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抽检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6992024CCS00121(ZJZC-241FW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项目概况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线上缴纳,自主选择保函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选择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
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线上缴纳,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选择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
3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的二、技术要求
05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朔城区,平鲁,开发区,右玉)批次1586595520410820555121044
05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朔城区,平鲁,开发区,右玉)检测批次843352310254102226522
4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的二、技术要求
06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怀仁,应县,山阴)批次1586595520410820555121044
06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怀仁,应县,山阴)检测批次843352310254102226522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朔州市市府西街6号
联系方式:13903492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7栋8层808
联系方式:0351-702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崔英杰
电 话:1390349283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志宁、张斯琪、***、张聪聪、潘丽萍
电 话:18035102262、15536911753、18935132242
邮 箱:zjzcqyglyxgs@163.com
附件信息:
(变更版)磋商文件.docx275.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5: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宁、张斯琪、***、张聪聪、潘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
18035102262、15536911753、189351
采购单位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朔州市市府西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03492838
代理机构名称
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7栋8层8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35102262、15536911753、189351
中嘉全成2ZHONGJIaZHHICHeNG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6992024CCS00121(ZJZC-241FW172)采购人: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一、总则12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14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5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9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20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0七、签订合同28八、保密和披露29九、询问和质疑29十、违约处罚31十一、相关政策要求32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5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4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5第八部分相关附件10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6992024CCS00121(ZJZC-241FW172)2.项目名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00000元,其中01包:120000元;02包:30000元;03包:50000元;04包:120000元;05包:140000元;06包:140000元。5.最高限价:600000元,其中01包:120000元;02包:30000元;03包:50000元;04包:120000元;05包:140000元;06包:140000元。6.采购需求:本次磋商项目共划分为6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序号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内容商务、技术要求101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抽检计划纸碗、纸杯、保鲜袋、膜、纸吸管、陶瓷产品、学生校服、布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202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消防用品等产品抽检计划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盗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可燃气体探测器303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动自行车、老年用品等产品抽检计划电子门锁、电动自行车、老年用品404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危险化学品等产品抽检计划车用汽油、柴油,尿素水溶液,民用散煤、型煤,烟花爆竹505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朔城区,平鲁,开发区,右玉)小家电、眼镜及配件、板材、液化石油气、油漆涂料、洁具、钢筋、燃气具及配件、砖、水泥、汽车配件、电线电缆、儿童玩具、开关插座、劳保用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婴儿纸尿裤(片、垫)、水泥包装袋606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怀仁,应县,山阴)小家电、眼镜及配件、板材、液化石油气、油漆涂料、洁具、钢筋、燃气具及配件、砖、水泥、汽车配件、电线电缆、儿童玩具、开关插座、劳保用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婴儿纸尿裤(片、垫)、水泥包装袋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在线获取。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五、开启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响应文件。2.标书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需使用编制标书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网上解密。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3.开评标期间,供应商应在网上开标大厅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做好评审期间的磋商及提交报价工作。4.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5.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6号联系方式:139034928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7栋8层808联系方式:0351-7025388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崔英杰电话:13903492838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志宁、张斯琪、***、张聪聪、潘丽萍电话:18035102262、15536911753、18935132242邮箱:zjzcqyglyxgs@163.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6B本项目7B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02包人民币(大写):叁万元(小写):¥30000元03包人民币(大写):伍万元(小写):¥50000元04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05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小写):¥140000元06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小写):¥140000元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02包人民币(大写):叁万元(小写):¥30000元03包人民币(大写):伍万元(小写):¥50000元04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05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小写):¥140000元06包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小写):¥140000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按包(项目)控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 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是 否4响应文件份数、加密要求及解密时长1.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2.按系统要求使用CA进行加密;3.解密时间30分钟。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7.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注: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磋商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磋商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磋商文件格式’);★4.磋商保证金需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01包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小写):¥1200.0002包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小写):¥300.0003包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小写):¥500.0004包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小写):¥1200.0005包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元整(小写):¥1400.0006包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元整(小写):¥1400.00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18:8081/G2)线上缴纳,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选择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5.报价一览表 (见‘磋商文件格式’);6. 报价明细表(见‘磋商文件格式’);7. 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 技术要求响应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9.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 供应商业绩;11. 服务方案;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3. 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工程所用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条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10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11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0B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2现场勘查1B是 否2B踏勘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B具体勘查现场时间:/ 勘察地点: / 13分包或转包不允许14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5本项目所属行业4B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36其他补充事宜5B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解密流程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顶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意愿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材料的运输、搬运、整理、保险、相关服务、相关税费等以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6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次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本次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3.3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若《竞争性磋商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联合体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要求5.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5.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14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解释权7.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7.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8.磋商文件的组成8.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8.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8.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9.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承接的服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资格证明文件、第6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本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1.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2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1.3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1.4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1.4.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11.4.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5磋商保证金11.5.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5.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1.5.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5.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5.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5.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1.5.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磋商报价11.6.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标的及其实施、人员工资、资料、相关设备、验收、相关培训、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6.2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1.6.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6.4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填写,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可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2.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权益。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3.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的签署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署,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14.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5.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解密及其他1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6.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6.3解密截止时间后,除等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延长解密时间,使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进行解密。16.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7.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8.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8.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18.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8.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8.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8.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8.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8.8“报价结果”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19.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0.评审程序和要求20.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0.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0.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6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0.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0.8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0.9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E.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服务地点、款项支付、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10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三条规定。20.11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0.1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0.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14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1.磋商程序和要求21.1磋商程序通过“政采云”系统中的“磋商”环节进行,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21.2供应商对磋商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1.4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向各供应商发出磋商函。各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磋商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磋商回复函。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需供应商进行澄清的,磋商小组组长通过“政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询标回复函。21.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2.最终报价与要求22.1报价原则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方案、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22.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1.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2.1.5提交的最终报价函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2.2报价审核22.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22.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20.6规定进行修正。22.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2.2.5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22.3进行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2.3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22.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3.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注:本项目(包)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3.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情形23.1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3.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4.比较和评价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4.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响应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情形外,只依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4.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分细则”按包顺序依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4.4汇总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5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6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遵循下列原则:25.1.1按评审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5.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5.1.3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5.1.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本次磋商项目,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7.编写评审报告2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经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评审复核28.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8.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8.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方案、价格和其他信息。29.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9.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9.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9.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磋商项目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上级主管部门。3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2.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综合得分;(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六)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产品,须同时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32.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3.成交服务费33.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33.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4.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4.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4.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34.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4.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含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的履行情况。八、保密和披露35.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5.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5.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5.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6.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6.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6.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6.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6.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6.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6.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6.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6.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7.4事实依据;36.7.5必要的法律依据;36.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6.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6.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6.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6.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6.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6.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6.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6.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6.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6.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6.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6.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6.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6.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6.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6.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6.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中嘉至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7栋8层808联系人:刘志宁联系电话:0351-7025388十、违约处罚3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7.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7.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7.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7.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8.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9.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失信记录查询的;(四)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十)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相关政策要求41.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磋商文件涉及的工程所用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2.国家强制产品项目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4.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4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5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特定资格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4商务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符合性进行审查4.1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4.2投标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否则,响应无效。5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5.1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5.2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承诺进行审查6.1技术要求响应承诺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工程所用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2.1项目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2.2项目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需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否则,响应无效。2.3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3.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否则,不予认可。3.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4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磋商协议书,否则,响应无效。4.环保节能产品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1项目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2项目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1.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1、商务部分(20分) 20供应商业绩(15分)供应商近3年合同案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15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准)。15人员配备(5分)投入本项目从事相关检验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检测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5分。说明:所有项目成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5二 、技术部分(70分) 70实施方案(30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工作方法、关键技术要点等内容全面完整、切实可行、科学合理10分;方案整体内容较为全面、科学、详细的得6分;方案整体内容不够全面、科学、详细得3分。抽样实施管理细则、检验实施细则、结果专报机制等内容全面完整、切实可行、科学合理10分;方案整体内容较为全面、科学、详细的得6分;方案整体内容不够全面、科学、详细得3分。客户回访、档案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全面完整、切实可行、科学合理10分;方案整体内容较为全面、科学、详细的得6分;方案整体内容不够全面、科学、详细得3分。30抽检流程(10分)抽检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储运、检验、质量分析、信息上报等)设置合理,分工明确10分;流程设置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6分;流程设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3分。10服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10分)服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明确且合理可行10分;保证措施比较明确、合理,6分;保证措施基本明确、合理3分。10管理制度(12分)产品检测制度、抽样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验档案管理制度等每项内容全面、合理12分,每项内容比较全面,合理8分;每项内容基本全面、合理4分。12服务方案及承诺(8分)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合理有效,服务承诺全面、可行性强8分;服务方案较为详细,服务承诺较全面、可行性较强5分;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一般、不具体3 分。8三、价格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注:本项目(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采购内容包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01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抽检计划纸碗、纸杯、保鲜袋、膜、纸吸管、陶瓷产品、学生校服、布草朔州市六区县12000012000002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消防用品等产品抽检计划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盗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朔州市六区县300003000003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动自行车、老年用品等产品抽检计划电子门锁、电动自行车、老年用品朔州市六区县500005000004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危险化学品等产品抽检计划车用汽油、柴油,尿素水溶液,民用散煤、型煤,烟花爆竹朔州市六区县12000012000005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朔城区,平鲁,开发区,右玉)小家电、眼镜及配件、板材、液化石油气、油漆涂料、洁具、钢筋、燃气具及配件、砖、水泥、汽车配件、电线电缆、儿童玩具、开关插座、劳保用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婴儿纸尿裤(片、垫)、水泥包装袋朔城区,平鲁,开发区,右玉14000014000006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怀仁,应县,山阴)小家电、眼镜及配件、板材、液化石油气、油漆涂料、洁具、钢筋、燃气具及配件、砖、水泥、汽车配件、电线电缆、儿童玩具、开关插座、劳保用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婴儿纸尿裤(片、垫)、水泥包装袋怀仁,应县,山阴 1400001400002、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3、服务期限:90日历天4、履约验收标准: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采购人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验收。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80%的预付款,按规定完成服务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二、技术要求01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抽检计划序号产品类别检测产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批次执行标准备注1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相关产品需要出分析监测报告)纸碗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荧光物质、甲醛80GB 4806.8—2022GB 4806.7—2023抽检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纸杯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荧光物质、甲醛GB 4806.8—2022GB 4806.7—20233保鲜袋、膜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GB 4806.7—20234纸吸管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荧光物质、甲醛GB 4806.8—2022GB 4806.7—20235陶瓷产品镉的迁移量、铅的迁移量、总迁移量、吸水率GB31604.34-2016 GB 31604.49-2023 GB31604.8-20216纺织品学生校服pH值、耐汗渍色牢度、甲醛含量30GB/T 7573—2009 GB/T 31888-20157布草pH值、耐汗渍色牢度、甲醛含量30GB/T 7573—2009 GB/T 3922-2013 GB/T 2912.1-200902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消防用品等产品抽检计划序号检测产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批次执行标准备注1消防水带试验压力下状况、爆破压力、延伸率、膨胀率、附着强度。3GB 6246-2011《消防水带》抽检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消防水枪外观质量、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抗跌落性能3GB 8181-2005《消防水枪》3消防接口密封性能、水压强度。5GB 12514.1-2005《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水压试验、爆破压力、爆破口情况、容积膨胀量、干粉灭火剂含量检验(磷酸二氢铵含量或碳酸氢钠含量)。3GB 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一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恒定湿热试验、绝缘电阻试验、接地电阻试验、耐压性能6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7防盗门悬端吊重性能,撞击障碍物性能、电气安全性能、尺寸公差、搭接宽度与配合间隙、钢板厚度要求3GB 17565-2022《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8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结构、佩戴质量、一氧化碳防护性能、标志4GB 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9可燃气体探测器外观检查、基本性能试验、报警动作值试验、响应时间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2GB 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03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动自行车、老年用品等产品抽检计划序号检测产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批次执行标准备注1电子门锁GB 21556—2008:锁舌轴向静载荷、绝缘电阻、泄漏电流、信息识别卡抗静电能力试验、抗电强度、安全性要求、电源性能(电池容量,欠压,电源适应性)、防破坏报警功能、环境适应性(高温、低温、湿热)、锁舌伸出长度、抗干扰、稳定性GA 374—2019: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阻燃、供电方式、电池容量、欠压指示、电源电压适应范围、输入错误报警、防拆报警、高温、低温、恒定湿热、主锁舌伸出长度、静电放电抗扰度、稳定性6GB 21556—2008GA 374—2019抽检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18 :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尺寸限值,结构,车速提示音,鸣号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试验,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 GB 42295-2022: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测试,连接测试,电压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电气强度试验,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试验,外露可导电部分触电防护,短路防护试验,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恒定湿热试验,耐低温贮存试验。20GB 17761-2018GB 42295-20223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有明示QB/T 2947.1-2008或QB/T 2947.3-2008:输入功率和电流、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过载保护,机械强度,布线,输入、输出线及插头,安全标志,说明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产品有明示GB/T36944-2018:振动,电源适应性,耐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输入电流,机械强度,泄露电流,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熔断器,防触电保护,外观,骚扰功率,谐波电流。产品有明示GB 4706.1-2005、GB4706.18-2014: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仅做15.3条的试验),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风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耐热和耐燃。产品明示标准按照T/TCDZ0001-2019: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熔断器,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发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GB 42296-2022:外壳冲击,跌落,振动,结构,内部布线,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非正常工作,熔断器,输入电流,电源适应性,电源软线及输出线,接地措施,恒定湿热试验,防异物侵入,防水,温升,输出接口安全性,垂直燃烧,针焰,骚扰功率,辐射骚扰,谐波电流,标志、警示语和说明书,耐热,灼热丝。QB/T 2947.1-2008QB/T 2947.3-2008GB/T 36944-2018GB 4706.1-2005GB 4706.18-2014GB 42296-2022T/TCDZ0001-20194电动自行车蓄电池GB/T 36972-2018:I2(A)放电,低温放电,高温放电,过充电,强制放电,外部短路,振动,自由跌落,高低温冲击,浸水,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放电过流保护,壳体阻燃性。QB/T 2947.3-2008:过充电,自由跌落,浸水,外观质量,极性标志,外形尺寸,重量,标志和代号,开路电压,工作电流,耐振动,过放电,恒温湿热,常温容量,低温(-10℃)容量,I2(A)放电容量,过充电。 GB/T 22199.1-2017:外观检查,尺寸检查,2 hr 容量试验,大电流放电试验,能量密度试验,低温容量试验,快速充电能力试验,耐振动能力试验,防爆能力试验,蓄电池产品规格型号与尺寸,蓄电池外型结构,蓄电池端子外形尺寸。QB/T 2947.1-2008:极性标志、外形尺寸、外观、蓄电池端子、2h 率额定容量、低温放电容量、过放电性能、过充电性能、大电流放电性能、耐振动性能GB/T 36972-2018QB/T 2947.3-2008GB/T 22199.1-2017QB/T 2947.1-20085老人手机标记和说明、电源接口、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与交流电网电源的连接、发热要求、抗电强度、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传导发射、辐射发射2GB 4943.1-2022GB/T 9254.1-202104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危险化学品等产品抽检计划序号检测产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批次执行标准备注1车用汽油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胶质含量、甲醇、氧含量、铅含量、蒸气压130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抽检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车用柴油酸度、润滑性、硫含量、铜片腐蚀、运动黏度、馏程、水分、机械杂质、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氧化安定性 (以总不溶物计)、总污染物含量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3尿素水溶液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不溶物、缩二脲、醛类 、标识GB29518-20134民用散煤、型煤灰分、全硫、挥发分、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发热量、强度)GB34170-2017GB34169-20175烟花爆竹标志、包装、外观、引燃装置、结构与材质、药种、药量、燃放性能GB10631-201305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朔城区,平鲁,开发区,右玉)序号产品类别检测产品名称检验项目检测批次执行标准备注1小家电液体加热器(电热水壶、电火锅、电压力锅、自动电饭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8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抽检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电吹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厨房机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电磁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磁灶的特殊要求》剃须刀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电热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不包括第 22.46 条的试验)、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电热取暖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2眼镜及配件老视成镜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4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老视成镜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镜片和镜圈GB/T 13511.3-2019《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 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定配眼镜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镜架外观质量、镜腿长度、高温尺寸稳定性、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阻燃性GB/T 14214-2019 《眼镜架》树脂镜片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镜片基准点厚度、可见光透射比QB/T 2506-2017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GB 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太阳镜球镜度偏差、散光度偏差、结构、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镜片的材料及表面质量GB 39552.1-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3板材细木工板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表面胶合强度、胶合强度3GB/T 5849-2016 《细木工板》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含水率、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GB/T 3472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含水率、密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刨花板板内密度偏差、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吸水厚度膨胀率GB/T 4897-2015 《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密度、板内密度偏差、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吸水厚度膨胀率GB/T 11718-2021 《中密度纤维板》普通胶合板含水率、胶合强度、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4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游离水、二甲醚组分含量3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5油漆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耐碱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苯系物总和含量5GB/T 9756-20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干燥时间、耐碱性、耐水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苯系物总和含量GB/T 9755-2014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醇酸树脂涂料在容器中状态、细度、不挥发物含量、施工性、干燥时间、漆膜外观、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GB/T 25251-2010 《醇酸树脂涂料》 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酚醛树脂涂料在容器中状态、不挥发物含量、施工性、涂膜外观、干燥时间、耐水性、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GB/T 25253-2010 《酚醛树脂涂料》 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外墙用腻子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初期干燥抗裂性、打磨性、耐水性、苯系物总和含量JG/T 157-2009 《建筑外墙用腻子》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室内用腻子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初期干燥抗裂性、打磨性、耐水性、苯系物总和含量JG/T 298-2010 《建筑室内用腻子》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6洁具蹲便器便器用水量、蹲便器洗净功能、蹲便器排放功能、蹲便器污水置换功能、蹲便器防溅污性2GB/T 6952-2015 《卫生陶瓷》坐便器坐便器洗净功能、坐便器球排放试验、坐便器颗粒排放试验、坐便器混合介质排放试验、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封回复功能、坐便器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卫生纸试验GB/T 6952-2015 《卫生陶瓷》陶瓷片密封水嘴螺纹、装配、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涂、镀层附着强度GB 18145-2014 《陶瓷片密封水嘴》卫生洁具软管尺寸、表面耐腐蚀、密封性、耐压性、流量GB/T 23448-2019 《卫生洁具 软管》淋浴用花洒外观质量、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机械强度、密封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流量GB/T 23447-2023 《卫生洁具 淋浴用花洒》卫生洁具排水配件加工与装配、排水配件管道壁厚要求、水封深度、水封稳定性、吸水性试验、热油试验JC/T 932-2013 《卫生洁具排水配件》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加工与装配(螺纹精度)、密封性能、抗水压机械性能、有机涂层、抗安装负载、抗使用负载、耐腐蚀性能GB/T 26712-2021 《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7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偏差、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冷弯试验180°、表面质量3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内径偏差、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弯曲性能、表面质量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表面质量、重量偏差、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弯曲试验180°GB/T 13788-2017 《冷轧带肋钢筋》8燃气具及配件家用燃气灶具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CO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电点火装置、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10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方位、绝缘电阻、电气强度、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结构一般要求、调压器的接头组件、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耐冲击性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软管耐压性、软管气密性、软管耐热性、软管柔软性、接头耐安装性、被覆层阻燃性CJ/T 197-2010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软管耐冲击性、软管气密性、软管耐压性、软管阻燃性、管件气密性、管件耐压性GB/T 26002-2010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金属包覆软管耐压性、气密性、柔软性、阻燃性、耐安装性CJ/T 490-2016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波纹软管气密性、波纹软管耐压性、波纹软管柔软性、波纹软管耐冲击性、被覆层阻燃性、接头耐安装强度GB 41317-2024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结构与尺寸-包覆管长度、包覆管气密性、包覆管耐压性、包覆管柔软性、被覆层阻燃性、接头耐安装强度GB 44017-2024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结构与尺寸、耐压性、气密性、耐燃烧性、耐热性、耐拉伸性GB 44023-2024 《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性能、外密封、内密封、防触电保护、接地保护措施CJ/T 394-2018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结构、一般要求、承压件强度、外部气密性、内部气密性、紧急切断性能GB 44016-2024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9砖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5h沸煮吸水率、饱和系数、石灰爆裂、放射性核素限量2GB/T 5101-2017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5h沸煮吸水率、密度等级、强度等级、石灰爆裂、饱和系数GB/T 13544-2011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5h沸煮吸水率、强度等级、密度等级、石灰爆裂、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13545-2014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干密度、放射性核素限量、导热系数GB/T 11968-202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抗压强度、最大吸水率、抗冻性、放射性GB/T 25779-2010 《承重混凝土多孔砖》陶瓷砖尺寸偏差、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4100-2015 《陶瓷砖》10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氯离子、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3天)、抗折强度(3天)5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GB 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凝结时间、沸煮法安定性、抗压强度(3天)、抗折强度(3天)、氯离子、三氧化硫GB/T 3183-2017 《砌筑水泥》11汽车配件机动车辆制动液外观、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液体稳定性(高温稳定性4GB 12981-2012 《机动车辆制动液》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颜色、气味、密度、冰点、沸点、灰分、pH值GB 29743.1-2022 《机动车冷却液 第1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NB/SH/T 0521-2010 《 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运动黏度、倾点、水分、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开口)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有害成分限量-镉、有害成分限量-六价铬、有害成分限量-铅、摩擦性能GB 5763-2018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机油滤清器滤芯耐高温性能、耐腐蚀性能、外观质量JB/T 5088.1-2018 《内燃机 旋装式机油滤清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制动软管结构、抗拉强度、耐寒性、接头耐腐蚀性GB 16897-2022 《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轿车轮胎轮胎规格、负荷指数或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允许使用轮辋、新胎外缘尺寸、轮胎行驶速度与气压、负荷的对应关系、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内胎和垫带GB 9743-2015 《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轮胎规格、负荷指数、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最小双胎间距和允许使用轮辋、新胎外缘尺寸、轮胎行驶速度与气压、负荷的对应关系、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内胎和垫带GB 9744-2015 《载重汽车轮胎》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可见光透射比、耐温性、耐溶剂性、拉伸强度、伸长率GA/T 744-2013 《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12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电缆导体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最薄点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成品电缆电压试验、平均外径或外形尺寸、不延燃试验10GB/T 5023系列JB/T 8734系列 (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橡套电缆导体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热延伸试验、绝缘最薄点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绝缘热延伸试验、平均外径或外形尺寸GB/T 5013系列JB/T 8735系列 (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13儿童玩具塑料玩具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突出部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2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毛绒、布制玩具燃烧性能、不可拆卸塑料小物件牢度和装配质量、缝纫拼缝及布绒牢度、缝纫质量、成品外表、破洞、露底布、表情装饰线、填充物GB/T 9832-2007 《毛绒、布制玩具》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电玩具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室温下的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热试验、耐燃试验GB 19865-2005 《电玩具的安全》14开关插座延长线插座标志、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延长线插座的结构、机械强度、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2GB/T 2099.7-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固定式插座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机械强度、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GB/T 2099.1-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固定式开关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端子(不检12.3.2、12.3.11、12.3.12)、结构要求、开关机构、机械强度(测20.1)、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GB/T 16915.1-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15劳保用品安全帽质量、佩戴高度、垂直间距、下颏带强度、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侧向刚性、耐低温性能2GB 2811-2019 《安全帽》安全带总体结构、组成与设计、阻燃性能、金属零部件耐腐蚀性能GB 6095-2021 《坠落防护 安全带》安全鞋鞋座区域、鞋底结构、防护鞋的抗冲击性、鞋帮厚度、鞋帮pH值、衬里pH值、鞋舌pH值GB 21148-2020 《足部防护 安全鞋》劳动防护服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异味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防静电服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GB 12014-2019 《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16学生用品中性笔初写性能、书写性能、渗透性、干燥性、复印性、间歇书写、出芯机构灵活性、耐冲击性6GB/T 37853-2019 《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铅笔芯尖受力、磨耗、滑芯、笔杆涂层、笔杆结合牢度、杆内断芯、外观GB/T 26704-2022 《铅笔》记号笔初写性能、书写性能、干燥性、间歇书写、耐水性、耐温性、外观QB/T 2777-2015 《记号笔》画笔锑(Sb)、砷(As)、钡(Ba)、镉(Cd)、铬(Cd)、铅(Pb)、汞(Hg)、硒(Se)QB/T 1749-2023 《画笔》橡皮外观、迁移性、老化后硬度差、造型产品的安全要求、硬度、消字率QB/T 2309-2020 《橡皮擦》修正液涂后的干燥速度、再次书写的可能性、覆盖能力、外观、涂膜强度、耐温性QB/T 2655-2020《修正液》固体胶外观、涂布性、胶棒复位性能、粘接性、不挥发物含量QB/T 2857-2007 《固体胶》QB/T 2857-2023 《固体胶》液体胶外观、pH、粘接性、不挥发物含量、耐热性、耐寒性QB/T 1961-2011 《办公用胶水》QB/T 1961-2023 《液体胶》文具盒外观、耐折、跌落强度、耐温、耐压、金属文具盒盖底配合QB/T 1587-2023 《文具盒》卷笔刀卷削能力、断铅、笔芯锥度、刀座牢度、笔芯孔径、使用安全性能QB/T 1337-2010 《卷笔刀》学生书袋配件及安装、缝合线、织物面料、缝合线迹、负重、缝合强度、拉链耐用度QB/T 2858-2007 《学生书袋》簿册纸张定量、纸张破洞、脏迹、白页、两面对线偏差、断线、内芯尺寸极限偏差、施胶度、芯页颠倒QB/T 1438-2007 《簿册》课业簿册封面、封底定量、内芯定量、内芯D65亮度、内芯施胶度、印刷、白页、破页张数、脏迹、断线、成品整体规格尺寸偏差QB/T 1437-2023 《课业簿册》17儿童及婴幼儿服装针织儿童服装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纤维含量5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机织儿童服装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针织服饰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唾液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FZ/T 73025-2019《婴幼儿针织服饰》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机织婴幼儿服装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皂洗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唾液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GB/T 39508-2020 《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18婴儿纸尿裤(片、垫)婴儿纸尿裤条质量偏差、渗透性能、pH值、杂质、防侧漏性能、可迁移性荧光物质、面层附着物2GB/T 28004.1-2021 《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产品不同,检验项目不同)19水泥包装袋水泥包装袋外观、单位面积质量、拉伸负荷、水泥包装袋的基本尺寸2GB/T 9774-2020 《水泥包装袋》06包:2024年朔州市产品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电子电器等产品抽检计划(怀仁,应县,山阴)序号产品类别检测产品名称检验项目检测批次执行标准备注1小家电液体加热器(电热水壶、电火锅、电压力锅、自动电饭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8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抽检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电吹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厨房机械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电磁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磁灶的特殊要求》剃须刀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电热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不包括第 22.46 条的试验)、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电热取暖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测23.1、23.5、23.7、23.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2眼镜及配件老视成镜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4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老视成镜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镜片和镜圈GB/T 13511.3-2019《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 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定配眼镜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的单侧偏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 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 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镜架外观质量、镜腿长度、高温尺寸稳定性、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耐疲劳、阻燃性GB/T 14214-2019 《眼镜架》树脂镜片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材料和表面的质量、镜片基准点厚度、可见光透射比QB/T 2506-2017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GB 10810.1-2005 《眼镜镜片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太阳镜球镜度偏差、散光度偏差、结构、鼻梁变形、镜片夹持力、镜片的材料及表面质量GB 39552.1-2020 《太阳镜和太阳镜片 第1部分:通用要求》3板材细木工板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表面胶合强度、胶合强度3GB/T 5849-2016 《细木工板》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含水率、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GB/T 3472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含水率、密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划痕、表面耐磨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刨花板板内密度偏差、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吸水厚度膨胀率GB/T 4897-2015 《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密度、板内密度偏差、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吸水厚度膨胀率GB/T 11718-2021 《中密度纤维板》普通胶合板含水率、胶合强度、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GB/T 9846-2015 《普通胶合板》4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组分、残留物、铜片腐蚀、游离水、二甲醚组分含量3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气》5油漆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耐碱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苯系物总和含量5GB/T 9756-20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干燥时间、耐碱性、耐水性、对比率、耐洗刷性、苯系物总和含量GB/T 9755-2014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醇酸树脂涂料在容器中状态、细度、不挥发物含量、施工性、干燥时间、漆膜外观、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GB/T 25251-2010 《醇酸树脂涂料》 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酚醛树脂涂料在容器中状态、不挥发物含量、施工性、涂膜外观、干燥时间、耐水性、苯含量、甲苯与二甲苯(含乙苯)总和含量GB/T 25253-2010 《酚醛树脂涂料》 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外墙用腻子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初期干燥抗裂性、打磨性、耐水性、苯系物总和含量JG/T 157-2009 《建筑外墙用腻子》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室内用腻子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初期干燥抗裂性、打磨性、耐水性、苯系物总和含量JG/T 298-2010 《建筑室内用腻子》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6洁具蹲便器便器用水量、蹲便器洗净功能、蹲便器排放功能、蹲便器污水置换功能、蹲便器防溅污性2GB/T 6952-2015 《卫生陶瓷》坐便器坐便器洗净功能、坐便器球排放试验、坐便器颗粒排放试验、坐便器混合介质排放试验、便器用水量、坐便器水封回复功能、坐便器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卫生纸试验GB/T 6952-2015 《卫生陶瓷》陶瓷片密封水嘴螺纹、装配、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涂、镀层附着强度GB 18145-2014 《陶瓷片密封水嘴》卫生洁具软管尺寸、表面耐腐蚀、密封性、耐压性、流量GB/T 23448-2019 《卫生洁具 软管》淋浴用花洒外观质量、管螺纹精度、安全性能、机械强度、密封性能、耐急冷急热性能、流量GB/T 23447-2023 《卫生洁具 淋浴用花洒》卫生洁具排水配件加工与装配、排水配件管道壁厚要求、水封深度、水封稳定性、吸水性试验、热油试验JC/T 932-2013 《卫生洁具排水配件》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加工与装配(螺纹精度)、密封性能、抗水压机械性能、有机涂层、抗安装负载、抗使用负载、耐腐蚀性能GB/T 26712-2021 《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7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偏差、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冷弯试验180°、表面质量3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内径偏差、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弯曲性能、表面质量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表面质量、重量偏差、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总延伸率、弯曲试验180°GB/T 13788-2017 《冷轧带肋钢筋》8燃气具及配件家用燃气灶具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干烟气中CO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电点火装置、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10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方位、绝缘电阻、电气强度、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结构一般要求、调压器的接头组件、外观、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耐冲击性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软管耐压性、软管气密性、软管耐热性、软管柔软性、接头耐安装性、被覆层阻燃性CJ/T 197-2010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软管耐冲击性、软管气密性、软管耐压性、软管阻燃性、管件气密性、管件耐压性GB/T 26002-2010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金属包覆软管耐压性、气密性、柔软性、阻燃性、耐安装性CJ/T 490-2016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波纹软管气密性、波纹软管耐压性、波纹软管柔软性、波纹软管耐冲击性、被覆层阻燃性、接头耐安装强度GB 41317-2024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结构与尺寸-包覆管长度、包覆管气密性、包覆管耐压性、包覆管柔软性、被覆层阻燃性、接头耐安装强度GB 44017-2024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结构与尺寸、耐压性、气密性、耐燃烧性、耐热性、耐拉伸性GB 44023-2024 《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性能、外密封、内密封、防触电保护、接地保护措施CJ/T 394-2018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结构、一般要求、承压件强度、外部气密性、内部气密性、紧急切断性能GB 44016-2024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9砖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5h沸煮吸水率、饱和系数、石灰爆裂、放射性核素限量2GB/T 5101-2017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5h沸煮吸水率、密度等级、强度等级、石灰爆裂、饱和系数GB/T 13544-2011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5h沸煮吸水率、强度等级、密度等级、石灰爆裂、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13545-2014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干密度、放射性核素限量、导热系数GB/T 11968-202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抗压强度、最大吸水率、抗冻性、放射性GB/T 25779-2010 《承重混凝土多孔砖》陶瓷砖尺寸偏差、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4100-2015 《陶瓷砖》10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氯离子、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3天)、抗折强度(3天)5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GB 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凝结时间、沸煮法安定性、抗压强度(3天)、抗折强度(3天)、氯离子、三氧化硫GB/T 3183-2017 《砌筑水泥》11汽车配件机动车辆制动液外观、运动黏度(-40℃,10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pH值、液体稳定性(高温稳定性4GB 12981-2012 《机动车辆制动液》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颜色、气味、密度、冰点、沸点、灰分、pH值GB 29743.1-2022 《机动车冷却液 第1部分: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 NB/SH/T 0521-2010 《 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运动黏度、倾点、水分、蒸发损失、机械杂质、闪点(开口)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有害成分限量-镉、有害成分限量-六价铬、有害成分限量-铅、摩擦性能GB 5763-2018 《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机油滤清器滤芯耐高温性能、耐腐蚀性能、外观质量JB/T 5088.1-2018 《内燃机 旋装式机油滤清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制动软管结构、抗拉强度、耐寒性、接头耐腐蚀性GB 16897-2022 《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轿车轮胎轮胎规格、负荷指数或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允许使用轮辋、新胎外缘尺寸、轮胎行驶速度与气压、负荷的对应关系、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内胎和垫带GB 9743-2015 《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轮胎规格、负荷指数、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最小双胎间距和允许使用轮辋、新胎外缘尺寸、轮胎行驶速度与气压、负荷的对应关系、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胎面磨耗标志、外观质量、内胎和垫带GB 9744-2015 《载重汽车轮胎》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可见光透射比、耐温性、耐溶剂性、拉伸强度、伸长率GA/T 744-2013 《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12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电缆导体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最薄点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成品电缆电压试验、平均外径或外形尺寸、不延燃试验10GB/T 5023系列JB/T 8734系列 (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橡套电缆导体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热延伸试验、绝缘最薄点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绝缘热延伸试验、平均外径或外形尺寸GB/T 5013系列JB/T 8735系列 (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13儿童玩具塑料玩具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突出部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2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毛绒、布制玩具燃烧性能、不可拆卸塑料小物件牢度和装配质量、缝纫拼缝及布绒牢度、缝纫质量、成品外表、破洞、露底布、表情装饰线、填充物GB/T 9832-2007 《毛绒、布制玩具》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电玩具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室温下的电气强度、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热试验、耐燃试验GB 19865-2005 《电玩具的安全》14开关插座延长线插座标志、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延长线插座的结构、机械强度、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2GB/T 2099.7-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2-7部分:延长线插座的特殊要求》固定式插座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机械强度、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GB/T 2099.1-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固定式开关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端子(不检12.3.2、12.3.11、12.3.12)、结构要求、开关机构、机械强度(测20.1)、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GB/T 1691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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