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绿地灾后改造提升招标变更公告(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泉州市园林科研所)2024)
江南大街(南环路—池峰路)道路绿地灾后改造提升项目
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江南大街(南环路—池峰路)道路绿地灾后改造提升项目(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21号)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如下:
一、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因为免缴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二、本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1 月12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灾后改造提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泉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