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工检测服务 路面工程 交通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2024)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44030120181217001020) 查看详情 我要投标 申请保函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
项目编号:44030120181217001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44030120181217001020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11-23 09:00:00 至 2024-12-12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12-02 18: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12-07 1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深圳外环高速高桥收费站旁外环项目管理处
经办人
卢雄康
办公电话
075582851856
电子邮箱
luxk@sz-expressway.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标段编号:44030120181217001020001】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交工质量验收检测规定,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范围内的主线及匝道路基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交工检测服务;根据《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桥梁动、静载试验并出具桥梁荷载试验报告;向招标人提交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453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2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为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桥梁、公路的任意一种)。
业绩要求
/
其他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的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禁止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和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与本项目招标人之间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以及其他相关争议或经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 (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说明.doc
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xls
3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1).zip.001
4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1).zip.002
5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2).zip.001
6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2).zip.002
7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2).zip.003
8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2).zip.004
9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2).zip.005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量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1.4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工程量清单说明的有关内容。1.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的责任。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试验检测服务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办公设施、食宿、现场配合费、安全措施费、交通管制经费、管理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包括实行交工检测所需设备(包括但不于试验加载车辆及设备、桥梁检测车、升降机、雷达等)、工作用车台班、支架、工作棚、电源与照明设施、现场配合人员费用、交通管制经费应认为己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己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2.7暂列金额的说明: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投标价中包括暂列金额是表明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对此有合同义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发包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暂列金额按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3、关于计量与支付3.1总则3.1.1投标人在进行交工检测作业时,采取安全、文明作业、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的安全措施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1.2投标人应为雇用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能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检测用工程设备保险、应交纳的所有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并由投标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支付。3.1.3交通疏导费是为保证完成交工检测任务而需要的暂时维持或封闭交通设施、交纳地方收取的占用设施、协调等一切所需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化施工围挡、交通设施、指示灯、标示牌、防护措施、公路及地方道路的维护、恢复交通必要的清理和修复以及按主管部门(如铁路、城管、交警、边防、公路管理等部门)要求需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实施费用等。完成交工检测发生的交通疏导费由投标人根据现场的情况,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2路基工程检测(细目101):3.2.1路基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小桥、涵洞、支挡工程(含石砌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抗滑桩、河道防护及锥坡和其他防护工程)、改路、改河、改渠及被交道路改造工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压实度、弯沉、边坡、排水工程断面尺寸、铺砌厚度、小桥涵洞工程的砼强度、结构尺寸、支挡工程砼强度、断面尺寸等。3.2.2按照路基工程检测的范围和内容,路基工程检测(细目101)以项为单位按总额包干。如路基工程检测中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3桥梁工程检测(细目102):3.3.1桥梁工程检测包括工程实体、外观检查和桥梁静动载试验检测。实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主要结构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墩台垂直度、防撞护栏混凝土强度及断面尺寸、伸缩缝与桥面高差等全部桥梁实体检测项目。3.3.2按照桥梁工程检测的范围和内容,分为桥梁外观检查(细目102-1)、实体检测(细目102-2)及静动载试验检测(细目102-3),桥梁外观检查及桥梁实体检测按照整个金沙互通A、B、G匝道及新围互通涉及的检测项目以项为单位按总额包干。桥梁静动载试验按照不同的桥梁名称不区分桥梁长度、类型、左右幅、宽度以项为单位按总额包干。3.3.3涉及桥梁拼宽段,如工程量清单单独列项,则按清单所列项按总额计,如未列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3.4如桥梁工程检测中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4路面工程检测(细目104):3.4.1路面工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沥青路面压实度、沥青路面弯沉、沥青路面车辙、砼路面强度、砼路面相邻板高差、路面平整度、路面抗滑、里面厚度、路面宽度、横坡等。3.4.2按照路面工程检测的范围和内容,路面工程检测(细目104)以项为单位按总额包干。如路面工程检测中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5房建工程检测(细目105):3.5.1房建工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梁、柱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主要结构尺寸等。3.5.2按照房建工程检测的范围和内容,房建工程检测(细目105)以项为单位按总额包干。如房建工程检测中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支付。3.6沿线附属设施检测(包括交安、机电、环保、绿化等)(细目106):3.6.1沿线附属设施检测(包括交安、机电、环保、绿化等)包括但不限于标线检测(反光标线逆天反射系数、标线厚度)、标志(立柱竖直度、标志板净空高度、标志底板厚度、标志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等)、波形梁护栏检测(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波形梁钢护栏立柱壁厚、波形梁板涂层厚度、波形梁钢护栏立柱涂层厚度、波形梁钢护栏立柱埋入深度、波形梁钢护栏横梁中心高度等)、路灯检测(灯杆基底金属厚度、灯杆涂层厚度等)、声屏障工程检测(声屏障立柱竖直度、声屏障立柱中距、声屏障涂层厚度等)、景观绿化工程检测(苗木规格、数量等)。3.6.2按照沿线附属设施检测的范围和内容,沿线附属设施检测(细目106)以项为单位按总额包干。如沿线附属设施检测中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支付。4.其他4.1本项目不接受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的函件。4.2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变化,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效力,也不免除投标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的检测服务的责任。投标人对此应予以接受,并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建设项目名称: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
序号
子目
科目名称
金额(元)
1
101.0
路基工程检测
0.0
2
102.0
桥梁工程检测
0.0
3
104.0
路面工程检测
0.0
4
105.0
房建工程检测
0.0
5
106.0
沿线附属设施检测(包括交安、机电、环保、绿化等)
0.0
6
清单合计(1+2+3+4+5)=6
0.0
7
暂列金额
412006.2
8
投标报价(6+7)=8
412006.2
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工程新围互通立交及金沙互通A、B、G匝道工程交工检测服务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01.0
路基工程检测
项
1.0
0.0
102.0
桥梁工程检测
102-1
桥梁外观检查
项
1.0
0.0
102-2
桥梁实体检测
项
1.0
0.0
102-3
桥梁静动载试验
102-3-1
新围互通立交匝道桥
102-3-1-1
A匝道1号桥
项
1.0
0.0
102-3-1-2
A匝道2号桥
项
1.0
0.0
102-3-1-3
A匝道3号桥
项
1.0
0.0
102-3-1-4
B匝道1号桥
项
1.0
0.0
102-3-1-5
B匝道2号桥
项
1.0
0.0
102-3-1-6
B匝道3号桥
项
1.0
0.0
102-3-1-7
C匝道桥
项
1.0
0.0
102-3-1-8
D匝道1号桥
项
1.0
0.0
102-3-1-9
D匝道2号桥
项
1.0
0.0
102-3-1-10
章阁大桥(左幅)
项
1.0
0.0
102-3-1-11
章阁东大桥(左、右幅)
项
1.0
0.0
102-3-2
金沙互通A、B、G匝道桥
102-3-2-1
A匝道桥
项
1.0
0.0
102-3-2-2
B匝道桥
项
1.0
0.0
102-3-2-3
G匝道桥
项
1.0
0.0
104.0
路面工程检测
项
1.0
0.0
105.0
房建工程检测
项
1.0
0.0
106.0
沿线附属设置检测(包括交安、机电、环保、绿化等)
项
1.0
0.0
清单合计 人民币
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工检测服务 路面工程 交通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