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充电桩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CDZ-3标段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409GL-077001003)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第

1

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

202409GL-077001

根据《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服务区充电桩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现发布第

1

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2

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招标文件答疑

1



投标人提问

1

:招标文件附录

3

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一套设备需同时包括液冷充 电主机和液冷充电终端)供货业绩。 疑问:若投标人为充电桩设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厂商供货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业绩。

答复:可以。

2

、投标人提问

2

:针对招标文件

P7

页之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之描述,即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

(

一套设备需同时包括液冷充电主机和液冷充电终端

)

供货业绩。异议

:

该条要求,我司认为具有唯一性,据了解能满足此条款要求的目前仅华为品牌的桩能满足,请问是否可以换成

:

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过一套液冷充电设备

(

一套设备中可以是液冷充电主机或液冷充电终端

)

供货业绩。谢谢

!

答复:根据市场调查结果,有一定数量充电桩生产厂家生产的充电桩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条款要求不具有唯一性。本项目资格条件不作修改。

二、

招标文件补遗

1



本次招标设置了最高投标限价



CDZ-1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971

万元;

CDZ-2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554

万元;

CDZ-3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327

万元。

2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投标保证金金额“

CDZ-3

标段

4

万元”修改为“

CDZ-3

标段

3

万元。”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高于上述要求,视为满足相关要求。

3



随同

本次补遗

书一并

发布

工程量清单

,请投标人注意下载



投标人完成工程量清单填报后须将工程量清单上传至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表

”节点。

4



其他内容未调整。

招标人: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10



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充电桩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