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tq202403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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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 10 月 22 日9 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 10 月 24 日9 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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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 年 10 月 22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 年 10 月 24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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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9 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2 日9 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 点30分00秒 (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 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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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办法及标准企业综合实力
3.投标人的CMA资质附表中含有:《快检方法目录表》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25个KJ系列快速检测方法(不包括KJ202305),所涉及的检测项目(共43项),对应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指定的检测方法及检测项目,获得CMA资质认可,全部满足得3分,每少1项检测项目,减0.2分,直至3分扣完为止。(提供清单说明KJ系列方法涉及检测项目对应国家监督抽检指定方法、检测项目及其在CMA资质附表中对应位置,同时提供CMA证书、检测项目CMA能力资质附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
3.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采用的快检产品生产商)能提供国家公告的45个快速检测方法(KJ201701-KJ201710、KJ201801、KJ201904-KJ201907、KJ201909-KJ201913、KJ202101-KJ202106、KJ202201-KJ202210、KJ202301-KJ202309)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按国家《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食药监办科〔2017〕43号)要求进行盲样测试,评价结果需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快速检测方法要求(评价内容至少包括适用范围、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指标),每提供一份评价报告得0.2分,最高不超过3分。(提供评价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图片区块链编码加盖CA签章,投标人拟采用的快检产品须同时提供供应厂家授权证明或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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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办法及标准项目业绩及荣誉
2.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相关研发中心(研究机构)或检测基地或重点实验室或检测中心(检测站/所等)得3分。(必须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相关认定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网上公示或红头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荣誉:每提供一项得一分,最高得3分。(1)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3)具有“省级服务行业领跑企业”荣誉;(4)投标人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检测企业研究院(必须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行业协会认定的不予认可。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3天内提供原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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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办法及标准项目业绩及荣誉
3.投标人被认定为与质检、食品安全或市场监管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的得2.5分。(提供科普基地认可或授权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培训经验的,得到县级(包含)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科普或宣传或培训相关资质、授权证书、称号的,一次得0.5分,最高得2.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科普或宣传或培训相关资质、授权证书、称号、政府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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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能力
2.项目技术人员: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有快检标准化方面专家,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专家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实施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2.项目技术人员: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备需超过本项目最低需求数量,且技术人员需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质证书,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最高3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官网可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或本人签字的人员项目所在地入职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实施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昌县东昌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源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121501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12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518880
质疑联系人:杨竹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
附件信息:
25年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2024.10.9最终版).doc393.8K
更正公告.pdf22.7M
来源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Ctq2024036号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招标主要涉及内容及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Ctq2024036号项目名称: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20万元最高限价(元):220万元采购需求:负责在县内农贸市场、校园配送单位、大型商超、生鲜门店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方地址:新昌县东昌西路28号操作执行人:陈女士0575-86121558质疑答复人:张先生0575-8612155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操作执行人:杨女士0575-86660697质疑答复人:杨女士0575-866606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联系人:任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2投标保证金无3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试剂耗材、工具、供货所需的房屋租赁、水电、设备、安装、修理、培训、验收、交通、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及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5投标人资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独立法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7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9样品提供不要求。10演示不组织。11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 综合评分法1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3履约保证金无14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如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有涉及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14节能环保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15其他说明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以上费用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收款单位: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566390000008416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注:1、为维护招标投标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2、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该按浙财采监[2012]18号和〔2007〕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附件:评标办法及标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第一条本项目评审内容共分二部分,即商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总分为100分,商务技术部分为85分,报价部分为15分。第二条评分时各部分的实际得分之和为总分。各部分的实际得分与总分都保留2位小数。第三条商务技术部分1、商务技术部分评分细则(85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综合实力(15分)1.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资质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领域CMA资质证书的得2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厅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资质的得2分;具有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定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2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证明材料,缺一不得分,中标后3天内提供原件复核)61企业综合实力(15分)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45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且覆盖范围为食品(含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的,每提供一种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1企业综合实力(15分)3.投标人(或投标人拟采用的快检产品生产商)能提供国家公告的45个快速检测方法(KJ201701-KJ201710、KJ201801、KJ201904-KJ201907、KJ201909-KJ201913、KJ202101-KJ202106、KJ202201-KJ202210、KJ202301-KJ202309)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按国家《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食药监办科〔2017〕43号)要求进行盲样测试,评价结果需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快速检测方法要求(评价内容至少包括适用范围、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指标),每提供一份评价报告得0.2分,最高不超过3分。(提供评价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图片区块链编码加盖CA签章,投标人拟采用的快检产品须同时提供供应厂家授权证明或图片)31企业综合实力(15分)4.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相关研发中心(研究机构)或检测基地或重点实验室或检测中心(检测站/所等)得3分。(必须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相关认定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网上公示或红头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2项目业绩及荣誉(10分)1.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政府部门食品类委托快速检测服务项目,单份合同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52项目业绩及荣誉(10分)2.投标人获得荣誉:每提供一项得一分,最高得3分。(1)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3)具有“省级服务行业领跑企业”荣誉;(4)投标人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检测企业研究院(必须为政府相关部门认定,行业协会认定的不予认可。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3天内提供原件复核)32项目业绩及荣誉(10分)3.投标人具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培训经验的,得到县级(包含)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科普或宣传或培训相关资质、授权证书、称号的,一次得0.5分,最高得2.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科普或宣传或培训相关资质、授权证书、称号、政府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52项目业绩及荣誉(10分)4.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级(包含)以上市场监管系统或其他政府大型活动食品类快速检测任务或重大保障任务的每个得1分,最高共3分。(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保障方案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33技术能力(10分)1.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有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经验且具有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为质量或化学或食品检验类)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有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经验且具有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检测相关(专业为质量或化学或食品检验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职称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3技术能力(10分)2.项目技术人员: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备需超过本项目最低需求数量,且技术人员需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资质证书,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最高3分。(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官网可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或本人签字的人员项目所在地入职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实施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33技术能力(10分)3.投标人拟投入的快检试剂需通过市级以上市场监管局或农业局及其直属单位的评价,评价指标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国市监食检规〔2023〕1 号文)要求,评价内容包括灵敏度、抗基质干扰能力、假阴性率、假阳性率,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评价报告扫描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提供与快检供应厂家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扫描件及厂家提供的评价报告扫描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4快速检测能力(15分)1.在本项目拟投入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获得国家级科学(技)类相关奖项,得2分,获得省级的得1分。(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提供快检技术奖励证书扫描件;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家,提供与快检设备或试剂供应厂家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扫描件及厂家快检技术奖励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24快速检测能力(15分)2.投标人提供的农产品快速检测中检测阳性的处置流程及工作建议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行且内容全面得4分,基本可行或部分内容满足的得2分;流程一般的或内容缺失严重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4快速检测能力(15分)3.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快检信息管理系统,能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电子化采样、检测过程赋码追溯、快检数据自动上传、数据真实、检测人员实时监控并查询、工作流程追踪等六项功能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的得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文字说明、图片,不提供不得分。)64快速检测能力(15分)4.本项目农产品快检阳性率在千分之五,投标者每承诺提高一个千分之零点五加2分,最高得3分。35拟投入的设备及设施(15分)1.投标人书面承诺:开展本项目合同服务时,按招标文件对机构要求中场地要求、人员要求、设备仪器要求、试剂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留样要求、阳性处置要求、数据上传要求等进行承诺并投入设施设备。每承诺一项得1分,承诺齐全得8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85拟投入的设备及设施(15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投标人提供拟投入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每1台自有车辆得2分,每1台租赁车辆得1分,最高得2分。车辆内配备车载冰箱(60L及以上)得1分;具备采样服、采样箱、消毒装置等设备得1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及发票复印件)45拟投入的设备及设施(15分)3.投标人进行食品安全快检所使用的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或同类型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分析仪),具有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仪器合格检测报告,每份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37项目实施方案(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结合工作经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抽样方案、检验方案、拟投入设备及快检产品管理方案、进度控制方案、人员组织架构、人工作业要求及培训方案、质量控制体系及方法、服务便利措施等相关内容。内容全面合理的得8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5分;方案一般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88阳性样品复检能力(2分)发现阳性样品监督抽样并将样品送达具有CMA资质实验室时间≤0.5小时,得2分;0.5小时至1.5小时(含),得1.5分;1.5小时至2.5小时(含),得1分;大于2.5小时的不得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29售后服务承诺(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要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数据资料的留存及保密、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内容等,并承诺按方案提供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合理的得3-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3分;方案一般的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方案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510应急预案(5分)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情况(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大型活动和重大节会的食品安全保障等)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全面合理的得3-5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3分;方案一般的得0-1分;不提供不得分。5注:①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采购机构有权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不接受采购机构审查的,采购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2、报价部分评分标准:(总分:15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5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得分=资信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和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节能环保要求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节能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3.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请提供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3.2.3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9对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3.3.10对非中小企业预留项目,由中小企业中标的,采购单位应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3.3.9要求执行。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主要条款、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五部分内容组成。1.2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2.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4.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修正其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变更后的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1.3.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均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2)提供近一年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提供自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若委托)(格式见附件);(10)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评分索引表(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加盖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投标人企业的特点、优势,包括企业的核心技术特点、研发能力、经济实力、管理团队、工作业绩等;(7)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8)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本采购文件);(9)招标文件要求的或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请提供)。2.3.报价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3.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6、投标报价6.1投标总报价是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人不接受两个(含)以上的报价,若有两个(含)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有效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若有更改,更改处须加盖公章或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计价必须相符。6.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人不接受两个(含)以上的报价,若有两个(含)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有效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报价若有更改,更改处须加盖公章或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计价必须相符。6.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四)开标和评标1.开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议(全程录像)。2.开标会由采购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3.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3.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3.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3.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3.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3.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评审程序的异常情况4.1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4.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5.评标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5.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6.1资格性审查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6.2符合性审查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8.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8.6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7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7.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7.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7.3如需投标价格修正,按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投标价格进行修正。8.8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9.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投标无效的情形10.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0.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产品(货物)技术性能、参数的,或者虚假投标的;10.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技术标内有报价出现的;(2)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10.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10.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1、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评标过程保密1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确定中标单位1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报告中应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一名中标单位。(五)定标1、中标结果公告1.1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通知书2.1结果公告后,未发现中标单位有废标情形的,招标人将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2.3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4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3、招标人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3.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有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如招标人对全部投标均予以拒绝时,会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0.5%。3、合同备案3.1.中标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绍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3.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七)履约验收1.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三部分招标主要涉及内容及需求1.项目概况1.1服务内容1.1.1对城区农贸市场、校园配送单位、大型商超、生鲜门店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开展快检;1.1.2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活动保障;1.1.3本采购需求所称食品(食用农产品)均指被抽检主体在用或在售的具体产品;1.1.4本采购需求所称类别、种类、品种、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具体参见2.5.2。1.2抽检原则1.2.1抽检规则:抽样规则详见2.3,检测规则详见2.4;1.2.2样品类别:抽检样品分类及命名需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统一,分为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及其他类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及豆类)两类;1.2.3检测项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易滥用和非法添加、真菌毒素、理化指标(过氧化值和酸价)、表面洁净度(ATP)共七种;1.2.4检测方法:以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为主要检测方法,其中农药残留中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占比不低于农药残留检测总量的90%;农药残留中非胶体金检测法用于开展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类快检;1.2.5检测数量:每月抽检计划根据资金保障情况并结合抽检规则、区域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情况等由采购人指导供应商动态调整;1.3费用结算1.3.1购样费用:本项目涉及的快检服务购样费不另行结算,纳入中标金额;1.3.2检测费用:本项目涉及的检测服务,均按批次抽样,以检测项次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出财政拨付的用于该服务项目的资金上限;1.3.3保障费用: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涉及的检测费用按项次结算,纳入本服务项目中标金额;非重大活动的保障所涉及的检测费用不作结算。1.3.5其他费用:需要开展的科普宣传、咨询送检、满意度调查等活动视为本项目的增值服务,所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抽检要求2.1抽样范围2.1.1被检主体范围及数量:对新昌县辖区内11家农贸市场、5家大型商超、50家生鲜店、2家校园集中配送单位(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新昌分公司、新昌白云人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开展快检。2.2检测范围检测类别、检测项目及样品种类原则上不做调整,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快检服务抽检内容参考表(表1)中列明的检测项目为服务期内必需覆盖的检测项目,内容调整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检测服务包括日常检测、专项检测及采购人每月基于覆盖品种均衡性考虑,增设的需纳入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的检测。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检规则对抽检量合理浮动,超出中标金额的费用不予结算。表1: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快检服务抽检内容参考表检测类别检测项目样品种类批次项次农药残留(分光光度法)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蔬菜:鳞茎类、芸薹属类、叶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根茎类和薯芋类、茎类、水生类、鲜食用菌、芽菜类、其他类蔬菜;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柑橘类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仁果类水果、核果类水果、瓜果类水果40004000农药残留(胶体金)6-苄基腺嘌呤(6-BA)、吡虫啉、三唑磷、毒死蜱、氧乐果、氟虫腈、克百威、灭蝇胺、多菌灵、噻虫嗪、4-氯苯氧乙酸钠、腐霉利、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拌磷、噻虫胺、吡唑醚菌酯、啶虫脒、倍硫磷、甲基异柳磷等蔬菜:鳞茎类、芸薹属类、叶菜类、茄果类、豆类、瓜类、根茎类和薯芋类、茎类、水生类、鲜食用菌、芽菜类、其他类蔬菜;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柑橘类水果、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仁果类水果、核果类水果、瓜果类水果4000045000兽药残留(胶体金)喹诺酮类、氯霉素、甲硝唑、五氯酚酸钠、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畜禽肉、鲜蛋45005000水产品药物残留(胶体金)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孔雀石绿、喹诺酮类、氯霉素、氧氟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地西泮等水产品:鱼、虾、蟹、贝类、其他45006000易滥用和非法添加(胶体金、分光光度法)罗丹明B、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醛、苏丹红I-IV等食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制品、豆制品、其他;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000012000真菌毒素(胶体金)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1、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A、T-2毒素、伏马毒素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001500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值/酸价等食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其他;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200200环境、器具表面洁净度洁净度(ATP)等熟食工用具、现切水果使用的工用具等300300合计64700740002.3抽样规则对被检主体采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设置红、黄、白名单对应高、中、低风险,白名单主体采用静态抽样规则,黄名单与红名单主体采用动态抽样规则,风险等级转换于检测结果出具后次日调整并完成。当次采样需由2名采样人员共同实施,确保采样全过程可追溯,追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人员、被检主体、被检样品、样品现场封存情况等。供应商需确保每个抽检周期内,抽样工作均衡合理,不得对同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重复抽检(阳性跟踪的除外);服务期内需每日开展抽检工作。2.3.1静态规则2.3.1.1白名单主体:被抽检样品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经营主体。2.3.1.2农贸市场:对全县11家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每家每月抽检一次,每次覆盖在售摊位,对在售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全覆盖抽检,对非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取其在售数的35%(向上取整);2.3.1.3大型商超:对全县5家大型商超每家每月抽检一次,每次对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全覆盖抽检;对非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取其在售数的20%(向上取整)。2.3.1.4生鲜门店:对全县在册50家生鲜门店每家每月抽检一次,每次对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全覆盖抽检;对非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抽取其在售数的50%(向上取整)。2.3.1.5校园配送单位:每半月对2家校园配送单位配送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全覆盖抽检,每次抽取非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在售数的30%(向上取整)2.3.2动态规则2.3.2.1黄名单主体:白名单主体被检样品检出阳性后,转为黄名单主体,三日内对同一经营户阳性同项目的同品种跟踪抽检,若结果为阴则转为白名单主体,若为阳性则转为红名单主体;2.3.2.2红名单主体:黄名单主体被检样品跟踪检出阳性转为红名单主体,对符合快法联动程序要求的同批次阳性品开展定量抽检。对于因客观因素无法开展定量抽检的,三日内对同一被检主体阳性同种类高风险样品进行快检跟踪,若结果为阴则转为白名单主体,若为阳则启动快法联动程序对同批次阳性品实施抽检。2.4检测规则2.4.1通用规则:食品(食用农产品)快检分为日常检测、专项检测。重点检测食品(食用农产品)、重点检测项目由采购人综合分析后动态调整。采购人可基于均衡性考虑,适当增设重点或非重点检测食品(食用农产品)及检测项目。原则上增设的重点检测食品(食用农产品)数量不超过4个,非重点的不超过2个;增设的重点检测项目个数不超过4个,非重点的不超过2个。2.4.2日常检测2.4.2.1重点(含高风险)食品(食用农产品)及检测项目:采购人对快检阳性率及定量检不合格率由高至低排名,每月设置不超过10个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类不超过3个;每个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测项目按被检样品阳性率由高至低排位,取阳性前三位的项目列为重点检测项目(除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后,蔬菜类每次选择两个项目循环检测,其他类每次选择一个项目循环检测。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需增加一个非重点检测项目,不得与重点检测项目重复。2.4.2.2非重点(含高风险)食品(食用农产品)检测项目: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药物残留、易滥用和非法添加、真菌毒素、表面洁净度一个样品检测一个项目。非重点产品检测项目需考虑均衡性,按季度覆盖。2.4.3专项检测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文件所涉及的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或检测项目,未被列入当月重点抽检计划的,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下达的专项抽检通知开展专项检测。2.4.4阳性率:阳性率按批次计算,服务期限内年度阳性率不低于5‰;快法联动结果匹配率不低于60%。2.5检测依据及样品分类2.5.1检测方法依据表2:快检方法目录表2.5.2检测样品分类依据:供应商需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快检样品检测分类表》,该表需对照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抽检内容参考表(表1),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将抽检样品名称与样品品种、种类、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一一对应,名称需规范。检测项目需与定量检验项目结果判定匹配,定量检验无法判定或出具数值的检测项目不得列为检测项目(理化指标、ATP及用于发现问题的检测方法及项目除外)。检测方法参考《快检方法目录表》(表2)。供应商提交的分类表格式如下图所示:检测类别检测方法名称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309:蔬菜水果中甲基异柳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305:豆芽中喹诺酮类药物的快速检测KJ202210:蔬菜水果中灭蝇胺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9:蔬菜水果中腐霉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8:蔬菜水果中丙溴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6: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5: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4:蔬菜水果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3:禽肉中金刚烷胺残留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2:豆芽中甲硝唑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105:水产品中地西泮残留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101: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13: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05:水产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04:水发产品中甲醛的快速检测KJ201801:辣椒制品中苏丹红I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8: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6:动物源性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及沙丁胺醇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3:食品中罗丹明B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2:食品中呕吐毒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的快速检测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快速检测蔬菜水果中吡虫啉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三唑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五氯酚酸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氧氟沙星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氟苯尼考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毒死蜱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氧乐果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氟虫腈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克百威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噻虫嗪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罂粟壳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阿维菌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甲拌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噻虫胺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吡唑醚菌酯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磺胺类(总量)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啶虫脒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倍硫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T-2毒素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伏马毒素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比色法:KJ201911:食用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的快速检测KJ20170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快速检测盐酸萘乙二胺法二氧化硫快速检测试剂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KJ201710:蔬菜中的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其他依据洁净度(ATP)检测类别检测方法名称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309:蔬菜水果中甲基异柳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305:豆芽中喹诺酮类药物的快速检测KJ202210:蔬菜水果中灭蝇胺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9:蔬菜水果中腐霉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8:蔬菜水果中丙溴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6: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5: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4:蔬菜水果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3:禽肉中金刚烷胺残留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202:豆芽中甲硝唑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105:水产品中地西泮残留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2101: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13: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05:水产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904:水发产品中甲醛的快速检测KJ201801:辣椒制品中苏丹红I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8: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6:动物源性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及沙丁胺醇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3:食品中罗丹明B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2:食品中呕吐毒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KJ20170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豆芽中6-苄基腺嘌呤(6-BA)的快速检测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快速检测蔬菜水果中吡虫啉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三唑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五氯酚酸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氧氟沙星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氟苯尼考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毒死蜱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氧乐果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氟虫腈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克百威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噻虫嗪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罂粟壳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阿维菌素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甲拌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噻虫胺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吡唑醚菌酯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磺胺类(总量)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啶虫脒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蔬菜水果中倍硫磷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T-2毒素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伏马毒素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比色法:KJ201911:食用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的快速检测KJ20170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快速检测盐酸萘乙二胺法二氧化硫快速检测试剂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KJ201710:蔬菜中的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其他依据洁净度(ATP)类别种类品种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食用农产品蔬菜豆类蔬菜豇豆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KJ 201710食用农产品蔬菜豆类蔬菜豇豆灭蝇胺KJ 202210食用农产品蔬菜豆类蔬菜豇豆…………2.5.3检测仪器设备依据:参照JJF(浙)1190-2022《食品快速综合分析仪》等相关规定。3.对机构要求供应商需执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市监食通〔2024〕6号)、《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绍兴市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监管食通〔2024〕1号)及《绍兴市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时就采购人“对机构要求”中涉及的场地要求、车辆要求、人员要求、设备仪器要求、试剂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留样要求、阳性处置要求、数据上传要求等内容予以承诺。3.1场所要求:中标机构应综合评估被检主体分布区域,以便于开展抽检、及时上传数据为导向,设置独立快检实验室,总面积需大于100平方米。独立快检实验室应有明显区域功能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更衣室、前处理区、检测实验区、微生物实验区、存储区、数据处理区、办公区、科普宣传区、废弃物收集室等。3.2车辆要求:供应商需配置(包括租赁)不少于1台用于本快检服务项目的车辆。3.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抽检人员不少于7名,上述人员身份不得重合,总人数不少于8人。供应商需提供该上述人员系属中标机构的劳务关系证明材料,实习人员不计入总数。检测人员需经供应商岗前培训(含理论与实操)合格方可上岗,采购人可视情况指定法检机构对检测人员开展复核。3.4设备仪器要求:消防设备配置需符合服务场所面积等要求;对测试或取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重要影响的检测设备(包括辅助设备),使用前需进行检定(校准),保证检测结果的量值溯源性和可靠性方可使用。食品快速综合分析仪配置不少于3台,辅助设备仪器及相关器具配置需根据检测样品和检测项目需要,按照检测方法的要求,配置足量且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器具。供应商配置的快检设备需具有数据接收、结果上传等功能,符合采购人对信息化平台对接、数据上传等要求后方可使用。合同期内中标方仪器设备须满足相关要求未达到技术标准,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相关仪器设备。3.5试剂要求:供应商应在监管部门公布的已评价符合要求快检产品的目录中选购产品,评价目录中没有检测项目的快检产品应提供采购人认可的评价报告。需建立快检产品项目服务地验收管理制度,对快检产品一般性指标和技术性指标均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详细记录所使用的快检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型号、批号等信息。使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附二维码胶体金卡,应详细记录所使用的快检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型号、批号等信息。胶体金卡领用后应有唯一性编码/简码且与采样、检测、结果上传等编码/简码一致,可有效追溯。3.6质量控制要求:供应商需制定适合本快检服务项目的有效运营作业指导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检测设施与环境控制、快检产品、快检抽样、快速检测过程、快检数据与报告、快检质量控制、样品管理、文件及记录管理、快检设备期间核查、标准物质管理、实验安全(含固液废弃物、阳性样品处置)等。固液废弃物、实验室留置的样品处置需与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可参考定量实验室要求),不得私自处理。供应商需建立检测档案,妥善保管检测数据资料,并做保密处理,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外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自服务终结之日起算)。3.7留样要求: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样品及阳性样品均需留样。留样时限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供应商需配置足量且与样品留存要求相符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3.8阳性处置要求:检出阳性后出具阳性结果报告,及时告知被检主体、市场方及属地市场监管所,配合做好阳性同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下架等工作。阳性品处置前供应商需做好对该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的收集、记录等工作。3.9数据上传:对夜间经营主体抽取的被检样品检测结果需于抽检完成当日8时前上传,对非夜间经营主体抽取的被检样品检测结果需于每日10时前完成检测开始上传,当日所有抽检样品检测结果上传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2时(阳性复测结果需于当日15时前完成上传),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结果上传超时,需向采购人及时报备。4.相关服务4.1活动保障:服务期内承担约2次食品安全重大活动系列保障(以餐饮领域为主),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专业的包括但仅不限于检测的相关服务;4.2科普宣传: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6次科普宣传活动(每两个月须完成一次),形式多样、受益群体广泛,辐射区域均衡;供应商需编制科普宣传折页及系列手册,配合采购方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4.3咨询送检:设置固定送检点位,接受市民咨询,对符合检测要求的市民送检样品免费开展检测并及时反馈检测结果。4.4满意度调查:供应商需每季度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形式不限定,采集样本量每季度不少于200份,有效回收率或反馈率不低于40%,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提交采购人。4.5应急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快速响应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舆情焦点等事件的快检相关工作。5.管理要求5.1监管部门: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软硬件设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不定时(随机抽查)对本服务工作进行抽查、检查、考核,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中标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整改;5.2检测机构:每月开展自查,可采用自查、交叉检查、盲样考核、人员比对、定量确证、过程质控等方式,每半年向采购人提交一份自查报告。5.3数据质量: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在快检服务中弄虚作假(以食品快检管理系统原始监控视频等资料为依据)的或上报快检数据不正确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元。有三次及以上处以违约金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可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损失。6、商务要求6.1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日期开始,中标机构不得转包或分包。6.2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因市场关停、注销、合并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方有权调整批次数量,有权要求中标方调整人员、场地、设备等。6.3付款方式:按每三个月输入采购方指定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体系平台的有效项次结算,并于采购人收到中标承检机构提供的检测的纸质报告和检测费用发票后,经采购人审批后予以次月30号前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6.4结算原则6.4.1当变更致使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6.4.2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6.4.3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采购人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按实调整。6.4.4服务费以合同期为单位,按月按实结算,具体为根据中标单价和实际经采购方确实数量按月结算,发票随支付金额及时提供,年度金额不超过预算。6.5技术培训:中标供应商需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门店、校园配送单位的自行检测室的检测员和食品经营从业者开展业务指导、培训。7、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报价包括检测、买样、抽样、利税及专用工具、售后服务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最高上限价为220万元,超过上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招标方):乙方(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服务内容及依据(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数量及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许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无六、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七、付款付款方式: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违约责任1.乙方在中标后两个月内,应满足采购文件服务清单中对机构的所有要求,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6.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技术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证合一)(加盖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投标人企业的特点、优势,包括企业的核心技术特点、研发能力、经济实力、管理团队、工作业绩等;(7)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8)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本采购文件);(9)招标文件要求的或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投标函格式致:我方(响应人名称)已详细审查了贵方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正式授权我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自愿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现场的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3、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响应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4、我方所提供的一次性投标产品报价均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5、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6、我方承诺最近三年内无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代表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技 术人员: 人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技 术人员: 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技 术人员: 人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技 术人员: 人其他技术人员账号其中技 术人员: 人经营范围备注5、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注1、响应人须将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偏离填入此表;2、如不填写,招标方可以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清单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姓名职称主要职责分工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项目组织实施计划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新昌县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内容:报价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报价一览表二、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2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服务类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综合单价/项次合价备注1农药残留(分光光度法)4000项次2农药残留(胶体金)45000项次3兽药残留(胶体金)5000项次4水产品药物残留(胶体金)6000项次5易滥用和非法添加(胶体金、分光光度法)12000项次6真菌毒素(胶体金)1500项次7理化指标200项次8环境、器具表面洁净度300项次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进行报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三、þ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县、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县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