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招标变更公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3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中标单位南京苏迪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出“放弃中标函”,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经采购人决定对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本项目中标单位南京苏迪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人出“放弃中标函”,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经采购人决定对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联系方式:0830-3151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1102号
联系方式:18244375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244375005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招标文件(2024071101).pdf

项目名称: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319招标文件中国·四川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5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草案)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拟对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二、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1319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20000.00元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无。(三)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售价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请潜在供应商自2024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网上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途径: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布。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查询上述网站,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1102号。十、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0-3151176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1102号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24437500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92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1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92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2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标。3定向采购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注: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投标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虚假响应的,自行承担虚假应标的法律风险。1.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2.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7节能、环保及无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7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本小项为实质性要求)1.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8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投标供应商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9评标情况公告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1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交款时间、方式及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11履约保证金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文件要求,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12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24437500513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24437500514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证明材料(介绍信、身份证份复印件)邮寄到代理公司,代理公司通过网络、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244375005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1102号15供应商询问对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由代理机构回复。根据川财采(2020)第28号文件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交流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询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24437500516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代理协议约定由代理机构答复。根据川财采(2020)第28号文件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交流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处理。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244375005邮编:610000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1102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7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7供应商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送同级财政局即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备案。19采购代理费及相关费用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超过5000元按实际计算金额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11040.00元;(大写:壹万壹仟零肆拾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户名: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玉林南路支行账号:21022003215490000015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3按照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5.1.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二、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1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系统套1三、技术参数要求总体技术要求:1.遵循J2EE的技术路线。采用Java编程语言和服务器端Java技术进行开发,采用面向对象的组件技术,利用这些组件顺利地建立分布式应用程序。2.平台和系统均要求采用B/S结构,可运行于高安全性操作系统及国产操作系统。3.采用成熟的SOA架构及设计理念,保证学校内部各业务系统集成和交互过程中异构技术架构和异构数据结构集成中的稳定性和可管理性。应用程序开发与运行结构要基于统一的技术开发平台的三层架构,即Web服务器、应用支撑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4.应根据高校行业特性和专属特征,提供专门针对高校的主数据模型、业务数据模型、主题数据模型等,而非其他行业或IT通用方案。5.历史数据存储:可记录进入数据仓库中数据的历史变化,可通过查阅数据变更记录进行数据内容审计。▲6.能够支持5000用户并发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s,事务成功率≥99.5%。(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7.系统需至少具备上万条数据查询能力,在查询的数据量为大于等于1万条以上记录的情况下,10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应小于0.6s且事务成功率≥95%。2000用户并发平均响应时间应小于0.8s,且事务成功率≥95%。(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安全要求:8.身份鉴别: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身份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要求,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同时配置合计38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的条款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对应证明材料或软件功能截图予以佐证,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与参数内容不符的,视为不满足。);3、非“▲”号项为一般参数,共计160项,合计8分,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05分。国产适配6分系统需具备国产化适配能力1、投标人所投产品与任意一家国产化服务器硬件厂商的兼容适配认证报告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兼容认证材料)2、投标人所投产品与任意一家国产化操作系统厂商的兼容国产化适配认证报告的得2分,不提供技术的不得分。(提供相关兼容认证材料)3、投标人所投产品与任意一家国产化中间件厂商的兼容适配认证报告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兼容认证材料)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共同评分因素4服务团队12分1.投标人拟派项目组项目经共同评分4部分12%人员12分理资质(1人)(1)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项目经理需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实施团队(3人)①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得2分。②具有中级及以上软件设计师证书,得2分。③具有软件评测师证书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注:1、以上人员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并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以上三个类别证书每类最多得2分;个人同时拥有多个上述证书的仅算1项得2分,且不重复计分。因素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3.4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或共同评审)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或共同评审)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4.废标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定标5.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5.2定标程序5.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5.2.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5.2.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2.54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6.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6.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6.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6.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6.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7.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7.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7.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7.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7.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草案)合同编号:XXXX。(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无损检测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侵害他人只是产权,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乙方应予以配合。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本合同签订后至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每延期一天,按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本合同,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赔偿金金额以本合同金额为限。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采集及数据填报平台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