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公告内容:
雷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J2024F03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雷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实际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16,更正为:2024-08-2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2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2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16,更正为:2024-08-23。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2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2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雷州市西湖大道263号
联系方式:0759-8829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62号二层205房
联系方式:0759-3332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9-3332286
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代理合同.pdf
协议编号:GDYJ2024F03009委托协议采购方: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采购代理委托协议委托人(采购人):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委托人自愿委托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代理,受托方愿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在委托人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协议。一、项目概括基本要素1.采购项目名称:雷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2.采购编号:GDYJ2024F030093.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雷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一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4协议履约地: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5.采购项目总预算:以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为准6.资金来源属于:AA财政性资金B.非财政性资金7.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订采购合同,且各方按协议完成保证金和手续费的应付、应收、应退的各项事宜为止。8.项目完成期限:8.1.文件编制:在收到完整用户需求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8.2.发布采购公告:收到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公告。8.3.结果公告:委托方确认结果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8.4.收到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8.5.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回复。二、委托范围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采购代理活动:1.提供前期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咨询;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1页,共6页http://www.gdyjzb.com2.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或答疑会(如有);3.按规定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开标、评标;4协调合同的签订。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共同商定招标采购方案。2.遵守招标采购保密约定,有关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准泄漏给任何一个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3.双方将依协议协调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和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2.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工作,指定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人的项目负责人,代表委托人负责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需书面知会受托人。(指定人员姓名:)3.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资料、项目的技术、商务、质量及服务要求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合法性。4.审核并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拟定的采购文件、更正/变更公告、答疑会议纪要等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内容,且在政府采购法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5.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勘察和答疑活动(如有),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本协议约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答复的内容除外。6.委派人员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抽取评审专家。7.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备案表确定的采购方式执行。8.按照相关规定授权委派代表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与依法抽取的评审专家,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审会议,负责资格性审查,遵循采购保密性,在评审结束后委托人可以带走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副本一份,并在文件交接表上签名。9.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存在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2页,共6页http://www.gdyjzb.com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10.根据评审委员会书面报告的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确定。111.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2.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3.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有关文件。(三)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在处理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务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采购代理工作。2.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姓名:)代表受托人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3.负责接收采购人交付的项目资料,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4负责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5.负责组织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方式时采用)。6.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向投标人发售采购文件,发放项目图纸及相关资料。7.负责接收采购人的澄清要求,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答疑纪要公告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9.负责组织现场考察。负责整理现场考察资料,形成现场考察文件作为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10.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11.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评标会议。12.编制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3页,共6页http://www.gdyjzb.com13.根据采购结果,编制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委托人及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14.汇编采购项目活动记录即项目汇总报告。15.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移交并保存采购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项目汇总报告等2项目文件。16.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17.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接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的关于组织招标采购、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程序方面的询问或者质疑,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18.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投标人。四、保密约定1.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2.招标采购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向供应商透露招标采购工作的内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3开标前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联系方式或者其它可能与公平竞争有关的招标投标情况(资料),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索要并具体列出索要的文件清单,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提供的,采购人要写出有效的收条并严格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4.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5.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五、收费1.收费标准受托人按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号文件中规定“服务类”计算。2.受托人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委托人不承担除评审专家劳务报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4页,共6页http://www.gdyjzb.com酬外的任何费用。六、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湛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该委现行仲裁规则予以仲裁。p2.双方应及时通报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委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延长招标采购时间。5.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的,委托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拖延一个月,即向受托人支付逾期未付金额的3%滞纳金。6.受托人未按照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要求整改,不予整改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代理人工作人员。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采购、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采购资料和情况。泄露了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采购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人须承担本合同代理报酬2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代理报酬。七、其他1.国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2.双方对协议条款变更时应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或包组)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采购方式变更或采购预算变更等情况,则以采82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3充协议。4如本项目(或包组)采购失败,由受托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则不再重新签订委托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5.本委托协议由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5页,共6页http://www.gdyjzb.com6.本本协议壹式陆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章):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托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强路62号二层205房联系人:联系人:李小姐(0759-3332286)签订日期:2024、4、30签订日期:202、4.30AG万2广东粤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6页,共6页http://www.gdyjzb.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