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充电桩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CDZ-3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409GL-077001003)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第
1
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
202409GL-077001
根据《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
1
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2
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招标文件答疑
1
、
投标人提问
1
:招标文件附录
3
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一套设备需同时包括液冷充 电主机和液冷充电终端)供货业绩。 疑问:若投标人为充电桩设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厂商供货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答复:可以。
2
、投标人提问
2
:针对招标文件
P7
页之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之描述,即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
(
一套设备需同时包括液冷充电主机和液冷充电终端
)
供货业绩。异议
:
该条要求,我司认为具有唯一性,据了解能满足此条款要求的目前仅华为品牌的桩能满足,请问是否可以换成
:
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
(
一套设备中可以是液冷充电主机或液冷充电终端
)
供货业绩。谢谢
!
答复:根据市场调查结果,有一定数量充电桩生产厂家生产的充电桩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条款要求不具有唯一性。本项目资格条件不作修改。
二、
招标文件补遗
1
、
本次招标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
:
CDZ-1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971
万元;
CDZ-2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554
万元;
CDZ-3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327
万元。
2
、
招标文件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4.1
项投标保证金金额“
CDZ-3
标段
4
万元”修改为“
CDZ-3
标段
3
万元。”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高于上述要求,视为满足相关要求。
3
、
随同
本次补遗
书一并
发布
工程量清单
,请投标人注意下载
,
投标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填报后须将工程量清单上传至投标文件
“
二、投标报价表
”节点。
4
、
其他内容未调整。
招标人: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10
月
9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充电桩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