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4)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招标项目名称: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

标段(包)名称: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0800-04-01-413789

投资项目名称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

标段(包)名称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
公告性质
变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资金来源
地**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构成
中央预算内: 0.00;省级政府: 0.00;市级政府财政: 0.00;银行贷款: 0.00;外资: 0.00;自筹: 0.00;其他: 10397894.39;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1 项目建设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 2.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全长约 22.2 公里,道路路线起于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文参下村路段,终至龙海天转盘,本路段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道路沿线开口较多,交通较为复杂,建设内容主要是:在现状道路中间带增设、更换中央分隔栏杆、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平安村口及完善减速标线、交通提示牌等道路安全设施。 2.1.3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1.4 招标控制价:10397894.39元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 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其他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 可靠、经济、高效率运行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

工期(交货期)
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0397894.3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业绩或其他要求: 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3.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 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5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s://tyrz.gd.gov.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gdzwfw.gov.cn%2Fggzy-yhzx%2F&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https://tyrz.gd.gov.cn/pscp/sso/static/?redirect_uri=https%3A%2F%2Fwww.gdzwfw.gov.cn%2Fggzy-yhzx%2F&client_id=gdrz_gdsggzyjypt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2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09: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09:30:00
开标地点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媒介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招标人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大楼4楼

招标人联系人
胡小凤
联系电话
07592080083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中40号(建设银行旁二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思恩
联系电话
15913526446

招标监督机构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9339860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招标文件.pdf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暂停公告.pdf

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版本编码:(施工2023-01综合评估法专用)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招标文件(网上开标电子评标)招标人(公章):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虫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负责人:潘工联系电话:0759-3388218传真号码:E-mail:zkbiaohe2022@126.com编制时间:2024年08月09日第1页共124页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1.本范本适用于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电子招投标活动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查看或下载。2.招标人在使用本范本时,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的填写必须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3.“□”为选择项,选择的内容(项)保留,不选的请删除。4.招标文件采用“第x页共x页”的页码格式,并且在“目录”中标明对应的页码。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6.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用户手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服务指南”-“交易类型”-“建设工程”)。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下载湛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工具(北京CA+粤企签),(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8.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参照本范本。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文件中存在文本及用词不清晰、缺陷及歧义的,应当遵从招标的目的,以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予以解释。请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留意国家、省、市发布的最新规定,对本范本作出及时的修改,并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住建局工程招标监管科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第2页共125页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5.招标文件的获取6.发布公告的媒介7.特别提示8.异议与投诉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总则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3.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6.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与提交7.开标8.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9.确定中标单位10.授予合同第三部分投标格式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页共125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已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湛开发招【2014】30号)、(湛开发招【2017】7号)、(湛开发招【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6-440800-04-01-413789,项目业主为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招标人为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全长约22.2公里,道路路线起于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文参下村路段,终至龙海天转盘,本路段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道路沿线开口较多,交通较为复杂,建设内容主要是:在现状道路中间带增设、更换中央分隔栏杆、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平第4页共125页安村口及完善减速标线、交通提示牌等道路安全设施。2.1.3建设工期:60日历天2.1.4招标控制价:10397894.39元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其他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率运行所必要的附加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3.2业绩或其他要求: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3.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3.5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5页共125页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23时59分。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4年08月第6页共125页28日,统一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09时30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卡位3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第7页共125页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7.1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7.2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7.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7.5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7.6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7.7其他,/,。8.异议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第8页共125页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3398603。(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9页共125页联系方式招标人: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中开发区财政局大楼3楼,40号(建设银行旁二楼)联系人(实名):胡小凤联系人(实名):潘思恩电话:0759-2080083,电话:0759-3388218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kbiaohe2022@126.com2024年08月09日第10页共125页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小计:小计:小计:附件12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3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甲方:乙方:为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承包服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二、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乙方现场负责人:2、安全生产管理人:三、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明确要求甲方负责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3、双方确认,乙方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的监督工作是对乙方责任的督促,不应导致甲方为乙方的作业安全负责,且甲方对乙方人员不存在选任、管理、指示,不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4、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害事故;(3)发生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5)工作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要求。四、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7号)、《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规定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依照施工合同要求,乙方必须购买相关保险,保障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利益。三、违约责任1、乙方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应按期整改,不得无故拖延。乙方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方进行整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支付上述整改费用和赔偿金。甲方对乙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改善施工现场环境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2、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害事故、触电事故或消防事故而产生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害事故、触电事故或消防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责任事故或消防责任事故,致使甲方公司在公众媒体或专业网站曝光,给甲方或建设单位造成经济、名誉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人民币50000元以下的违约索赔。乙方拒绝支付该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在支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除。4、乙方自进入甲方区域内后至服务期结束且人员、设备全部离开甲方区域内止,安全管理未达到下列任一目标,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款的3%/项(且乙方须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A.因工伤亡责任事故:0;B.重大火灾事故:0;C.泄漏事故:0;D.触电事故:0;E.环境污染事故:0。5、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管理不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引起产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事故导致甲方须向第三方赔偿的,甲方嗣后可以向乙方追偿。四、争议解决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解决争议。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采取进行担保,施工前完成,担保的保险金额为不得低于万元,担保时间覆盖开工至竣工时间。2、承包人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承包人承诺在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专门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3、农民工工资款拨付比例按施工合同价款总额的5%计算,后期农民工工资款拨付周期与工程进度款拨付周期同步,发包人在拨付每期进度款时,根据当期工程进度款审定金额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款拨付到工人工资专户。4、承包人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承包人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个人工作银行卡名册,与签订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并在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银行卡。承包人应当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6、承包人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采取进行担保,施工前完成,担保的保险金额为万元(施工合同价的5%),担保时间覆盖开工至竣工时间。7、发包人给承包人承诺:(一)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到承包人的专用账户;(二)对承包人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事宜履行监督责任。8、承包人给发包人承诺:(一)全面履行对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的管理责任;(二)严格遵守本协议,每月第20个工作日前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划拨到农民工的个人工资银行卡上;(三)确保本施工合同项上不因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而引发讨薪事件。承包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关于“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暂停公告各投标人:2024年09月29日收到湛江开发区东海大道建设项目(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诉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特此公告。招标人: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道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