯 联系方式:15910000141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null
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省网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19)采购人: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7第三部分项目说明、要求及其他27第四部分合同格式42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8第六部分附件80第七部分评分办法10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省网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19)2、项目名称: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3.6万元5、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苑庄镇作里村村内等共计2条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作里村内(阜前路东段)全长1.39公里,宽7米,铺设沥青路面;作里村内(南北街)全长0.46公里,宽6米,铺设沥青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7、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2、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或正在公示的中标(成交)项目】;(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递交形式: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参与:如潜在供应商予参与本项目,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登录、注册,响应本项目。2、具体响应如下:(1)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WenSh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响应本项目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176,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7817099,技术支持电话781707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2)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供应商未注册的先进行注册。(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在注册,登录、响应项目操作过程是通用的。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流程》。3、电子版文件上传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2)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4、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地址:汶上县联系人:马洪勇联系方式:135637911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公园1号D-2501室联系人:苏成凯联系方式:1591000014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如正文内容有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序号类别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省网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19)2采 购 人采 购 人: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马洪勇 联系方式:135637911963采购内容本工程为苑庄镇作里村村内等共计2条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作里村内(阜前路东段)全长1.39公里,宽7米,铺设沥青路面;作里村内(南北街)全长0.46公里,宽6米,铺设沥青路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项目地点汶上县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自筹资金6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7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法律法规对保修期强制性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安全要求。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使用要求。10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负责协调验收事宜。11偏离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非实质性条款允许细微偏差。12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2、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或正在公示的中标(成交)项目】;(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1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14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仅以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上传至电子系统,开标时不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价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款拨付最终以市、县资金到位为准)16预算总控制价本次采购设预算控制价:小写:¥1636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陆仟元整(1)预算控制价是采购人对此次所能接受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可放弃报价,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采购人书面提交放弃报价说明。17答 疑1、答疑递交时间:2024年8月22日24时00前(北京时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本磋商文件。2、答疑回复时间:2024年8月23日24时00前(北京时间),统一将答疑内容或变更公告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变更公告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电子投标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2、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供应商须使用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其报价;开标时供应商须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因网络、系统等不可预见、非人为因素故障或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3、供应商应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按照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电子显示系统显示出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技术联系人及电话:0537-605012319电子响应文件上传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2、电子版响应文件制作时将资格证件的电子版、商务部分证件的电子版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中签字、签章或盖章的部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于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20报价时间及地点报价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到开标现场,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在电脑前随时查看开标、评标信息,委托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询标。21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2报价保证金无23资格审查证件提交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需包含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存在在建工程或正在公示的中标(成交)项目】;5.安全生产许可证;6.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缺少任何一项,按无效报价处理;上述资料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清晰可辨且真实有效,否则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4报价次数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企业的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网上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电子报价系统,随时进行最终报价。投标单位应在最终报价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点击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填写最终报价并提交最终报价,未按时提交者,报价无效。如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导致的报价无效,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25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定标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现成交供应商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6评分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七部分 评分标准)27成交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最终得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8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29履约保证金无。30报价费用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14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费用。31进口产品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投标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招标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招标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32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3信用查询在资格审查时,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相关网站查询,截止到开标时如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4磋商小组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建(3人及以上单数)。3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环保产品;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规定;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36说明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同时,供应商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供应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供应商不必抵达交易中心,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提异议等活动。4、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行为及意思表示均视为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合理配置软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37本项目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A说明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相关单位。供应商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3成交供应商: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喆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服务:指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等。3.特殊说明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接受给予解答。4.其它4.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及服务、报价程序和合同格式等内容,磋商文件有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项目说明及要求(4)合同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6)附件(7)评分办法5.2磋商文件应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标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产品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不能提交磋商文件所需的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不能从本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各个方面,将导致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6.磋商文件的取得与处置6.1已办理过注册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磋商文件。6.2磋商文件应做保密处置。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提高或压低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此次采购活动。7.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于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不标明问题来源的前提下,统一将答疑内容或变更公告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或变更公告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未提出异议的均视为对磋商文件完全认可。答疑内容或变更公告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截止时间后提出的质疑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8.磋商文件的修改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C响应文件的编写10.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10.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采购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以中文书写。10.3除在磋商文件的第三部分项目说明、要求及其他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次竞争性磋商非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进入再次报价的重要依据,且所报价格为完税后的价格。10.4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细致、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10.5各供应商应自行(自费)对项目地点进行踏勘,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价。10.6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7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10.8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1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报价部分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函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3报价一览表1.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章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2.1供应商企业情况表2.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2.3供应商资格证件(请按前附表“资格审查证件提交”的内容编制)2.4商务部分(如有,请按“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内容编制)2.5其他相关证书2.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三章技术部分3.1技术偏离表3.2技术部分3.3项目组织机构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四章其他材料4.1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4.3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减明细表(如有)4.4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如有)4.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格式自拟)注:(1)响应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2)响应文件中签字、签章或盖章的部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其他部分的签字、盖章不作要求。12.响应文件综合说明的编制12.1响应文件附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排序装订。12.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2.2.1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12.2.2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实质性条款、不满足资格审查项的,其报价无效。12.2.3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3报价保证金无14.报价说明14.1本项目报价依照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预算总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4.2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结合本单位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上调整等因素而变动(现场签证除外),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4.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项目实施时,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14.4质量及验收: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14.5本次供应商报价为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单位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签订合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请各供应商在再次报价时充分考虑响应文件的第一次公开报价。14.6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1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如出现上述情况,则以解密时间早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14.8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15.报价货币报价货币均应使用人民币填报。16.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16.1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16.2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费用。17.报价有效期17.1响应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算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本项目仅以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上传至电子系统。18.2除供应商对错误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附件并上传电子版证件。18.3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评审。D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响应文件必须于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0.1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均可以在系统内重新上传并替换原有文件。20.3电子响应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报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其响应文件。E公开报价、磋商、成交21.公开报价21.1.1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1.1.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21.1.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仪式由采购人或代理公司主持。21.1.4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登陆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21.1.5解密响应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络、系统等不可预见、非人为因素故障或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21.1.6电子唱标系统公开唱标,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查看各供应商投标报价等唱标单内容。21.1.7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21.2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响应文件不予唱标,即使已唱标的,其响应文件仍然无效:21.2.1“投标函”(或投标书首页)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21.2.3供应商未按要求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未按要求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网(http://jnggzy.jnzbtb.cn/WenShang)响应本项目的情况;21.2.4法律、法规、规章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况。21.3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外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以纠正。22.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成交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23.磋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23.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3.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3.5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集体综合评定。24.评审资格24.1供应商须首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4.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25.初步评审25.1评审专家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5.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响应文件不完整;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5)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6)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7)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供应商未按规定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的;10)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11)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12)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13)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14)降低本磋商文件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15)供应商拒绝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1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本项目成本价的,磋商小组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者证明材料不被专家认可的;17)磋商小组一致认为供应商报价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1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6.最终报价26.1本项目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26.2本项目非一次性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情况,设置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最终报价,未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最终报价的,按“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其投标无效;因网络、系统等不可预见、非人为因素故障或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撤回二次报价,其报价无效,参与各方均不承担责任。26.3供应商登录报价系统点击二次报价。26.4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27.详细评审各报价单位的最后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一)小微企业价格折减(本项目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进行价格折扣)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二)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需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折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不予折减。(五)节能、环保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鲁财采〔2019〕3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评审。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采购未经认证的产品。2、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可给予认证产品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或者给予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3、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同时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品目清单,否则不予认定。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所投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给予10%的评审价格折扣基准值,且最高不差过10%。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所投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产品(非强制类)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分别给予5分的评审基准值,且最高不超过5分。(注: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评审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制作在电子响应文件里,否则不予认定)。(六)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在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政策优惠说明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折扣。28.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9.成交标准29.1具有报价资格,响应文件完整无缺。29.2磋商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最终得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9.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30.磋商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磋商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1.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磋商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32.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无效、串通报价、报价均超最高限价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33.报价无效的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情形如下:33.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磋商材料。33.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33.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33.4供应商串通报价。33.5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33.6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3.7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费用。33.8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3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4.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3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3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34.6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F授予合同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1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35.3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以下合同条款中称“成交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按本合同履约的成交价(以下合同条款中称为“合同价格”),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合同的授予36.1采购人把合同授予其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6.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决定,各供应商应予以认可。37.签订合同37.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7.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的书面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8.验收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39.质疑和投诉39.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9.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9.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9.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三)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四)预成交供应商情况;(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39.5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39.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规。40.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3部分项目说明、要求及其他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苑庄镇作里村村内等共计2条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作里村内(阜前路东段)全长1.39公里,宽7米,铺设沥青路面;作里村内(南北街)全长0.46公里,宽6米,铺设沥青路面。2、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第1页 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土石方工程标志设置1040205003001标杆1.形式:单柱式标志2.材质:Q235钢3.规格尺寸:△700、▽ 700、17个;○600、1个4.基础、垫层:10cm厚素混凝土垫层、C25混凝土基础5.详见图纸处182040205003002标杆1.形式:单柱式标志2.材质:Q235钢3.规格尺寸:△700+□1200×6004.基础、垫层:10cm厚素混凝土垫层、C25混凝土基础5.详见图纸处23040205003003标杆1.形式:单柱式标志2.材质:Q235钢3.规格尺寸:△700+△7004.基础、垫层:10cm厚素混凝土垫层、C25混凝土基础5.详见图纸处1道口标桩4040205018001道口桩1.C20钢筋混凝土基础2.采用160pvc管,管内充满C20混凝土3.道口桩上部贴红白间隔的两种反光膜3.详见图纸根32警示桩5040205018002警示柱1.PVC管内充满C20混凝土基础,粘贴反光膜2.详见图纸根8标线工程6040205006001标线1.材料品种:纵向标线2.工艺:热熔3.线型:m2740.217040205008001横道线1.材料品种:横向标线2.工艺:热熔m26.588040205008002横道线1.材料品种:震荡标线2.工艺:震荡m250.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第2页 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9040205007001标记1.材料品种:热熔2.类型:导向箭头m214.96路基土石方10040101001001挖一般土方1.土壤类别:松土、普通土、硬土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详见图纸设计m3277011040103001002回填方1、填方材料品种:普通土2、回填土方至路床m321412040103002002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2.运距:暂按2kmm31476路面工程13040203006001沥青混凝土1.沥青品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沥青混凝土种类:AC-133.石料粒径4.掺和料5.厚度:5mmm211926.9114040203003001粘层1.材料品种:乳化沥青2.喷油量:0.6kg/m2m211926.9115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掺和料3.厚度:20cm4.养护m25204.5316040202002001石灰稳定土1.含灰量:12%2.厚度:18cm3.棉毡 洒水车洒水m25657.8817040201021001土工合成材料1.材料品种、规格:玻璃纤维土工格栅2.搭接方式:见图纸设计m24233.4618041001004001路面凿毛1.材质:水泥路面2.结构形式3.厚度m211926.9119040202002004培土路肩1.厚度:暂按43cmm21267作里村内(府前路东段)20040901009001拉杆1.材料种类:HRB4002.材料规格:14t1.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第3页 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21040901009003传力杆1.材料种类:带套管HPB3002.材料规格:28t0.09722040901009004传力杆1.材料种类:不带套管HPB3002.材料规格:28t0.2923040901001001现浇构件钢筋1.钢筋种类:HRB4002.钢筋规格:Ф16t0.87324040203007004横向缩缝1.缝深4cm2.填缝材料:见图纸设计m2425040203007008横向胀缝1.缝深4cm2.填缝材料:见图纸设计m826040203007006纵缝1.缝深6cm2.填缝材料:见图纸设计m1888.04作里南北路27040901009002拉杆1.材料种类:HRB4002.材料规格:14t0.87928040901009005传力杆1.材料种类:带套管HPB3002.材料规格:28t0.09729040901009006传力杆1.材料种类:不带套管HPB3002.材料规格:28t0.2930040901001002现浇构件钢筋1.钢筋种类:HRB4002.钢筋规格:Ф16t0.87331040203007005横向缩缝1.缝深4cm2.填缝材料:见图纸设计m2432040203007009横向胀缝1.缝深4cm2.填缝材料:见图纸设计m833040203007007纵缝1.缝深6cm2.填缝材料:见图纸设计m934.26拆除及恢复工程34041001001001拆除沥青路面1.材质:沥青混凝土2.厚度:5cmm311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第4页 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35041001001002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1.材质:水泥混凝土2.厚度:20cmm3153.636041001003001拆除基层1.材质:石灰稳定土2.厚度:18cm3.部位m3145.837041001001003拆除水泥地坪1.材质:水泥地坪2.厚度:10cmm3121.9938040103002004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石渣2.运距:暂按2kmm3532.7939040203007003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掺和料3.厚度:20cm4.养护m35640040202002003石灰稳定土1.含灰量:12%2.厚度:18cm3.棉毡 洒水车洒水m350.441040201021003土工合成材料1.材料品种、规格:玻璃纤维土工格栅2.搭接方式:见图纸设计m236平面交叉设置42040203006002沥青混凝土1.沥青品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沥青混凝土种类:AC-133.石料粒径4.掺和料5.厚度:5mmm275.343040203003002粘层1.材料品种:乳化沥青2.喷油量:0.6kg/m2m275.344040203007002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掺和料3.厚度:18cm4.养护m217845040202002002石灰稳定土1.含灰量:12%2.厚度:18cm3.棉毡 洒水车洒水m2213.646040201021002土工合成材料1.材料品种、规格:玻璃纤维土工格栅2.搭接方式:见图纸设计m26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标段:第5页 共5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47041001004002铣刨路面1.材质:沥青路面2.结构形式3.厚度:5CMm23048040103002003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石渣2.运距:暂按2kmm31.5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价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款拨付最终以市、县资金到位为准)。4、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成交供应商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5.保修期内供应商要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后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接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供应商须承担相应责任。如有特殊事项不能按时到场或处理问题,须事先取得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不能按时到场,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工程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及保修期内其所提供服务及配件的所有费用。五、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的相关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六、优惠条件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须提供具体服务承诺,供应商还应列明为采购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和优惠措施。七、工期30日历天。八、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法律法规对保修期强制性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汶上县政府采购合同书(本合同仅供参考,不明确的条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拟定)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汶上县苑庄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其他1、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费用自理。2、承包人应按规定全额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缴纳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障金等费用)及己方人员应办理的保险费用等,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各持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部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属设施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当归还这些土地或场所并恢复原貌或执行发包人要求。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①施工图;②发包人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承包人为使工程合理施工、竣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组织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合同和施工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经发包人要求或批准由承包人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等,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工程师要求的时间提供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发包人一份,监理人一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资料;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2套。承办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理。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①承包人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和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总报价。发包人、监理人和审计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②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机械、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视为专门提供本工程使用。没有发包人同意不得运出现场。除合同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设备、机械、材料的损失和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为实现合同目的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或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有关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二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公开或发布。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署名权属承包人。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2保密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图纸资料所有权属发包人,承包人应对本施工图纸保密,制定保密措施,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泄漏给第三方。工程质量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施工图纸保密期限内采取的保密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①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因修改施工或因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而导致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审计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工程师批准的,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的工程量。②调整的工程量及综合报价按下列办法确定;②.1当报价中有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按该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审计时确定调整。②.2当报价中无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参考报价中类似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审计时确定调整。②.3无类似项目的,结算按报价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取费费率按成交人的总价格编制预算,编制的预算经由审计单位审定后确认调整。1.14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取消承包人某项施工内容。当某项清单项目施工内容取消时,直接扣除该项目的清单报价,发包人不另做补偿。1.15暂定的部分主要设备和专项工程价格,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确认后据实结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法律规定的发包人代表权利,全面协调工程施工,监督工程安全、工期、质量,对工程量核实签证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整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路电通。(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完成,水、电和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完成。(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由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办理有关手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确定。(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两周内。(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保证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保证担保:否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物业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②各种材料、成品的实验报告、合格证及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③工程试验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④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城建档案馆要求的文件及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签订并遵守本工程施工合同。2)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及人身安全。3)承包人必须全面承担与有关管理部门和地方关系的协调,不得因协调不力影响施工并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4)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应由承包人负担的费用(国际规定发包人承担的除外)。5)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机械、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视为专门提供本工程使用。没有发包人同意不得运出现场。除合同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设备、机械、材料的损失和损坏承担任何责任。6)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市政、给水、电力、消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7)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每月25日提供本周、本月进度报表及下周、下月计划等书面资料一式三份,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审定完毕后交承包人。9)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的施工的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发包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害之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及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修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10)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工程必要的办公条件,该费用已包含在该工程的总报价中。11)向监理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由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供临时办公室。1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1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全部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其费用已计入报价中。14)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文明施工,承包人承担由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的罚款。15)施工用水、电、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16)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与工程施工有关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协调与第三方的联系等的所有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承包人报价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出勤服从项目部管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6日,否则按违约处理,由发包人代表采用钉钉管理软件对项目现场人员出勤时间进行考核。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6日,否则按违约处理。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工程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次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如一个月请假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发生类似情况超过2次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经理记入不良记录,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同时应向发包人缴纳五万元人民币违约金。项目经理应按发包人要求参加项目会议,因事确需请假的,必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否则按1000元/次处罚。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项目经理记入不良记录,同时应向发包人缴纳五万元人民币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致,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中没有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更不得私自更换,未经同意私自更换,处以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向监管部门建议将项目经理列入黑名单。如确需更换以上人员应书面提出申请,取得发包人同意,同时还需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人的违约金。如发包人认为现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胜任本工作,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具备符合资格要求的合适人选,并及时进场,如更换后仍不能胜任本工作,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无论何时离开现场,均应指定合适的替代人员,并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报价时承诺,已被发包人接受的项目管理人员,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作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单方面提出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同时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如实到位并常驻工地现场,由发包人代表采用钉钉管理软件对项目现场人员出勤时间进行考核。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按1000元/次缴纳违约金,请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考勤签到所扣减工程款及因缺勤缴纳的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额的5%,即视为施工企业无诚意承揽该工程,委托人有权停止后续工程款的支付,并保留对造成的损失追偿的权利,有权废除本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3.3.6承包人需配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后期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大小或情况对人员配备进行升级调整。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违法违规分包,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他人,一经发现,发包人对承包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合理分包。对发包人以招标或其他方式指定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履行其在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电供应、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加强现场管理,发现分包人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成员不到场、到场人员非该公司人员等涉嫌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发包人。经查实后给予总承包人奖励。如总承包人未能发现分包人的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行为,待查实后给予总承包人相当于该专项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的罚款。总承包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对自身指定的分包人进行现场管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3.5.2分包的确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总承包人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应自行施工;对总承包人不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确需进行专业分包的,应于7个工作日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监理人对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和履约能力等相关事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3.5.3分包管理承包人需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专业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条件。分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接受发包人的考勤、考核等各项管理,其资格证书交由发包人押证管理。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自理。3.7履约担保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1、全权代表发包人处理以下事务(1)按合同及施工规范监督检查施工与协调;(2)协助承包人及时处理现场工作;(3)及时审签工程设计变更等经济签证,组织报验、竣工验收;(4)材料验检、对项目经理及工地归档责任人员考勤。2、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执行。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人未能及时发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的,扣除其监理费的20%,并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向监理单位提供临时办公室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⑴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将其有关安全措施费用纳入报价。若承包人未认真履行其义务或出现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完成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按照采购人要求搞好工地围挡工作,该部分费用含于总报价中。⑵承包人须严格按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全部责任、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⑶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发生重大事故,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有关部门。由于事故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⑷承包人须全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非施工照明的责任,在施工现场采取完善措施,设置必要的围挡、护板、栅栏、灯光照明、警告信号、警示标志等,提供并维护相应设施,保护工程及公共安全,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及合同总价中。⑸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发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下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6)其他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全面承担工地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设置必要的围护及防盗抢设施,安排警卫及值班巡逻,防止或预防治安事件发生,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报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发包人负责配合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性措施,并设备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各相关部门的关系。3、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及发包人的有关管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4、承包人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工地形象建设,做到工完料清场清,保持场地清洁卫生,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因承包人原因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由承包人自负。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按本合同付款方式统一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2)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4)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提交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7天。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网络进度计划的进一步完善工作应在设计技术交底后3日内完成。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进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施工组织设计收到后7天。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时提交。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发包人不承担补偿和损失的费用。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合同内容,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每逾期一天,缴纳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工期延期交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损失费用据实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时间超过十日,发包人同时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企业审核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本工程发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⑴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须根据采购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国家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主要、大宗的材料、设备品牌、产地、品质、价格须经发包人认可、确认后方可用于本项目。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中对材料、设备的说明、标注、描述不够完全、清晰、明确而影响其定价、报价的,应及时向采购人要求明确,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采购该材料、设备,并承担其报价低于采购价的损失。⑵承包人所采购的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均须还有必要的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经发包人认可及监理人验收、认可后才能卸车、使用。⑶无论发包人及监理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不合格或不符合发包人及设计、图纸要求的材料,须及时更换,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置,并在结算时按未进场考虑,不予计价。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指派专人参加清点、验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相应保管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对按法定或约定工艺试验(强制性要求)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和工期。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变更范围限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的工程内容;变更内容的其他情形包括使用功能的变更、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须有甲方代表及监理签认)、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变更。10.2变更权变更事项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根据发包人授权,行使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权力。10.3变更程序监理人在行使变更签证时,凡与工程合同价格有关的签证须经监理人具有注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造价员的人员审查、签字后,报发包人驻工地现场工程师签证并经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审查确认。未经现场工程师及跟踪审计人员审查签证的不予调整该部分合同价款。须签证的文件应达到以下要求:1.签证文件应有变更草图、示意图和文字说明,避免单纯的文字形式。2.签证须有事实、工程量、综合单价和增、减总价。3.签证不得签证只有变更总价的文件。承包人在计量周期结束后14日内汇总变更签证,编制合同价款调整账单报监理人审查和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证,逾期未报送合同价款调整单的,发包人不予调整该部分合同价款。现场费用签证须经索赔程序进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当报价中有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按该项目报价确定调整。2)当报价中无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报价确定调整。3)当报价中无类似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结算按报价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人、材、机消耗量,人工费、材料、机械按成交人的总报价和取费编制预算,编制的预算经由审计单位审定后确认调整。4)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人工、材料将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劳务、材料和其他时间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承包人未能预见的困难和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有关费率变化;承包人进场路线改变或进场道路维护产生的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计入总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发包人因修改施工图及新增或减少工程项目而导致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工程师批准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按以下方式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原总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执行原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发包人认为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及承包人根据相应市场价格共同确定,调整材料价格其余不再调整);与原报价中有相似项目的(施工用材料不同但施工工艺相同),按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调材料价差执行;无相同项目的,结算时按照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等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材料价格依据原报价文件确定,原报价文件未涉及的材料价格经考察市场价格确定,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的费用表(人工工日单价及费率均执行总报价时的)编制预算,经监理签证、发包人工程师、审计单位审定后确定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月26日前提供月工程量报表一式两份,所报工程量应满足分项计量认证要求。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且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价款待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工程款拨付最终以市、县资金到位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6日前提供月工程量报表一式两份,所报工程量应满足分项计量认证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根据发包人通知提交。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答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工程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不因此而调整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立即交付完工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交付。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除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外,按7.5.2条工期延误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与承包范围一致。(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和费用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和费用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投料试运行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56天內,承包人除留3-5人善后外,其余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承包人逾期未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地(房)租和有关费用,其费用由发包人参照项目所在地有关市场价格标准自行确定,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地(房)租金额。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照结算审核部门(审计单位)要求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结算审核部门(审计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专用条款12.4.1执行,逾期付款无违约金。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报结算审核部门(审计单位)进行复核,仍有异议的,报汶上或济宁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裁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五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申请单须符合监理人要求的统一格式和内容。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日內,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自签收之日起28日内批复,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是支付最终结清付款的依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自最终结清证书签发后28天内,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实行政府财政审查和政府审计的项目按财政和审计单位规定和时间办理。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法律法规对保修期强制性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修内容: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内容。15.4.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若在保修期内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则扣除部分工程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推迟开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发包人不承担补偿和损失的费用。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一)发包人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视为承包人转包项目:1、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组织管理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二)发包人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视为承包人违法分包: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工程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工程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三)发包人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视为挂靠: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人的除外;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发包人责令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者,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应向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汶上县不良信誉企业黑名单。由住建部门或相关行业行政部门给予其罚款、降低资质、注销营业执照及暂停承包人在汶上县的报价资格等处罚。其中发现转包行为的,还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没收其违法所得。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⑴承包人未按照济宁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清理现场、保持工地及周围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的。⑵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未经检查或试验便擅自用于工程的。⑶上一工序或上阶段工程未经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或下阶段工程施工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⑷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没有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限期返工、整改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施工现场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5)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且在发出书面通知7天内未见纠正的。(6)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第7.3款开工;未按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7)拖欠农民工工资。(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信访事件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监管部门或发包人、监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补救,承包人承担因违约给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承包人按评估结果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继续履行义务(解除合同除外);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1)、(2)、(3)目出现时,监管部门或发包人、监理人在检查或抽查中每下达一次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且不影响承包人同时承担损失赔偿及继续履行义务;通用条款16.2.1项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4)-(8)目出现时,监管部门或发包人、监理人在检查或抽查中每下达一次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且不影响承包人同时承担损失赔偿及继续履行义务。出现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7)目等,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发包人需要重新招标或另找施工企业的,承包人应另行承担工地停工损失,每天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出现通用条款16.2.1项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合同相关条款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相关条款约定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由发包人确定执行;未约定的,按本条款执行。凡承包人违约行为影响工程质量的,须相应延长3个月缺陷责任期,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应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①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严格安全事故的,或严重无故托延工期,发包人均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②承包人出现任何其他违约行为,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催告仍不改正,发包人认为须解除合同的任何情形,发包人均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③承包人从收到发包人要求撤离现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必须无条件撤离现场,并自行承担撤离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所有未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械,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擅动。④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或承包人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地震:烈度为七级以上;台风:平均风力十级以上(24.5-32.6米/每秒)且持续1天或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雨:持续降雨24天且降雨量为210mm以上;暴雨:24小时降水量在110mm-150mm的2级暴雨;暴风雪:6小时降雪量将达到15mm以上或者已达到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的;冰雹:直径大于等于30mm小于60mm,持续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小于60分钟,冰雹堆积厚度大于等于30cm小于60cm的冰雹;大洪水重现期20-50年等。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空中飞行物坠落、地震、台风、洪水、旱灾、高温天气、暴雨、暴风雪、冰雹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合同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办理应由其办理的一切险并承担所有保险费用,由发包人查验保险收费票据。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现场工程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器具等办理投保保险。保险期为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日认整月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汶上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应按规定全额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缴纳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费用及己方人员应办理的保险费用等,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2)承包人须充分考虑不连续供电、供水队施工进度的影响,并为本工程配备专用发电机、供水车等,因停电、停水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不齐全、不及时、不真实,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承包人应整改后再次提报,同时按发包人意见后延竣工结算审核期限。(4)因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承包人不积极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处罚合同价的1~10%的罚金,直至承包人妥善解决为止。(5)承包人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人工工资、工程材料款和机械设备租赁费,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发包人有权将下期应支付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款项(用于支付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同额抵作已支付的工程款。如上述款项不足以足额支付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在承包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并同额抵作为应支付的工程款。(6)承包人必须做好工程周边已建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若有损坏,由承包人无条件修复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7)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以及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并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这些费用已计入总报价内,发包人不再支付此费用。(8)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与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协调及成品保护,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参见各方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协调施工的配合费、机械费、及成品保护费已计入总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9)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服从业主及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不配合业主和监理人员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和协调,故意拖延工期,不能有效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发包人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严重者直至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建筑废水、废物、垃圾、噪声等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发包人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11)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自动洗车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等环保设施,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12)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双方协商解决。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2:安全施工责任书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安全施工责任书安全施工责任书甲方:乙方:立责任书单位: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相关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1、甲方安全职责: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2、乙方安全职责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人员参加。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3、安全考核: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3.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4、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执(职)业资格资格证书编号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师(造价员)材料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汶上县苑庄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作里村路网改造提升工程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省网编号:SDGP370830000202402000119)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目录第一章报价部分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函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3报价一览表1.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章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2.1供应商企业情况表2.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2.3供应商资格证件(请按前附表“资格审查证件提交”的内容编制)2.4商务部分(如有,请按“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内容编制)2.5其他相关证书2.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三章技术部分3.1技术偏离表3.2技术部分3.3项目组织机构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四章其他材料4.1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4.3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减明细表(如有)4.4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如有)4.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格式自拟)注:(1)响应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2)响应文件中签字、签章或盖章的部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其他部分的签字、盖章第六部分附件附件一:报价函(采购人):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并提交响应文件。我方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下内容参加该项目:报价:大写:小写:工期:。同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知悉该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不见面开标,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要求的扫描件,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我方对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广泛接受监督。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3、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4、我们同意按文件要求,遵守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5、我们的响应文件报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二)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委托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附件三: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项目名称总报价(元)大写: 元小写: 元 工期质量标准保修期项目经理姓名级别合理化建议及其他承诺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 □响应年月日(本页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附件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附件五:技术部分技术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附件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所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一并列入下表中)序号姓名职称从事专业备注表格数量不够可按同格式扩展。1、一旦我单位成交,将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2、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3、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注: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进行时,须配备“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所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附件七: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资格、资质证明文件)2.1.供应商企业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2.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供应商概况:A.供应商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电话: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1)固定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网改造提升工程 道路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