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机构服务招标变更公告(2024)
眉山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澄清或修改)
项目名称:眉山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1、报价人完全满足第五章服务要求中第2-4项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的得12分,每少提供一项或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4分,本小项扣完为止。”修改为:1、供应商完全满足第四章服务要求中第2-4项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的得12分,每少提供一项或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4分,本小项扣完为止。”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30分保持不变。
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机构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