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2024)


长沙县城区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江塘路(特立西路至万家丽北路)项目长沙县城区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江塘路(特立西路至万家丽北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长沙县城区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江塘路(特立西路至万家丽北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文件。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修改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补充本项目CAD图纸,详见附件。
二、本次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cad版图纸.zi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 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