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CT维保招标变更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202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CT维保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40002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CT维保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1-01 10:00:00,更正为:2024-11-04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1-01 10:00:00,更正为:2024-11-04 10:00:00。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更正为:服务期限共3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若出现1次不合格,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履约;若考核出现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2666926,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637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
联系方式:0817-25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联系方式:19130035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9130035767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后)CT维保一批.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CT维保一批

品目

采购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南充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7:1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9130035767

采购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17-251860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130035767

附件:

附件1

版本号:241017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CT维保一批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4000256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0月09日1/56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CT维保一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南充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30120240002561.2.采购项目名称:CT维保一批1.3.招标项目简介CT维保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采购包2: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2/56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安贞路99号邮编:637000联系人:王麒玮联系电话:0817-2518608代理机构: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5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91300357674/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443,900.00元采购包2:2,596,1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限到期且甲方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当日起乙方若无相关违约责任,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包2: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限到期且甲方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当日起乙方若无相关违约责任,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30万-100万按照1.5%,100万-500万按照1.1%)计算收取。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和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56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7/56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8/56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9/56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六、履约验收程序:10/5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指标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则在10.6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1)带“★”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满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带“▲”的参数共12条,不满足本项目参数要求的每一条扣0.5分,本项最多扣6分。(3)不带“▲”和“★”的参数共46条,每一条不满足的扣0.1分,本项最多扣4.6分。注:1、带“▲”项参数应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按要求不得分。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2、【以数字“1”“2”“3”的则以小条为一条计算10.60客观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对项目的分析和理解;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③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④质量保障措施;⑤项目应急保障措施;⑥安全保障方案。以上①-⑥项内容完整齐全、表述清楚、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4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每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一处扣2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存在偏差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不匹配的或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或缺乏关键节点的内容、措施方案或照抄照搬其它项目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24.00客观项目实施方案详细评审后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售后服务团队,②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应急预案,④技术培训方案。以上①-④项内容完整齐全、表述清楚、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一处扣1.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存在偏差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不匹配的或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或缺乏关键节点的内容、措施方案或照抄照搬其它项目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12.00客观后续服务方案详细评审业绩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7分,最多得3.4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3.40客观业绩价格分价格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50.00客观报价表采购包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指标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则在10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1)带“★”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满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带“▲”的参数共3条,不满足本项目参数要求的每一条扣2分,本项最多扣6分。(3)不带“▲”和“★”的参数共8条,每一条不满足的扣0.5分,本项最多扣4分。注:1、带“▲”项参数应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按要求不得分。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2、【以数字“1”“2”“3”的则以小条为一条计算10.00客观服务应答表详细评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对项目的分析和理解;②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③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④质量保障措施;⑤项目应急保障措施;⑥安全保障方案。以上①-⑥项内容完整齐全、表述清楚、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4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每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一处扣2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存在偏差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不匹配的或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或缺乏关键节点的内容、措施方案或照抄照搬其它项目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24.00客观项目实施方案详细评审后续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售后服务团队,②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应急预案,④技术培训方案。以上①-④项内容完整齐全、表述清楚、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每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一处扣1.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存在偏差或与项目无关的或不匹配的或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或涉及的规范或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只有标题和框架、缺乏实质性内容或缺乏关键节点的内容、措施方案或照抄照搬其它项目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12.00客观后续服务方案详细评审业绩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4.00客观业绩价格分价格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5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无无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中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3/56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54/5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其他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后续服务方案详见附件:业绩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后续服务方案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业绩详见附件:其他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55/56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模板.docx56/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T维保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