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招标变更公告(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一、更正人名称: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PHYZ-2024-11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6日
五、更正理由:采购需要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月 日 时 分
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
2
开标时间
2024年 月 日 时 分
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谭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8211
采购代理机构: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3-85022125
附件信息:
PHYZ-2024-11 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doc (275.7 KB)
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询价文件项目编号:PHYZ-2024-11采购单位名称: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询价项目编号:PHYZ-2024-1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四、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五、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采购数量服务期限最高单价限价(元/吨)1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3000吨签订合同后首次供货到2024年11月30日或供货量达到合同采购量,以先到为准。470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特定条件:4.1、具有浓硫酸生产或经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4.2、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证明);4.3、2021年7月1日以来,所投标产品销售业绩合同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附件自行下载。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九、投标地点: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十、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14时30分。十一、开标地点: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十二、投标保证金:无十三、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谭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8211采购代理机构: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3-85022125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详见公告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无5现场踏勘:无 6演示时间及地点:无7答疑与澄清:无8询价响应文件组成:完整的《询价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二部份组成。9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告1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公告12服务费: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1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含甲方签订流程时间2个工作日)内。14最高单价限价:470元/吨。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15履约保证金:无 16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15天17截止投标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须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8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文件中采购项目的询价、报价、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询价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的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询价人”系指组织实施本次询价的代理机构(平湖市一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及采购人(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报价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5.“货物”系指询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物品、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6.“服务”系指询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项目”系指报价人按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8.“书面方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八)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招标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疑义。4、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一)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询价响应文件由资信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1.资信技术商务文件(1)资格文件: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下a~e项是基本资格条件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其中b~e只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具体要求详见公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是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的评审依据,供应商应提供上述资料。未按要求出具上述证明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资格性审查均不予通过。(2)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5)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的理解及具体实施方案;(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8)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报价文件(1)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声明书、报价明细表必须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二)询价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询价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人与询价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询价响应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询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询价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询价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报价截止日起15天内询价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签署1.询价响应文件须由报价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报价人应写全称。2.询价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询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五)投标报价1.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报价应按询价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漏项填报作无效报价,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的报价无效)。2.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六)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1.不同报价人的询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报价人的询价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报价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报价人的询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询价响应文件不同包项相互混装的;(七)询价响应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报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与询价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询价响应文件;5.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价格信息的;6.报价明细表中只要有一项缺漏的;7.擅自更改报价明细表中物品名称、采购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品牌的;8.标项以赠送方式报价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物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报价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错误修正后的报价的;11.未按本章“二、询价文件的编制”第五点要求报价的;12.询价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报价人被视为串通报价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八)错误修正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报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组织开标、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开标而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组织评标程序询价人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按规定统一收取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并保存。2.主持人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宣读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询价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询价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询价响应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报价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报价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报价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询价响应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报价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8.评委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9.评审结束后,询价人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本次询价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询价小组,共3人组成。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询价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评审人员对各报价人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评审人员对各报价人询价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报价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报价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询价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报价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询价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7.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报价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报价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询价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报价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询价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报价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五、询价响应文件评标办法▲(一)询价响应文件评标办法(1)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价格,以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2)本次报价按各项物品的分别报价,报价人的报价单价只要有一项缺漏的,作无效报价处理。(3)当出现报价总金额并列的情况时,以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4)报价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5)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的说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被评定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规定推荐合适中标候选人。(二)中标候选人(1)按评标委员会评出的技术商务文件符合的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报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废除,由评标委员会依规定推荐合适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询价采购。(3)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情况不具有竞争性,不予推荐本次询价的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询价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含甲方签订流程时间2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二)履约保证金:无七、招标代理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2000元。2、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4、服务费支付时间: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货物浓硫酸用于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生产运行投加,污水处理能力达4万吨/日(实际处理量存在较大波动),实际投加量会根据将来水量以及水质变化产生的处理药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招标人现场有浓硫酸储罐2个,单座容积为50m3,浓硫酸储罐均位于地面以上。2、采购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分数98%的一等品工业硫酸供应期限为签订合同后首次供货到2024年11月30日或供货量达到合同采购量,以先到为准。采购数量3000吨。分批供货,每次供货量约30-35立方左右。中标单价为固定价(不因采购数量多少等因素而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做调整。3、产品需符合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GB/T534-2014,质量分数98%的一等品工业硫酸,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国标。运输方式:专用的运输灌装车。招标人在卸料区设有浓硫酸卸料输送泵,中标人负责将浓硫酸输送至储罐。4、以上技术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5、如投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完全同意技术条款的要求。6验收检测约定。6.1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供货方所提供的药剂进行抽样检测,取样时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封存一份,以便双方检测有纠纷时送第三方机构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6.2化验按国标检测法分析;6.3招标人应在取样后三天内完成化验分析,如抽检结果药剂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需在取样后四天内通知供货方;6.4每次抽检为达到规定要求的本药剂均以约一个星期的使用量为一个批次:第四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买方:买方项目负责人:卖方:卖方项目负责人:根据“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卖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1.1.1.1、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和供货合同期1.1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名称规格数量第一期单价(元/吨)98%硫酸(H2SO4)、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GB/T534-2014质量分数98%工业硫酸一等品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000吨人民币大写 元整每吨(¥: 元/吨)(按中标单价填写)说明:①该货物单价已包含货物价款、运费、装卸费、质检(自检)、管理、保险、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切费用。②中标单价为固定价(不因采购数量多少等因素而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做调整。③采购数量和进货日期以买方的实际使用量为准,卖方须确保一定数量的库存量。④货物计量:药剂重量原则上以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过磅单为准。⑤货物单价(含13%增值税)在合同供货期内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增值税金额按国家税率相应调整,并以此调整合同综合单价。项目负责人1.2供货合同期供货合同期为2024年月日至2024年11月30日,或供货量达到合同采购量,以先到为准。1.1.2.2、货物质量、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2.1货物质量及技术标准: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内容、技术条件中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普遍认可的国内行业标准或买方认可的其它国家的权威标准。2.2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货物交付后,卖方仍应对交付货物在买方正常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负责。1.1.3.3、知识产权卖方应承诺保护买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买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1.4.4、货物运输、装卸和安全责任4.1卖方应保证产品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运输及装卸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本合同明确卖方危化品运输方式须采用专用的运输灌装车,专用槽罐车需配自带泵或现场设置硫酸泵,并负责将硫酸装卸至买方指定地点;卸料过程中,卖方须严格遵守买方现场管理要求,如因违规操作引起安全事故,责任由卖方承担。4.2卖方承担货物在送达指定地点前及运输过程(包括卸装期间)中货物的毁损、灭失等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等风险和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4.3卖方在卸料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买方卸料点安全管理要求,如有违规(如穿短袖进卸料区、未带防护用品、玩手机等、未及时清理卸料桶内多余硫酸等),予以300元/次罚款。1.1.5.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5.1交货时间:本次危化品供货将根据买方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买方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卖方,卖方负责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将所有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包括卸货)。5.2交货地点:由卖方负责卸货到买方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5.3交货方式:本次招标货物采用分批送货方式,无论买方需要多少,卖方必须完整安全按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5.4运输▲(1)卖方负责危化品运输装卸,且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2)卖方危化品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危险品准运资质,驾驶、押运、装卸人员需经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危化品运输安全知识,且必须持证上岗。▲(3)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凡危化品泄漏,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卖方抢修人员须2小时内赶赴现场,1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因不及时处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1.1.6.6、货物验收6.1由买方负责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应的国家标准为依据。6.1.1质量验收:卖方需提供每批次货物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买方对卖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随机采样分析,分析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检验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所供货物为不合格。采样方式及各指标测定方法按合格品标准规定。6.1.2数量验收: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过磅单须经甲方监磅人签字。6.2若卖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检,第三方须经买方认可,复检由卖方负责安排,买卖双方共同参与,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3验收检测约定。6.3.1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供货方所提供的药剂进行抽样检测,取样时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封存一份,以便双方检测有纠纷时送第三方机构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6.3.2化验按国标检测法分析;6.3.3招标人应在取样后三天内完成化验分析,如抽检结果药剂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需在取样后四天内通知供货方;6.3.4每次抽检为达到规定要求的本药剂均以约一个星期的使用量为一个批次:1.1.7.7、产品价款调整及结算方式7.1产品价款调整: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产品综合单价为每吨元整(按中标单价填写,不因采购数量多少等因素而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做调整)。7.2结算方式:以日历月为结算周期,按实际供应量进行结算。买方凭经签字的过磅单数量、质量验收单及卖方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结算,并在结算完成并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1.1.8.8、违约责任和赔偿卖方所交付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此外,买方有权罚没未结清之货款,并就因此而导致的损害向卖方索赔。8.1产品质量性能违约责任和赔偿:(1)卖方交付的产品含有废液、废酸或其他按正常工艺生产不该含有的成份,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货款,并追究由此对买方生产运行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同时终止合同,取消其二年内参加买方所有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在一个结算期内若检测发现质量问题,按以下规定办法处理:若发现一次质量不达标,视情扣除当日所供批次货物货款的50%~100%;第二次发现,扣除当日所供批次货物全部货款;第三次发现在扣除当日所供批次货物全部货款的基础上,在当月货款结算上再扣除30%当月结算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二年内参加买方所有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8.2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和赔偿:(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未能按5.1条要求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要求数量和质量的药剂],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要求数量和质量的药剂],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的,买方有权扣除未支付之货款的20%,并追究卖方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卖方一律承担。如造成严重影响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罚全部未支付之货款。取消其二年内参加买方所有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违约金者不在此例。1.1.9.9、合同终止除第8点“违约责任和赔偿”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况外,发生下列情形的,买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罚全部或部分当月未支付之货款。(1)卖方在合同实施中出现转包和未经同意的擅自分包行为。(2)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三十日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的。1.1.10.10、不可抗力10.1当合同任何一方因超出双方控制范围并影响其自身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到期的付款义务除外)时,该方对此等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无须承担责任。此等事件应当是不可抗力事件,是为买方和/或卖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规定不可抗力事件范畴为:㈠自然灾害,如洪水、风暴、地震等;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关政府机构发布的政策;㈢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劳工的联合行动、战争、暴乱等。10.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随后的1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该方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影响。必要时,双方应当合作确定应采取的措施,以限制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0.3除任何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前所形成的义务之外,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在其发生期间及其影响的程度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项下义务。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由当事方自行承担。10.4若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证据,该方则丧失主张不可抗力要求免责的权利。10.5如果此类事件影响卖方全部或部分的产品生产能力,买方有权向第三方进行采购。1.1.11.11、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1.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确定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11.2诉讼费用除裁决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11.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1.12.12、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效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政府所规定的条例进行解释。1.1.13.13、其他约定事项当买方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再需要使用该产品,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卖方,双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买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当卖方货物供应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买方将启动应急预案采购货物。1.1.14.14、合同生效及其他14.1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或者上述文件之间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则解释的优先顺序为:①本合同及补充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文件;④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14.2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合同执行完毕为止。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14.4卖方与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步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河路1500号乙方:住所地:签订地点:省(市)区(县)签订日期:年月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现场作业的安全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及工期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3.服务范围:4.活动区域: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和义务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和标准,认真执行甲方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化学品装卸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2、甲、乙双方共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3、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审核和抽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资质、履约能力等。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资质过期或有证据证明不具备履约能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项目或提供的服务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论为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主合同,并解除合作关系,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等。4、甲方应当为乙方员工提供入厂培训,对于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甲方可以拒绝其进入作业现场。5、甲方应当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7、在施工作业前,甲方应向乙方且乙方应向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未交底的,甲方有权终止现场作业。8、甲方应当对乙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于现场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终止现场作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9、甲方发现应当取得资质作业的人员未取得资质或资质过期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10、甲方现场负责人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11、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合格性、安全性进行查验,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涉及特种设备的,可以要求乙方另外提供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证书等材料。发现现场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终止现场作业。12、甲方有权对乙方携带的作业所需的化学品进行监管和检查,并要求乙方落实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管理。13、对于化学品等物料供应商,甲方有权调整卸料时间、厂内行车路线等。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资质或履约能力的审查,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2、乙方应当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乙方应当指派一名现场作业负责人,专职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现场培训、事故调查以及与甲方的协调等。4、乙方应根据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或存在职业禁忌的,禁止派遣至甲方作业现场。5、乙方应当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三级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派其前往甲方作业现场上岗作业。6、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相关的人员,参加甲方的相关培训。需持证上岗人员,乙方确保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上岗或顶替上岗等行为。7、乙方应当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杜绝进入甲方现场的通行证件被他人冒用,杜绝未经许可的他人进入作业现场。8、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非吸烟区抽烟,禁止酒后上岗,禁止在岗喝含酒精饮品。9、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参与甲方的应急演练,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并配合甲方的应急救援。10、乙方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甲方公司的要求及现场的风险,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的,严禁入场作业。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乙方不得进行现场作业。对于土建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等,乙方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和预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1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区域内作业,严禁进入作业区以外区域。涉及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所规定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乙方应当根据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的要求,提前办理作业许可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作业,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禁止作业。乙方应当至少指定一名现场专职监护人员(该人员不得参与作业)进行现场监护。12、乙方需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在作业区域悬挂标识牌,确保作业现场规范、整洁。物品和物资摆放有序,禁止堵塞厂区内的消防通道。部分作业乙方若需分包给其它承包商,需提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13、乙方自备的设备、设施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登记证并定期检验,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的签字记录,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乙方机械、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14、乙方在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并将现场恢复原状。15、乙方应妥善处置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和主合同的约定,合规处置。16、乙方所使用的化学品,应当提前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SDS,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引入甲方厂区,并遵照国家法规以及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等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包括化学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和报废等规定。17、乙方在甲方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和/或事件的,均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五、其它约定事项1.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步签署同步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2.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的本单位工作人员、甲方人员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若由此引起甲方先行对外垫付或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乙方若违法本协议规定,致使甲方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等。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廉政协议书项目名称:供应地址:甲方:乙方:为加强服务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服务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采购合同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服务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服务项目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采购标的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在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服务项目相关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服务合同规定外的需求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服务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服务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服务需求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四)本廉政合同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服务项目完成时止。(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技术商务文件格式1、封面格式:技术商务文件询价项目名称:询价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年月日2、技术商务文件目录(1)资格证明文件(2)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签章;(5)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的理解及具体实施方案;(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8)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技术商务文件目录附件附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我方参与[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报价人全称(盖章):年月日附件2声明书致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报价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98%硫酸(H2SO4)2024年第五次采购项目(编号为)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同意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询价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询价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询价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15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报价人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报价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报价、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报价人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报价人名称:(盖章)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编号文件要求部分询价响应部分说明:报价人应对照询价文件中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要求,申明自己的设计方案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偏离和例外说明。授权代表签名:日期:附件5投标产品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投标产品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投标活动,现承诺如下:我方本项目提供的投标产品均符合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询价项目名称:询价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报价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表(见附件)2.报价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3、报价表格式询价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单价(元/吨)大写: (¥ )项目负责人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3.中标单价为固定价(不因采购数量多少等因素而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做调整。4.报价人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硫酸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