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UPS电池及主机维修招标变更公告(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2024)
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UPS电池及主机维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681)更正公告第1号
受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UPS电池及主机维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UPS电池及主机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4-D-068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4项“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更正为“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4年8月2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丁亚天、张艳、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苏纪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20405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UPS电池及主机维修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681)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UPS电池及主机维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