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招标变更公告(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2024)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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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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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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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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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GODOZB324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价格分”
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35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35%×100。
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40%×100。

2
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技术商务分”
详见原采购文件
详见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574-89526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超群、严旭东、张洁、严腾
联系电话:0574-88203787,18868663530
质疑联系人:段丽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3787
电子邮箱:3908508@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稿改)-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doc505.6K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BGODOZB324059项目名称: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采购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8第五部分合同格式34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GODOZB324059项目名称: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50000最高限价(元):11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1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验收合格,运维服务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乐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乐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投标人登陆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乐采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点1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其他事项:2.1落实政策:(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4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接收人:严旭东,联系电话:18868663530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递交至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574-89526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超群、严旭东、张洁、严腾联系电话:0574-88203787,18868663530质疑联系人:段丽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3787电子邮箱:3908508@qq.com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林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前附表本部分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格式”的相关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此为准。条款号条款内容1.1采购人: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574-895268501.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电话:0574-88203787电子邮件:3908508@qq.com联系人:马超群、严旭东、张洁、严腾1.1项目名称: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公告★4.1合格投标货物来源:国内(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1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6.1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1)关于满足资格的承诺函;(2)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4)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1)评分标准对应页码; (2)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不为单位负责人的,必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技术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对“技术要求”响应表;(7)对“商务要求”响应表;(8)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10)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 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情况表(如有)(8)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且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优惠。4.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7.1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报价最终交付使用价,包括设备费、包装、装卸车费、运杂费、安装费、运维费、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设备运行的电费由采购人支付。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中标人自行承担材料涨价风险。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50000元。4、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形式报价,即在招标清单规定的单价限价的基础上下浮的比例。8.1付款方式: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自产品安装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含40%预付款),同时退还预付款保函;运维服务期2年后,设备状况完好满足采购人要求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运维服务期满后,设备状况完好满足采购人要求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开具全额基本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开具全额基本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9.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第一笔预付款拨付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银行、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采购人确认。待合同履约期满,供应的所有货物验收通过后退回。10.1投标文件数量要求:★1、上传到乐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 1 份、商务技术文件 1 份、报价文件 1 份)。2、以 U 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 1 份、商务技术文件 1 份、报价文件1 份)。注:(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全套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具体份数满足采购人要求。11.1投标有效期: 90 天12.1投标保证金金额:无。13.1投标文件开启步骤:先开启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待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报价文件。14.11.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下浮3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核算中标服务费,不足12000元按12000元计取。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分档累计)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0%100-5001.10%500-10000.8%2.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服务费,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15.1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45.投标人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项目名称”:见“投标资料表”。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2.3“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件等。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2.8、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2.8.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2.8.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8.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3.招标范围3.1招标范围:见“投标资料表”。3.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应该是:具有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内容能力,具有合法营销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中国境内企业、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可以投标,但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者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4.2符合本招标文件载明的对上述4.1条的例外的规定或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补充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投标人代表5.1投标人代表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下同)。5.2若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则须符合本须知第5.1条的要求。6.投标费用6.1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有七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同有效质疑的截止时间。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5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C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因U盘损坏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备份文件或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乐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标处理,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9.2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具体组成内容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9.3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书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书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组成投标文件要求的内容。10.投标报价10.1本次招标对投标报价组成的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10.2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总价及其他事项。10.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备选投标方案的规定,投标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若有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10.4开标后以及在评标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投标价格。若投标人在中标以后做出任何改变投标价格的决定,将被视作撤标而失去中标资格。10.5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10.6本项目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1.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编写11.1投标文件须按“投标文件的有关格式”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11.2“开标一览表”应按照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印章明晰,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在投标之前如发现有必需修改的错漏,必须在涂改或增删之处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11.4投标书文件数量:(1)上传到乐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注:(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通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全套打印装订成册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具体份数满足采购人要求。1.5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乐采云95763)。11.6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密封递交。11.7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2.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接受延期要求,则其投标失效,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3.1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13.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和形式在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做出规定。1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3)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投标。D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标记和递送14.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4.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14.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15.2采购代理机构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应提前以公告或书面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潜在投标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已经完成传输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重新提交补充或修改后的备份投标文件。16.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E开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17.2投标文件开启步骤: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7.3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4)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注:乐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7.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乐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17.5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F评标和定标18.评标委员会及评标18.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并主持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18.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依据任何来自开标后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18.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招标项目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18.4在评审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若发现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则以书面文本为准。19.投标的澄清19.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19.4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20.评标办法:评标采用的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载明在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21.评标程序和原则21.1评标程序:遵循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21.2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1.4澄清有关问题:按第19条规定进行。21.5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5.1商务评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商务评价,并对其偏差计算相应的商务评分分值。21.5.2技术评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技术评分分值。21.5.3综合评价:对经过商务评价、技术评价的投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做出评标结果排序。21.6评标过程处理原则21.6.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6.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1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6.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1.6.5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项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6.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6.8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6.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推荐中标候选人2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23.定标23.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3.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3.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G授予合同24.中标通知24.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除中标通知书外,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也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26.1招标文件若有规定,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按合同支付定金的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26.2若中标人不按上述第26.1条要求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按前述第13.6条规定处理并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25.3条规定另选中标人。27.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标准。H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28.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28.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Ⅰ信息发布媒体29.有关发布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J其他规定30.其他规定3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0.2知识产权30.2.1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全部文件不会侵犯其他任何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投标文件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已获得了适当授权。投标人应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产生的任何责任,若采购人使用其成果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投标人应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30.2.2投标人中标后参与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0.2.3采购人在招商引资、产权转让的商业活动中,所使用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成果,无需征得中标供应商同意,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中标供应商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3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项目不适用)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招标文件内确定。31.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1.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该通知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1.8进口产品采购需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第四、八、九、十、十一条的规定。3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质疑的相关规定32.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有效期计算,依照下列规定:(一)对采购信息公告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三)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接收、开标、评标工作、宣布评标结果等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四)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或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采购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按规定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书面通知采购结果的,以供应商实际知道采购结果之日起计算。32.2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质疑的,不限制质疑主体。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32.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32.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联合体规定(本项目不适用)33.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认定资质等级。3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政府采购活动。33.4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5.1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项目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要求表”2单位及数量详见本部分“技术要求表”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商务要求表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技术要求表5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7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表8物理特性要求详见技术要求表9质量、安全要求中标人确保提供的货物完全是崭新产品。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10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详见技术要求表11验收标准产品安装调试后,所有资料提供齐全后,采购人将对货物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本次招标文件和正式合同为依据进行,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书。如不符要求,一律更换或退货,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3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4样品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五)、投标样品要求”15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一、商务要求表:项目要 求★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验收合格,运维服务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2、交货地点象山县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自产品安装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含40%预付款),同时退还预付款保函;运维服务期2年后,设备状况完好满足采购人要求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运维服务期满后,设备状况完好满足采购人要求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必须开具全额基本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第一笔预付款拨付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其形式为银行、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采购人确认。待运维服务期满后无息退回。★5、质保期1、质保期不少于4年,时间从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2、质保期内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配件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配件更换后的该设备的质保期应重新计算,仍为不少于4年。6、免费维修的响应期限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的2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换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7、产品及质量保证1、供应商保证所供的商品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的商品与合同或样品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在所供商品交付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附件。8、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及时提供最新的技术资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采取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措施,发生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包换,其它按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执行。9、备品备件及材料等要求免费提供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中标人对主要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附件和耗材并保证是原厂生产,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名称和数量)。二、技术要求表(一)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限价(元)金额(元)备注118.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18.5KW/380V5台10600053000021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15KW/380V5台860004300003电缆国标,YJV 3*35+1*16㎟1000米85850004电缆国标,YJV 3*10+1*6㎟600米45270005一级电箱国标1个800080006二级电箱国标10个3500350007∮50PE线管国标1000米550008设备基座10个300030000总计金额(元):1150000注:投标总价包括设备费、包装、装卸车费、运杂费、安装费、运维费、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设备运行的电费由采购人支付。电缆数量按实结算,结算价=该规格型号投标单价*实际数量。(二)技术需求1、18.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参数如下:18.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微纳米气泡水量 m³/h≥200氧气浓度90-93%氧浓度30-60mg/L纳米粒径0.25-3nm装机功率 KW≥18.5电压(V/HZ)380/50外壳不锈钢3042、1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参数如下:1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微纳米气泡水量 m³/h≥180氧气浓度90-93%氧浓度30-60mg/L纳米粒径0.25-3nm装机功率 KW≥15电压(V/HZ)380/50外壳不锈钢3043、投标人应严格响应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4、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5、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6、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18.5KW和15KW),需要提供微纳米气泡水量m³/h、氧气浓度、氧浓度、纳米粒径的检测报告。(三)工艺管道工程3.1平面布置工艺管道敷设主要为供电、信号电缆线敷设。供电、信号电缆线敷设路线为水质提升设备至控制柜。外部电路由业主单位进行政策处理。3.2高程布置管道纵断面布置:管道纵断高程确定综合考虑已建市政设施、地面标高及管道覆土条件。3.3管材材料本次设计供电、信号电缆线及套管均由厂家提供,电缆套管采用PE材质。3.3.1管材要求:PE排水管管材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应符合下述要求:①管材外观结构特征明显、颜色一致、内壁光滑平整无毛刺。管身不得有裂缝,凹陷及可见的缺损,管口不得有损坏,裂口、变形等缺陷。②管材的端面应平整且与管中心线轴线垂直,管材长度方向不得有明显弯曲现象。③管材对接的尺寸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应光滑无毛刺,圆度应符合有关产品标准。④管材内壁应有统一的标识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公称直径、环向刚度及生产日期。3.4建议施工方法本次设计埋设深度较浅,考虑采用开槽埋管的施工方法。3.5沟槽开挖及回填沟槽开挖及沟槽回填须严格按相应验收规范中各项要求施工。3.6路面修复管道施工结束后应按原地面性质恢复为混凝土路面及绿化。3.7验收及施工质量要求3.7.1、管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3.7.2、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开挖施工塑料排水管道,在沟槽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应在12h~24h内测量管道竖向直径变形量,并计算管道变形率,变形率不应超过3%。当变形率超过3%时,按《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中第6.2.3条文进行处理。3.7.3、管道敷设后沿管道走向埋设金属示踪线。3.7.4、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四)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过程中遇现状综合通信管线、电力管线、交通信号、天然气管钱、维水管线等,按原状修复。2、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所有施工过种必须严格按照现行道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执行。3、本工程周边管线及新建管线较多、施工前应对现况管线进行物探调查核实以便采取保护和加固措施,保证其正常使用及施工安全。4、应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配合各污水处理厂相关部门做好厂内交通和疏导工作,由专人守管和负责指挥,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5、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施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标志和必要的围护措施。6、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核查场地周边是否有敏感保护目标和危险目标如燃气管道等),若有,应征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并事先通知设计单位和业主单位。7、本次设计根据本院测量的地形图,施工时请施工单位核对场地标高,若与设计不符,请及时联系设计单位。8、根据甬建发【2014】113号文件,本工程所用砂浆全部采用预拌砂浆,其技术性能指标及技术措施按设计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要求执行。(1)宜用中砂。不得含有有害杂质,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且不应含有4.75mm以上粒径的颗粒。(2)砂浆强度等级为M10,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宜小于1800kg/㎡’,保水率不宜小于88%,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9、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关于修改〈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条,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及其他合格材料生产预拌混凝土,不得使用袋装水泥和海砂。混凝土强度等级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分为C15、C25、C30等,拌合物的干表观密度不宜小于2000kg/m3,坍落度不宜大于180mm,扩展度不宜小于550mm,含气量不宜大于7%。10、本项目用砂应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执行,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11、本说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及设计规范执行,不能确定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五)运维内容1、运维服务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2、运维范围: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3、运维工作内容:定期巡查、清理、维修等工作;4、根据项目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工具和设备服务。(六)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且延误天数超过2个月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中标供应商发生不能按期完成建设并初验合格的情况,每延迟1天须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上限5%。累计延迟1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货款,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最终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5、质保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产品或部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的,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连续三次未到场维护的,须赔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6、对于合同中所列的违约金和赔偿款,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所有违约金和赔偿款的支付,不免除中标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也不减轻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各个条款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并列适用。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结合项目所在地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标准是对“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的具体表述或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办法为准。2、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3、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按国家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等人员组成。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类别审查项目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关于满足资格的承诺函”;2、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资格条件审查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资格条件审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是否为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结论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符合性审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属于投标无效的符合性审查结论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七、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4.最终得分及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各投标文件分别打分汇总后计算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即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抽签确定排序,先抽中者排序在前。5.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其它投标无效的情形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标项目评分标准分值价格分(4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40%×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0技术商务分(60分)1、商务条款响应(3分):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要求的得3分,满分3分。标注“★”的招标要求的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对招标文件未标注“★”的商务条款负偏离的不得分。3技术商务分(60分)2、技术响应(9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的响应进行评议,对招标要求的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每条扣3分。标注“★”的招标要求的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标注“★”的招标要求的未响应或负偏离超过3条将导致投标无效。9技术商务分(60分)3、业绩(3分):2021年7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得分。3技术商务分(60分)4、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技术服务力量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力量进行综合评议。(1)项目负责人配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备三级技工(专业:工业废水处理工)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注: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项目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社保证明4技术商务分(60分)5、安装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安装方案进行进行综合评议。安装方案科学合理,可靠度高,非常完善的得6分;安装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靠度较高,比较完善的得4分;安装方案可靠度一般、勉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未方案提供不得分。6技术商务分(60分)6、综合能力(3分):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的得1分。2、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的得1分。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与投标产品相关的)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3技术商务分(60分)7、企业实力(8分)根据提供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研发水平、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产品质量保证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1)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研发水平研发水平技术力量雄厚的得4分;研发水平技术力量较强的得3分;研发水平技术力量一般的得1分;(2)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产品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可靠度高且质量监控措施、检测制度完善的得4分;方案可靠度较高且质量监控措施、检测制度比较完善的得3分;方案可靠度一般且质量监控措施、检测制度勉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8技术商务分(60分)8、应急响应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水质恶化突发性事件、高温季节、防汛、渡汛的安全保证措施、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的应急响应管理方案和制度进行综合评议。应急响应方案可靠度高且保障措施到位、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完善的得5分;应急响应方案可靠度较高、保障措施一般、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比较完善的得3分;应急响应方案可靠度一般、保障措施勉强可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勉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5技术商务分(60分)9、设备运维期间运维管理方案(8分):(1)日常巡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水质提升作业期间的日常巡查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日常巡查方案可靠度高、内容非常全面的得4分;日常巡查方案可靠度较高、内容基本全面的得3分;日常巡查方案可靠度一般、勉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2)水质自检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水质自检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水质自检方案可靠度高、内容非常全面的得4分;水质自检方案可靠度较高、内容基本全面的得3分;水质自检方案可靠度一般、勉强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8技术商务分(60分)10、售后服务方案(10分):由评委对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及方案、质保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议:(1)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四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2分。(2)服务响应时间及方案评议:服务响应时间及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可行性高的得3分;服务响应时间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或可行性不高的得2分;服务响应时间及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或可行性低的得1分。(3)质保维护方案评议: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充实、可行高的得5分;方案符合要求,内容完整,但有所欠缺或可行较高的得3分;方案符合要求,但内容不完整且可行性低的得1分。10技术商务分(60分)11、优惠政策(1分):(1)投标产品中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2)投标产品中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投标产品取得节水认证证书的,0.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以上证书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17.第五部分合同格式【正本/副本】大塘港支流定塘镇长塘河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含运维)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书买方:象山县原水有限公司卖方:签订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技术参数: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以上费用包含税费)。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四、质保期1.质保期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验收合格,运维服务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4年。2.交货地点:县域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六、运维服务1、运维服务期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运维范围: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3、运维工作内容:定期巡查、清理、维修等工作;4、根据项目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工具和设备服务。七、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担保企业按市、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形式出具的履约担保须经甲方确认。3.递交及退还时间: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拨付前递交,待供货结束且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八、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甲方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自产品安装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含40%预付款),同时退还预付款保函;运维服务期2年后,设备状况完好满足甲方要求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运维服务期满后,设备状况完好满足甲方要求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全额基本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全额基本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免费修复或更换产品。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小时没有修复或更换产品,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因货物装卸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5%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且延误天数超过2个月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完成建设并初验合格的情况,每延迟1天须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上限5%。累计延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最终验收不通过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同时中标人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5、质保期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产品或部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的,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乙方连续三次未到场维护的,须赔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6、对于合同中所列的违约金和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所有违约金和赔偿款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也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各个条款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并列适用。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需另行承担相应的赔偿。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采购办、采购中心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资格文件组成:(1)关于满足资格的承诺函;(2)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4)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7.1.(一)关于满足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关于贵司年月日发布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4、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2.(二)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3.(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7.4.(四)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无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评分标准对应页码;(2)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不为单位负责人的,必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技术条款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对“技术要求”响应表;(7)对“商务要求”响应表;(8)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10)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7.5.(一)评分标准对应页码采购文件对应评分项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客观分自评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投标人可自行设计表格。7.6.(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全称)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日期:附:被授权代表姓名:(印刷体)职务:被授权代表签字: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7.7.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7.8.(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其中高级职称资质资格与业务范围其中中级职称营业执照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9.(四)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格说明123备注:1、本表应列明投标人对技术规格的偏离条款(正偏离或负偏离);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10.(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备注:1、列明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正偏离或负偏离);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11.(六)对“技术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1、须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表”逐项比较填写。2、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投标人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12.(七)对“商务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45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13.(八)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包括但不限于:①货物和技术的构成;②设备配置清单和功能配置说明;③货物技术性能数据和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7.14.(九)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1、投标人自20年月1日以来项目汇总表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服务开始和完成日期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投标人自20年月1日以来项目详细情况表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主要服务内容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服务开始和完成时间服务完成情况备注注:本表应与表1.1“投标人自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汇总表”相对应,后应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节能产品情况、环境标志产品情况表(如有)招标编号: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备注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备注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致。2.节能产品是指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被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投标人:(盖章)日期:(十)评分标准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7)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情况表(如有)(8)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7.157.16.(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现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及服务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8)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177.18.(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限价投标单价(元)备注118.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5台106000215KW富氧、臭氧纳米气泡发生器5台860003电缆1000米854电缆600米455一级电箱1个80006二级电箱10个35007∮50PE线管1000米58设备基座10个3000投标总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投标声明注:投标总价包括设备费、包装、装卸车费、运杂费、安装费、运维费、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设备运行的电费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19.(三)质保期后备品备件清单(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生产厂单 价总 价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生产厂到工地价到工地价注:本表供设备质保期后正常运行所需的必备的零件,专用工具,专用润滑剂的报价表,由投标人填写,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请投标人按招标标项分别列出。设备在质保期内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零备件、辅助材料和润滑剂等,应随设备一起提供,不列入表内。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20.(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对标的内容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纳米气泡发生器,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 Y(万元)资产总额 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7.217.22.(五)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7.23.(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24.(七)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情况表(如有)招标编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小型/微型企业备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监狱企业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备注监狱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备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致。2.供应商和制造商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3.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4.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5.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政策优惠。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7.25.(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纳米气泡发生器设施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