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2024)



荣昌区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6日

首次公示日期:
2024年11月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街169号(原老保健院内)

联系人:
曹老师

电话:
023-46331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2号楼1112

经办人名称:
于老师

联系电话:
15998966652

更正事项:
增加可收费耗材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是可收费耗材,收费耗材应为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审核并备案登记的耗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收费耗材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耗材目录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若个别收费耗材在该网站上查不到结果截图的,可提供此款收费耗材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结果截图证明材料:所投收费耗材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耗材目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http://ggfwpz.ylbzj.cq.gov.cn/ConSumMable)。 注:供应商提供的结果截图或通过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成交供应商所响应的耗材为可收费耗材,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能正常收费,因成交供应商响应的耗材原因导致医院不能正常收取可收费耗材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采购人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下一名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若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人所提供的耗材均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则重新采购。

其他事项:
详见采购文件

荣昌区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采购(更正版).doc

询比采购文件(综合评分法)项目编号:CQZH24098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采购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篇询比邀请书-4-一、询比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询比资格条件-4-四、询比有关说明-4-五、保证金-5-六、其它有关规定-6-七、联系方式-7-第二篇供应商须知-8-一、询比费用-8-二、询比文件-8-三、询比要求-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0-五、成交通知-1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0-七、签订合同-11-八、项目验收-1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2-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2-第三篇询比项目技术及相关要求-13-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5-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5-三、报价要求-16-四、付款方式-16-五、知识产权-16-六、其他-17-第五篇询比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8-一、询比程序及方法-18-二、评审标准-19-三、无效询比-21-四、采购终止-21-五、确定结果-22-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3-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7-一、经济部分-28-三、商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3-附件1:投标人信息卡-39-1.1.第一篇询比邀请书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荣昌区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1.1.1.一、竞争性询比内容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荣昌区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采购0.51其他未列明行业1.1.2.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1.3.三、询比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3.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1.1.4.四、询比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二)竞争性询比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1.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工作时间)。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3.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方式: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填写《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将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0408807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登记递交《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3.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4:3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5:00(七)询比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5:00(八)询比地点: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3号楼808)。1.1.5.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比邀请书”),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开始缴纳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CQZH24098”,不按要求填写备注和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视为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荣昌支行账号:3100097109200134460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与退还,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以下材料:①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据加盖投标人公章。②递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递交“投标人信息卡”(格式详见附件)。④递交《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注:以上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3.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3.项目流标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手持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上。特别提醒: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三)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1.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23-46331363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后西街169号(原老保健院内)(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业务联系人:于老师电话:159989666522.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秦老师电话:18223307573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龙大道37号瑞尔国际3号楼8081.2.第二篇供应商须知1.2.1.一、询比费用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比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二、询比文件(一)询比文件构成《询比文件》用以明确询比程序、询比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竞争性询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1章询比邀请书;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询比项目及相关要求第4章采购商务需求第5章询比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第6章合同草案条款第7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询比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询比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询比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询比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询比文件。一经进入询比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询比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评审的依据为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询比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五)本询比文件中,询比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询比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询比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1.2.3.三、询比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比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询比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询比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询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询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询比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比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有权退还其投标文件。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2.1内层封套的封装同“1、”款规定。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4.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询比邀请书。5.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询比,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2.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1、采购人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优劣顺序推荐。(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74号令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1.2.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2.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提交质疑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事实依据;1.5必要的法律依据;1.6提出质疑的日期;1.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对除开评标过程以外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询比活动后,再对竞争性询比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1.2.7.七、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询比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竞争性询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询比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询比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整(包干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荣昌支行账号:31000971092001344601.2.10.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第三篇询比项目技术及相关要求一、采购要求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限价(元)1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台215002一次性使用软性输尿管肾盂电子内窥镜导管根/2100备注:在合同有效期间必须在重庆市药交所网上交易,不能网下交易;若采购货物纳入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则按集采政策执行采购,采购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执行。2、采购要求内容(一)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1、主机具备分辨率高,像素高,以至显示屏更加清晰,手术视野更加清晰;2、主机具备实时刻录功能,能进行静态和动态图像采集,实时进行高清刻录和高清图片采集(具备刻录功能,反复观看);3、图像处理器主机质保≥三年。(二)一次性使用软性输尿管肾盂电子内窥镜导管1、减轻操作疲劳;2、工作通道≥3.6Fr;3、工作长度≥650mm;4、弯曲角度双向≥275°,便于输尿管镜在体内进行大角度操作,进入更复杂组织结构内观察;5、视场角≥120°,视野深度3mm--50mm;6、与本次采购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能配套使用。三、采购相关要求(一)样品递交及相关要求1、提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供应商提供以下指定样品(备注:样品以最小包装提供到评审现场,粘贴标签加盖供应商公章。)样品名称相关要求一次性使用软性输尿管肾盂电子内窥镜导管符合采购参数3、样品封存与退还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将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将作为后期供货验收的参考标准,其余供应商的样品在接到退还通知后自行撤离,未撤离的样品,视为供应商放弃其所有权,代理公司有权将其作为废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二)可收费耗材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是可收费耗材,收费耗材应为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审核并备案登记的耗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收费耗材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耗材目录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若个别收费耗材在该网站上查不到结果截图的,可提供此款收费耗材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备案的证明材料。结果截图证明材料:所投收费耗材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耗材目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http://ggfwpz.ylbzj.cq.gov.cn/ConSumMable)。注:供应商提供的结果截图或通过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成交供应商所响应的耗材为可收费耗材,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能正常收费,因成交供应商响应的耗材原因导致医院不能正常收取可收费耗材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采购人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下一名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若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人所提供的耗材均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则重新采购。第四篇采购商务需求1.3.11.3.2.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一次性使用软性输尿管肾盂电子内窥镜导管根据需要采购,接通知7日内完成配送服务。(二)交货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1.3.3.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叁年的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服务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若原厂有更优惠的质保,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质保期结束后维护费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4%。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4、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二)售后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处进行技术支持。必要时备机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维修配件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1.3.4.三、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据实结算;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购买(制造)费、耗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服务费、SPD平台配送费、管理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费等,实行包干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再承担任何费用。1.3.5.四、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2、支付方式:2.1、设备支付方式:设备供货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交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2.2、配套耗材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重庆市药交网交易平台上提交当月度供应的货物货款的发票,采购单位确认发票之日起按药交所平台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支付货款。1.3.6.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3.7.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供应商应对上述采购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无条件予以响应。(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五篇询比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询比程序及方法(一)询比按竞争性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询比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询比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询比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询比。(三)询比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询比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1.实质性响应审查。询比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比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比。未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比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询比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询比文件第三篇询比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第四篇规定的询比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询比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澄清有关问题。询比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比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询比过程中询比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比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询比过程中,询比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询比文件和询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询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询比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询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询比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询比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询比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七)供应商在询比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评审的依据为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比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 值评分标准说 明1询比报价(40%)询比报价(40分)(一)有效的响应供应商分值总分中最低为评标基准分,其询比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分/分值总分)×4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供应商的分值总分=各项耗材的分值分相加之和。2、各耗材分值分计算方式为:分值分=响应单价报价×对应分值。注:分值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技术服务(50%)样品质量(30分)样品质量(从材质、工艺、产品技术成熟度和先进性、质量安全可靠等)进行综合评价。1、外观优美、产品技术成熟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的得24-30分;2、外观优美、产品技术较成熟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的15-23分;3、外观较优美、产品技术一般成熟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的得7-14分;4、外观一般美观、产品技术一般成熟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的得0-6分。样品的包装要求,详见第三篇样品要求。2技术服务(50%)产品养护方案(10分)根据提供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一次性使用软性输尿管肾盂电子内窥镜导管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评分,满分10分:1、提供产品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优、良得7-10分;2、提供产品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一般得3-6分;3、提供产品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差得0-2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2技术服务(50%)质量管控方案(10分)1、提供本项目质量管控方案,方案详实、具体、安全、可行得8-10分;2、提供本项目质量管控方案,方案详实、安全、较具体、较可行得4-7分;3、提供本项目质量管控方案,方案安全、不够详实、具体,一般可行得0-3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10%)售后服务方案(4分)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内容、配送的及时性及备品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准确、科学可行的得3-4分;2、方案详细、较准确、较科学可行的得2分;3、方案较详细、不够准确、一般科学可行的得1分。4、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10%)业绩(6分)提供耗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截止日止,提供1个三级医院的供货业绩得2分,提供1个二级医院的供货业绩得1.5分。此项最高得分为6分(响应耗材业绩为该耗材产品自身业绩,供应商可用生产厂商或其他方的销售或供货业绩)。注:1、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扫描件)或销售发票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须注明医院等级。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内容需体现甲乙双方的单位名称、业绩耗材名称及签约时间,或销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询比小组将依照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分,并依据评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4.3.三、无效询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询比:(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询比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不接受采购商询比项目价格的及条款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询比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询比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询比文件要求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比,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比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询比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政府采购竞争性询比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5.五、确定结果(一)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授权询比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的,询比小组按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请采购人代表对评审报告签署并确认采购结果。(二)成交结果通知详见“第二篇五、成交通知”(三)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其他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1.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询比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服务内容(合同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要求、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服务、技术资料、合同货物或服务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或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竞争性询比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或提供服务保证。5.2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违约责任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付款方式: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询价采购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询比报价函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部分响应情况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响应情况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6.1.一、经济部分(一)询比报价函询比报价函(采购人或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比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1、愿意按照询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询比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8、我方同意按询比文件规定,交纳询比文件要求的询比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交纳询比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9、我方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询比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技术部分响应情况(包括样品质量、技术参数、质量管控方案等)1.6.2.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询比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项目名称:序号询比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询比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署或盖章;(二)商务部分响应情况(包括业绩、售后服务方案等)1.6.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如果有)(结束)1.7.附件1:投标人信息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该“投标人信息卡”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现场递交(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投标文件内)。附件2: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相关说明: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填写《重庆展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将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04088077@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报名资料。重庆展奋斗(**英)1.7.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及配套耗材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