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 会务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安徽省商务厅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AT1860516052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4年8月22日15点30分
2024年8月28日09点00分
2
详细评审标准
实施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实施计划完整、可行、具有科学性,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合理,保障措施周全,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有效的得20分;2.实施计划较为完整、较为可行、较有科学性,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较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较有效的得15分;3.实施计划一般、可行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一般,实施进度安排一般的得10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会场布置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整体设计风格简约大气,整体布局规划合理,符合会议需求的得20分;2.整体设计风格较为简约大气,整体布局规划比较合理,比较符合会议需求的得15分;3.整体设计风格一般,整体布局规划一般的得10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8月22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商务厅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56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51-63540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51-63736299/1865519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庆/顾春燕
电话:0551-63736299/18655196512
附件:
澄清修改内容.pdf
磋商文件(发售版0822)-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更正后.doc
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4AT18605160529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16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序号更正内容: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细评审标准2024年8月22日15点30分实施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实施计划完整、可行、具有科学性,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合理,保障措施周全,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有效的得20分;2.实施计划较为完整、较为可行、较有科学性,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较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较有效的得15分;3.实施计划一般、可行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一般,实施进度安排一般的得10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024年8月28日09点00分会场布置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整体设计风格简约大气,整体布局规划合理,符合会议需求的得20分;2.整体设计风格较为简约大气,整体布局规划比较合理,比较符合会议需求的得15分;3.整体设计风格一般,整体布局规划一般的得10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日期:2024年8月22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商务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569号联系方式:陈先生,0551-63540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联系方式:0551-63736299/186551965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庆/顾春燕电话:0551-63736299/18655196512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店K格项目名称: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项目编号:24AT186051605292采购人:安徽省商务厅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七章安天智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55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www.xine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项目编号:24AT186051605292采购方式:磋商预算金额:10.78万元最高限价:10.78万元采购需求:按照持续打造服务联系外商品牌,做实海客圆桌会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作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拟于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海客圆桌会(欧洲企业专场)活动。拟从商务部投促局组织的投洽会欧洲来访企业中,邀请生命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会,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活动结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www.xinecai.com)方式:网上获取。具体操作参见安天智采操作手册,安天智采服务热线:400-050-9988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系统递交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申请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商务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569号联系方式:陈先生,0551-63540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方式:0551-637362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顾女士电话:0551-63736299、18655196512邮箱:qli@ahbidding.com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磋商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详见磋商公告1.1.5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1.1.6采购预算详见磋商公告1.3.1采购需求详见磋商公告1.3.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活动结束。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1.3.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5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4.1供应商资格详见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磋商公告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1.4.3条款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采购清单等(如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时间: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形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li@ahbidding.com)或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选择异议模块,查找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填写疑问或异议内容,并上传相应附件。2.2.2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形式:在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无需书面确认,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在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无需供应商书面确认。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2.3.1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澄清发出形式的规定。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同确认收到澄清的规定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中规定的相关材料。3.2.1响应报价包括的内容响应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和一般纳税人税率均可3.2.5最高限价详见磋商公告3.2.6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所提供的范围是计划采购数量,仅作为响应报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3.1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保证金3.6.4(1)是否采用电子交易方式是其他具体要求:电子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供应商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3.6.4(2)关于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须用通过安天智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若使用介质数字证书的,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移动认证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转1,移动认证办理须知详见安天智采平台“移动认证上线通知”https://www.xinecai.com/ydrz.html;办理介质数字证书的,参见CA办理须知https://www.xinecai.com/quesinfo/20.html。4.1.1响应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安天智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有关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说明。4.2.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注意:供应商未能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2提交首次电子电子响应文件方式和地址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陆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进入递交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1首次响应电子文件上传时间和地址上传时间:同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上传地址: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5.1.2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以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5.1.4是否接受提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不接受供应商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视为其撤回其响应文件。☑接受供应商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并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将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导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对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校验。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校验失败或未递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作响应无效处理。5.1.5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李女士,18655196512备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应采用“U盘”形式并单独密封,封套上应加盖骑缝章。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的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收。如供应商未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但视同其放弃网上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用响应文件电子版作为补救措施的权利。5.2(3)磋商程序开启顺序:随机顺序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6.2.1磋商顺序随机顺序6.2.3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第三章、第五章中标注*的条款□不得变动的条款见第三章、第五章中标注*的条款6.3.1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3.3报价轮次□报价轮次为两轮,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注:1)、供应商各轮次的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2)、在本须知前附表已选择“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确定”情况下,如果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最近轮次的报价不满意,可以增加一轮磋商,符合《供应商前附表》第6.3.1款的每个供应商应具有相同的报价机会。6.3.4多轮报价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相关信息,并在收到多轮报价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具体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进入安天智采在线开标系统,选择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多轮报价6.3.5最后报价的公布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时公布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6.5.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3名 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是7.1.2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磋商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安天智采招标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2.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原国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以下账户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行合肥高新区支行帐 号:5519 0430 8510 501原国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 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 以上0.01%0.01%0.01%注:供应商磋商前应综合考虑代理服务费,并计入响应报价中。7.4.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则规定与定义(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本磋商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磋商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采购活动。(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采购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供应商”理解。10.2知识产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10.3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生成响应文件的硬件信息,如不同响应文件的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10.4磋商文件的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5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1.1.注: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本部分对同一内容的规定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1.1.1.总则1.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标段(包别)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1.2资金来源及比例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1.3.1.3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服务地点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磋商公告。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采购活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存在以上情形。1.1.5.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6.1.6保密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当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8.1.8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9.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1.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1.10.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磋商文件1.1.1.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磋商与评审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安天智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2.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1.1.3.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1.3.响应文件1.1.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磋商保证金。1.1.2.3.2响应报价3.2.1响应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响应报价表格。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报价,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2.4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6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1.4.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4.3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4.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1.5.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类似项目表”应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1.1.6.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不可磋商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3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6.4(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天智采系统中下载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仔细阅读谈判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安天智采服务热线:400-050-9988)。(2)供应商须用通过安天智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若使用介质数字证书的,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移动认证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转1,移动认证办理须知详见安天智采平台“移动认证上线通知”(https://www.xinecai.com/ydrz.html)”;办理介质数字证书的,参见CA办理须知https://www.xinecai.com/quesinfo/20.html。(3)本项目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页面(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1.1.4.响应文件的提交1.1.1.4.1响应文件的签章和加密4.1.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签章和加密应满足以下规定(1)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谈判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供应商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同时生成加密版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版响应文件。1.1.2.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4.2.2响应文件的上传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上传截止时间以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的系统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响应文件未完成上传的将被拒绝。加密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可进行模拟解密检验加密文件是否正常。1.1.3.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1.5.响应文件的开启1.1.1.5.1开启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解密响应文件。5.1.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以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1.3供应商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安天智采在线开标系统(使用介质数字证书用户请选择ie11及以上浏览器进行登录,如电脑未安装ie浏览器,可至安天智采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登录前请确认是否安装安天智采驱动。登陆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开标系统或者点击https://kb.xinecai.com/process/login链接进入)。为方便开启时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进行沟通联系,建议供应商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供应商必须使用安天智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加密证书需与解密证书一致,否则无法解密成功)。5.1.4是否接受提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5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相关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工作纪律;(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解密响应文件;(4)开启程序结束。1.1.3.5.3开启会议的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1.6.磋商与评审1.1.1.6.1磋商小组6.1.1磋商与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磋商与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磋商与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磋商与评审。1.1.2.6.2磋商6.2.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1.1.3.6.3最后报价6.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6.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其的磋商保证金(如有)。6.3.3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最后报价轮次为两轮,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磋商最后报价。6.3.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相关信息,并在收到多轮报价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具体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进入安天智采在线开标系统,选择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多轮报价。6.3.5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公布供应商最后报价。1.1.4.6.4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1.5.6.5评审办法6.5.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5.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合同授予1.1.1.7.1确定成交供应商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委员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和期限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1.2.7.2成交通知7.2.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委托安徽安天立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2.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1.4.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5.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7.5.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8.重新采购、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采购1.1.1.8.1重新采购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磋商,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按原采购方式或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1.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1.1.2.8.2终止采购1.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1.9.纪律和监督1.1.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1.3.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1.4.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采购需求2.0.1.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活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2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至9月8日活动结束验收合格后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0.2.二、服务内容(一)会议基本情况1、时间:2024年9月8日下午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3、规模:60人左右。(二)采购需求1、项目情况持续打造服务联系外商品牌,做实海客圆桌会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作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拟于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海客圆桌会(欧洲企业专场)活动。拟从商务部投促局组织的投洽会欧洲来访企业中,邀请生命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负责人参会。2、会场设计要求整体布置简约大气,布局合理,动线清晰。3、会务服务需求(1)会场布置:会议场地拟选在厦门市瑞颐酒店,会场满足60人会议需求;预留1天的布置、彩排时间。(2)音响设备要求:会场音响效果好、立体、有环绕感,音质清晰,含相关话筒和耳麦等。(3)灯光设备:配合会场内的照明设备,起到烘托会议氛围,增强科技感、渲染活动氛围的作用;相关设备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黑色TRUSS架、染色灯、图案、光束灯、追光灯、欧玛切割灯、灯光专业级控台。(4)同传及交传(中英文):为会议配备相关同传及交传设备和人员。(5)英翻中速记:用于记录客商发言及有关交流沟通情况,需相关设备及人员。(6)场外设施:在会场外设置签到处,并在酒店大厅及电梯相应位置设指引牌等。(7)会务相关人员邀约或安排:摄影师、摄像师、安保、礼仪人员、媒体记者、执行人员、设备操控人员、设备搬运人员的邀约和聘请。(8)活动相关画面及PPT制作:负责本次活动所涉及到的所有画面及PPT的设计制作。(9)活动摄影摄像等相关资料转交给采购人。4、现场保障负责活动现场彩排、签到、人员指引、秩序维护、资料发放等相关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5、团队保障成立不少于5人的项目小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设计师1名、协调对接人1名、后勤人员1名、应急人员1名等,为活动的各个阶段提供全方位的服务。6、综合保障(1)负责和本次活动相关的物料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签到处、指引牌、话筒标、资料封套、议程、纸笔、嘉宾名单,定制席卡,设计邀请函、平面图和座位图、演讲台;(2)负责上述提及所有设备货物料的搭建、制作及调试工作;(3)负责本次活动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4)制定详实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现场服务方案(到人、到物、到事)及应急方案,并对照实施。7、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1)安全性。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规定,安全实施项目,供应商须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如因供应商行为导致采购人、供应商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货物以及稳定、成熟、可靠、可行的设计方案,拟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用电不间断安全性以及音响、灯光等的不间断安全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活动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的安全问题,对关键货物进行冗余及备份,保证整个项目安全、顺利实施。(2)实用性。项目实施须始终贯彻适合应用、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立足采购要求,统筹规划,优化配置,提高性能价格比。(3)成交供应商所用的对接活动、服务保障等方案非最终方案,采购人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就延误会议等进行索赔。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对方案进行完善,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方案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修改。采购人交付场地后,供应商应及时完成会场总体布置工作。(4)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业的项目团队,成交供应商需协助采购方做好活动参会组织工作,包括重要嘉宾接待、会议资料校印、发放参会证件、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5)一旦出现因成交供应商单方原因而导致活动延误或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6)项目验收时将完全按照采购人认定后的设计方案及现场服务方案进行,如有屡约不完整或不达标现象,采购人有权扣减合同费用。(7)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若出现因不可抗力会议推迟或取消的情况,供应商须自行考虑风险。(8)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合同中关于项目的若干技术质量规定,制定严格的质量安全措施;由于成交供应商质量安全措施不力造成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版权保证。成交供应商担保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有关部门专利、商标、行业设计、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所有因此引起的法律行为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任何以上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引发的有关诉讼提供赔偿。(10)组织保障。成交供应商需制定详细的活动人员分工、消防安全方案等应急保障方案,保障项目顺利举行。3.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1.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号评审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3.1.1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制件3.1.1资格评审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1资格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1资格评审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3.1.2响应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3.1.2响应性评审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2响应性评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2响应性评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2响应性评审硬件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性评审供应商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性评审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1.2响应性评审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1.2响应性评审权利义务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符合磋商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未另行设定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对供应商的义务予以削弱3.1.2响应性评审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1.2响应性评审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备注3.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 90 分响应报价: 10 分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3.2.3(1)技术部分1活动整体实施方案0-2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实施计划完整、可行、具有科学性,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合理,保障措施周全,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有效的得20分;2.实施计划较为完整、较为可行、较有科学性,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较合理,实施进度安排合理较有效的得15分;3.实施计划一般、可行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对各关键节点的安排计划一般,实施进度安排一般的得10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2.3(1)技术部分2会场布置方案0-2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整体设计风格简约大气,整体布局规划合理,符合会议需求的得20分;2.整体设计风格较为简约大气,整体布局规划比较合理,比较符合会议需求的得15分;3.整体设计风格一般,整体布局规划一般的得10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2.3(1)技术部分3应急保障方案0-10分供应商根据活动需要,制定应急预案措施,由磋商小组根据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内容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2.有较完善的应急预案,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强的得6分;3.应急预案一般,科学合理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2.3(1)技术部分4接待保障方案0-1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勤接待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接待方案考虑全面,实际操作性强,符合会议要求的得10分;2.接待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实际操作性一般,较符合会议要求得6分;3.接待方案考虑一般,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2.3(1)技术部分5同传交传及英语速记保障方案0-1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考虑全面,实际操作性强,符合会议要求的得10分;2.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实际操作性一般,较符合会议要求得6分;3.方案考虑一般,实际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2.3(1)技术部分6人员配置0-10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 1.项目负责人具有设计师证书的,得 5分;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含5 人),得 5 分,不满5人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 (1)人员配备名单(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员相应证书的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团队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社保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以上证书应由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 “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3.2.3(1)技术部分7供应商业绩0-10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会议(含开幕式论坛等会议活动的现场布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 1 个得 5分,满分10分。 注: 1. 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委托协议扫描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信息,须另附该业绩委托方(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以上业绩为已完成业绩,无须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在《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完成状态。 3.2.3(2)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得分计算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最后报价)×10%×100。注:以上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或证书,在成交后可提供原件备查;若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交由相关部门处理。3.1.1.磋商与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后,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响应报价均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采取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3.2.2.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2.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组建。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磋商小组的职责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磋商与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3.评审标准3.1符合性审查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详细评审3.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2评审基准价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3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4.磋商与评审程序4.1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下同)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除磋商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4.1.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成交后,以成交价为基准,同比例修正分项单价。4.1.4磋商小组按照规定的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响应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或漏项的,使得响应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4.1.4.2磋商4.2.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2.1项确定的顺序分别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磋商轮次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4.2.2磋商小组就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承诺,书面答复或承诺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按照第二章第6.2.3项规定的内容变动磋商文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4.2.4经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成响应,或者对磋商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3.4.2.4.3最后报价4.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3.1项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4.3.2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3.3项规定确定最后报价轮次。4.3.3在采购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4.3.4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4.1.3款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3.5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单价若超过磋商文件设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4.3.4.4详细评审4.4.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4.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4.3取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综合得分,其中的响应报价得分按规定进行计算。4.4.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5响应文件的澄清4.5.1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4.5.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6评审结果4.6.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6.2完成评审后,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与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3.5.5.其他5.1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磋商小组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磋商与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从其他成交侯选人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2供应商提供业绩、荣誉证书、各种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材料等文件及资料复制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则初步评审项目视为不通过;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但不得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安徽省商务厅电话:0551-63540213乙方(卖方):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及附件;(3)响应文件及附件;(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5)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2.合同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2.1服务名称: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会务服务。2.2服务内容: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所有内容。2.3服务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需求。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活动结束。4.0.1.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为(大写):元(¥)。3.2合同价格包括的内容: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所有内容3.3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不予调整。4.付款方式4.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4.2付款方式:项目履约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4.3乙方帐号:。4.0.2.5.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5.1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和要求、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甲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如果甲方有要求,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5.3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乙方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4.0.3.6.知识产权6.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所涉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6.2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对甲方进行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6.3乙方在响应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4乙方须与提供服务人员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或者著作权独占许可使用协议,且须获得转授权及以自身名义维权的权利;受让或受许可的著作权权项应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全部著作财产权。乙方取得相应著作权后,应依前述条款与甲方签订相应著作权转让或独占许可使用协议,协议标的同上,以确保录制视频版权和其他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转载,不得用于商业用途。4.0.4.7.联络7.1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7.2乙方应设乙方代表,负责服务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供乙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7.3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第7.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第7.2款的职责。7.4甲乙双方通过代表联络与履行合同有关事宜均应采用书面形式。4.0.5.8.计划和报告8.1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方案。如甲方认为需要调整,乙方应根据要求修改方案。8.2乙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1)服务安排计划;具体报告进度为:①②(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9.评估验收9.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方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9.2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接到甲方评估验收通知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评估验收的依据之一。9.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9.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9.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9.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也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和误期责任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和误期责任乙方承担。4.0.6.10.分包、转包1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如果有)。10.3乙方擅自转包或者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5万元。4.0.7.11.违约11.1乙方违约11.1.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次。逾期15天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及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1.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7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但累计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乙方逾期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11.2甲方违约1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服务成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拒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次。11.2.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价款的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价款的3%。11.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0.8.12.终止合同12.1乙方违约终止合同12.1.1发生下列情形时,在甲方对乙方违约提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未能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2.2乙方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同时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12.3甲方违约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12.4甲方终止合同后的结清因乙方违约或破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在甲方通知乙方终止合同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乙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2)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3)如是终止全部合同,甲方应清查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以及由于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4)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5)甲乙双方未能就终止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12.5乙方终止合同的结清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在乙方通知甲方终止合同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乙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2)乙方应清查已交付的服务的金额,甲方已支付的金额,甲方未支付的金额,以及由于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甲方应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4)甲乙双方未能就终止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4.0.9.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13.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服务最后一批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后/天。1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后/天内无息退还。13.4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期限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13.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乙方发生违约行为而完全终止合同;(2)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响应承诺。13.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服务的质量责任。4.0.10.14.不可抗力14.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天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4.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天,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4.4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结清参照第12.4款规定办理。4.0.11.15.税费15.1按现行税法规定向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15.2按现行税法规定向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4.0.12.16.争议的解决16.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7天内未能解决,按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16.2在争议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4.0.13.17.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4.0.14.18.合同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4.0.15.19.合同附件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作为合同附件。4.0.16.20.补充条款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服务是采购指定服务。4.0.17.21.其他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贰份。甲方:安徽省商务厅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见证方: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序号资料名称备注注:须注明资料所在页码范围,否则可能导致其无效响应5.1.一、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我方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服务承诺:磋商有效期承诺: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全部澄清、修改、答疑和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并交付货物及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参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年月日5.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制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反面)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及联系方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仅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及联系方式即可5.3.三、响应报价一览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分包号(无分包,不填写)/4响应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5服务期限6是否响应付款方式□是 □否7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最后报价/第次报价函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分包号(无分包,不填写)/4响应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5备注注:1.本报价函不需制作在响应文件内,由供应商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2.考虑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报价后,(第一轮报价-最后报价)除以第一轮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采购需求中全部分项内容的优惠率。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供应商:(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5.4.四、分项报价表(本表可修改扩展)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服务内容单价数量合价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详细填写各部分分项报价,因报价不明确,导致影响专家评审,做无效响应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负。2、当分项报价表各个分项报价合价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中分项报价为准。3、格式内容可自拟,此表格为普通模板。5.5.五、资格证明文件5.5.1.(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是否为特殊企业□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许可证及级别 (如有)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其中实收资本其中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备注5.5.2.(二)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1、供应商相关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制件注:供应商提供资料复制件。1-2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制件(如有)注:供应商提供资料复制件(参与电子采购活动的,提供电子复制件)。1-3其他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制件(如有)注:供应商提供资料复制件(参与电子采购活动的,提供电子复制件)。注意对照磋商公告及评审办法规定,提供各类资质证明及有关材料【提供复制件(参与电子采购活动的,提供电子复制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磋商活动的规定,本单位无以下规定的被限制性情形:(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被限制参与采购活动情形。组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联合体各成员均无上述被限制性情形(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话)。我单位已就上述各被限制性情形,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查询及确认。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上述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5.5.3.(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有质疑,我方承诺会将2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我方承诺贵方可就我方业绩进行公示。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业绩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约合同价金额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45……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要求的业绩;2、后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磋商公告》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规定)。5.6.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项目磋商文件的条款响应文件的条款偏离说明备注1服务期限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可填写偏离原因和依据)2付款方式3磋商有效期...注: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对合同条款的偏离也应在本表提出。如不填写视为响应磋商文件所有商务条款。5.7.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可填写偏离原因和依据)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可填写偏离原因和依据)123...注: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服务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应答时应进行详细描述,如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复制全部或部分技术要求)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包括有选择性的响应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供应商提供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如不填写视为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条款。5.8.八、项目相关方案5.8.1.1.项目服务方案(供应商格式自拟)5.8.2.2.拟配备的项目组人员(供应商格式自拟)5.8.3.3.供应商认为应该有的其他方案(供应商格式自拟)(如有)4.《磋商和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涉及的其他内容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十、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项目经理承诺书致:安徽省商务厅、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二、我单位承诺,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约。三、我单位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6.第七章安天智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一、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2、投标供应商须办理安天智采平台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安天智采平台“移动认证上线通知”(https://www.xinecai.com/ydrz.html)。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需要投标供应商网络上传通过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通过安天智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通过安天智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陆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进入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4、投标截止时间以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加密文件上传后投标供应商进行模拟解密检验加密文件是否正常;5、投标供应商除须按上述第4条要求网络上传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可以另行提供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标书工具软件在加密上传后,同时生成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供投标供应商拷贝到U盘或刻录光盘,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后递交),投标供应商须保证电子U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且非加密文件须与网上递交的加密文件一致。具体要求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6、如投标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操作和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安天智采电子交易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50-9988。移动认证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转1。二、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1、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安天智采在线开标系统进行开标(使用介质数字证书用户请选择ie11及以上浏览器进行登录,如电脑未安装ie浏览器,可至安天智采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登录前请确认是否安装安天智采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登陆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进入开标系统或者点击https://kb.xinecai.com/process/login链接进入)为方便开标联系,建议投标供应商进行签到。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须远程使用安天智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先行解密(加密证书需与解密证书一致,否则无法解密成功)。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系统导入后,工作人员开启系统唱标等流程;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作为导入补救措施的,可以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导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对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校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视为其撤回投标。三、数字证书问题1、数字证书需使用通过安天智采办理的移动认证证书或介质数字证书;2、数字证书到期后须重新续期;3、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须更换新证书;4、投标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投标无效情况1、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二)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三)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视同放弃澄清:(一)澄清文件无法打开的;(二)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三)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五、特殊情形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二)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三)电子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2、出现上述第1条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项目暂停,待电子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电子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供应商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客圆桌会厦门专场 会务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