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招标变更公告(滁州工投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2024)



关于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作如下澄清:删除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函 5.中“(大写)、(本条不采用)”,投标函格式已做调整,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二、现对“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作如下答疑: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木建筑专业1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中级职称、安装专业1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安装类专业中级职称。请问:一: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指的是哪些是否包含工程造价或土木工程。二:安装类专业中级职称指的是哪些是否包含电气
回复:本条调整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木建筑专业1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装专业1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此条是否能修改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类其他专业一级(国家级)注册资格。
回复:同问题1回复。 
3.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2 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木建筑专业 1 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安装专业 1 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安装类专业中级职称。”此条是否能修改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类其他专业一级(国家级)注册资格。(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的职称。)
回复:同问题1回复。 
4.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中级职称、具备安装类专业中级职称。我想问一下,这个工程造价专业的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证书可不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使用
回复:内容调整同问题1回复,工程造价专业予以认可。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工投科技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醉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城投大厦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15395007008
监督电话:0550-30178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255055896  
 2024年10月12日

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招标文件-1012.doc

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招标文件招标人: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8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2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预算金额: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估算费用约25000万元。最高限价:基本费率3‰(含税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审核成果费率5%(审核成果费率固定不变,审核成果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仅承担审计基本费)。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330个日历天,建设期间内,项目组成员须驻场服务,每人每月考勤不低于22个日历天,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核成果文件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土木建筑专业1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装专业1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③限制投标单位: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监理单位、代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czyzgtjt.com/)、中国扬子集团官网(http://www.yangzigroup.cn/)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六楼622会议室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户转入发包人账户,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发包人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发包人账户如下:账户名: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开户行:178276310599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城投大厦13楼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六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陶工周晓培电话:0550-3018308、0550-3519512、18255055896监督电话:0550-3017855第2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1.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核成果文件止。1.1项目地点滁州市凤阳县凤翔大道与琉璃岗路交口1.2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陶工; 电话: 15395007008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周晓培; 电话:0550-3519512、18255055896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4采购预算项目施工费用约25000万元,1.5最高限价1、基本费率3‰(含税价,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审核成果费率5.0%(审核成果费率固定不变,审核成果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仅承担审计基本费)。注:报价时只需报基本费率,投标报价费率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如填报多位小数的,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修正投标报价费率(如:某投标报价费率为0.785‰,则修正为0.79‰;某投标报价费率为0.784‰,则修正为0.78‰)。商务标计算时按基本费率计算。后期结算时以中标基本费率、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为基数计算。2.1采购内容审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成立项目跟踪项目组,编制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确定投资控制目标、重点环节及应对措施; 2、审核项目前期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响应文件、施工合同等),向甲方提交审核结果;3、对承包方上报的请款期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计价进行审核,并提供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的意见、建议。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结算,项目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5、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发生的费用,超过一定限额的,提请建设单位履行报批程序;6、项目承、发包方发生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时,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7、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会议,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 8、其他与项目投资控制相关的工作。3.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2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4年10月12日12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sctgczx@163.com(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10月12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czyzgtjt.com/)、中国扬子集团官网(http://www.yangzigroup.cn/)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2.1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4000元。专家评审费另计,以实际发生为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0.2款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5.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5.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后递交。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商务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7.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六楼622会议室28.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六楼622会议室 28.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文件)在 2024年10月14日15 时 00分前不得开启28.3开标顺序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开标顺序:先开资信标,最后开商务标29.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32.1.1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依法组建。32.1.2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并标明排序。32.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czyzgtjt.com/)、中国扬子集团官网(http://www.yangzigroup.cn/)36.1履约担保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工程一审结算报告提交后支付服务的50%,二审结算报告出具后支付至1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czyzgtjt.com/)、中国扬子集团官网(http://www.yangzigroup.cn/)下载;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特别提示1、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2、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费率。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详见公告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16.招标文件的组成16.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3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在网站或公众号发出。19.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21.1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1.2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将被拒绝。21.4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接收手续。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2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本项目无)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服务的一切费用,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本项目审计服务费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注:基本费用=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中标基本费率;审核成果费用=审减额*5.0%,其中审核成果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无审减额的,按基本费用收取。各投标人的报价费率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时只需对基本费用的费率进行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中标费率后期不作任何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超工期产生的费用)。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中标固定费率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无)。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本项目无)。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本项目无)。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本项目无)。23.投标有效期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公开招标限额以上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须知前附表(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8.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8.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28.2.1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28.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开标结束。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28.4开标质疑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9.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29.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9.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9.4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无效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29.5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30.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31.评标31.1评标准备工作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1.2评标办法31.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3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4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本项目不采用)31.5投标文件的澄清详见须知前附表31.6报价合理性的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31.8评标报告的签署31.8.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1.9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1.10评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日。32.定标32.1中标人的确定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信息在网站上公告。32.2中标通知书32.2.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3.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标准34.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纪律和监督3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9.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9.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1.异议41.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4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41.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41.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42.投诉42.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或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注:一份质疑(异议)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异议),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异议)应当一次性提出。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1.1本次评选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单位报价(费率)不得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2.1投标文件的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见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3比较与评价2.3.1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低于所有报价人平均报价90%(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予选择,在有效报价中按照最低价(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投标报价不得为负数,否则不予选取且不参与平均报价计算。若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招标宣布失败。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3.1评审细则条款号审查内容1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格式见附件)1审查资料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审查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审查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有效身份证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审查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有效身份证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2.审查办法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采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资格审查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4.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程序。四、比较与评价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低于所有报价人平均报价90%(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予选择,在有效报价中按照最低价(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投标报价不得为负数,否则不予选取且不参与平均报价计算。若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招标宣布失败。五、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低于所有报价人平均报价90%(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予选择,在有效报价中按照最低价(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投标报价不得为负数,否则不予选取且不参与平均报价计算。若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招标宣布失败。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3.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3.2技术标评审(无)详见技术标评审表。3.3商务标评审详见商务标评审表。3.4推荐中标候选人:资信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评审内容4.1商务标评审只有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2.3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4.2.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无效投标条款5.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不能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经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保证金不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5.2.1商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3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按第三章《评标方法》4.2.4条款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7.评分标准商务标评分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资信评分标准:见资信评分细则。8.评审结果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2名。8.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经查实其存在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9.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按第五章《跟踪审计委托协议》要求及相关规定第五章合同条款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为保证(项目名称)跟踪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一、跟踪审计项目1.项目名称:2.项目投资额:二、项目跟踪审计内容1.成立项目跟踪审计组,编制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确定投资控制目标、重点环节及应对措施;2.审核项目前期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响应文件、施工合同等),向甲方提交审核结果;3.对承包方上报的请款期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计价进行审核,并提供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的意见、建议。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结算,项目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5.协助甲方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发生的费用,超过一定限额的,提请甲方履行报批程序;6.项目承、发包方发生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时,为甲方提供咨询意见;7.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会议,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审计意见;8.其他与项目投资控制相关的工作。三、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及相关要求1.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八不准制度”;2.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备案制度;3.滁州市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暂行办法;4.实行定期、分段报告制度。乙方应及时提交项目前期资料审核结果、竣工结算审核报告;5.加强对项目变更事项的合理性、经济性审核。对涉及工程造价的重大事项(如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的变更事项和设备、材料询价采购等)须及时书面报告甲方;6.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投资控制的各项工作,接受甲方的项目现场管理。四、项目跟踪审计组及人员配备要求1.乙方须成立项目跟踪审计组,配备相应数量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质的审计人员(满足文件要求)。本项目审计组负责人为姓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号、联系电话,成员为姓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证书号、联系电话;2.项目审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调整审计组人员。3.项目组人员驻场要求:本项目建设期为330个日历天,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组成员须接受发包人考勤,每月考勤天数不少于22个日历天/人,否则发包人追究承包人2000元/人.天违约责任,月度考勤不足15个日历天/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5万元违约责任。五、项目跟踪审计质量要求1.甲方对乙方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复审或抽查,审查结果误差按以下办法处理:(1)审查结果误差率在2%以内(含),可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2)审查结果误差在2%-3%(含)之间,审计服务费用扣除15%;(3)审查结果误差在3%-4%(含)之间,审计服务费用扣除30%;(4)审查结果误差超过4%,全额扣除审计服务费用;2.若乙方出现无证人员执业、挂靠执业、执业人员不到岗等违反国家、省、市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规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两次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甲方将终止委托审计业务;3.若乙方出现因违背行业准则和规范的行为被司法、纪检、检察、公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查处的,甲方将终止委托审计业务。六、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1.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用标准本项目基本费率为‰,审核成果费率为:%说明:(1)跟踪审计费用计算方式为:基本费用(2)发包人仅承担审计基本费,审核成果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无审减额的,按基本费用收取。2.项目跟踪审计费用结算方式(1)乙方及时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交付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照审计委托协议约定一次性无息支付审计服务费用。(2)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跟踪审计工作并移交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拒付审计服务费用,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机构跟踪审计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项目协审机构相关责任。七、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考核奖惩1.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对节约投资产生明显效果的,给予0.5万元-3万元的奖励;2.发现案件线索并经纪检、检察机关等立案查实的,根据案值大小和性质情节,给予1万元-10万元的奖励;3.经核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警告、扣减审计服务费用、终止审计委托协议等:(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存在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2)因自身工作错误或过失造成重大损失;(3)未经允许私自向施工单位透露审核情况或信息;(4)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等谋取不正当利益;(5)单独或与其他各方串通舞弊、弄虚作假虚增;(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跟踪审计项目实施监督,对乙方审计工作程序、质量和效率等进行检查考核;(2)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派审计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或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3)甲方保证乙方审计服务费用的按时到位。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完成审计任务后,有权及时取得审计服务费用;(2)乙方须依照甲方工作要求及行业准则、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审计任务;(3)乙方必须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如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更换人员,并对其严肃处理。同时,甲方可根据性质及情节,扣减相应审计服务费用。九、附则1.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有效身份证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二(商务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文件二:商务标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投标函致:(招标人)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编号)”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我方报价为基本费率‰(含税价,其中增值税专票,税率为%),审核成果费率5.0%(审核成果费由施工单位承担)。项目负责人为,供货(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经二审单位的审核成果文件止。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6.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7.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8.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附件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人:滁州工投中都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陶工联系电话:0550-30183082024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晓培联系电话: 0550-3519512 18255055896 2024年10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跟踪审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